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公司(含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该授信额度采用公司信用方式,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在上述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的额度不等同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含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含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赋予其转委托权;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