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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庭国际: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5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会议和2024年6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刊载于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0)。

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兴市意发功率半导体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第一期解锁的业绩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71.7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10,088,720股减少至1,199,371,720股。

因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以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0号岗厦皇庭大厦(皇庭中心)28楼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518048)

2、申报时间: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 月 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

3、联系人:吴凯、黄豪焕

4、联系电话:0755-82535565

5、邮箱:htgj000056@163.com

6、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事项: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并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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