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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8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603888

2024年6月27日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共同遵守:

一、本次会议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无权参加会议现场表决。

三、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要求发言的或就有关问题在现场会议提出质询的,应向大会秘书处报名,并填写《股东发言征询表》,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股东的问题予以回答。

四、大会使用计算机辅助表决系统对议案进行表决。股东表决时,应准确填写股东名称、姓名及持有股数,在表决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下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以“√”为准;若不选则视为“弃权”,多选则视为“表决无效”,发出而未收到的表决票也视为“弃权”。

五、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为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

六、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27日14点30分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

隅大厦五层公司会议室参 会 人 员: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会 议 主 持:董事长或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

董事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参加会议的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律师

三、推选计票人员、监票人员

四、宣读并审议会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7.《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董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8.01《关于非独立董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8.02《关于独立董事津贴事项的议案》

9.《关于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10.《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11.《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管理制度>的议案》累积投票议案

14.《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1《关于选举车玉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2《关于选举李志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3《关于选举卜林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汇报事项:《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股东提出书面问题

六、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解答股东提问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现场计票

九、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十、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新华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0204189号)。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运营、治理、经营成果和资产状况等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现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新华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治理不断规范,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工作。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现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附件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认真履行《中华人员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不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推进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董事会应起的作用。公司全体董事在工作中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现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42项。

(一) 2023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 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关于聘任张芮宁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三) 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 《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5. 《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6. 《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8.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3.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4. 《关于董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15.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的议案》

16. 《关于公司拟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17. 《关于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8. 《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9. 《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 《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1. 《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2. 《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3. 《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24. 《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5. 《关于提请召开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 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 2023年6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六) 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提名储学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七) 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董事长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编辑政策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4.《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八) 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 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努力建成国际一流新型全媒体机构的关键一年。新华网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新闻报道出新出彩、经营工作超稳步推进,技术、管理、党建等各方面工作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取得

新突破、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一)以为总书记和党中央站岗放哨的政治自觉,全力做好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1、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报道作为第一职责、第一工作,以总书记报道为统领,着力做好网上正面宣传引导,有力唱响网络空间最强音,壮大网络空间正能量。浓墨重彩做好总书记报道,在创新创意、系列化社交化上下功夫,在“第二个结合”上着力,走进总书记的语境、心境、情境,充分展现总书记思想的博大精深、实践伟力和大党大国领袖形象。“学习进行时”“学而时习之”栏目品牌不断擦亮,2023年新开办的内外宣栏目“快来学习”频频获得高转发、高浏览、高点赞;《跟着总书记学历史(第二季)》等视频产品屡屡被全网置顶推送。

2、守正创新做好重大主题报道,35次受权承担重大网络直播任务,其中22次担纲网上唯一文字出口,充分彰显新华网的权威优势、政治优势;《功成》等一批兼具“网感”和“科技感”的融媒报道精品在网上不断产生刷屏效应。

3、积极稳妥引导社会热点,“新华访谈”全面升级,《县

委大院访谈录》等融媒态产品逐渐形成品牌;“新华网评”创新推出网评、短评、锐评“三连评”系列报道,重大主题推出“系列评”,进一步提升“新华网评”的社会影响力。持续深化移动传播阵地建设,9个新媒体平台账号总粉丝量超2亿,新华网客户端累计完成直播3,800场。

4、“立破并举”加大对外传播,全方位创新内容形式,精准有力开展舆论斗争,大力开拓国际传播渠道。圆满完成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等重大直播任务;创新推出《歌在丝路山海间》等视频产品;海外社交媒体账号集群总粉丝量突破3,000万。

