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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荣天宇: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0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若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3、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40,297,357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67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50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429,658.61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3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6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6日

2、除权除息日:2024年6月27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 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就减持意向的承诺:“……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人若减持公司上市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上述价格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四路3号

联系电话:022-83750361

传真:022-27531650

联系邮箱:jrtyzq@tjjinrong.com

联系人:张奕宁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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