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释义:
1 | 中交集团 | 指 |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
2 | 中国港湾 | 指 | 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附属公司 |
3 | 中国港湾海南公司 | 指 | 中国港湾已批复成立的海南公司 |
4 | 中水对外 | 指 | 中国水利电力对外有限公司,中交集团附属公司 |
5 | 中水对外海南公司 | 指 | 中水对外拟在海南新设立的公司 |
6 | 二航局 | 指 |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公司附属公司 |
2024年6月12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2024年6月17日,本次董事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当出席的董事人数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7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彤宙主持,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港湾联合体投资博茨瓦纳朱瓦能100MW光伏电站项目及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一) 同意中国港湾海南公司(公司附属公司)、中水对外海南公司(中交集团附属公司,关联人)与属地合作方按55%:30%:15%股比在博茨瓦纳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博茨瓦纳朱瓦能100MW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7,832万美元,项目资本金约为1,958万美元。
中国港湾海南公司持股项目股权55%,资本金现金出资约为1,077万美元(约折合人民币7,814万元),涉及一次性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077万美元,未
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
(二) 同意在香港上市规则下,项目公司为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预计在2024年和2025年,公司与项目公司发生的建造服务类日常性关连交易约为913万美元和3,651万美元。
(三)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彤宙先生、王海怀先生、刘翔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港湾参股追加投资几内亚西芒杜3&4号铁矿项目的议案》
同意中国港湾向持股2.5%的中铝铁矿公司,按持股等比例追加投资约1.5亿美元(约折合人民币10.88亿元)。中铝铁矿公司增资后再投资几内亚西芒杜3&4号铁矿项目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二航局投资蕲春县五岳山建筑用花岗岩绿色矿山项目的议案》
同意二航局现金出资5,000万元,与地方合作方按照50%:50%股比成立项目公司,合作投资建设运营蕲春县五岳山建筑用花岗岩绿色矿山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