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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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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臻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1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Yonz Technology Co.,Ltd.)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9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1-1-1

致投资者的声明

一、发行人上市的目的

报告期内,全球光伏行业发展趋势良好,光伏组件出货量不断提升,光伏边框产品需求较为旺盛,发行人经营业绩实现快速增长。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对2023-2030年光伏新增装机量的预测,未来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空间仍较为广阔。发行人作为光伏边框行业龙头企业,意在通过本次上市融资进一步扩大产能规模、补充流动资金,巩固和发展发行人行业领先地位,同时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光伏行业蓬勃发展的市场机遇。

二、发行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发行人已建立健全有效的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

发行人已设置审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内部审计制度》等制度的规定,明确有关管理权限和工作流程,独立地开展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

三、发行人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一)本次融资必要性

发行人所处的光伏边框行业为典型的资本密集型行业。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公司的产能规模与市场份额均在行业内占据一定的领先地位。在光伏市场景气度长期向好的背景下,光伏领域的市场规模不断攀升,客户需求量持续增加,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在《2022年光伏行业发展回顾与2023年形势展望》中预测2023-2030年全球每年新增光伏装机规模将达到330-516GW,据此测算,到2030年,光伏边框市场规模可达600亿元。因此,为巩固与提升公司在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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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的领先地位,需要强大的资金实力进行产能扩充以及营运资金的持续投入。本次融资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光伏边框行业内的竞争优势,扩大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二)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本次发行股份拟募集资金172,500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中的142,500万元用于在安徽芜湖新建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一期光伏边框工程,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可新增27万吨光伏边框产能,有助于公司发挥产能规模优势,进一步巩固自身的领先地位。同时,由于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原材料采购、人工成本等支出大幅增加,导致公司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提高,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中的3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依据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后,按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有或自筹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全部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四、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

永臻股份主要从事绿色能源结构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应用,主营产品包括光伏边框产品、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BIPV)、光伏支架结构件。2021-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95,227.38万元、518,085.54万元、539,078.54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35.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9,134.98万元、26,716.95万元、36,795.93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00.70%;报告期内,公司营收规模、利润水平均保持快速增长,是光伏边框行业内经营规模较大、产能较高、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企业之一。

市场发展趋势方面,公司所处的光伏边框领域市场规模仍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公司业务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公司发展方面,2024年公司产能规模27万吨的芜湖基地将逐步爬坡放量,进一步满足下游客户市场需求,为公司经营业绩上涨提供保障。此外,公司紧抓国内光伏组件海外布局的市场机遇,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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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资建设年产能18万吨的光伏边框生产基地,该基地将于2024年逐步投产,为头部组件厂商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光伏辅材配套产能,将为公司经营业绩上涨带来积极贡献。公司目前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且未来业务发展战略清晰,同时能够积极应对和防范各种不利风险因素,具备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及持续盈利能力。

(二)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将继续秉承―让绿色能源与世界完美结合‖的企业使命与―创新、引领、坚韧、积极、务实、高效‖的价值理念,依托公司多年来在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方面的技术沉淀及经验积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募投项目为平台,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产能优势,巩固公司在光伏边框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公司将始终坚持―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经营管理理念,始终将客户利益、客户需求摆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加深与核心客户的战略协作关系。公司将不断追求以精益生产的科学方法全力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生产设备,不断扩充、升级生产线,持续提升公司产能,推动公司产品升级。

同时,公司在做精做强光伏边框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拓展光伏支架、光伏建筑一体化等其他太阳能应用领域,沿着光伏产业链进行延伸并提升公司产品的附加值,坚持为国家绿色能源行业建设做出贡献,努力成为国际一流的绿色能源结构材料应用解决方案的供应商。

实际控制人:

汪献利 邵东芳

1-1-4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5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5,931.41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3.35元/股
发行日期2024年6月17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发行后总股本23,725.6326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4年6月21日

1-1-6

目 录

致投资者的声明 ...... 1

一、发行人上市的目的 ...... 1

二、发行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 1

三、发行人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 1

四、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 ...... 2

发行人声明 ...... 4

本次发行概况 ...... 5

目 录 ...... 6

第一节 释义 ...... 10

一、一般用语 ...... 10

二、专业用语 ...... 12

第二节 概览 ...... 14

一、重大事项提示 ...... 14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25

三、本次发行概况 ...... 25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25

五、发行人主板的板块定位 ...... 29

六、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30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 30

八、发行人主板的上市标准 ...... 32

九、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 32

十、募集资金用途与未来发展规划 ...... 32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33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4

一、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34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36

三、其他风险 ...... 42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4

1-1-7一、发行人基本概况 ...... 44

二、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 ...... 44

三、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 58

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 ...... 59

五、发行人组织结构 ...... 61

六、发行人控股和参股公司 ...... 62

七、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75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82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96

十、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107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 114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演变情况 ...... 114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情况 ...... 125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64

四、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70

五、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76

六、与业务相关的资源要素情况 ...... 182

七、发行人技术和研发情况 ...... 198

八、发行人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 202

九、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 205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06

一、财务报表及审计意见 ...... 206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13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14

四、主要税项 ...... 225

五、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229

六、主要财务指标 ...... 230

七、盈利能力分析 ...... 232

八、资产质量分析 ...... 264

九、偿债能力分析 ...... 288

1-1-8十、现金流量分析 ...... 301

十一、股利分配情况 ...... 307

十二、资本性支出分析 ...... 307

十三、流动性及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308

十四、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309

十五、盈利预测 ...... 309

十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 309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13

一、募集资金运用 ...... 313

二、未来发展规划 ...... 322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327

一、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 ...... 327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 327

三、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 ...... 332

四、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332

五、发行人独立性 ...... 332

六、同业竞争 ...... 334

七、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 335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 353

一、《公司章程(草案)》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353

二、董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 ...... 356

三、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 357

四、公司长期回报规划的内容以及主要考虑因素 ...... 360

五、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 361

六、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 361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63

一、发行人重要合同情况 ...... 363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 365

三、发行人及相关方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366

第十一节 声明 ...... 367

1-1-9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67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368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一) ...... 369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二) ...... 370

五、律师事务所声明 ...... 371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72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73

八、验资机构声明 ...... 374

第十二节 附件 ...... 375

一、备查文件 ...... 375

二、查阅时间、地点 ...... 375

三、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 ...... 376

四、本次发行相关重要承诺 ...... 383

1-1-1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或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一、一般用语

发行人/本公司 /公司/永臻股份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永臻有限永臻科技(常州)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2016年8月成立时的公司名称
臻核投资常州市金坛区臻核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臻才投资常州市金坛区臻才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高瓴睿恒

深圳高瓴睿恒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现更名为深圳睿和恒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君联嘉茂珠海君联嘉茂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君联相道苏州君联相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正信九号珠海市联合正信九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正信一号珠海正信特新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永信投资常州市金坛区永信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泓成创投上海泓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金沙投资常州金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祥禾涌原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中泰创投中泰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金石基金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永实投资常州市金坛区永实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红石投资常州市金坛区红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昕卓投资常州市昕卓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营口永利营口永利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永臻滁州永臻科技(滁州)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永臻芜湖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永臻新幕常州永臻智能新幕建筑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永臻光伏科技(常州)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永臻精工

常州永臻智慧精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永臻电力(常州)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永臻统盈永臻统盈供应链管理(常州)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1-1-11

滁州电力永臻电力(滁州)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永臻新加坡YONZ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永臻越南YONZ TECHNOLOGY(VIETNAM)INVESTMENT CO.,LTD,系发行人全资孙公司
华通模具大石桥市华通模具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孙公司,已注销
永臻苏州永臻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孙公司
芜湖臻金芜湖臻金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孙公司
芜湖精密芜湖永臻精密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孙公司
芜湖电力永臻电力(芜湖)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孙公司
天合光能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688599.SH)及其子公司的统称,系发行人客户
天合投资天合智慧能源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688599.SH)100%控股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晶澳科技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459.SZ)及其子公司的统称,系发行人客户及股东
晶科能源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88223.SH),系发行人客户
阿特斯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
阿特斯投资苏州阿特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特斯100%控股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隆基绿能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1012.SH),系发行人客户
东方日升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00118.SZ),系发行人客户
亿晶光电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37.SH),系发行人客户
通威股份通威股份有限公司(600438.SH),系发行人客户
EEIElin Elektrik Insaar Müsavirlik Proje Taahhüt Ticaret ve Sanayi AS.,土耳其光伏组件厂,系发行人客户
信源集团聊城信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信发华源有限公司、山东信发进出口有限公司、山东信兴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同为信发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均系发行人供应商
创新集团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其下属主体山东创新工贸有限公司、内蒙古创源合金有限公司、内蒙古元旺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供应商
晟源铝业内蒙古晟源铝业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供应商
天硕铝业内蒙古天硕铝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内蒙古保硕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供应商
远大集团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626.SZ)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供应商
东南铝业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铝业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供应商
永顺铝业大石桥市永顺铝业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供应商
广东坚美广东坚美铝型材厂(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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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津和通辽市津和双金属线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供应商
上海硕宽上海硕宽贸易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供应商
贺宝金属包头市贺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供应商
蒙泰集团内蒙古蒙泰集团有限公司,其子公司内蒙古蒙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蒙泰宸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供应商
铝多多铝多多(浙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供应商
鑫铂股份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003038.SZ)
中信渤铝中信渤海铝业控股有限公司
昌泰铝材营口昌泰铝材有限公司
中信博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408.SH)
爱康科技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610.SZ)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会计师 /天职会计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国浩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中联资产评估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报告期2021年、2022年、2023年
报告期各期末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二、专业用语

太阳能可再生能源的其中一种,将太阳辐射能进行转化和利用
光伏组件由一定数量的光伏电池片通过导线串并联连接并加以封装而成,光伏组件是光伏发电系统的核心部件、发电单元
光伏/光伏发电利用半导体材料的光伏效应,将太阳辐射能转化为电能的一种发电系统
光伏边框主要用于固定、密封太阳能电池板组件的框架结构材料,系光伏组件的重要辅材
MW、GW功率单位,1MW=1,000KW、1GW=1,000MW
集中式光伏电站直接并入高压电网的光伏电站
分布式光伏电站在用户现场或靠近用电现场配置较小的光伏发电供电系统,以满 足特定用户的需求,支持现存配电网的经济运行
组件辅材/光伏组件辅材/光伏辅材通常指光伏组件中,除电池片以外的玻璃、背板、边框、胶膜等其他材料
氧化铝氧化铝是铝的稳定氧化物,化学式为Al2O3,在矿业、制陶业和材料科学上又被称为矾土
电解铝通过电解法得到的铝。以氧化铝作为溶质,以碳素体作为阳极,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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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作为阴极,通入强大的直流电后,在950℃—970℃下,在电解槽内的两极上进行电化学反应,即电解
再生铝由废旧铝合金材料或含铝废料,经重新熔化提炼而得到的铝合金或铝金属原料
铝棒由纯铝熔体经合金化后铸造出来的圆形铸锭,铸造成型并用于挤压或锻造生产的金属坯料
铝锭工业原料,含99.7%铝的标准铝
边框型材 /光伏型材已经过挤压、氧化工序,但尚未进行深加工处理的边框半成品
角码光伏边框的连接件,利用榫卯结构的原理,起到连接长短边框的作用
挤压对放在模具型腔(或挤压筒)内的铝坯料施加强大的压力,迫使铝坯料产生定向塑性变形,从挤压模具的模孔中挤出,从而获得所需断面形状、尺寸并具有一定力学性能的零件或半成品的塑性加工方法
模具/铝挤压模具可承受热熔铝棒通过模具时的压力和热量的圆形钢盘,包含一个或多个开口以形成所需的尺寸、形状
淬火将铝合金进行快速冷却过程的热处理工艺,以大幅提高合金材料的刚性、硬度、耐磨性、疲劳强度以及韧性等
时效金属或合金在一定温度下,保持一段时间,由于过饱和固溶体脱溶和晶格沉淀而使强度逐渐升高的现象,可使合金的强度与硬度显著提高
氧化/氧化处理/阳极氧化一种电化学氧化过程。在该过程中铝或铝合金的表面通常转化成一层氧化膜,该膜具有防护性、装饰性或其他功能特性
喷涂/粉末喷涂将粉末涂料置入喷枪中,在压缩空气的作用下,通过高压静电使粉末粒子吸附于铝型材的表面的表面处理工艺
深加工采用锯切、冲切、钻孔等工序,对氧化后的铝合金型材进行进一步的制成,形成便于客户组装的光伏边框产品
长江有色金属网/长江有色长江有色金属网(www.ccmn.cn),是发布金属现货或期货价格的专业网站
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Building Integrated Photovoltaics的英文缩写,是一种将光伏产品集成到建筑上的技术,即用光伏组件来做建筑物的屋顶、外墙和窗户
EVA/EVA胶膜一种光伏辅材,以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为主要原料,经特殊加工而制成的一种粘接薄膜,
背板/光伏背板一种光伏辅材,位于太阳能电池板的背面,对电池片起保护和支撑作用的封装材料,
焊带一种光伏辅材,用于连接光伏电池片,收集、传输光伏电池片电流的涂锡焊带
CR5、CR10行业前五名、前十名集中度
CPIA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系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国家一级协会
索比光伏网Solarbe索比太阳能光伏网,系专业光伏行业资讯门户网站

