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冻结
及司法冻结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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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累计质押/司法冻结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2.据银江科技集团函告,目前执行金额合计约12,500万元,较2024年5月10日减少约5,500万元。其2023年底合并报表(不含上市公司)资产总计279,022.21万元,负债合计176,408.39万元,营业收入31,722.60万元,净资产102,613.82万元,净利润1,996.35万元,现金流量净增加额169.88万元。拟通过债权回收、所持资产抵押或出售、其他投资项目的股权质押或转让等方式妥善解决资金问题,并积极和债权人达成和解,解除风险隐患。若其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事宜不能及时妥善处理,可能会导致该股份被强制执行。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科技集团”)书面函告,获悉2024年6月12日银江科技集团所持公司3,400,000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同日因新余市君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君睿”)前次保全申请,该3,400,000股股份被法院自动实施司法冻结,未涉及新增诉讼保全。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股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司法冻结申请人 | 解除冻结日期 |
银江科技集团 | 是第一大股东 | 3,400,000 | 4.15% | 0.43%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 2024-06-12 |
京都华盛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就与银江科技集团保理合同纠纷向上海市虹口区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对银江科技集团持有的银江技术部分股份进行保全,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合计保全银江科技集团所持银江技术3,400,000股股份。2024年4月8日,在虹口区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京都华盛公司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措施。2024年6月12日,法院已解除对银江科技集团上述股票的保全措施,并解除了上述股份司法冻结。
2、本次股东股份被冻结情况及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冻结股份股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司法冻结申请人 |
银江科技集团 | 是第一大股东 | 3,400,000 | 4.15% | 0.43% | 2024-06-12 | 2027-06-11 | 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年5月8日,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银江科技集团所持银江技术78,111,368股股份采取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2024年6月12日,由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对该3,400,000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同日因新余君睿前次保全申请,该3,400,000股股份被法院自动实施司法冻结,未涉及新增诉讼保全。
银江科技集团分别于2024年5月7日和5月14日向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关于执行金额和冻结股份数的执行异议申请,后于2024年5月15日和5月30日银江科技集团与新余君睿在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积极促成和解方案,双方对超额冻结股份解除冻结措施基本达成一致,并推动由新余君睿向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对超额冻结股份解除冻结措施。
3、控股股东累计被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银江科技集团 | 81,883,007 | 10.30% | 81,511,368 | 99.55% | 10.26% |
注:银江科技集团所持被冻结股票中81,500,000股已被质押。
4、控股股东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银江科技集团 | 81,883,007 | 10.30% | 81,500,000 | 99.53% | 10.26% |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据银江科技集团函告,目前执行金额合计约12,500万元,较2024年5月10日减少约5,500万元。其2023年底合并报表(不含上市公司)资产总计279,022.21万元,负债合计176,408.39万元,营业收入31,722.60万元,净资产102,613.82万元,净利润1,996.35万元,现金流量净增加额169.88万元。拟通过债权回收、所持资产抵押或出售、其他投资项目的股权质押或转让等方式妥善解决资金问题,并积极和债权人达成和解,解除风险隐患。若其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事宜不能及时妥善处理,可能会导致该股份被强制执行。
2、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银江科技集团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