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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住工: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0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4.97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2月2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04)和《海鸥住工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50,859,64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0,591,933股后的640,267,7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30082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即(640,267,716×0.300824÷10)÷650,859,649=0.0295928元/股。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6日。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6月2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97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4.94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4.97元/股-0.0295928元/股≈4.94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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