本招股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1-14

第二节 概览

一、重大事项提示

(一)业绩下滑情形的股份锁定承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献利、邵东芳及其一致行动人臻核投资、臻才投资承诺:

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的业绩下滑情形相关承诺,具体承诺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四、本次发行相关重要承诺‖之―(二)关于业绩下滑情形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二)上市后分红政策

1、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1)现金分红的条件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应当进行分红:

①在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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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

(2)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时间间隔

现金分红的比例: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上市后三年内利润分配计划和长期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2、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作出的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承诺,具体承诺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四、本次发行相关重要承诺‖之―(九)关于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承诺‖。

(三)本次发行上市其他相关承诺

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1-1-16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四、本次发行相关重要承诺”。

(四)发行人特别提示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1、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3年光伏需求持续高景气,但产业链瓶颈硅料环节新增供给放量较为明显,硅料价格下跌较为明显,导致组件销售价格承压。头部组件客户作为一体化布局企业(同时布局硅片、电池片、组件)短期盈利水平受部分低价市场压制,一体化组件企业呈现―量增利减‖状态。头部光伏组件客户的毛利率处于较低水平,考虑到费用率及存货减值影响,从事硅片、电池片、组件业务的头部企业经营业绩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尤其是2024年一季度,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亏损。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头部光伏组件企业,如果未来光伏主产业链价格持续下跌,头部光伏组件企业经营基本面不能得到修复,则下游客户可能会选择降低组件产能、压低辅材价格等情况,使得发行人光伏边框产品销量下滑或者单价下降,导致发行人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行业周期波动的风险

纵观光伏行业发展历史,光伏产业经历了多次周期性波动:2004年德国出台光伏并网政策,我国第一批光伏组件企业实现组件出口激增;2009年,我国政府出台《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决定综合采取财政补贴、科技支持和市场拉动等方式,加快国内光伏发电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得益于产业政策支持,国内激发了新一轮光伏产业投资热潮;2011年末受欧债危机影响,欧洲市场需求萎靡,全球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规模下降,我国光伏产品价格大幅下降,此时美国又对我国实施光伏“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美国商务部裁定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23%-254%的“双反”税,原以出口为主的光伏制造产业雪上加霜,全行业几乎均陷入亏损境地,导致大批国内企业破产,我国光伏制造产业于2012年陷入了低谷;到2012年底,国务院下发五条措施,从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秩序、应用市场、支持政策、市场机制多方面扶植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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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发展。2013年8月,作为―国五条‖的细化配套政策,《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正式下发,实行三类资源区光伏上网电价及分布式光伏度电补贴,由此正式催生了我国光伏应用市场的―黄金时代‖。

光伏产业属于战略新兴产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产品出口地关税征收政策、宏观经济波动、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具有较强的周期性波动特征,因此公司经营不可避免地受到光伏产业周期波动的影响。如果未来光伏下游应用市场景气度不及预期,出现阶段性产能过剩或市场整体衰退的情形,从而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产品结构单一、应对下游行业波动能力较弱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边框产品业务收入分别为261,905.52万元、445,477.02万元、516,400.94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99%、98.51%、

97.10%,为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光伏产业链主要包括硅料、硅片、电池片、组件、辅材、光伏设备及系统集成、产品应用等环节,行业内头部企业通过多环节布局来降低单一环节的市场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此外,光伏边框行业主要参与者的产品应用领域除光伏领域外,亦涵盖建筑、医疗器械、电子电器、轨道交通的多个领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应对光伏行业的市场波动。而公司业务主要集中于光伏边框领域,产品结构较为单一,抗风险能力相对不足。

虽然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布局光伏建筑一体化及光伏支架领域,但短期内公司收入和盈利来源仍为光伏边框产品。如果未来下游光伏组件行业遭受国内外宏观政策限制或产业支持政策变动影响,行业景气度进入下行周期,光伏组件市场需求受到阶段性抑制,或未来光伏边框行业内出现新型材料广泛替代铝合金材料而公司未能及时掌握新产品、新技术,将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新增产能无法消化、存货积压、收入增速放缓、经营业绩下降等不利影响。

4、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收入分别为261,212.38万元、409,198.36万元、455,935.05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73%、

90.48%、85.73%,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与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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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件市场集中度较高和公司聚焦优质大客户的经营战略密切相关。目前公司已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或业务结构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因市场竞争使主要客户在未来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产品材料更新换代的风险

尽管目前铝合金材料在光伏组件边框市场占有率达95%

,铝合金作为光伏边框的最佳结构材料,中短期内暂无替代可能,但光伏产业链具有发展速度快,技术迭代升级较快,产品日新月异的特点,不排除未来新型光伏组件边框材料的出现。目前市场上存在部分厂商正在进行聚氨酯及玻璃纤维等复合材料的探索工作,虽然其综合性能仍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大批量应用验证,当前尚未被下游组件厂商所广泛采纳,市场渗透率较低。但无法排除未来其他边框材料市场渗透率逐渐提高,铝合金光伏边框的市场占有率受到挤压,公司光伏边框产品的市场空间被其他边框材料产品所抢占的风险。因此,若公司无法准确判断技术及产品发展趋势,行业内出现重大替代性材料及技术或其他边框材料渗透率持续提高,铝合金光伏边框的市场空间则会遭受一定压缩,公司核心产品则会一定程度上损失竞争优势,公司将会面临市场占有率下降甚至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6、毛利率波动或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1.88%、11.28%及10.75%,整体有所波动,其变动主要受公开市场铝价上涨、下游光伏组件降本传导、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等因素影响。

如果未来原材料铝价波动较大(若未来铝价上涨5%,则将导致公司光伏边框产品毛利率下滑0.57%,若未来铝价上涨10%,则使得公司光伏边框产品毛利率下滑1.10%),或者未来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动、光伏产业景气度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致使公司与客户议价能力减弱、生产及供货能力受阻,以及公司未能有效持续加强成本控制、公司技术研发实力停滞不前等对公司不利的情形,将可能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出现波动甚至进一步下

CPIA《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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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的风险。

(五)2023年度及2024年一季度发行人业绩变动与光伏上下游企业对比

1、发行人业绩变动与下游客户的对比分析

最近一年一期,发行人下游光伏组件客户经营业绩的变动趋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项目2023年度经营数据2024年一季度经营数据
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变动2024年 一季度2023年 一季度同比变动
晶科能源营业收入11,868,177.858,267,607.6143.55%2,308,367.192,315,274.74-0.30%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690,403.78273,870.43152.09%19,129.71122,136.27-84.34%
隆基绿能营业收入12,949,767.4212,899,811.160.39%1,767,358.532,831,877.27-37.59%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083,366.511,441,394.32-24.84%-241,942.13359,147.54-167.37%
天合光能营业收入11,339,178.268,505,179.2833.32%1,825,593.702,131,899.38-14.37%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575,488.39346,645.3966.02%44,723.84172,986.84-74.15%
晶澳科技营业收入8,155,617.727,298,940.0611.74%1,597,149.682,048,031.78-22.02%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714,049.91555,841.8528.46%-36,883.59248,963.77-114.81%
阿特斯营业收入5,130,956.084,753,608.677.94%959,702.561,183,069.78-18.88%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89,983.33206,152.9940.66%63,843.9383,336.29-23.39%
通威股份营业收入13,910,406.2114,242,251.80-2.33%1,957,042.023,324,459.27-41.13%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361,330.552,655,470.35-48.73%-79,017.97850,418.80-109.29%

数据来源:营业收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来源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2023年及2024年一季度,下游光伏组件客户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增速放缓或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发行人业绩变动幅度与下游光伏组件客户相比较小。主要原因系头部组件企业多数进行一体化布局(业务涉及硅片、电池片、组件),其业绩主要受到电池片技术迭代、主产业链价格承压的双重影响。而上述因素对于发行人所处的光伏辅材行业影响则较为有限,因此发行人业绩变动幅度小于光伏组件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1)电池片技术迭代影响对光伏边框等辅材行业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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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电池片技术迭代对光伏组件厂商的影响

自2022年起,N型电池、组件技术开始受到更多电力投资企业的青睐,迭代速度不断打破市场预期。根据索比光伏网预测,预计2023年-2025年,N型电池的渗透率分别为29%、75%以及89%,技术迭代的加速导致市场技术竞争加剧。

从头部组件客户个体而言:隆基绿能、通威股份、晶澳科技等因为P型电池的产能比重较大,其短期内业绩承压加剧。相反,晶科能源N型产业化进程启动较早,缓解了价格下行对其业绩的影响程度;天合光能、阿特斯的业务结构与技术路线相对灵活,相较而言技术迭代对其业绩影响程度较低。

② 光伏辅材为光伏组件的刚性需求,电池片的技术迭代对辅材影响有限

以光伏边框为例,其是光伏组件的重要辅材,主要用于固定、密封太阳能电池组件,增强组件机械强度,提高组件整体的使用寿命,便于光伏组件运输及安装。公司光伏边框的功能决定了无论硅棒、光伏电池片及其他部分辅材技术路线如何变化,光伏组件均需配置相应的光伏边框。其余光伏辅材与公司光伏边框的逻辑类似,技术更新换代的需求不如光伏电池片等主要材料强烈,因此在终端光伏装机量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光伏组件出货量上升带动了光伏辅材需求量持续旺盛,此轮光伏主产业链竞争对光伏辅材企业影响有限,2023年及2024年一季度发行人经营业绩变动趋势与光伏组件客户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2)主产业链价格承压对光伏边框等辅材行业影响有限

①主产业链价格下行对光伏组件客户的影响

2023年光伏需求持续高景气,国内光伏装机同增148%、电池组件出口量同增23%,但产业链瓶颈硅料环节新增供给放量较为明显,硅料价格下跌较为明显,导致组件销售价格承压。头部组件客户作为一体化布局企业(同时布局硅片、电池片、组件)短期盈利水平受部分低价市场压制,一体化组件企业呈现―量增利减‖状态。

由于行业竞争加剧及硅料放量价格下行所带来的压力,组件价格的持续下跌导致―加量不加价‖的现象在一体化企业中较普遍,头部光伏组件客户的毛利率处于较低水平,考虑到费用率及存货减值影响,从事硅片、电池片、组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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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的头部企业经营业绩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并且,由于业务与产品结构存在差异,一体化程度更深的企业则受到的影响更为显著。

② 主产业链价格下行对辅材行业影响有限

本轮光伏组件企业的业绩下滑,主要由于硅料在过往年度的发展中,价格经历了多轮次的快速飙升,高利润刺激了硅料企业的大量扩产,在规划产能逐步释放后影响了供需平衡,导致了本轮的硅料价格暴跌。其影响的主要是光伏主产业链,即硅料-硅片-电池片-一体化组件厂。这一逻辑亦可印证TOP6光伏组件厂中,一体化程度更深的隆基绿能、通威股份业绩下滑幅度较其他企业更为明显。

而光伏边框等辅材行业,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并未经历过价格的―大起大落‖,均系在―降本增效‖的发展趋势下赚取相对合理的产业利润,辅材产业链盈利能力相对较为平稳、合理。相较于硅料等主产业链,光伏辅材行业扩产程度更为温和,价格变动幅度相对较小。因此2023年及2024年一季度发行人经营业绩变动趋势与光伏组件客户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业绩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

2023年及2024年一季度,公司经营业绩与鑫铂股份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项目2023年度经营数据2024年一季度经营数据
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变动2024年 一季度2023年 一季度同比变动
鑫铂股份营业收入682,131.74422,140.6961.59%176,772.20124,396.3242.10%
扣非后 归母净利润27,427.5815,873.8472.78%3,440.002,700.0127.41%
永臻股份营业收入539,078.54518,085.544.05%147,883.21121,194.8922.02%
扣非后 归母净利润36,795.9326,716.9537.73%4,813.115,629.32-14.50%

根据鑫铂股份2023年报及2024年一季度关于经营业绩变动的解释,其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受益于新能源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公司募投项目产能的释放,新能源光伏铝型材和铝部件的产销量持续增长。

2023年及2024年一季度,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主要源于下游光伏组件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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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旺盛的市场需求、产能扩张及新客户资源的开发,增长逻辑与鑫铂股份基本一致。公司营业收入增速低于鑫铂股份,2024年一季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有所下滑,主要系:

①鑫铂股份报告期内产品涵盖轨道交通、汽车轻量化、医疗及电器等,新能源光伏产品收入基数较公司更低;

②公司产能瓶颈限制了公司对外供给能力,且因光伏行业降本增效进一步传导至光伏辅材上游,使得公司收取的加工费有所下降,叠加2024年一季度公司芜湖生产基地处于试生产投产调试阶段,良率不高使得成本上涨,公司2024年一季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较同期略有下滑。

