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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莱达3: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8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系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400129,以下简称“圣莱达”或“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两网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主办券商,在履行工作中发现以下情况:

一、主要事项

近日,主办券商收到王先生、吴先生邮箱发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年度股东大会相关签字页》《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_投票结果统计》等文件,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6月13日(周四)下午14:3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单世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共3人(代表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8,913,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70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共0人(代表0位股东),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2、网络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网络会议的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共3人(代表3位股东),代表股份48,913,3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708%。

3、公司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无股东代表参加,投票数据全部为网络投票,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8,843,2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反对70,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8,843,2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反对70,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48,843,2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反对70,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8,843,2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86%; 反对70,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843,2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反对70,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913,3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843,2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反对70,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仲元、王瑞腾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二、主办券商风险提示

主办券商已在退市板块多次披露关于圣莱达的风险提示公告,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郑重提示投资者,请关注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6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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