(二)全力推动经营工作创新发展,实现主要经营指标在高基数上继续保持稳健增长。

推动基础业务创新提质,品牌论坛活动再上台阶,2023中国企业家博鳌论坛规格、规模创历史之最;成功举办中国企业家太阳岛年会;溯源中国种子计划成功举办四季活动,取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成功打造《“小围裙”计划》等系列IP,打通线上线下、终端平台,受到企业广泛欢迎。加快数字经济扩容,溯源中国、新华思政等重点平台型项目提速发展,溯源中国打造“溯源中国·稻乡五常”大数据平台,新华思政平台与多家单位达成合作;5G富媒体和新型增值业务继续保持高位运行。推动数字经济扩容,打造“新华数据要素联合平台”,生成式人工智能内容安全与模型安全检测平台,与中国联通共建数字联合实验室、与黑龙江省共建健康医疗大数据智能应用中心等一批新型重点项目相继落地;新华网专门成立了数字经济工作组,持续拓展数字业务全场景服务模式,加速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激活数据要素潜能,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共同树立数据安全规范标杆;新华睿思系统迭代升级,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上线元宇宙频道,加快探索元宇宙时代内容营销。挖掘区域协同创新发展潜能,发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地区分(子)公司协同创新、引领示范作用。

(三)着力强化技术运维能力,技术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坚持常态化加强技术运维,技术平台稳定运行、各类业务安全开展,特别是圆满完成全国“两会”、杭州亚运会等重大报道技术保障和网络安全保卫任务。积极推进重点技术项目建设,持续对新华云扩容升级,为新华网及承建网站提供了可信赖的云平台技术支撑;引入AI技术提高智能化内容生产水平,配合全网采编业务规划,持续迭代升级采编技术系统;持续进行新华睿思大数据平台矩阵迭代升级;持续进行元宇宙“元卯”平台技术迭代升级,稳健推进技术市场拓展。

三、2023年公司财务状况

(一)资产、负债情况

1.资产总额为518,970.89万元,较上年的518,109.54万元增长0.17%。

2.负债总额为175,205.35万元,较上年的189,982.00万元下降7.78%,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33.10%。

(二)所有者权益

股东权益为343,765.54万元,较上年的328,127.54万元增长4.77%。

(三)收入、利润情况

1.营业收入为208,187.07万元,较上年的194,057.45万元增长7.28%。

2.利润总额为18,156.60万元,较上年的24,841.54万元下降26.91%;净利润为27,350.17万元,较上年的24,216.57万元增长12.94%。

四、经营工作计划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

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新华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紧密结合新华网的资源禀赋、业务基础、竞争优势,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全面激发采编、经营、技术、管理、党建新活力,加快建设具有强大传播力、影响力,强大经营实力、创新能力的新型智能化主流媒体。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着力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唱响强信心、聚民心、筑同心的网络强音

1、紧紧围绕壮大主流价值、主流舆论、主流文化,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思想和形象宣传为引领,统筹对内对外,加强正面宣传和热点引导,打造精品工程、推出扛鼎力作,进一步提升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着力推进总书记报道“谱新篇”,把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思想作为“主入口”,深化新认识、挖掘新材料、运用新表达、锤炼新话风,不断提升报道的理论高度、情感温度、能量密度,让网民全面立体感悟总书记的领袖形象、思想伟力,继续办好“学习进行时”及子栏目“快来学习”,推出《牢记嘱托加油干》等系列视频。

2、精心组织重大主题宣传,围绕中央全会、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75周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等重大事件、重要节点,打造更多思想深刻、视角独到、创意新颖、“破圈”“跨界”的精品工程、爆款产品。积极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充分揭示中国经济活力韧性,引导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深入报道“第二个

结合”生动实践,聚焦文化传承保护、文化事业发展,打造更多有影响力的文化IP。

3、进一步做强“思客”品牌,着力推进喉舌、耳目、智库职能融合发展,构建“舆情内参+智库产品+智库活动”新型业务模式、内容体系;试点运行思客智库地方中心。做大做强社交媒体账号集群,以高水平策划、高品质内容、高效率互动、高精准运营,推动账号集群成为承载全网内容传播、经营拓展的主平台、主阵地。做强政务网站集群,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协同,整合独家资源,为新闻报道、经营拓展提供有力支持;开展“增光添彩竞赛”,充分激发政务网站活力潜力。

