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 本次交易还涉及资产过户等行政审批手续,能否顺利及时过户尚存不确定性。
3、 若在交易过程中出现目前未预知的重大影响事项,将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相关调整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终止或取消。
4、 本次交易预计在2024年度完成,对公司2024年度当期净利润的影响需结合后续标的资产变更登记、收款等综合情况而确定,因此,本次交易对公司2024年度当期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源配置,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同时配合安徽省蚌埠市辖区内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安徽省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有偿收回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日丰”)拥有位于蚌埠高新区长征南路东侧、姜顾路北侧,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为66,666.67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包含地块内房地产和附属物)。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安徽日丰管理层处理涉及本次交易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资产变更的相关手续。
公司及子公司与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此项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批准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安徽日丰属地的政府管理机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对方未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安徽日丰拥有位于蚌埠高新区长征南路东侧、姜顾路北侧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66,666.6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编号为皖(2019)蚌埠市不动产权第0059552号、皖(2019)蚌埠市不动产权第0059564号。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决定有偿收回以上宗地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地块内房地产和附属物)。
截至2024年5月30日,拟收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为1,782.22万元,累计折旧及摊销349.28万元,账面净值为1,432.94万元。建筑物及附属物账面原值为1,044.10万元,累计折旧及摊销281.04万元,账面净值为763.06万元。
交易双方共同委托安徽建英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2024年4月26日出具的《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蚌埠市姜顾路531号院内工业用途房地产(建筑物)、土地、附属物的现值评估报告》(皖建英(蚌)房估字(2024)第172号),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2月28日,价格评估方法为成本法,截至价格评估基准日交易标的总价为人民币2,541.5499万元(大写:
贰仟伍佰肆拾壹万伍仟肆佰玖拾玖元)。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安徽日丰科技有限公司
1、 乙方于2014年6月16日,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蚌埠高新区长征南路东侧、姜顾路北侧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为66666.6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3403002014038,不动产权证编号为皖(2019)蚌埠市不动产权第0059552号、皖(2019)蚌埠市不动产权第0059564号。地块内建有厂房、食堂、简易房等房地产和围墙等附属物。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由甲方有偿收回该宗地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地块内房地产和附属物)
2、 有偿收回补偿费为甲方收回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乙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地块内房地产和附属物)而支付的全部补偿费用。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安徽建英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报告编号:皖建英(蚌)房估字﹝2024﹞第172 号),并对评估结果予以认可。
3、 经评估,收回地块费用为土地费用、地块内房地产和附属物费用。收回地块费用总额为2,541.5499万元(大写:贰仟伍佰肆拾壹万伍仟肆佰玖拾玖元整)。双方同意,以该评估价为有偿收回补偿费用单价及总价。
上述收回补偿费为甲方收回乙方皖(2019)蚌埠市不动产权第0059552号、皖(2019)蚌埠市不动产权第005956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全部补偿费用(含地块内房地产和附属物)。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性质的补偿费用。
4、 收回地块需报经蚌埠市人民政府批准,甲方负责报批程序的履行,乙方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5、 收回地块的交接事项:
①收回地块报经蚌埠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以甲方名义在银行设立资金共管账户,由甲乙双方共管。甲方需在蚌埠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的1个月内将本协议约定的收回补偿费总额打入共管账户,并由甲方协调共管账户所在银行向乙方出具共管账户的余额证明,以确保收回补偿费已按约定打入共管账户。若甲方未按约定将补偿费打入共管账户,乙方可不推进任何土地收回程序。
②甲方把收回补偿费打入共管账户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将收回地块相关材
料(《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收回地块的红线范围图、原不动产权证书等)移交给甲方,甲乙双方立即办理原不动产权证注销手续,乙方配合甲方完成地块收回相关全部手续。
③乙方原不动产权证书注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上述共管账户内70%的补偿款由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转账手续。乙方完成收回地块的清场工作并经甲方确认后5个工作日,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全部尾款。
④如甲方未按约定将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帐户(乙方自身原因除外),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未支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收回的,甲方有权抽回共管账户资金,并追回已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6、 本协议书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报送蚌埠市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壹份。
五、 交易的其他安排
乙方的债权债务均与甲方及此次收回事宜无关,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需在不动产权证注销后60天内对地块内进行清场,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及产品,逾期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六、 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主要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同时配合安徽省蚌埠市提高辖区内土地资源的利用率。本次交易能够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增加公司的现金流,增强公司资产的流动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督促相关部门支付土地收回补偿款,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土地收回事宜,并根据该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还涉及资产过户等行政审批手续,能否顺利及时过户尚存不确定性。
2、若在交易过程中出现目前未预知的重大影响事项,将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相关调整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终止或取消。
3、本次交易预计在2024年度完成,对公司2024年度当期净利润的影响需结
合后续标的资产变更登记、收款等综合情况而确定,因此,本次交易对公司2024年度当期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八、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房地产估价报告;
4、 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