综上,发行人营业收入与可比公司鑫铂股份增长趋势基本一致,增速差异具有合理性。

3、发行人业绩变动与其他光伏辅材企业的对比

公司的主要产品光伏边框应用于光伏组件的辅材环节,位于光伏产业链中下游,以下选取部分光伏辅材公司进行对比: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主营产品项目2023年度经营数据2024年一季度经营数据
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变动2024年 一季度2023年 一季度同比变动
海优新材(688680)光伏胶膜营业收入487,189.26530,684.97-8.20%87,697.16135,088.45-35.08%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4,523.732,840.47-963.37%-2,171.042,359.56-192.01%
快可电子(301278)光伏接线盒、连接器营业收入128,499.11109,963.5316.86%25,753.2530,417.57-15.33%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7,820.3611,362.8556.83%3,565.443,627.78-1.72%
宇邦新材(301266)光伏焊带营业收入276,217.54201,083.3837.36%69,969.9355,447.2826.19%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4,086.869,553.6547.45%2,879.453,399.73-15.30%
通灵股份(301168)光伏接线盒营业收入154,037.95124,875.5823.35%40,855.7632,895.4324.20%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5,072.709,739.8054.75%3,217.743,185.951.00%
福莱特(601865)光伏玻璃营业收入2,152,370.851,546,084.3239.21%572,583.16536,494.266.73%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69,426.31207,458.1629.87%76,007.8649,844.69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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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特(603806)光伏封装材料营业收入2,258,852.671,887,749.5119.66%532,149.10491,295.958.32%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71,329.43144,409.1318.64%51,631.3134,554.0849.42%
帝科股份(300842)光伏电池正面银浆营业收入960,282.27376,667.40154.94%364,446.12154,833.80135.38%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34,296.34-1,256.292829.96%19,420.957,977.50143.45%
同享科技(839167)光伏焊带营业收入217,473.62124,704.7274.39%48,659.9942,289.1915.06%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1,465.584,604.97148.98%3,235.282,049.2757.87%
永臻股份光伏边框营业收入539,078.54518,085.544.05%147,883.21121,194.8922.02%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36,795.9326,716.9537.73%4,813.115,629.32-14.50%

经对比光伏辅材公司经营业绩情况,2023年度,除海优新材业绩有所下滑外,其余光伏辅材公司均呈较快的业绩增长趋势;2024年一季度,除海优新材、快可电子营业收入有一定下滑外,其余光伏辅材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趋势良好。从光伏产业链中的光伏辅材行业来看,公司营业收入与行业变动趋势不存在重大差异。其他光伏辅材企业2023年及2024年一季度大多经营业绩呈上涨趋势的原因参见本节“一、(六)1、①、B、光伏辅材为光伏组件的刚性需求,电池片的技术迭代对辅材影响有限”所述。

(六)2024年1-6月经营业绩预计

公司2024年1-6月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1-6月同比增长
营业收入360,000.00至432,000.00249,943.9444.03%至72.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000.00至21,600.0016,997.765.90%至27.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900.00至19,080.0015,928.69-0.18%至19.78%

注:公司上述2024年1-6月业绩预计系初步预测数据,不构成业绩承诺或盈利预测

销售收入方面:基于2024年1-3月光伏行业的整体经营情况、公开市场铝价情况、发行人预计产能释放情况及光伏边框出货量情况,发行人预计2024年1-6月营业收入较2023年1-6月同比增长44.03%-72.84%。

净利润方面:基于发行人预计2024年二季度各大生产基地的产能释放情况、

1-1-24

芜湖生产基地产能爬坡规模效应及良率回升,预计2024年1-6月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3年1-6月同比变动-0.18%-

19.78%。

(七)2024年全年发行人经营业绩不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

1、市场将维持较高景气度,产业链盈利能力有望得到修复,光伏产业长期向好

2023年国内新增光伏装机216GW,同增148%;2024年一季度新增装机

45.74GW,同比增长36%。在组件、储能均大幅降价背景下,光储项目收益率在全球范围内维持极高吸引力,2024年需求有望在高基数下维持30%(甚至更高)的增速。根据CPIA、索比光伏网等权威协会及机构的预测,2024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将在450GW-500GW。

在终端需求依旧旺盛背景下,尽管存在低价市场压力,头部组件客户仍保持较高的产量规划,保证其开工率在较高位运行。头部组件客户2024年一季度及2024年组件出货量规划(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GW

2023年度2024年一季度2024年度预测
公司名称出货量同比公司名称出货量公司名称出货量同比
晶科能源78.577.1%晶科能源20.0晶科能源100-11027%-40%
隆基绿能67.544.4%隆基绿能12.9隆基绿能90-10033%-48%
天合光能65.251.3%天合光能~14天合光能80-9023%-38%
晶澳科技57.143.6%晶澳科技16.1晶澳科技85-9549%-66%
通威股份31.1292.1%通威股份>7通威股份5061%
阿特斯30.745.5%阿特斯6.3阿特斯42-4737%-53%

数据来源:各公司公告,国金证券研究所

在这一轮价格下行带来的影响下,落后产能会加速淘汰,头部企业的竞争优势会愈发明显。其强大的资金实力、技术积淀、口碑积累、产能规模等优势,有助于在新一轮竞争中获得更加稳固的市场地位。并且目前行业内普遍共识认为,光伏组件价格目前已处在历史低位,继续下降的空间非常有限,未来随着光伏行业需求的提升,行业整体表现逐步回升,预计头部组件企业的盈利能力有望得到修复,其充足的辅材需求亦为公司提供了稳定的盈利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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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芜湖生产基地爬坡放量,越南生产基地逐步投产

2023年,公司市场占有率为10.73%,仍有较为广阔的发展空间。2024年,公司产能规模27万吨的芜湖基地将逐步爬坡放量,进一步满足下游客户市场需求,为公司经营业绩上涨提供保障。此外,公司紧抓国内光伏组件海外布局的市场机遇,率先在越南投资建设年产能18万吨的光伏边框生产基地,该基地将于2024年逐步投产,为头部组件厂商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光伏辅材配套产能,将为公司经营业绩上涨带来积极贡献。综上,公司预计2024年全年业绩大幅下滑的可能性较低。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8月3日
注册资本17,794.22万元法定代表人汪献利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99号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99号
控股股东汪献利、邵东芳夫妇实际控制人汪献利、邵东芳夫妇
行业分类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大类下的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C3825)在其他交易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不适用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截至报告期末,泓成创投、祥禾涌原分别持有发行人1.43%、1.07%的股份。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的实际控制人陈金霞直接持有泓成创投65.73%的出资额,并实际控制泓成创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时直接持有祥禾涌原28.56%的出资额,通过其控股的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祥禾涌原34.27%的出资额,并实际控制祥禾涌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涌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祥禾涌原合伙人赵煜系国金证券董事,同时担任国金证券控股股东长沙涌金(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担任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持有祥禾涌原1.54%的财产份额;泓成创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顾彦君同时担任国金证券监事。 祥禾涌原、泓成创投不属于国金证券直投子公司,系按自身投资决策程序对外投资,国金证券实质开展发行人保荐业务和签订有关协议的时点均晚于祥禾涌原、泓成创投投资发行人的时间,发行人不存在以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

1-1-26

三、本次发行概况

送的情形。除此之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5,931.41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5,931.41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适用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适用
发行后总股本23,725.6326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23.35元/股
发行市盈率15.06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12.33元/股(按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2.07元/股(按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4.74元/股(按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1.55元/股(按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1.58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投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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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不适用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本次发行的保荐承销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募集资金总额138,498.42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30,313.17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一期光伏边框工程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承销保荐费用:5,539.94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1,289.84万元 律师费用:820.78万元 信息披露费用:433.96万元 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100.73万元 (注:本次发行最终计入发行费用的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的差异原因系印花税的确定,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 0.025%,除前述调整外,发 行费用不存在其他调整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永臻股份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通过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国金资管永臻科技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永臻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数593.141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永臻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不适用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不适用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2024年6月6日
初步询价日期2024年6月12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4年6月14日
申购日期2024年6月17日
缴款日期2024年6月19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三)本次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593.141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股数593.141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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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没有差额,不向网下回拨。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战略投资者名称类型获配股数(万股)获配股数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国金资管永臻科技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593.141010.00%138,498,423.5012个月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永臻股份主要从事绿色能源结构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应用,公司秉承“成为绿色能源结构材料应用解决方案领导者”的企业愿景,经过多年的精耕细作,目前已成为国内领先的铝合金光伏结构件制造商之一。公司主营产品包括光伏边框产品、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BIPV)、光伏支架结构件。公司生产的光伏边框产品具有轻量化、稳定性高、耐候性高、耐腐蚀性强等特点,主要用于保护光伏组件边缘,加强光伏组件的密封性能和提高光伏组件整体机械强度,便于光伏组件的运输与安装,同时具有较高的回收价值。目前,公司拥有江苏常州、辽宁营口、安徽滁州、安徽芜湖四大生产基地,总占地规模近1,250亩,可年产24万吨光伏边框

,拥有近9,000万套光伏边框的产能。以2023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345GW计算,光伏边框年需求量约215万吨,公司市场占有率约为10.73%,在光伏边框领域位居行业前列。到2030年,以CPIA预测乐观情况下全球光伏年新增装机量516GW计算,光伏边框年需求量可达320万吨,为把握蓬勃发展的市场机遇,公司积极开展产能扩充计划,目前公司芜湖年产27万吨光伏边框生产基地正在建设中,部分产线已开始初步试产,并拟在越南投资新建18万吨光伏边框生产基地,届时公司总产能可达69万吨,将进一步扩大在市场内的领先地位。

自公司成立以来,深耕于光伏行业,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在光伏边框领域实力雄厚,在产品结构设计、规模化生产、产品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司秉承“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凭借成熟

截至2023年末,安徽芜湖年产能27万吨的生产基地处于在建状态,部分已转固产线产能处于爬坡阶段,贡献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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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技术工艺、质量优秀可靠的产品、高效稳定的规模化产品交付能力等竞争优势,在下游客户中树立了良好口碑,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光伏边框已进入天合光能、晶澳科技、隆基绿能、阿特斯、晶科能源等头部组件制造商的供应链体系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五、发行人主板的板块定位

(一)发行人业务模式成熟

永臻股份主要从事绿色能源结构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应用,主要产品包括光伏边框产品、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BIPV)、光伏支架结构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发行人在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等方面无重大差异。经过在光伏产业内的多年精心耕耘与总结积累,公司已形成与战略规划、实际运营情况相符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业务模式成熟,在可预见的未来亦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发行人经营业绩稳定、经营规模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61,926.25万元、452,229.86万元及531,807.23万元;公司净利润分别为9,134.98万元、24,603.10万元、36,795.93万元(以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孰低为准)。2021年-2023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35.13%,保持着良好的增长势头。一方面得益于国家科技部、发改委、工信部等九部门联合制定的“碳中和、碳达峰”战略目标并确立了以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也受益于公司秉持的“大客户”经营策略、过硬的产品质量和优秀配套服务能力。在光伏应用市场的旺盛需求拉动光伏产业生产规模持续扩大、下游光伏组件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升等背景下,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收入和利润均实现稳定增长,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

(三)发行人是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

公司已发展成为我国光伏边框领域内的领先企业,进入了天合光能、晶澳科技、隆基绿能、阿特斯、晶科能源、亿晶光电、通威股份、协鑫集成等头部光伏组件厂商的边框供应链体系,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凭借成熟的技术工艺、质量优秀可靠的产品、高效稳定的规模化产品交付能力等,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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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深刻理解客户产品特点和工艺需求,向客户交付耐腐蚀性强、力学性能佳、承载性高、稳定性好的光伏边框产品,在行业内享有一定的声誉和市场影响力。公司与鑫铂股份、中信渤铝、昌泰铝材等光伏边框龙头企业处于同一竞争梯队,产能规模在行业内已处于领先地位。同时,公司已筹备建设芜湖、越南生产基地,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行业内的产能规模优势。综上,公司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符合主板“大盘蓝筹”定位。

六、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天职会计师出具的天职业字[2024]8073号《审计报告》,公司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 /2023年度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
资产总计640,141.12406,680.75302,777.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19,319.97183,169.97158,402.9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6.86%54.16%39.97%
营业收入539,078.54518,085.54295,227.38
净利润37,087.8324,603.109,472.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087.8324,603.109,472.70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795.9326,716.959,134.98
基本每股收益(元)2.081.380.83
稀释每股收益(元)2.081.380.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43%14.41%23.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704.98-122,013.54-91,740.57
现金分红---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24%1.28%1.97%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3 年12月31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业务的规模及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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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一)2024年1-3月审阅情况

天职国际对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职业字[2024]34841号)。

经审阅,发行人2024年1-3月主要业绩数据及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1-3月同比增长
营业收入147,883.21121,194.8922.02%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47,277.25118,514.3524.27%
其他业务收入605.962,680.54-77.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726.696,244.497.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13.115,629.32-14.50%

销售收入方面:2024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7,883.21万元,同比增长22.02%。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一方面得益于光伏行业持续保持迅猛的发展势头,光伏装机量同比上涨,下游组件客户对光伏边框需求量保持旺盛需求;另一方面,公司芜湖生产基地在2024年一季度已有部分产线投产,整体产能有所提升,带动产销量增加。