4、全面增强国际传播效能,亲切、地道、巧妙、灵动讲好总书记故事这一“中国封面故事”,“到什么山唱什么歌”,差异化讲好中国故事。推出《百年变局下的中国外交》系列报道;“短线”“长线”相结合,提高对美舆论斗争效能;集中发力海媒建设,力争总粉丝量再上新台阶、取得大突破;继续做好日本专线内容建设。

(二)着力推动经营工作提质增效,打牢高质量发展的物质基础

抓住数字经济发展新机遇,聚焦新质生产力、聚焦数字经济主赛道,着力在打造新经济业态上下功夫,努力开创新模式、培育新动能、锻造新增长极。强化集约发展、“总分协同”,加大对分支机构业务规划、指导服务,加强产品服务迭代升级,为用户创造更多价值。做大做强平台经济,做大溯源中国平台、政企服务平台、教育科普平台,加快打造大健康平台;继续巩固“小”系列、“中国大学生音乐艺术

节”等IP。做精做优论坛经济,围绕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政企交流合作,着力打造高质量、多层级、少而精的新华网论坛业务体系。全面发力数字经济,加强对数字经济业务统筹谋划,积极融入数字产业化、精准服务产业数字化,以数字化手段赋能传统业务,以数智化产品开拓创新业务。聚焦大数据业务、无线增值业务、物联网业务等“城墙口”,继续发起猛攻;做强“新华数据要素联合平台”,深耕场景应用,力争尽快实现产品化。做强新华网公益品牌,进一步挖掘“中国网事”价值,探索形成“总网+地方、1+N”覆盖全国的评选机制,为经营工作搭建更大平台、拓展更大空间。

(三)着力强化技术创新引领,构建新型数字化、智能化技术体系

强化新技术创新研发、融合应用,紧密结合业务需要,适度超前布局,积极探索大数据、元宇宙、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场景,为全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供有力支撑。全面提升“超级编辑部”智能化水平,充分运用“新华智云”等先进技术,不断丰富创作工具,提升内容创意创新水平,强化AIGC运用,全面提高内容生产效率。迭代开发“学习文库”系列产品,强化数据处理能力,提升应用输出能力,完善智能资料库解决方案,并加快向其他品牌栏目应用拓展。加强大数据技术能力建设,迭代升级新华睿思产品矩阵,抓紧完成大数据分析集群扩容项目。充分发挥“数字联合实验室”平台作用,为客户提供成果应用、技术交易等全流程服务。强化技术为管理赋能,迭代更新“极速开发平台”,进一步优化完善投票问卷等系统。做强“新华云”品牌,强化算法算力,精准对接客户需求,打造更多可靠适用

云产品,为公司内容转型和服务外部政企客户提供有力支撑。严守技术安全底线,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加强技术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运维能力,确保全网技术安全。

五、可能面对的风险

1、商业模式风险:与传统经济和传统行业相比,互联网行业作为新经济、新服务的典型代表,用户需求转化快,盈利模式创新多。互联网企业既有的盈利手段可能随着用户需求转变难以继续推广适用,创新盈利模式的出现也可能在短时间内迅速抢占市场份额,并对原有市场竞争主体产生冲击。若本公司在未来经营过程中,不能及时准确地把握新闻、资讯服务业的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或者不能及时捕捉和快速响应用户需求的变化进而不断对现有盈利模式进行相应完善和创新,公司盈利模式的有效性将可能受到削弱,从而对公司未来业绩成长性带来不利影响。

2、全媒广告业务风险:新华网主要营业收入来自于全媒广告。全媒广告服务具有明显的“注意力经济”特征,网站用户规模越大、受众面越广,越容易吸引广告客户的关注,从而获得相关客户广告投入。新华网作为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之一,拥有庞大的用户规模和领先的用户黏性,在重点新闻网站中名列前茅。但是,如果公司无法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将新华网的媒体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则全媒广告业务收入存在无法达到预期增长水平的风险,从而影响业绩。

