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中信建投基金-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基金定增10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15,29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上述股份来源为非公开发行方式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中信建投基金-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基金定增10号资产管理计划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3,050,000股,拟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上述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 股东减持原因:股东根据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的要求,为对资管计划份额强制变现,需对资管计划所持股票进行处置变现。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中信建投基金-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基金定增10号资产管理计划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115,290,900 | 5.00% | 非公开发行取得:115,290,9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中信建投基金-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基金定增10号资产管理计划 | 不超过:23,050,000股 | 不超过:1%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3,050,000股 | 2024/7/11~2024/10/10 | 按市场价格 | 非公开发行取得 | 执行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为实现对冻结计划份额的强制变现,对资管计划所持股票进行处置变现。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中信建投基金-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基金定增10号资产管理计划将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中信建投基金-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基金定增10号资产管理计划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公司将督促中信建投基金-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基金定增10号资产管理计划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