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郑舒文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郑舒文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原任职期限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2024年5月10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任后郑舒文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郑舒文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郑舒文女士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总监的聘任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舒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3)《公司法》对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郑舒文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郑舒文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