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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药集团: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5

名单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鉴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4、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以2024年6月14日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并以

10.2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58名激励对象授予42.07万股限制性股票。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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