3、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余额824,199,944.56元。如果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工作,进一步完善催缴机制。

4、人才流失风险: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属于人力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商业模式的有效应用、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均有赖于公司核心管理和专业人才,本公司近年来依靠一批管理和专业人才,取得了持续快速发展。尽管公司重视人才的培养与管理、建立了有效的考核与激励机制,为管理和专业人才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前景,但随着各互联网企业对人才争夺的加剧,存在一定的人才流失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5、成本上升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公司营业成本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全媒广告、政企综合服务、数字及智能化业务、文化创意服务等的人工成本、内容采购成本、资产折旧摊销以及线路费等,公司的营业成本面临不断增长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相关业务成本持续上升;为吸引优质互联网行业技术人才与销售人才,人工成本不断增加。如果公司主营业务全媒广告、政企综合服务、数字及智能化业务、文化创意服务等产品服务的收入不能同步上涨以抵消成本上升的压力,公司将面临成本上升导致的利润下滑风险。

6、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本公司持有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因此,本公司承担着证券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本公司采取持有多种权益证券组合的方式降低权益证券投资的价格风险。

7、网络技术风险:整个互联网行业以快速发展为主要特征,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更是日新月异。互联网技术革新在不断满足互联网用户需求变化和不断降低互联网企业运营

成本的同时,也丰富了互联网内容和互联网企业的盈利模式。本公司需要不断跟进和采用最新的互联网技术,以应对互联网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公司自身业务发展的需求;同时,这也将有利于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开拓新的商业机会,巩固现有的市场份额。如果公司无法及时跟进互联网技术的革新,公司将可能面临技术水平落后、业务模式和产品服务缺乏创新、运营成本升高等风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

8、系统安全风险:作为互联网新闻、资讯信息服务商,本公司必须确保计算机系统的稳定和数据的安全,因此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十分注重计算机系统和数据安全保障工作。虽然公司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公司的系统以及数据安全,但是,由于自然灾害、电力供应等不可抗力或主观操作失误,公司存在计算机系统、数据安全方面的风险。上述风险因素一旦发生,将造成公司业务数据丢失或系统崩溃的严重后果,从而导致公司服务中断,严重的可能造成公司业务停顿。

9、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尚未完成建设的“全媒体信息应用服务云平台项目”、“移动互联网集成、加工、分发及运营系统业务项目”等6个项目,公司在项目选择时已进行了充分可行性论证评估。由于互联网行业市场参与者众多、技术升级速度加快。为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无效投入,公司出于审慎考虑,暂时未将募集资金依预期进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如上述业务未实现预定的市场开发计划,将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进度以及投资回报的实现。报告期内,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新华网全媒体信息应用服务云平台项目:该项目是公司根据互联网及媒体行业发展态势,结合公司上市后业务发展规划,逐步推进实施的建设项目。目的是夯实技术基础,持续迭代升级技术平台,强化技术保障和网络安全防御能力,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支撑公司事业发展和业务拓展。项目建设遵循整体规划、逐步实施、持续演进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按照公司事业发展规划,围绕业务实际需要,切实实施项目具体建设任务,保障平台建设、产品研发、应用开发、运行保障、网络安全等各方面的技术业务有序开展。公司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先后建设了新华云视频服务平台、超级编辑部

4.0技术平台、新华云混合云管平台、统一用户认证等重要技术系统,并完成了新华云平台的扩容建设,实现了技术平台的升级换代。通过上述项目的建设实施,技术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更有力地保障了全网业务安全、稳定、可靠运行,圆满完成了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和成都大运会等重大报道和突发事件的技术保障和网络安全保卫任务。新华云视频平台已在全网全面使用,为全网业务视频化、融媒化转型和重大活动直播报道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项目目前已完成终验,进入持续正常运行阶段。超级编辑部4.0项目完成开发建设后已全面推广使用,项目具备支持策、采、编、审、发环节协同创作能力,并实现了超编平台的云化建设和云化部署,提升了平台的弹性扩展和业务承载能力。截止2023年底,累计发布超编各子系统后端迭代更新共50余次,发布超编各系统客户端更新包40余次,新华网总网各频道、各地方频道、多语种站点的采编报道业务及部分承建网站已迁移到了超编平台。超编平台试运行期间,在党的二十大和

