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源杰科技: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9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80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79.90元/股(含)。

? 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4年6月25日(2023年年度权益

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7日,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及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9)。

二、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4日,除权(息)日为2024年6月2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8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79.90元/股(含)。具体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和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85,059,521×0.10)÷85,461,670≈0.0995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80-0.0995)+0]÷(1+0)≈

179.90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回购报告书》,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后,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79.9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55,864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5%。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79.9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77,93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3%。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