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6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及保证金质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以票据及保证金质押方式开立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资金需求,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