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605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319,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3%,最高成交价为33.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5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37,177,760.7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
应调整,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49.605元/股调整为
35.222元/股。截至目前,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及原因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公司拟变更2024年2月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原回购方案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2024年2月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实施完毕,最终注销股数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为准。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决策程序
2024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