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权益分派期间乐普转2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3108 债券简称:乐普转2转股起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2026年3月29日暂停转股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恢复转股时间: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近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条款的规定(详见附件),自2024年6月18日起至本次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乐普转2(债券代码:123108;债券简称:乐普转2)将暂停转股,公司将在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在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内,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可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条款的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或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初始转股价,n为送红股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