净利润方面:2024年一季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726.69万元,同比增长7.7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13.11万元,同比下降14.50%。公司净利润水平同比有所下滑,主要系:光伏行业降本增效进一步传导至光伏辅材上游,使得公司收取的加工费有所下降,叠加2024年一季度公司芜湖生产基地处于试生产投产调试阶段,良率不高使得成本上涨,两者引发公司2024年一季度毛利率下降。

(二)2024年1-6月经营业绩预计

公司2024年1-6月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1-6月同比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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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360,000.00至432,000.00249,943.9444.03%至72.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000.00至21,600.0016,997.765.90%至27.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900.00至19,080.0015,928.69-0.18%至19.78%

注:公司上述2024年1-6月业绩预计系初步预测数据,不构成业绩承诺或盈利预测

销售收入及净利润分析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一、重大事项提示‖之―(三)2024年1-6月经营业绩预计‖。

八、发行人主板的上市标准

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三章3.1.2中规定的第(一)条,“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具体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是否符合发行人情况
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符合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分别为9,134.98万元、24,603.10万元及36,795.93万元,且累计三年净利润为70,534.01万元(注)
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符合最近一年公司净利润为36,795.93万元
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符合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95,227.38万元、518,085.54万元及539,078.54万元,且累计三年营业收入为1,352,391.46万元

注:净利润以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孰低为准。

九、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十、募集资金用途与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按下列项目轻重缓急顺序实施: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 投资额项目投资备案号项目环评备案号
1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422,796.00142,500.002203-340222-04-01-582192芜环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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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一期光伏边框工程(注1)(2024)6号(注2)
2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422,796.00172,500.00--

注1:发行人芜湖基地的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包括一期和二期,其中一期主要系光伏边框项目(也即本次募投项目),二期主要系光伏支架及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为发行人自投项目)。由于项目用地均系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的一宗土地(占地749亩)以及发改部门对项目总投资的完整备案要求(即不进行分割备案),因此一期募投的项目名称为“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一期光伏边框工程”;注2:因永臻芜湖改建模具加工及模具氮化维保工艺环节,所需辅料及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变化,相应排水工程、废气处理等工程建设发生改变,依照规定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2023年11月,永臻芜湖送审重新编制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2024年1月,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下发了编号为芜环行审(2024)6号的《关于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依据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后,按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有或自筹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全部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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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3年光伏需求持续高景气,但产业链瓶颈硅料环节新增供给放量较为明显,硅料价格下跌较为明显,导致组件销售价格承压。头部组件客户作为一体化布局企业(同时布局硅片、电池片、组件)短期盈利水平受部分低价市场压制,一体化组件企业呈现―量增利减‖状态。头部光伏组件客户的毛利率处于较低水平,考虑到费用率及存货减值影响,从事硅片、电池片、组件业务的头部企业经营业绩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尤其是2024年一季度,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亏损。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头部光伏组件企业,如果未来光伏主产业链价格持续下跌,头部光伏组件企业经营基本面不能得到修复,则下游客户可能会选择降低组件产能、压低辅材价格等情况,使得发行人光伏边框产品销量下滑或者单价下降,导致发行人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产业政策调整的风险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国家为支持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先后出台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在我国光伏产业发展初期,行业的景气度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国家政策支持,行业规模增长一定程度上得益于政府补贴。而在行业政策发生重大调整时,均对光伏产业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例如2018年“5·31新政”对光伏补贴装机规模和电价标准均下调,直接影响用户的投资热情,给产业链的经营造成较大冲击,2018年我国新增装机量明显下滑。

近年来,随着国家多次下调光伏项目补贴标准以及“平价上网”政策颁布,在“降本增效”的压力下,光伏制造端技术不断迭代更新,光伏发电成本不断降低,我国光伏平价上网项目规模已经超过补贴竞价项目规模,大部分光伏发电项目已经无需财政补贴。我国光伏产业已逐步完成从政策驱动发展模式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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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驱动发展模式的过渡,但政府的产业扶持政策依然对光伏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如果未来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致使光伏电站终端需求降低,新增光伏装机容量的增速受到抑制,光伏制造端将随之受到影响,将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行业周期波动的风险

纵观光伏行业发展历史,光伏产业经历了多次周期性波动:2004年德国出台光伏并网政策,我国第一批光伏组件企业实现组件出口激增;2009年,我国政府出台《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决定综合采取财政补贴、科技支持和市场拉动等方式,加快国内光伏发电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得益于产业政策支持,国内激发了新一轮光伏产业投资热潮;2011年末受欧债危机影响,欧洲市场需求萎靡,全球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规模下降,我国光伏产品价格大幅下降,此时美国又对我国实施光伏“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美国商务部裁定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23%-254%的“双反”税,原以出口为主的光伏制造产业雪上加霜,全行业几乎均陷入亏损境地,导致大批国内企业破产,我国光伏制造产业于2012年陷入了低谷;到2012年底,国务院下发五条措施,从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秩序、应用市场、支持政策、市场机制多方面扶植光伏业发展。2013年8月,作为―国五条‖的细化配套政策,《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正式下发,实行三类资源区光伏上网电价及分布式光伏度电补贴,由此正式催生了我国光伏应用市场的―黄金时代‖。光伏产业属于战略新兴产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产品出口地关税征收政策、宏观经济波动、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具有较强的周期性波动特征,因此公司经营不可避免地受到光伏产业周期波动的影响。如果未来光伏下游应用市场景气度不及预期,出现阶段性产能过剩或市场整体衰退的情形,从而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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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

1、产品结构单一、应对下游行业波动能力较弱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边框产品业务收入分别为261,905.52万元、445,477.02万元、516,400.94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99%、98.51%、

97.10%,为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光伏产业链主要包括硅料、硅片、电池片、组件、辅材、光伏设备及系统集成、产品应用等环节,行业内头部企业通过多环节布局来降低单一环节的市场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此外,光伏边框行业主要参与者的产品应用领域除光伏领域外,亦涵盖建筑、医疗器械、电子电器、轨道交通的多个领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应对光伏行业的市场波动。而公司业务主要集中于光伏边框领域,产品结构较为单一,抗风险能力相对不足。

虽然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布局光伏建筑一体化及光伏支架领域,但短期内公司收入和盈利来源仍为光伏边框产品。如果未来下游光伏组件行业遭受国内外宏观政策限制或产业支持政策变动影响,行业景气度进入下行周期,光伏组件市场需求受到阶段性抑制,或未来光伏边框行业内出现新型材料广泛替代铝合金材料而公司未能及时掌握新产品、新技术,将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新增产能无法消化、存货积压、收入增速放缓、经营业绩下降等不利影响。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铝棒,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原材料铝棒占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2.78%、83.25%、81.38%,所占比重较高。公司采购铝棒价格主要在参照长江有色网现货铝价的基础上与供应商协商确定。报告期内,公开市场铝价波动较大,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受部分地区政策限电限产因素影响,铝价有较大幅度的上涨,直至2022年三季度末才有所回落,不排除铝价未来进一步波动的可能。

尽管公司光伏边框产品的销售定价亦参照公开市场铝价与客户协商确定,但下游销售价格的变动存在一定滞后性,且由于上下游结款方式存在差异,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将对公司资金周转带来一定压力,导致公司不能及时采购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影响公司产品交付时间,从而可能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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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收入和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3、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收入分别为261,212.38万元、409,198.36万元、455,935.05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73%、

90.48%、85.73%,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与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光伏组件市场集中度较高和公司聚焦优质大客户的经营战略密切相关。目前公司已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或业务结构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因市场竞争使主要客户在未来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公司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近年来光伏行业景气度不断上升,市场需求旺盛,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地位提升,为保证及时抢占市场份额,抓住市场增量机遇,公司积极进行产能扩张计划。报告期内,公司于安徽滁州的生产基地建成投产,公司对主要客户销量提升,滁州基地新增产能得到了有效消化。公司计划于越南北江建设年产18万吨的生产基地,以实现对主要客户海外光伏组件生产基地的产能配套。同时,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计划于安徽芜湖建设生产基地,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可新增27万吨光伏边框产能。

目前光伏边框细分领域内企业数量较多,部分竞争对手正在进行不同程度的产能扩充计划,并且市场上存在部分行业新进者计划投资新建生产基地以抢占市场份额,光伏边框细分领域竞争激烈。因此公司光伏边框产能的迅速扩张对公司的市场营销、业务拓展和生产过程中的工艺优化和成本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倘若未来产业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光伏下游应用市场景气度不及预期使得下游客户边框需求量降低,或其他边框材料渗透率逐渐提高而导致铝合金光伏边框市场份额遭受挤压,或光伏产业链上下游产能错配而导致阶段性的产能过剩,或公司在未来不能相应地有效拓展产品市场,在存量客户关系维护、潜在客户市场开拓方面受挫,或公司未来未能对生产过程持续地进行智能化、自动化的工艺优化与技术提升,未能有效地进行成本控制以保持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可能会导致产品积压或者产能过剩的情况,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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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影响。

5、潜在竞争者进入及行业竞争激烈的风险

在光伏行业景气度持续高涨的背景下,光伏边框的市场需求持续上升,原有光伏边框生产企业正在进行不同程度的扩产计划,其他行业或相关产业链也存在潜在的竞争者加入光伏边框领域投资兴建生产基地,以抢占市场份额,行业竞争较为激烈。随着竞争者数量的增加,行业内竞争已从低层次的价格竞争升级为工艺质量、成本优化能力、规模化交付能力等全方位的竞争,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带来了新的考验。如果未来公司未能持续保持高水平的工艺技术、或未能有效增强在成本控制方面的能力、或未能持续深化与头部企业的合作关系等以保持自身竞争优势,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可能会对公司的市场份额及利润水平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二)技术创新风险

1、产品材料更新换代的风险

尽管目前铝合金材料在光伏组件边框市场占有率达95%

,铝合金作为光伏边框的最佳结构材料,中短期内暂无替代可能,但光伏产业链具有发展速度快,技术迭代升级较快,产品日新月异的特点,不排除未来新型光伏组件边框材料的出现。目前市场上存在部分厂商正在进行聚氨酯及玻璃纤维等复合材料的探索工作,虽然其综合性能仍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大批量应用验证,当前尚未被下游组件厂商所广泛采纳,市场渗透率较低。但无法排除未来其他边框材料市场渗透率逐渐提高,铝合金光伏边框的市场占有率受到挤压,公司光伏边框产品的市场空间被其他边框材料产品所抢占的风险。

因此,若公司无法准确判断技术及产品发展趋势,行业内出现重大替代性材料及技术或其他边框材料渗透率持续提高,铝合金光伏边框的市场空间则会遭受一定压缩,公司核心产品则会一定程度上损失竞争优势,公司将会面临市场占有率下降甚至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CPIA《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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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心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拥有一批在生产、研发、管理和销售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关键管理人员,为公司持续保持行业竞争优势提供了有力保障。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和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强核心人员的引进、培养、激励和保护力度,则可能出现核心人才流失,将可能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造成损失,对公司的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内控风险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发行前,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汪献利、邵东芳夫妇合计控制发行人的表决权比例为53.45%,本次发行后,汪献利、邵东芳夫妇合计控制发行人的表决权比例为40.09%,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汪献利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邵东芳担任董事,可对公司董事会和日常经营施加重大影响。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实际控制人有可能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决策、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问题施加影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2、经营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随着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到位,未来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规模都将进一步扩大,对公司在资源配置、经营管理、制度及流程建设、信息化支持等各方面管理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水平不能很好地适应业务发展,无法及时完善管理体系或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将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1、毛利率波动或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1.88%、11.28%及10.75%,整体有所波动,其变动主要受公开市场铝价上涨、下游光伏组件降本传导、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等因素影响。

如果未来原材料铝价波动较大(若未来铝价上涨5%,则将导致公司光伏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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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产品毛利率下滑0.57%,若未来铝价上涨10%,则使得公司光伏边框产品毛利率下滑1.10%),或者未来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动、光伏产业景气度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致使公司与客户议价能力减弱、生产及供货能力受阻,以及公司未能有效持续加强成本控制、公司技术研发实力停滞不前等对公司不利的情形,将可能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出现波动甚至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2、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4,914.92万元、86,286.64万元及129,567.08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4.32%、29.81%及39.10%。公司目前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且主要客户均为国内知名的光伏组件厂商,信誉良好。但若公司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或者经营情况和商业信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票据结算占比较大及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1,740.57万元、-122,013.54万元及-123,704.98万元,与各期净利润差异较大,主要与公司收到客户的银行/商业承兑汇票、对供应商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客户销售回款的信用账期有关。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边框产品主要客户为天合光能、晶澳科技、隆基绿能、晶科能源、阿特斯等头部光伏组件厂商,销售回款方式主要包括银行汇款和票据结算,其中又以票据结算为主。由于光伏发电行业投资规模较大、且处于快速发展期,银行/商业承兑汇票结算在光伏产业链中游辅材环节具有普遍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承兑汇票净额(含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50,881.22万元、81,484.61万元及76,488.14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2.53%、28.15%及

