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计划的公告
实际控制人姜艺、项乐宏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项乐宏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086,643股。
2024年6月17日晚,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姜艺女士的通知:其于2024年6月17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增持公司股份41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3%。截至6月1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项乐宏先生、姜艺女士累计增持3,497,943股,达到了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姜艺、项乐宏 | |||||
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6月17日 | |||||
股票简称 | 乐歌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729 |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项乐宏先生(A股) | 308.66 | 0.99 |
姜艺女士(A股) | 41.13 | 0.13 | ||||||
合计 | 349.79 | 1.12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项乐宏 | 持有股份 | 862.8319 | 2.76 | 1171.4962 | 3.7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5.708 | 0.69 | 292.8741 | 0.9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47.1239 | 2.07 | 878.6221 | 2.81 | ||||
姜艺 | 持有股份 | 789.1524 | 2.52 | 830.2824 | 2.6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7.2881 | 0.63 | 207.5706 | 0.6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91.8643 | 1.89 | 622.7118 | 1.99 | ||||
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持有股份 | 6618.9378 | 21.16 | 6618.9378 | 21.1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618.9378 | 21.16 | 6618.9378 | 21.1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麗晶(香港)國際有限公司 | 持有股份 | 4980.1028 | 15.92 | 4980.1028 | 15.9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980.1028 | 15.92 | 4980.1028 | 15.9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宁波聚才投资有限公司 | 持有股份 | 1853.8650 | 5.93 | 1853.8650 | 5.9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53.8650 | 5.93 | 1853.8650 | 5.9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购买的情形 | 是? 否□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
7.备查文件 | |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