全国“两会”等重大报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项目已完成初步验收工作,正在筹备终验工作。根据新华云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全网事业发展需要,启动了新华云升级扩容项目。该项目扩充了云平台硬件资源,升级了新华云版本,完善混合云体系,实现云资源多点互备,增强新华云的统一管理功能,提升了新华网技术支撑和运营服务能力,为新华网的业务拓展和融合发展提供了更坚实的技术支撑。项目已完成平台升级、原平台系统基于云平台新版本的云化部署和数据迁移工作,目前已完成初步验收工作。随着网络安全形势变化,公司在资金的使用方面着力强化了网络安全建设,重点提高网络安全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全网技术实际和业务保障需要,2023年启动了新华网网络安全保护能力提升项目,目的是要对标行业发展态势和网络安全法规要求,升级网络安全技术,补齐短板,提升网络安全保护能力,确保全网业务安全稳定运行。公司对项目的具体建设任务从审批、采购、需求分析、方案设计、开发、测试、部署、上线、验收、运行保障等环节严格把控,确保项目的技术建设贴合实际业务需求,达到预期效果,防范项目投资风险。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要求和公司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公司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随意使用募集资金,不盲目追求资金执行进度,而是切实确定并严格落实项目的具体建设任务,把控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果,严防项目投资风险,保证投资效益,保护股东权益。受一些客观因素影响,部分项目建设有所延缓。我们正在抓紧推进项目的各项具体建设任务,一方面尽快完成在建项目任务,另一方面,持续做好新建项目的管理,确保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鉴于新华网

职责使命和战略发展需要,该项目需要延续执行。延续执行过程中,一方面落实改革发展技术支撑要求;另一方面,从公司的长远发展考虑,紧跟行业发展态势,与时俱进,不断推进技术改革创新,充分应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不断夯实技术基础平台。同时要结合业务发展需要,不断探索 AI、5G 应用场景技术开发,迭代演进网站采编业务技术平台,提高网络安全防御水平,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该项目需要延期执行。

(2)新华网移动互联网集成、加工、分发及运营系统业务项目:该项目投入募集资金用于移动互联网集成加工分发及运营系统的研发运维,内容、技术、运营全方位升级,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具有新华网特色的移动化、视频化、垂直化、知识化内容产品体系日益丰富,新华网在移动互联网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得到进一步巩固,移动互联网用户持续增长、移动互联网应用集成创新能力和产品服务不断升级。移动互联网市场应用需求热点转换和技术产品创新升级加快,产品服务同质化竞争日趋激烈,市场不确定性因素增多,移动互联网项目中的有关产品业务及系统平台有待进一步论证,为有效控制风险,保障项目收益水平,避免无效投入,公司使用移动互联网业务项目资金仍审慎。该项目需要延期执行。

(3)新华网政务类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项目:该项目是公司根据互联网及媒体行业发展态势,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逐步推进实施的技术建设项目。项目建设遵循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按照公司对大数据业务发展的规划,逐步推进项目建设,从市场调研、业务方向、数据资源建设、技术系统建设、应用

