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6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解散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毕得医药”)股东宁波鼎华永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华永创”)进行解散清算。鼎华永创的全体合伙人将按照各自实际出资比例分配鼎华永创所持有的毕得医药的股份,不涉及对公司的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相关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110,685股,所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12.76%减少至
11.12%。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的相关手续。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毕得医药近日收到股东鼎华永创通知,鼎华永创合伙人会议审议决议对合伙企业进行解散清算。鼎华永创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其持有公司股份的非交易过户事宜。鼎华永创基本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宁波鼎华永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1X0N1C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波、男、中国国籍
5、成立时间:2016年04月29日
6、合伙期限:2016年04月29日至2036年04月28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366号3292室
鼎华永创一致行动人宁波欣曦基本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宁波欣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7MA2E2HD03T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郑曦赟、男、中国国籍
5、成立时间:2019年12月05日
6、合伙期限:2019年12月05日至无固定期限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象保合作区航天大道99号13幢1040D室
鼎华永创一致行动人宁波兰旦基本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宁波兰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7MA2E3JBF41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汤士俊、男、中国国籍
5、成立时间:2020年06月04日
6、合伙期限:2020年06月04日至无固定期限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象保合作区航天大道99号12幢1102C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鼎华永创持有毕得医药股份总计2,275,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额所占实缴资本比例(%) | 对应公司股票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吴波 | 自然人 | 1089.0801 | 34.54 | 785,803 | 0.86 |
2 | 李怡静 | 自然人 | 518.6096 | 16.45 | 374,192 | 0.41 |
3 | 陈俊 | 自然人 | 311.1658 | 9.87 | 224,515 | 0.25 |
4 | 李黎 | 自然人 | 311.1658 | 9.87 | 224,515 | 0.25 |
5 | 杜鹃 | 自然人 | 311.1658 | 9.87 | 224,515 | 0.25 |
6 | 李爱飞 | 自然人 | 300.7936 | 9.54 | 217,032 | 0.24 |
7 | 耿勇 | 自然人 | 207.4439 | 6.58 | 149,677 | 0.16 |
8 | 蒋亚妹 | 自然人 | 103.7220 | 3.29 | 74,839 | 0.08 |
注:上述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具体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为准。
鼎华永创解散清算后,相应证券资产2,275,088股股票及孳息(包括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将按照各合伙人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波先生与宁波欣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兰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相关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110,685股,所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12.76%减少至11.12%。本次分配不触及对公司的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鼎华永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化如下:
序号 | 股东 姓名 | 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直接持股数(股) | 直接持股比例(%) | 直接持股数(股) | 直接持股比例(%) | |||
1 | 吴波 | 无限售流通股 | 0 | 0.00 | 785,803 | 0.86 |
2 | 宁波鼎华永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无限售流通股 | 2,275,088 | 2.50 | 0 | 0.00 |
3 | 宁波欣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无限售流通股 | 5,019,806 | 5.52 | 5,019,806 | 5.52 |
4 | 宁波兰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无限售流通股 | 4,305,076 | 4.74 | 4,305,076 | 4.74 |
合计 | 无限售流通股 | 11,599,970 | 12.76 | 10,110,685 | 11.12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的相关手续。
二、其他相关承诺和说明
(一)鼎华永创在《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自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前12个月以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于本企业持有的基于前述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锁定期届满超过24个月后,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承诺人若拟减持发行人股票,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该等减持将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3、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鼎华永创解散清算,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取得公司股份的全体合伙人承诺,将继续履行鼎华永创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相关承诺。
(三)鼎华永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鼎华永创进行证券非交易过户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其他重要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遵守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三)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