23.08%。

在客户采用票据结算销售货款时,公司收到的票据如需贴现转换成现金,将需支付一定的财务贴现费用;当发行人采用应付票据结算采购货款时,如应付票据到期未能及时向银行归还资金,将导致对现金流造成不良影响。同时,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在持续提升,公司如果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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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结算占用营运资金,无法及时筹措到发展所需资金,将会面临经营性现金流波动甚至不足的风险,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9,022.01万元、 36,252.71万元及50,288.24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2.85%、12.53%及15.17%。若未来主要原材料和产品的价格在短期内大幅下降,或因国家政策、市场原因、技术路线变化等造成客户变更或取消订单计划,从而导致公司产品无法正常销售,则可能造成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需要计提减值准备,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于2019年11月、2022年11月分别取得编号为―GR201932001330‖、―GR202232006237‖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有效期均为三年,公司在报告期内均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营口永利、永臻滁州分别于2020年12月及2023年12月、2022年10月取得编号为―GR202021001537‖及“GR202321002106”、―GR20223400467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有效期均为三年。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上述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582.98万元、1,257.62万元及3,631.18万元,占报告期各期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5.37%、

4.51%及8.74%。若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有效期届满后,由于自身条件变化或高新技术企业评定标准出现重大变化导致公司不能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者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未来出现重大调整,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6、偿债能力的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规模逐渐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为144,375.05万元、223,510.77万元及420,821.15万元,其中流动性负债的占比分别为85.88%、92.01%及75.04%。公司主要通过增加短期融资来满足日常运营需求,导致流动负债占比较高。为有效应对债务风险,公司在融资筹资、销售回款、采购生产付款环节均执行严格的内控管理制度以保证负债偿还的及时性及流动资金的灵活性。若未来公司上述管理制度未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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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有效执行,或经营活动受到宏观经济、政策及行业变化的影响不能有效拓宽融资渠道,不排除公司存在偿债能力的风险。

(五)法律风险

1、安全生产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过程环节较多,对安全生产有较高要求,一旦发生重大事故会导致较大的经济损失。公司重视安全管理和安全设施的投入,制定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在内的安全管理体系,以杜绝事故发生,并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设备事故、火灾事故、机械伤害等事项制定了一系列专项紧急预案和现场处理方案。公司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风险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价方法、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若未来出现员工操作不当、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造成公司生产经营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知识产权保护与侵权的风险

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及其他非专利技术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进一步创新和发展的基础,若公司未来自有知识产权受到第三方侵权或者被第三方提出知识产权侵权指控,造成知识产权诉讼或纠纷,可能会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年产27万吨的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一期光伏边框工程是公司对现有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是对公司现有产能的升级和扩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尽管公司在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过程中已基于谨慎性原则,充分考虑了未来市场周期性波动、主要原材料价格等影响项目效益的因素,但若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出现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环境发生突变、项目建设过程管理不善影响项目进程等情形,均可能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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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项目效益与公司预测情况产生差异。

(二)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净资产将会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在项目建成投产并完全释放产能后才能达到预计的收益水平,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总股本、净资产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三)未来光伏支架及光伏BIPV业务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光伏支架产品、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产品的市场空间大,公司虽然已经在该等领域进行积极布局,并初步形成了覆盖上述领域的产品矩阵及经营模式,但报告期内上述业务的收入规模较小,产品种类仍不够丰富,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增强产品竞争力。根据目前规划,公司正在积极发展光伏支架、光伏BIPV产品,但上述产品取得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通常需要较长的周期,需要较长时间形成品牌知名度并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若未来公司在光伏支架及光伏BIPV业务开拓及产品推广方面受阻,无法实现上述产品的利润转化,将面临业务增长规模不及预期的风险,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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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概况

公司名称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onz Technology 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1MQRCD7L
注册资本17,794.22万元
法定代表人汪献利
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6年08月03日
股份公司设立时间2021年11月29日
住所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99号
邮政编码213200
电话0519-82998258
传真0519-82998266
互联网网址http://www.yonz.com/
电子信箱yzgf@yonz.com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部门负责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人:佟晓丹 联系电话:0519-82998258

二、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

(一)发行人历次股本演变情况

自2016年8月成立以来,发行人历次股本演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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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臻有限成立2016年8月,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邵东芳持股100%

邵东芳持股100%

永臻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2019年12月,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永臻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2019年12月,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邵东芳将95%股权转让给配偶汪献利

邵东芳将95%股权转让给配偶汪献利

永臻有限第一次增资2020年12月,注册资本10,200.00万元

永臻有限第一次增资2020年12月,注册资本10,200.00万元新增200万元注册资本由员工持股平台臻核投资、臻才投资分别认缴130万元、70万元

新增200万元注册资本由员工持股平台臻核投资、臻才投资分别认缴130万元、70万元

永臻有限第二次增资2021年3月,注册资本11,188.13万元

永臻有限第二次增资2021年3月,注册资本11,188.1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988.13万元由泓成创投、永信投资、金沙投资、祥禾涌原、永实投资5位外部投资方以货币资金分别认缴255.00万元、255.00万元、191.25万元、191.25万元和95.63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988.13万元由泓成创投、永信投资、金沙投资、祥禾涌原、永实投资5位外部投资方以货币资金分别认缴255.00万元、255.00万元、191.25万元、191.25万元和95.63万元

永臻有限第三次增资2021年5月,注册资本11,825.63万元

永臻有限第三次增资2021年5月,注册资本11,825.6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637.50万元由自然人陈集进、王家华、中泰创投、红石投资4位外部投资方分别认缴318.75万元、

127.50万元、127.50万元、63.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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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臻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21年11月,注册资本12,233.53万元

以永臻有限截至2021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55,797.04万元,折合成12,233.53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43,563.5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以永臻有限截至2021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55,797.04万元,折合成12,233.53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43,563.5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永臻科技第五次增资2021年12月,总股本17,794.22万股

永臻科技第五次增资2021年12月,总股本17,794.22万股

新增注册资本5,560.69万元由高瓴睿恒、君联嘉茂、君联相道、正信一号、金石基金、中泰创投共6位外部投资方分别认缴2,780.35万元、1,112.14万元、1,112.14万元、322.52万元、

178.50万元、55.05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5,560.69万元由高瓴睿恒、君联嘉茂、君联相道、正信一号、金石基金、中泰创投共6位外部投资方分别认缴2,780.35万元、1,112.14万元、1,112.14万元、322.52万元、

178.50万元、55.05万元

永臻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2021年8月,注册资本12,233.53万元

永臻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2021年8月,注册资本12,233.53万元晶澳科技、阿特斯投资、天合投资分别受让实际控制人汪献利持有的永臻有限

1.25%、1.25%、3.125%股权

晶澳科技、阿特斯投资、天合投资分别受让实际控制人汪献利持有的永臻有限

1.25%、1.25%、3.125%股权

永臻有限第四次增资2021年7月,注册资本12,233.53万元

永臻有限第四次增资2021年7月,注册资本12,233.5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407.90万元由正信九号、昕卓投资2位外部投资方分别认缴

350.54万元和57.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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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变化情况

1、2016年8月,永臻有限初始设立

2016年7月30日,邵东芳签署《永臻科技(常州)有限公司章程》,出资设立永臻有限。设立时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全部由股东邵东芳以货币方式认缴。2016年8月3日,永臻有限取得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永臻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邵东芳10,000.0010,000.00100.00%
合计10,000.0010,000.00100.00%

2021年10月9日,天职国际出具《永臻科技(常州)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40601号),经审验,截至2019年11月21日,永臻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0,000.00万元。

2、2019年12月,永臻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9年12月11日,邵东芳与汪献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同意邵东芳将其持有的永臻有限95%的股权(对应9,500.00万元注册资本)无偿转让给配偶汪献利,本次股权转让系家庭成员间财产分配。

2019年12月16日,永臻有限在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永臻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汪献利9,500.009,500.0095.00%
2邵东芳500.00500.005.00%
合计10,000.0010,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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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年12月,永臻有限第一次增资

为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公司决定设立员工持股平台进行股权激励。2020年12月23日,永臻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00万元增至10,200.00万元,新增200.00万元注册资本由员工持股平台臻核投资、臻才投资分别认缴130.00万元、70.00万元,增资价格为10.00元/注册资本。同日,永臻有限分别与臻核投资、臻才投资签订增资协议。

2020年12月24日,永臻有限就本次增资事宜在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永臻有限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汪献利9,500.009,500.0093.14%
2邵东芳500.00500.004.90%
3常州市金坛区臻核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0.00130.001.27%
4常州市金坛区臻才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0070.000.69%
合计10,200.0010,200.00100.00%

2021年10月9日,天职国际出具《永臻科技(常州)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40601号),经审验,截至2021年3月12日,永臻有限已收到本次增资股东缴纳的全部款项。

臻核投资、臻才投资2家员工持股平台的情况详见本节“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八)员工持股平台股东情况”。

4、2021年3月,永臻有限第二次增资

2021年3月29日,永臻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引入外部投资方,并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0,200.00万元增加至11,188.1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988.13万元由上海泓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市金坛区永信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金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市金坛区永实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位外部投资方以货币资金分别认缴255.00万元、255.00万元、191.25万

1-1-49

元、191.25万元和95.63万元,增资价格为15.69元/注册资本。

2021年3月,永实投资、永信投资、祥禾涌原、泓成创投、金沙投资分别与永臻有限签订增资协议。本次增资明细情况如下:

序号增资方名称增资方身份认购股数 (万股)认购金额 (万元)增资价格 (元/股)
1上海泓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255.004,000.0015.69
2常州市金坛区永信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般投资者255.004,000.0015.69
3常州金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金坛区人民政府全资投资公司191.253,000.0015.69
4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191.253,000.0015.69
5常州市金坛区永实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般投资者95.631,500.0015.69
合计988.1315,500.0015.69

2021年3月31日,永臻有限就本次增资事宜在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永臻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汪献利9,500.009,500.0084.91%
2邵东芳500.00500.004.47%
3常州市金坛区永信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5.00255.002.28%
4上海泓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5.00255.002.28%
5常州金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191.25191.251.71%
6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1.25191.251.71%
7常州市金坛区臻核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0.00130.001.16%
8常州市金坛区永实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5.6395.63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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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9常州市金坛区臻才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0070.000.63%
合计11,188.1311,188.13100.00%

2021年10月9日,天职国际出具《永臻科技(常州)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40601号),经审验,截至2021年4月12日,永臻有限已收到本次增资股东缴纳的全部款项。

5、2021年5月,永臻有限第三次增资

2021年5月11日,永臻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1,188.13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1,825.63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637.50万元由自然人陈集进、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自然人王家华、常州市金坛区红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位外部投资方分别认缴318.75万元、127.50万元、127.50万元、63.75万元,增资价格为15.69元/注册资本。

2021年3月,红石投资、陈集进分别与永臻有限签订增资协议;2021年4月,中泰创投、王家华分别与永臻有限签订增资协议。

本次增资明细情况如下:

序号增资方名称增资方身份认购股数 (万股)认购金额 (万元)增资价格 (元/股)
1陈集进个人投资者318.755,000.0015.69
2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中泰证券(600918.SH)全资子公司127.502,000.0015.69
3王家华个人投资者127.502,000.0015.69
4常州市金坛区红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般投资者63.751,000.0015.69
合计637.5010,000.0015.69

2021年5月13日,永臻有限就本次增资事宜在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永臻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更名为中泰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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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汪献利9,500.009,500.0080.33%
2邵东芳500.00500.004.23%
3陈集进318.75318.752.70%
4常州市金坛区永信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5.00255.002.16%
5上海泓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5.00255.002.16%
6常州金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191.25191.251.62%
7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1.25191.251.62%
8常州市金坛区臻核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0.00130.001.10%
9王家华127.50127.501.08%
10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127.50127.501.08%
11常州市金坛区永实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5.6395.630.81%
12常州市金坛区臻才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0070.000.59%
13常州市金坛区红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3.7563.750.54%
合计11,825.6311,825.63100.00%

2021年10月9日,天职国际出具《永臻科技(常州)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40601号),经审验,截至2021年4月29日,永臻有限已收到本次增资股东缴纳的全部款项。

6、2021年7月,永臻有限第四次增资

2021年7月23日,永臻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1,825.63万元增加至12,233.5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407.90万元由珠海市联合正信九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市昕卓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位外部投资方分别认缴350.54万元和57.36万元,增资价格为15.69元/注册资本。

2021年6月,昕卓投资、正信九号分别与永臻有限签订增资协议。

本次增资明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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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增资方名称增资方身份认购股数 (万股)认购金额 (万元)增资价格 (元/股)
1珠海市联合正信九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市联合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350.545,500.0015.69
2常州市昕卓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般投资者57.36900.0015.69
合计407.906,400.0015.69

