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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1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6月17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濠键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孙佳女士列席会议。与会监事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2024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由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公司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实施本次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谢濠键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本次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谢濠键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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