产品研发等方面分步有序开展。业务应用的产品研发和项目建设是一个动态持续的过程。截至目前,新华网已成功打造自有大数据品牌“新华睿思”,形成与业务发展紧密结合的大数据产品体系,加快大数据垂直领域的深入应用,业务拓展卓有成效。在数据资源储备方面,新华睿思数据云图分析平台数据资源规模已超过千亿条,汇聚包括新闻门户网站、移动新闻客户端、平媒电子报等互联网公开数据;微博及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数据;抖音、快手等平台视频数据。通过数据过滤、数据清洗和数据标引建成数据资源库。在大数据智能分析技术体系方面,充分应用各领域成熟技术,重点发力数据挖掘和深度分析领域,自主研发多项核心算法,持续钻研新技术和新算法。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新华睿思累计申请软件著作权49项,技术发明专利14项,新华睿思大数据技术发明专利池已形成。以“新华睿思”为抓手,自主研发并推出新华睿思数据云图分析平台、新华睿思?数媒智慧分析平台,同步推出睿思APP和大屏端数据可视化分析系统,实现三端数据无缝联动。公司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随意使用募集资金,不盲目追求资金执行进度,而是切实确定并扎实落实项目的具体建设任务,根据公司对大数据业务的发展规划、海量数据的持续稳定采集情况、业务应用的产品研发情况、市场投入推广情况、行业客户需求的变化、最新技术的发展趋势等多方面因素,把控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效果,保证投资效益,保护股东权益。该项目需要延期执行。

(4)新华网新媒体应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新媒体飞速发展且竞争激烈,产品升级换代快,公司紧跟新技术的发展动态和新应用、新产品的发展趋势,为避免无效投入,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公司将继续审慎投入。该项目

需要延期执行。

(5)新华网在线教育项目:该项目是公司根据互联网及媒体行业发展态势,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自2014年开始推进实施的互联网产品项目。在业务发展的前期,公司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同时面对在线教育需求的强大增长动力,公司充分发挥自身的内容优势和技术优势,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在线教育项目的投资。后期公司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完成了在线教育平台开发和升级、就业培训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通过上述项目的建设实施,树立了新华网在线教育专业品牌,实现了在线教育产品市场突破,为下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新华网在线教育项目积极配合国家政策,以机构市场为主,实现了市场规模与经济效益的持续稳步增长,实现了内容生态和商业生态发展。鉴于上述行业情况,以及新华网职责使命和战略发展的需要,为有效控制风险,保障项目收益水平,避免无效投入,该项目需要延续执行。

(6)成立新华网广东有限公司、新华网四川有限公司、新华网江苏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三家子公司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主要为设备投入及办公场地,根据新华网战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将继续审慎投入。该项目需要延期执行。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新华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公司的内设监督机构,公司监事会在2023年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认真地履行了各项监督职能。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现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7日

附件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精神,在2023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2023年度的依法运作状况、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一、监事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共3人,由2名职工代表监事谭玉平先生、张立佳女士和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武斌先生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由谭玉平先生担任。公司监事分别具有纪检监察、管理、财务等专业背景,并按照规定参加监管部门、上市公司自律组织及公司内部组织的相关培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专业水平、谨慎勤勉地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环节均符合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1. 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7)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 《关于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10) 《关于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3.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4.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依法行使监督权。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召集程序和各项决议表决进行了监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2023年度公司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经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经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关注和监督。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对公司日常经营及相关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议、谨慎决策,能够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未发现其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2023年,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和审核,公司2023年内4期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等情况。

3.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经认真核查,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2023年度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等情况,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4.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的意见

2023年,公司无对外担保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履行了合法程序,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不可避免的,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且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决策严密、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公司未有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6.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意见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履行股东大会决议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有关决议,各项决议执行及时有效,未有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7.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工作进行了关注和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也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行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编制符合相关准则和规定。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认真履行职责,坚持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紧密结合公司实际工作,充分发挥监事会的职能。

1.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2.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水平,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有的放矢地提出合理化建议。

3.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7日

新华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四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编制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
营业收入2,081,870,676.52
利润总额181,566,021.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73,501,736.01
基本每股收益0.52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14%
资产总额5,189,708,942.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437,655,428.54

