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天精装:关于公司变更部分监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8
证券代码:002989证券简称:中天精装公告编号:2024-045
债券代码:127055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改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虽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但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本次控制权变更的相关协议约定,需要对监事会进行改组。公司监事吴华秀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其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华秀女士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监事郭年明先生已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详见公司已于2024年5月25日披露的《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王培录先生、潘宇欣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现任监事在新任监事正式就任前,将继续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并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和义务。

吴华秀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格尽职守,公司及监事会谨对

吴华秀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6月17日

附件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王培录先生情况简介

王培录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山东大学电子学与信息系统,获学士学位。王培录先生于1997年7月至2001年5月任职于中信实业银行威海分行/济南分行信息科技部,2001年5月至2006年12月任职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信息科技部/个人金融部,2006年12月至2008年5月任职于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0月至2014年9月任职于戴尔(中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上海分公司,2014年9月至2022年6月任职于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22年6月至今任职于华宇纵横(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王培录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培录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核查,王培录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潘宇欣女士情况简介

潘宇欣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浙江树人大学,2019年9月至2023年9月就职于东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其中2020年4月至2022年3月担任东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6月至2022年10月担任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9月至今就职于东阳市畅文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任董事长、经理,其中2023年9月至今担任东阳市东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12月至今担任东阳市城新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2023年12月至今担任城通(东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经

理;2024年6月至今担任宿迁市中天荣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潘宇欣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除经公司实际控制人东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指派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宿迁市中天荣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潘宇欣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核查,潘宇欣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