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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8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4-032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6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永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会董事人数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丁涛先生、田世超先生、周建国先生、朱光先生作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丁涛先生、田世超先生、周建国先生、朱光先生作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为落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明确该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授予程序、当事方异动等特殊情况的处理等各项内容,特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丁涛先生、田世超先生、周建国先生、朱光先生作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丁涛先生、田世超先生、周建国先生、朱光先生作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及与之相关的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5)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

除限售,并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及与之相关的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办理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在本次激励计划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4年7月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6月18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纪要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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