2021年7月27日,永臻有限就本次增资事宜在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后,永臻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汪献利9,500.009,500.0077.66%
2邵东芳500.00500.004.09%
3珠海市联合正信九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0.54350.542.87%
4陈集进318.75318.752.61%
5常州市金坛区永信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5.00255.002.08%
6上海泓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5.00255.002.08%
7常州金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191.25191.251.56%
8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1.25191.251.56%
9常州市金坛区臻核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0.00130.001.06%
10王家华127.50127.501.04%
11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127.50127.501.04%
12常州市金坛区永实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5.6395.630.78%
13常州市金坛区臻才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0070.000.57%
14常州市金坛区红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3.7563.750.52%
15常州市昕卓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7.3657.360.47%
合计12,233.5312,233.53100.00%

2021年10月9日,天职国际出具《永臻科技(常州)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1-1-53

(天职业字[2021]40601号),经审验,截至2021年7月22日,永臻有限已收到本次增资股东缴纳的全部款项。

7、2021年8月,永臻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21年8月23日,永臻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汪献利将其所持永臻有限合计5.63%股权转让给外部投资方天合智慧能源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阿特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13.08元/注册资本。2021年8月,天合投资、晶澳科技、阿特斯投资分别与汪献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权 转让方股权受让方受让方身份转让股权比例对应注册 资本金额转让价款转让价格 (元/股)
汪献利天合智慧能源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公司客户全资投资公司3.125%382.305,000.0013.08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客户1.25%152.922,000.0013.08
苏州阿特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客户全资投资公司1.25%152.922,000.0013.08
合计5.625%688.149,000.0013.08

2021年8月30日,永臻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在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妥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永臻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汪献利8,811.868,811.8672.03%
2邵东芳500.00500.004.09%
3天合智慧能源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382.30382.303.13%
4珠海市联合正信九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0.54350.542.87%
5陈集进318.75318.752.61%

1-1-54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6常州市金坛区永信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5.00255.002.08%
7上海泓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5.00255.002.08%
8常州金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191.25191.251.56%
9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1.25191.251.56%
10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2.92152.921.25%
11苏州阿特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2.92152.921.25%
12常州市金坛区臻核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0.00130.001.06%
13王家华127.50127.501.04%
14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127.50127.501.04%
15常州市金坛区永实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5.6395.630.78%
16常州市金坛区臻才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0070.000.57%
17常州市金坛区红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3.7563.750.52%
18常州市昕卓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7.3657.360.47%
合计12,233.5312,233.53100.00%

关于本次客户入股情况的说明:

① 关于入股背景:

公司系三家入股客户光伏边框的重要供应商,出于保障边框供应、稳定产能、深化合作等考虑,2020年末下游客户在获悉公司融资机会时,参与融资商谈。

② 关于入股价格:

基于发行人2020年盈利基础、考虑发行人2021年产能投资建设情况,经发行人与天合光能、晶澳科技、阿特斯3家客户协商,双方已于2021年初基本谈妥公司整体估值为16亿元,商定以合计交易对价9,000万元(天合光能、晶澳科技、阿特斯交易对价分别为5,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取得发行人合计5.625%股权(按2020年底发行人10,200万元注册资本,股权取得对价即为15.69元/股)。后因客户入股主体选择、内部决策流程较长、投资主办人

1-1-55

员离职等原因,直至2021年8月上述3家客户与发行人才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全部手续。

自发行人与上述3家客户于2021年初谈妥股权转让事项至2021年8月完成股权转让全部手续,发行人历经2021年3月、5月、7月三次外部股东增资,注册资本已增至12,233.53万股,5.625%股权比例对应的股权数量为688.1361万股,因此本次股权转让价格降至13.08元/股(9,000万元/688.1361万股)。

③ 股份支付处理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本次客户入股价格与同期祥禾涌原等外部股东增资时入股价格的差额确认2021年股份支付1,796.04万元(即三家入股客户取得的688.14万股乘以(15.69元/股-13.08元/股)),具体计算过程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七、盈利能力分析”之“(四)期间费用分析”之“2、管理费用(2)股份支付费用分析”。

8、2021年11月,永臻有限股改

2021年9月20日,永臻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一致同意永臻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2日,永臻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10月11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1]40554号),永臻有限截至2021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55,797.04万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2021年10月12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1]第333号),永臻有限截至2021年8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81,342.61万元。永臻有限全体股东确认审计及评估结果,同意以审计后的永臻有限净资产55,797.04万元中的12,233.53万元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并折合为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余净资产43,563.52万元计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

2021年10月26日,天职国际出具《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41049号),经审验,截至2021年10月25日,永臻股份(筹)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永臻有限净资产折合的实收资本。

2021年10月12日,永臻有限全体股东签订发起人协议。

1-1-56

2021年10月28日,永臻有限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

2021年11月29日,永臻有限在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妥了本次整体改制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永臻股份的各股东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汪献利8,811.8672.03%
2邵东芳500.004.09%
3天合智慧能源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382.303.13%
4珠海市联合正信九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0.542.87%
5陈集进318.752.61%
6常州市金坛区永信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5.002.08%
7上海泓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5.002.08%
8常州金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191.251.56%
9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1.251.56%
10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2.921.25%
11苏州阿特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2.921.25%
12常州市金坛区臻核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0.001.06%
13王家华127.501.04%
14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127.501.04%
15常州市金坛区永实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5.630.78%
16常州市金坛区臻才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000.57%
17常州市金坛区红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3.750.52%
18常州市昕卓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7.360.47%
合计12,233.53100.00%

9、2021年12月,永臻股份第五次增资

2021年12月14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由12,233.53万元增加至17,794.22万元,新增注册资本5,560.69万元由深圳高瓴睿恒投资咨询中心(有

1-1-57

限合伙)

、珠海君联嘉茂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君联相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正信特新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共6位外部投资方分别认缴2,780.35万元、1,112.14万元、1,112.14万元、322.52万元、178.50万元、55.05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17.98元/股。2021年12月,高瓴睿恒、君联嘉茂、君联相道、正信一号、金石基金、中泰创投分别与永臻股份签订增资协议。本次增资入股明细如下:

序号增资方名称增资方身份认购股数 (万股)认购金额 (万元)增资价格 (元/股)
1深圳高瓴睿恒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高瓴资本管理的投资企业2,780.3550,000.0017.98
2珠海君联嘉茂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1,112.1420,000.0017.98
3苏州君联相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12.1420,000.0017.98
4珠海正信特新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市联合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322.525,800.0017.98
5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中信证券(600030.SH)管理的私募基金178.503,210.0017.98
6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中泰证券(600918.SH)全资子公司55.05990.0017.98
合计5,560.69100,000.0017.98

2021年12月28日,永臻股份在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妥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永臻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汪献利8,811.8649.52%
2深圳高瓴睿恒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2,780.3515.63%
3珠海君联嘉茂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112.146.25%

深圳高瓴睿恒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现更名为深圳睿和恒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下同

1-1-58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4苏州君联相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12.146.25%
5邵东芳500.002.81%
6天合智慧能源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382.302.15%
7珠海市联合正信九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0.541.97%
8珠海正信特新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2.521.81%
9陈集进318.751.79%
10常州市金坛区永信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5.001.43%
11上海泓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5.001.43%
12常州金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191.251.07%
13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1.251.07%
14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182.551.03%
15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178.501.00%
16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2.920.86%
17苏州阿特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2.920.86%
18常州市金坛区臻核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0.000.73%
19王家华127.500.72%
20常州市金坛区永实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5.630.54%
21常州市金坛区臻才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000.39%
22常州市金坛区红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3.750.36%
23常州市昕卓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7.360.32%
合计17,794.22100.00%

2022年10月29日,天职国际出具《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3329号),经审验,截至2021年12月31日,永臻股份已收到本次增资股东缴纳的全部款项。本次6位外部投资方缴纳的合计100,000.00万元投资款,其中5,560.69万元计入股本,94,439.3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三)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涉及的股权代持及解除情况

发行人历史沿革不涉及股权代持的情形。

三、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发行人未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挂牌。

1-1-59

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资产重组系2021年同一控制下收购华通模具100%股权、永臻苏州100%股权,具体如下:

(一)2021年8月收购华通模具100%股权

1、收购前华通模具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石桥市华通模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827816380301
成立时间2005.12.23
注册地址 和主要生产经营地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西环路西侧(府南大街北侧)
经营范围模具生产、机械加工、热处理加工、铝材加工;化工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耐火材料、铝制品、铝锭、生产的废料(国家禁止限制的除外)、钢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 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原主要从事光伏铝型材模具加工,报告期内未实际经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比例
但来宝500.00500.00100.00%
合计500.00500.00100.00%

2005年12月23日,华通模具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由汪献利、邵东芳分别出资30.00万元、20.00万元,分别持股60%、40%。

2015年6月12日,汪献利、邵东芳夫妇与但来宝(汪献利的姐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未约定交易对价),汪献利、邵东芳分别将所持华通模具股权均以实际零对价转让给但来宝。同日,华通模具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决定将注册资本由50万元增至500万元,新增450万元注册资本由但来宝认缴。

但来宝系发行人子公司营口永利的普通员工,其持有的华通模具100%股权系为代汪献利、邵东芳持有,因此2015年6月但来宝并未向汪献利、邵东芳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此外,但来宝于2017年5月实缴的新增450万元注册资本金系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所提供,所持股权为后者代持。

1-1-60

2、股权收购过程

2021年7月31日,但来宝与营口永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但来宝将代汪献利、邵东芳持有的华通模具100%股权实际以零对价转让给营口永利。由于华通模具基本停止运营,净资产为负数,因此华通模具的收购对价为零对价。

2021年8月11日,华通模具在大石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

至此,华通模具为营口永利的全资子公司,也即发行人的孙公司。

(二)2021年9月收购永臻苏州100%股权

1、收购前永臻苏州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永臻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3140196600
成立时间2014.10.10
注册地址和 主要生产经营地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2博济科技创业园A座103-DA130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组件(背板、银浆、支架、玻璃)、铝材、机械设备、模具、铝制品、铝锭、耐火材料、包装制品、钢材、矿产品、硅料;销售:非危险化工产品、金属边角料;太阳能发电系统集成;光伏组件及铝边框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 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原主要从事光伏边框业务,2020年存在少量的边框销售业务,自2021年开始未实际经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比例
汪献利2,000.000.00100.00%
合计2,000.000.00100.00%

2014年10月10日,永臻苏州设立时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由汪献利认缴2,000.00万元,持有100%股权。

2、股权收购过程

2021年9月23日,汪献利与营口永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有的永臻苏州的100%股权以零对价转让给营口永利。

1-1-61

由于永臻苏州基本停止运营,净资产为负数,注册资本也未实缴到位,因此永臻苏州的收购对价为零对价。

2021年9月26日,永臻苏州在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

至此,永臻苏州为营口永利的全资子公司,也即发行人的孙公司。

(三)重组运行期

2021年发行人收购华通模具、永臻苏州100%股权系同一控制下业务重组。重组前一年(2020年),华通模具、永臻苏州主要财务数据及占发行人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度 /2020年末发行人扣减后合并报表华通模具永臻苏州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资产总额144,426.022,804.151.94%186.970.13%
营业收入143,146.37--163.780.11%
利润总额6,091.86-103.70-1.70%-128.29-2.11%

注:发行人扣减后合并报表数据系指在2020年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基础上扣减华通模具、永臻苏州相应项目后的金额

经计算,华通模具、永臻苏州在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即2020年度)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均未超过发行人相应项目的100%,不涉及相关重组运行期要求。

五、发行人组织结构

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1-1-62

报告期后(2024年1-2月),发行人分别新增设立永臻合金新材料(常州)有限公司、永臻绿色能源材料研究院(常州)有限公司、永臻投资(内蒙古)有限公司、永臻工业科技(包头)有限公司、永臻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等五家全资子公司、孙公司。

六、发行人控股和参股公司

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共拥有8家全资控股子公司,5家全资控股孙公司,无参股公司或分公司。发行人子公司、孙公司的基本情况概览如下:

子公司业务类型地区分布子公司名称
光伏边框业务境内营口永利、永臻滁州、永臻芜湖
境外永臻越南
光伏边框模具境内芜湖精密
光伏BIPV业务境内永臻新幕
光伏支架及常州厂区电站境内永臻精工
滁州、芜湖厂区电站境内滁州电力、芜湖电力
光伏上下游供应链材料贸易境内永臻统盈、芜湖臻金
其他公司境内永臻苏州
境外永臻新加坡

上述13家子公司、孙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1-63

(一)控股和参股公司

1、营口永利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营口永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826896655116
成立时间2009.06.15
注册地址和 主要生产经营地辽宁省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西外环路府南大街北侧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00万元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100%持股
经营范围模具生产加工;热处理加工,锻造;机械加工制造;机床设备制造;铝材加工;镁合金压铸;铝制品、铝锭、耐火材料、化工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粉末涂料、电泳漆(前二项不含危险种类)、包装材料、包装制品、钢材、矿产品、硅料、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组件、背板银浆支架、玻璃、太阳能发电系统集成、生产废料销售;光伏组件及铝边框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 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负责营口基地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从事光伏边框型材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2023年末/2023年度
总资产(万元)31,040.44
净资产(万元)6,925.23
营业收入(万元)64,040.70
净利润(万元)1,605.84

