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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都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19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都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06月18日上午9时在杭州临平区星桥街道博旺街5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06月12日以邮件通知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通讯方式参会的4名。会议由董事长周俊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讨论和拟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关联董事周俊杰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讨论和拟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周俊杰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办理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行公示、公告程序,并拟定于2024年07月0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1、2、3项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6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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