二、财务状况

(一)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年末比年初增减
总资产5,189,708,942.195,181,095,423.270.17%
流动资产4,033,201,611.983,833,898,173.825.20%
其中:货币资金3,315,302,572.201,703,897,662.1694.57%
应收账款386,358,970.46429,066,258.20-9.95%
预付账款18,573,747.2623,346,827.49-20.44%
其他应收款28,670,139.0429,837,785.70-3.91%
存货9,327,662.8515,715,975.81-40.65%
非流动资产1,156,507,330.211,347,197,249.45-14.15%
其中:固定资产148,670,372.78211,511,063.24-29.71%
在建工程283,590,891.23295,630,551.32-4.07%
无形资产76,955,247.5277,199,387.77-0.32%

(二)负债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年末比年初增减
负债总额1,752,053,513.651,899,820,005.20-7.78%
流动负债1,274,262,983.241,199,885,795.896.20%
其中:应付账款530,294,459.23447,080,138.1118.61%
预收账款--/
合同负债341,998,328.12367,169,104.98-6.86%
应付职工薪酬122,142,868.31100,798,777.7021.17%
应交税费71,061,038.9454,754,495.8829.78%
其他应付款23,709,331.8322,636,084.584.74%

(三)所有者权益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年末比年初增减
所有者权益合计3,437,655,428.543,281,275,418.074.77%
其中:股本519,029,360.00519,029,360.00-
资本公积1,499,045,955.971,499,045,955.97-
盈余公积259,514,680.00239,931,002.238.16%
未分配利润1,176,900,689.401,053,523,378.6511.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437,655,428.543,281,275,418.074.77%

三、经营状况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本年比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2,081,870,676.521,940,574,486.367.28%
营业成本1,367,061,452.501,338,732,406.502.12%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本年比上年增减
销售费用262,329,067.15258,101,150.601.64%
税金及附加26,753,455.6820,386,027.8231.23%
管理费用176,616,814.15120,624,335.0046.42%
研发费用91,652,808.2669,755,647.5931.39%
财务费用-49,630,630.63-40,912,337.05-21.31%
营业外收入9,872,699.9721,406,930.72-53.88%
营业外支出73,329,230.302,198,770.613235.01%
利润总额181,566,021.76248,415,381.71-26.91%
净利润273,501,736.01242,165,658.2212.9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3,501,736.01242,165,658.2212.9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7,715,950.49124,567,945.43-13.53%

四、公司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母公司)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
资产负债率33.10%
流动比率(倍)3.0859
速动比率(倍)3.0804

详细数据请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上述报告已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现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新华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五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3,501,736.0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1,110,768.8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9,541,617.39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13,524,029.81元,减当年已分配利润97,058,490.32元,调整其他综合收益结转未分配利润378,543.41元,2023年当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18,413,234.35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股东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1元(含税),共派发红利总额109,515,194.9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入下一年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8)、《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现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新华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六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2023年度与控股股东新华通讯社(以下简称“新华社”)及其关联方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46,000万元,实际发生的金额累计为26,152.32万元,未超出预计金额。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新华社及其关联方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46,00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审议通过,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7)、《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现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述议案,关联股东新华通讯社、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新华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七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履行招标程序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审计工作量、所需工作时间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公司年度审计费用,2024年财务审计费用为107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审议通过,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4)、《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3)。

现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新华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八

关于董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3年度董事报酬事项如下:

1.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2.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税前人民币8万元。

3.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4.董事的报酬包括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一、公司2023年非独立董事报酬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目前任职状态任期内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
储学军董事长57在任35.15
申江婴董事53在任69.96
刘加文董事53在任65.18
杨庆兵董事57在任64.49
张立佳董事53在任0
王朴董事41在任0
叶芝董事38在任0
刘健董事51离任31.52
钱彤董事55离任71.19
周红军董事60离任65.37

二、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津贴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目前任职状态任期内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
黄澄清独立董事66在任8.00
俞明轩独立董事56在任8.00
杨义先独立董事62在任0
滕泰独立董事49在任0
陈雪奇独立董事57在任0
吴振华独立董事61离任8.00
曾剑秋独立董事66离任8.00
王建独立董事67离任8.00