(2)历史沿革

营口永利相关情况详见本节“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之“(一)2020年资产重组”之“1、2020年10月收购营口永利100%股权”。

2、永臻滁州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永臻科技(滁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71MA2UA38CXG
成立时间2019.11.13

1-1-64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泉州路199号
注册资本46,000.00万元
实收资本46,000.00万元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100%持股
经营范围新型铝镁合金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集成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组件及铝边框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组件(背板、银浆、支架、玻璃)、铝材、机械设备、模具、铝制品、铝锭、耐火材料、钢材、矿产品、硅材料的研发、加工、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边角料的销售;道路货运经营(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 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负责滁州基地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从事光伏边框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2023年末/2023年度
总资产(万元)241,143.22
净资产(万元)89,013.14
营业收入(万元)443,113.53
净利润(万元)19,115.21

(2)历史沿革

2019年11月13日,永臻滁州由发行人全资发起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

2021年8月20日,永臻滁州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决定将注册资本由10,000.00万元增至26,000.00万元,新增16,000万元注册资本由发行人认缴。2021年8月30日,永臻滁州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变更登记。

2022年12月26日,永臻滁州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决定将注册资本由26,000.00万元增至46,000.00万元,新增20,000万元注册资本由发行人认缴。同日,永臻滁州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变更登记。

3、永臻芜湖

(1)基本情况

1-1-65

公司名称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2MA8NHUBQXK
成立时间2021.12.17
注册地址和 主要生产经营地安徽省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纬八路99号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50,000.00万元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100%持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品研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负责芜湖基地的生产经营活动,拟从事光伏边框、光伏支架及储能电池托盘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2023年末/2023年度
总资产(万元)222,607.08
净资产(万元)49,506.61
营业收入(万元)61,613.56
净利润(万元)-342.46

(2)历史沿革

2021年12月17日,永臻芜湖由发行人全资发起成立,注册资本为20,000.00万元。

2022年10月18日,永臻芜湖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决定将注册资本由20,000.00万元增至50,000.00万元,新增30,000万元注册资本由发行人认缴。2022年10月28日,永臻芜湖在芜湖市繁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变更登记。

4、永臻新幕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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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常州永臻智能新幕建筑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永臻光伏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1XUYKG33
成立时间2019.01.29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99号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4,702.05万元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100%持股
经营范围太阳能组件、太阳能电池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集成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设备销售、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机械设备研发;节能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结构制造;紧固件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门窗制造加工;五金产品批发;技术玻璃制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原主要从事光伏组件代加工,现主要从事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
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2023年末/2023年度
总资产(万元)2,981.45
净资产(万元)2,690.69
营业收入(万元)708.55
净利润(万元)-182.01

注:2022年1月24日,永臻光伏科技(常州)有限公司更名为常州永臻智能新幕建筑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2)历史沿革

永臻新幕相关情况详见本节“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之“(一)2020年资产重组”之“3、2020年9月收购永臻新幕2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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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永臻精工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永臻智慧精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永臻电力(常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1WXTJ75A
成立时间2018.07.24
注册地址和 主要生产经营地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99号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00万元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100%持股
经营范围电力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金属结构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金属结构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金属加工机械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负责常州厂区内建设的分布式电站(常州基地厂房屋顶等)的运营,及部分光伏支架研发、生产及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2023年末/2023年度
总资产(万元)14,527.62
净资产(万元)5,012.28
营业收入(万元)15,416.06
净利润(万元)928.99

注:2022年1月24日,永臻电力(常州)有限公司更名为常州永臻智慧精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历史沿革

① 重组前历史沿革

永臻精工相关情况详见本节“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之“(一)2020年资产重组”之“2、2020年9月收购永臻精工100%股权”。

② 重组后历史沿革

2022年1月28日,永臻精工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将注册资本由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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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增至1,000.00万元,新增950.00万元注册资本由发行人认缴。2022年1月29日,永臻精工在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变更登记。2022年2月9日,永臻精工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将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增至3,000.00万元,新增2,000.00万元注册资本由发行人认缴。2022年2月10日,永臻精工在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变更登记。

6、永臻统盈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永臻统盈供应链管理(常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7NDBTJ14
成立时间2022.04.19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99号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00万元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100%持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国内贸易代理;装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纸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光伏上下游供应链材料贸易平台
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2023年末/2023年度
总资产(万元)57,686.32
净资产(万元)4,805.10
营业收入(万元)387,945.33
净利润(万元)80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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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历史沿革

2022年4月19日,永臻统盈由发行人全资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成立至今,永臻统盈的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均未发生变动。

7、滁州电力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永臻电力(滁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71MA8N3A9Q60
成立时间2021.08.10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泉州路199号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0万元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100%持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滁州厂区内建设的分布式电站(滁州基地厂房屋顶等)的运营
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2023年末/2023年度
总资产(万元)4,175.67
净资产(万元)1,772.81
营业收入(万元)765.24
净利润(万元)525.56

(2)历史沿革

2021年8月10日,滁州电力由发行人全资发起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2022年8月8日,滁州电力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决定将注册资本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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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万元增至1,000.00万元,新增900.00万元注册资本由发行人认缴。同日,滁州电力在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变更登记。

8、永臻新加坡

公司名称YONZ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
实体编号202232243R
公司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09.12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新加坡实龙岗路987号
注册资本100,000.00新加坡元
实收资本100,000.00新加坡元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100%持股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一般贸易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作为发行人的海外投资平台
主要财务数据 (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2023年末/2023年度
总资产(万元)50,490.50
净资产(万元)50,487.74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33.98

发行人已就上述境外投资事项取得如下许可备案文件:

2022年11月10日,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常发改外资备[2022]34号《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对永臻股份上述投资事项予以备案。2022年11月24日,江苏省商务厅出具境外投资证第N3200202200941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对永臻股份上述投资事项予以备案。

9、永臻越南

公司名称YONZ TECHNOLOGY (VIETNAM) INVESTMENT CO., LTD.
企业注册证书编号2400960255
成立时间2023.04.11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越南北江省安勇县安陆乡安陆工业区

1-1-71

注册资本21,756.00亿越南盾(9,117.00万美元)(截至2024年3月7日)
实收资本21,756.00亿越南盾(9,117.00万美元)(截至2024年3月7日)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全资子公司YONZ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永臻新加坡)100%持股
经营范围用于光伏行业的铝边框的生产和加工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负责越南基地的生产经营活动,拟从事光伏边框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 (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2023年末/2023年度
总资产(万元)55,213.72
净资产(万元)47,958.65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44.47

发行人已就上述境外投资事项取得如下许可备案文件:

2022年11月10日,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常发改外资备[2022]34号《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对永臻股份上述投资事项予以备案。2022年11月24日,江苏省商务厅出具境外投资证第N3200202200941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对永臻股份上述投资事项予以备案。

10、永臻苏州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永臻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3140196600
成立时间2014.10.10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2博济科技创业园A座103-DA130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实收资本1,400.00万元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营口永利100%持股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组件(背板、银浆、支架、玻璃)、铝材、机械设备、模具、铝制品、铝锭、耐火材料、包装制品、钢材、矿产品、硅料; 销售:非危险化工产品、金属边角料;太阳能发电系统集成;光伏组件及铝边框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72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原主要从事光伏边框业务,2020年存在少量的边框销售业务,自2021年开始未实际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2023年末/2023年度
总资产(万元)93.47
净资产(万元)93.04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0.54

(2)历史沿革

永臻苏州相关情况详见本节“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之“(二)2021年资产重组”之“2、2021年9月收购永臻苏州100%股权”。

11、芜湖臻金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芜湖臻金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2MA8QU9JA66
成立时间2023.08.14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服务楼7楼1号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0万元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永臻芜湖100%持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主要从事用于再生铝生产的废铝采购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2023年末/2023年度
总资产(万元)306.64
净资产(万元)306.08
营业收入(万元)154.94
净利润(万元)6.08

(2)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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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4日,芜湖臻金由永臻芜湖全资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成立至今,芜湖臻金的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均未发生变动。

12、芜湖精密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芜湖永臻精密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2MA8QUUD54G
成立时间2023.08.17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昌经济开发区纬八路99号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实收资本475.00万元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永臻芜湖100%持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金属材料销售;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主要从事光伏边框模具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2023年末/2023年度
总资产(万元)2,815.71
净资产(万元)545.94
营业收入(万元)871.26
净利润(万元)70.94

(2)历史沿革

2023年8月17日,芜湖精密由永臻芜湖全资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成立至今,芜湖精密的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均未发生变动。

13、芜湖电力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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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永臻电力(芜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2MAD5Y34L6T
成立时间2023.12.12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昌经济开发区纬八路99号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0万元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永臻芜湖100%持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标准化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主要负责芜湖厂区内建设的分布式电站(芜湖基地厂房屋顶等)的运营
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2023年末/2023年度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2)历史沿革

2023年12月12日,芜湖电力由永臻芜湖全资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成立至今,芜湖电力的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均未发生变动。

(二)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1、华通模具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石桥市华通模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827816380301
成立时间2005.12.23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西环路西侧(府南大街北侧)

1-1-75

营地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实收资本500.00万元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营口永利100%持股
经营范围模具生产、机械加工、热处理加工、铝材加工;化工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耐火材料、铝制品、铝锭、生产的废料(国家禁止限制的除外)、钢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原主要从事光伏铝型材模具加工,报告期内未实际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2023年6月末/2023年1-6月2022年末/ 2022年度
总资产(万元)0.991.03
净资产(万元)-129.18-128.25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0.93-3.29

(2)历史沿革

华通模具相关情况详见本节“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之“(二)2021年资产重组”之“1、2021年8月收购华通模具100%股权”。

(3)注销过程及所履行的法定程序

报告期内,华通模具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发行人决定注销华通模具。

2023年5月18日,营口永利出具《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并向大石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华通模具简易注销登记。

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6月7日,华通模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了简易注销公告。

2023年6月12日,大石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登记通知书》,核准华通模具注销登记。

七、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1-76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汪献利、邵东芳夫妇合计直接持有永臻股份52.33%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

汪献利直接持有发行人8,811.86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49.52%,邵东芳直接持有发行人500.0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81%;汪献利、邵东芳夫妇合计直接持有发行人52.33%的股份。此外,汪献利持有臻核投资

1.00万元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持有臻才投资1.00万元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臻核投资直接持有发行人130.0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0.73%,臻才投资直接持有发行人70.0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0.39%。综上,汪献利和邵东芳合计控制发行人的表决权比例为53.45%。

截至报告期期末,汪献利、邵东芳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公司控制权、股权及控制结构不存在不稳定性及其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的潜在影响和风险。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汪献利: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402221979********,相关简历情况详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之“1、董事”。

(2)邵东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2113231979********,相关简历情况详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之“1、董事”。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合法合规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

1-1-77

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

(1)常州市金坛区臻核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臻核投资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相关情况详见本节“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八)员工持股平台股东情况”。

(2)常州市金坛区臻才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臻才投资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相关情况详见本节“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八)员工持股平台股东情况”。

(3)常州市金坛区臻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常州市金坛区臻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常州市金坛区臻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35HU165
成立时间2020.11.17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月湖北路99号
出资总额2.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汪献利
股权结构汪献利持股50%、邵东芳持股5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拟作为员工持股平台激励发行人的相关员工,报告期内未实际开展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业务关系
主要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项目2023年末/2023年度
总资产(万元)0.00
净资产(万元)0.00
净利润(万元)0.00

(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报告期期末,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如下:

1-1-78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深圳高瓴睿恒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2,780.3515.63%
2珠海君联嘉茂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112.146.25%
3苏州君联相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12.146.25%
合计5,004.6328.13%

上述3家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1、深圳高瓴睿恒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高瓴睿恒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深圳高瓴睿恒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现更名为深圳睿和恒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0WH15P
成立时间2021.09.29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高瓴天成三期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2栋311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出资总额50,026.00万元
出资构成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别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深圳高瓴天成三期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
2深圳高瓴慕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5,070.5650.12%
3厦门高瓴瑞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8,218.9336.42%
4深圳高瓴恒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162.296.32%
5深圳高瓴思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806.263.61%
6深圳高瓴坤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766.953.53%
合计50,026.00100.00%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未经审计)项目2023年末/2023年度
总资产50,003.21
净资产50,003.21
净利润-0.02

1-1-79

注:高瓴睿恒系以其合伙人自有资金共同出资的有限合伙企业,未直接通过非公开募集方式募集资金,非私募投资基金

2、珠海君联嘉茂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君联嘉茂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珠海君联嘉茂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5MCCC85
成立时间2020.12.01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88号340办公01室
出资总额50,07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备案号STM188
私募基金管理人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编号:P1000489)
出资构成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别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30,000.0059.92%
2厦门建发利福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214.708.42%
3上海寓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014.008.02%
4西安君联海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014.008.02%
5宁波佑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809.805.61%
6密尔克卫(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7.004.01%
7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806.303.61%
8平阳荣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604.111.21%
9平阳荣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47.860.50%
10寅柏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700.40%
11平阳荣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51.530.30%
合计-50,070.00100.00%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未经审计)项目2023年末/2023年度
总资产28,540.38

