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徽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金徽股份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4年度担保预计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53,000万元,其中金徽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徽县江洛镇谢家沟铅锌浮选厂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谢家沟浮选厂”)30,000.00万元。
(二)本次增加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谢家沟浮选厂因建设需要(江洛矿区铅锌矿300万吨/年选矿工程,其中,谢家沟浮选厂为150万吨/年选矿规模)拟向银行申请贷款。根据银行要求,公司需对谢家沟浮选厂本次贷款进行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内容详见下表: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增加前担保额度 (万元) | 本次增加预计担保额度 (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徽县江洛镇谢家沟铅锌浮选厂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5.56% | 0 | 30,000 | 60,000 | 28.27% | 否 | 否 |
注:1、资金用途:江洛矿区谢家沟浮选厂铅锌矿(150万吨/年)选矿工程项目建设。
2、除谢家沟浮选厂增加的担保额度以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其余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保持不变。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的对象谢家沟浮选厂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低于70%。
公司名称 | 徽县江洛镇谢家沟铅锌浮选厂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122722585279XD |
注册地址 | 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江洛镇邱张门村李家庄社 |
法定代表人 | 王军 |
注册资本 | 26,300万元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时间 | 1996年12月29日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选矿;金属矿石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股权结构 | 公司直接持有谢家沟浮选厂100%股权 |
截至2024年3月31日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4.3.31 | 2023.12.31 |
资产总额 | 28,420.33 | 28,065.17 |
负债总额 | 1,925.71 | 1,559.47 |
所有者权益 | 26,494.62 | 26,505.69 |
财务指标 | 2024年1-3月 | 2023年度 |
营业收入 | 0 | 2.15 |
利润总额 | -16.82 | -56.00 |
净利润 | -11.07 | -53.13 |
注:1、上述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2、谢家沟浮选厂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额度仅是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融资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江洛矿区谢家沟浮选厂的项目建设的需要,建设资金需求大,子公司自有资金无法满足建设需求,为保障整合范围江洛矿区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活动能够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为谢家沟浮选厂增加担保额度,主要为选厂建设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且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加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谢家沟浮选厂增加担保额度。
(二)监事会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担保额度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活动能够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增加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谢家沟浮选厂增加担保额度。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2,750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总额为人民币113,000万元(包含本次预计担保金额),上市公司
未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徽县江洛镇谢家沟铅锌浮选厂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金徽股份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增加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系为满足全资子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且有利于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加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金徽股份为全资子公司谢家沟浮选厂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 |||
郭喜明 | 康勇 |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