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份非交易过户系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沈庆凯先生去世,对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遗产继承事项导致,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股份非交易过户为沈庆凯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相关资产过户手续仍在办理之中。
一、本次非交易过户的基本情况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沈庆凯先生因病于2024年2月28日逝世,其生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因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遗产继承,根据广东省东莞市东部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2024)粤莞东部证字第6433号),上述股份将全部非交易过户至其配偶郭丽勤女士名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6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6月14日,公司收到郭丽勤女士提交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沈庆凯先生生前直接持有的13,300,000股公司股份非交易过户至郭丽勤女士名下的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郭丽勤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3%,其中15,75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5,250,000股为非限售流通股。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过户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能力。
2、本次非交易过户的股份为沈庆凯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相关资产过户手续仍在办理之中,公司将在后续进行披露。
3、本次办理股份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与公司2024年6月6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中的股份数量存在差异,系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数量相应增加所致。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