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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5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二〇二四年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6月13日在北京召开,采用现场表决方式。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6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2名,实际到会董事11名(柯文纳董事因公务未出席会议,委托魏德勇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霍学文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2024年度恢复与处置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参数更新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程序>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关联交

易的议案》。同意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的存款关联交易,有效期1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本议案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董意见:同意。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存款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存款关联交易,有效期2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本议案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董意见:同意。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与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存款关联交易,有效期2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本议案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通过《关于与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存款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开展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存款关联交易,有效期2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本议案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董意见:同意。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通过《关于提名部分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希普先生连任本行董事,任期三年;同意提名瞿强先生连任本行独立董事,任期三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行董事会定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通过《关于<上海分行大楼置换方案>的议案》,并授权高级管理层按照本行经营管理流程,办理相关具体手续。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希普先生,同济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高级经济师。2021年9月加入本行董事会,现任北京银行董事、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委员。

2023年3月至今担任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担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1年4月至2022年4月担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金融管理中心副主任。2021年2月至2021年3月担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金融管理中心融资管理部处长。2015年6月至2021年2月担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资金处处长。2015年5月至2015年6月担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资本市场处处长。2011年8月至2015年5月担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资本市场处副处长。2004年7月至2011年8月历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见习,资本运营部证券融资助理、业务经理、业务高级经理。

刘希普先生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希普先生未持有本行股票。

2、瞿强先生,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经济学博士。2021年7月加入本行董事会,现任北京银行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1998年6月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工作,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副院长、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诚通国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瞿强先生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瞿强先生持有本行股份200,000股。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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