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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柯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0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588号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8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10,845,83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1.881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长张建成先生因公出差不能参加现场会议,与会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董丽萍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2人,董事张建成先生、盛洪先生、阳能中先生、独立董事吴晓波先生、吴韬先生、胡建军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叶华敏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3、 董事会秘书董丽萍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常务副总经理俞国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10,843,53099.99892,3000.00110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2/3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郝玉鹏、韩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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