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于2024年6月17日15:30在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1288号33幢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4日以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圣杰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参会监事均通过通讯形式参会,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计
54.1069万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39%。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按照《激励计划》中对回购事项的约定实施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有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将作废前述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191,523股(调整后)。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