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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测电子: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5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4年6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的用途,由原计划“用于注销、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4年已回购的1,741,300股公司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3)。

截至目前,公司注销2022年已回购的2,944,015股公司股份并对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事项尚在办理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在该2,944,015股回购股份全部注销并完成减资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78,151,542股减少至275,207,527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78,151,542元减少至人民币275,207,527元。

本次1,741,300股公司股份注销和减资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在上述基础上进一步由275,207,527股变更为273,466,227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75,207,527元变更为人民币273,466,227元。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6月15日起45日内,9:30-11:30,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南路22号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程敏

联系电话:027-87671179;联系传真:027-87671179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

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此外,公司将依法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已回购社会公众股注销手续,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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