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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瑞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4

证券代码:301587证券简称:中瑞股份公告编号:2024-028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4年

日(星期五)下午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镜湖路

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学新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83,046,6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36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82,510,2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004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36,3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64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9,171,6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2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8,635,2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61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36,3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641%。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大圆柱系列新型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3,046,6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71,6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股东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杨学新先生、刘元成先生、颜廷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情况如下:

2.01选举杨学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83,046,6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71,6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杨学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刘元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83,046,6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71,6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刘元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颜廷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83,046,6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71,6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颜廷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赵国庆先生、郑敬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具体情况如下:

3.01选举赵国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83,046,6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71,6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赵国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郑敬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83,046,6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71,6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郑敬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郝世洪先生、赵兴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唐祖锋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情况如下:

4.01选举郝世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总表决情况:同意83,046,6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71,6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郝世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选举赵兴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83,046,6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71,6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赵兴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成威、陈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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