注:1.2023年6月27日,公司董事长刘健先生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编辑政策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储学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选举储学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3.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立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4.2024年1月23日,公司完成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王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周红军女士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选举杨义先、滕泰、陈雪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原独立董事吴振华、曾剑秋、王建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5.2024年4月3日,公司董事、总编辑钱彤先生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总编辑、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编辑政策委员会委员职务。

6.王朴先生、叶芝女士在股东单位新华通讯社任职,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公司董事薪酬和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现状,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现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新华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九

关于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3年度监事任职期间报酬如下:

1.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2.监事出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3.监事的报酬包括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2023年公司监事在任期间税前报酬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状态任期内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
谭玉平监事会主席57在任64.49
朱永磊监事40在任0
黄亿监事36在任0
张立佳监事53离任51.14
武斌监事42离任0

注:1.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谭玉平、朱永磊为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监事,原职工代表监事张立佳届满不再担任监事职务。

2.2024年1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黄亿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原监事武斌届满不再担任监事职务。

3.2024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谭玉平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4.黄亿、武斌在股东单位新华通讯社任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现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7日

新华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

股东回报规划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增强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实际经营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具体措施包括书面征求意见、电话沟通、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

三、公司2024年—2026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二者相结合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分配股利。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应当在如下条件满足时,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并且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

①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或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或单项购买资产价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0%的事项,上述资产价值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以及对外投资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及以上的事项。

4.在确保公司当年累计可分配利润满足当年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董事会可同时考虑股票股利的发放。除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不得单独实施股票股利的发放。

5.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中期分红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6.当公司出现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或出现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制定一次未来三年具体的分红规划和计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但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应保证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具体股东回报规划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不得随意变更。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在股东大会提案时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五、本规划的生效机制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6)。

现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新华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一

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现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新华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二

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工作需要,公司拟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现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新华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三

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中对回购股份的要求,公司拟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现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新华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四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 《关于选举车玉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车玉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 《关于选举李志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李志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 《关于选举卜林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卜林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以上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现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附件

车玉明先生简历车玉明先生,196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英语教育和新闻学专业双学士,高级记者。1992年8月至1995年12月,任新华社对外部编辑、记者;1996年1月至1998年8月,任新华社澳门分社记者;1998年9月至2005年8月,历任新华社对外部记者、改稿室副主任;2005年8月至2006年8月,挂职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委副书记、嘉兴市委宣传部副部长;2006年8月至2014年8月,历任新华社对外部发稿中心副主任、国内部中央新闻采访中心经济采访室副主任、国内部中央新闻采访中心多媒体采访室主任,其间在国务院研究室借调工作1年;2014年8月至2021年9月,历任新华社国内部总编室副主任、国内部新媒体中心执行主任、国内部总编室主任;2021年9月至2024年3月,任新华社国内部部务会成员、副主任兼总编室主任;2024年3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常委;2024年4月起,任本公司总编辑。

车玉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志晖先生简历

李志晖先生,198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记者。2006年7月至2010年8月,在新华社对外部工作,历任助理记者、记者;2010年8月至2013年1月,任新华社迪拜分社负责人;2013年1月至2019年11

月,历任新华社对外部记者、主任记者、政文室副主任;2019年11月至2021年9月,历任新华社对外部评论室主任、评论专题室主任;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任新华社对外部部务会成员兼评论专题室主任;2021年11月至2024年2月,任新华社对外部部务会成员兼政文编辑室主任;2024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常委;2024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编辑。

李志晖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卜林女士简历

卜林女士,198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7月至2023年4月就职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历任办公室主任助理、办公室主任、发展企划部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兼任新华社投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卜林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新华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非审议事项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公司2023年的所有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并做出独立判断。

我们按照相关要求分别做出2023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作为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全文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振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剑秋)》、《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澄清)》、《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俞明轩)》、《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建)》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6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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