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6月19日(星期三)下午2:30分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下午3:00
(二)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中海路宁夏水利研发大厦11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记名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4日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宏斌先生
(七)出席情况
(1)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的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8,741,6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91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8,624,7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55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116,91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4%;
(2)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1项提案,提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提案1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提案1、关于选举高健宝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类型 |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股) | 表决情况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份数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股份数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股份数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
现场投票 | 98,624,779 | 98,624,779 | 100.00000 | 0 | 0.00000 | 0 | 0.00000 |
网络投票 | 116,910 | 85,500 | 73.13318 | 31,410 | 26.86682 | 0 | 0.00000 |
合计 | 98,741,689 | 98,710,279 | 99.96819 | 31,410 | 0.03181 | 0 | 0.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 | 366,035 | 334,625 | 91.41885 | 31,410 | 8.58115 | 0 | 0.0000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如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其他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五、备查文件
1、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