1-1-80

净资产27,860.45
净利润63.70

注:执行事务合伙人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私募基金管理人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苏州君联相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君联相道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苏州君联相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MA25AM27XW
成立时间2021.03.03
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相城大道1168号品上商业中心5幢910(1)室
出资总额848,451.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备案号SQG232
私募基金管理人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编号:P1000489)
出资构成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别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01.18%
2西藏联科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50,000.0017.68%
3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011.79%
4太保长航股权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011.79%
5苏州元和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04.13%
6苏州市相城二期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5,000.004.13%
7苏州市创新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03.54%
8中科院联动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绍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03.54%
9苏州高新阳光汇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03.54%
10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03.54%
11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7,860.003.28%

1-1-81

12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拾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5,000.002.95%
13普洛斯建发(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5,000.002.95%
14富安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1,770.002.57%
15亳州市康安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2.36%
16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2.36%
17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2.36%
18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2.36%
19平阳荣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6,470.001.94%
20上海君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4,500.001.71%
21平阳荣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3,670.001.61%
22平阳荣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3,660.001.61%
23汇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18%
24北京股权投资发展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1.18%
25平阳荣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9,750.001.15%
26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500.000.88%
27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59%
28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59%
29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59%
30重庆两江新区金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0.59%
31芜湖歌斐祥韵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271.000.39%
合计-848,451.00100.00%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未经审计)项目2023年末/2023年度
总资产799,198.65
净资产789,944.03
净利润17,368.25

1-1-82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17,794.22万股,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931.41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比例持股数量比例
1汪献利8,811.8649.52%8,811.8637.14%
2深圳高瓴睿恒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2,780.3515.63%2,780.3511.72%
3珠海君联嘉茂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112.146.25%1,112.144.69%
4苏州君联相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12.146.25%1,112.144.69%
5邵东芳500.002.81%500.002.11%
6天合智慧能源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382.302.15%382.301.61%
7珠海市联合正信九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0.541.97%350.541.48%
8珠海正信特新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2.521.81%322.521.36%
9陈集进318.751.79%318.751.34%
10常州市金坛区永信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5.001.43%255.001.07%
11上海泓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5.001.43%255.001.07%
12常州金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191.251.07%191.250.81%
13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1.251.07%191.250.81%
14中泰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182.551.03%182.550.77%
15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178.501.00%178.50.75%

1-1-83

16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2.920.86%152.920.64%
17苏州阿特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2.920.86%152.920.64%
18常州市金坛区臻核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0.000.73%130.000.55%
19王家华127.500.72%127.500.54%
20常州市金坛区永实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5.630.54%95.630.40%
21常州市金坛区臻才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000.39%70.000.30%
22常州市金坛区红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3.750.36%63.750.27%
23常州市昕卓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7.360.32%57.360.24%
24社会公众股--5,931.4125.00%
合计17,794.22100.00%23,725.63100.00%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前10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股权性质
1汪献利8,811.8649.52%境内自然人股
2高瓴睿恒2,780.3515.63%境内有限合伙
3君联嘉茂1,112.146.25%境内有限合伙
4君联相道1,112.146.25%境内有限合伙
5邵东芳500.002.81%境内自然人股
6天合投资382.302.15%境内法人股
7正信九号350.541.97%境内有限合伙
8正信一号322.521.81%境内有限合伙
9陈集进318.751.79%境外自然人股
10永信投资255.001.43%境内有限合伙
10泓成创投255.001.43%境内有限合伙
合计16,200.6091.04%

注:永信投资和泓成创投均持有发行人255.00万股,并列为第10大股东

1-1-84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1汪献利8,811.8649.52%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2邵东芳500.002.81%发行人董事
3陈集进318.751.79%外部投资者、未在发行人处任职
4王家华127.500.72%外部投资者、未在发行人处任职

(四)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

1、国有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国有股东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金沙投资(SS)191.251.07%
2中泰创投(SS)182.551.03%
合计373.802.10%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2月7日出具的《关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事项的批复》(苏国资复[2022]68号),永臻股份如在境内发行股票并上市,金沙投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证券账户标注“SS”标识。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5月20日出具的《关于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持有的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意见》(鲁国资收益字[2022]23号),永臻股份若在境内发行股票并上市,中泰创投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上应加注“SS”标识。

2、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陈集进系中国香港籍自然人,其持有的股份为外资股份。

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更名为中泰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1-1-85

(五)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情况

发行人本次IPO首次申报前一年不存在新增股东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各直接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以及各自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关联关系
1汪献利8,811.8649.52%汪献利、邵东芳为夫妻关系
邵东芳500.002.81%
2君联嘉茂1,112.146.25%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均为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编号:P1000489)
君联相道1,112.146.25%
3正信九号350.541.97%基金管理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珠海市联合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P1065796)
正信一号322.521.81%
4泓成创投255.001.43%陈金霞实际控制泓成创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祥禾涌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涌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祥禾涌原191.251.07%
5臻核投资130.000.73%臻核投资、臻才投资均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实际控制人汪献利; 臻核投资中汪献利出资比例0.08%、邵东芳出资比例17.31%;臻才投资中汪献利出资比例0.14%、邵东芳出资比例24.00%
臻才投资70.000.39%
汪献利8,811.8649.52%
邵东芳500.002.81%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永臻股份各直接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七)私募投资基金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共计23名直接股东,其中存在7名私募基金股东,私募基金备案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私募基金备案时间基金编号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登记编号
1君联嘉茂2021.12.27STM188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P1000489
2君联相道2021.04.01SQG232
3正信九号2021.07.19SQX092珠海市联合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P1065796
4正信一号2021.12.20STL269

1-1-86

5泓成创投2015.01.14SD4058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P1004288
6祥禾涌原2017.03.23SS5647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1003507
7金石基金2020.06.28SLE527金石投资有限公司PT2600030645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现有股东中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且合法有效存续。

(八)员工持股平台股东情况

2020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设立臻核投资、臻才投资两家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用于激励发行人的相关员工。两家员工持股平台相关情况如下:

1、臻核投资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常州市金坛区臻核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35HF451
执行事务合伙人汪献利
成立时间2020.11.17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月湖北路99号
出资总额1,3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出资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臻核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姓名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担任发行人职务
1汪献利1.000.08%普通合伙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2邵东芳225.0017.31%有限合伙人实际控制人、董事(注1、注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修订为《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下同

1-1-87

序号合伙人姓名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担任发行人职务
2)
3HU HUA200.0015.38%有限合伙人董事、副总经理
4汪飞200.0015.38%有限合伙人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5佟晓丹100.007.69%有限合伙人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6段金龙50.003.85%有限合伙人永臻股份员工
7张文远50.003.85%有限合伙人核心技术人员
8高峰50.003.85%有限合伙人永臻滁州员工
9周全50.003.85%有限合伙人永臻滁州员工
10杨萍萍50.003.85%有限合伙人永臻股份员工
11王丹50.003.85%有限合伙人永臻股份员工
12肖云50.003.85%有限合伙人营口永利员工
13王君50.003.85%有限合伙人永臻滁州员工
14费春玲30.002.31%有限合伙人监事
15徐坚30.002.31%有限合伙人永臻新幕员工
16毕丽娜24.001.85%有限合伙人总经理助理、证券事务代表
17王启20.001.54%有限合伙人核心技术人员
18韩永斌20.001.54%有限合伙人营口永利员工
19周军20.001.54%有限合伙人监事会主席
20赵勇10.000.77%有限合伙人永臻滁州员工
21王居凯10.000.77%有限合伙人营口永利员工
22吴颖慧5.000.38%有限合伙人永臻股份员工
23张志强5.000.38%有限合伙人营口永利员工
合计1,300.00100.00%--

注1:2023年6月,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臻核投资合伙人魏青竹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其将出资份额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2023年7月21日,臻核投资在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出资份额转让的变更登记;

注2:2024年2月,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臻核投资合伙人蒋建彗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其将出资份额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2024年3月8日,臻核投资在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本次出资份额转让的变更登记。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臻核投资合伙人为实际控制人汪献利、邵东芳夫妻及21名发行人员工。臻核投资以单一持有发行人股份为目的,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之非公开募集资金的情形,除持有发行人股份之外,臻核投资未投资其他企业,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1-1-88

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按前述相关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3)管理机制

臻核投资的合伙协议书及管理办法对进入资格、锁定期限、退出机制等作了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条款具体内容
进入资格获得有限合伙人地位之前提是其与被投资公司永臻科技(常州)有限公司或纳入上市范围内的被投资公司的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已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持续有效
锁定期限自有限合伙企业受让被投资公司部分股权之日起至被投资公司在A股上市之日后三年内为财产份额锁定期,锁定期内,有限合伙人不得将其所持财产份额用于转让、出售、交换、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
主要退出机制1、锁定期内,有限合伙人发生下述行为,有限合伙人即丧失被投资公司关键员工资格,其应从有限合伙中当然退伙,其所持有的全部财产份额应按实缴出资额与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截至退出之日的利息之和转让予普通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指定的其他自然人: (1)劳动合同期限或聘任期内因个人原因辞职并获得公司批准的; (2)劳动合同期限或聘任期限届满,因个人原因不续签的; (3)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任被投资公司管理人员或不得持有被投资公司股份情形。 2、锁定期内,有限合伙人如果属于被投资公司主动将其辞退或解聘的,或聘期结束后未获公司续聘的,有限合伙人即丧失被投资公司关键员工资格,其应从有限合伙中当然退伙,其所持有的全部财产份额应按实缴出资额与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截至退出之日的利息之和转让予普通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指定的其他自然人

2、臻才投资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常州市金坛区臻才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35GT849
执行事务合伙人汪献利
成立时间2020.11.17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月湖北路99号
出资总额7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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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臻才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姓名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担任职务
1汪献利1.000.14%普通合伙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2邵东芳168.0024.00%有限合伙人实际控制人、董事
3汪先美100.0014.29%有限合伙人营口永利员工
4尚金凤50.007.14%有限合伙人营口永利员工
5HU HUA30.004.29%有限合伙人董事、副总经理
6汪飞30.004.29%有限合伙人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7佟晓丹30.004.29%有限合伙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8李德琴30.004.29%有限合伙人监事
9储俊荣20.002.86%有限合伙人永臻滁州员工
10周志强20.002.86%有限合伙人营口永利员工
11梁艳华20.002.86%有限合伙人营口永利员工
12侯维静20.002.86%有限合伙人营口永利员工
13朱菊珍15.002.14%有限合伙人永臻股份员工
14钱月芳10.001.43%有限合伙人永臻股份员工
15陈豪10.001.43%有限合伙人永臻新幕员工
16陈艳龙10.001.43%有限合伙人永臻滁州员工
17潘国臣10.001.43%有限合伙人永臻滁州员工
18韩平平10.001.43%有限合伙人永臻股份员工
19彭佳10.001.43%有限合伙人永臻股份员工
20赵佩勇10.001.43%有限合伙人永臻滁州员工
21任满有10.001.43%有限合伙人永臻滁州员工
22姚波10.001.43%有限合伙人永臻股份员工
23陈云10.001.43%有限合伙人永臻股份员工
24毕丽娜6.000.86%有限合伙人总经理助理、证券事务代表
25王飞5.000.71%有限合伙人营口永利员工
26赵勇5.000.71%有限合伙人永臻滁州员工
27李月娇5.000.71%有限合伙人营口永利员工
28张悦5.000.71%有限合伙人永臻滁州员工
29赵民5.000.71%有限合伙人永臻滁州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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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姓名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担任职务
30刘敬猛5.000.71%有限合伙人营口永利员工
31韩利军5.000.71%有限合伙人营口永利员工
32汪大海5.000.71%有限合伙人营口永利员工
33匡春玲5.000.71%有限合伙人营口永利员工
34汤流溪5.000.71%有限合伙人永臻股份员工
35王海荣5.000.71%有限合伙人永臻股份员工
36李小敬5.000.71%有限合伙人永臻股份员工
合计700.00100.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臻才投资合伙人为实际控制人汪献利、邵东芳夫妇及34名发行人员工。臻才投资以单一持有发行人股份为目的,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之非公开募集资金的情形,除持有发行人股份之外,臻才投资未投资其他企业,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按前述相关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3)管理机制

臻才投资的合伙协议书及管理办法对进入资格、锁定期限、退出机制等作出的相关规定与臻核投资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八)员工持股平台股东情况”之“1、臻核投资”。

(九)股东人数穿透计算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在册股东人数穿透计算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穿透后股东性质穿透后股东数量备注
1汪献利49.52%实际控制人1-
2深圳高瓴睿恒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5.63%私募基金和 个人投资者10穿透至最终持有人为5位自然人(即普通合伙人深圳高瓴天成三期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及5家已备案的私募基金有限合伙人
3珠海君联嘉茂股权投资企6.25%私募基金1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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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穿透后股东性质穿透后股东数量备注
业(有限合伙)
4苏州君联相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25%私募基金1已备案
5邵东芳2.81%实际控制人1-
6天合智慧能源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2.15%上市公司1上市公司天合光能(688599.SH)
7珠海市联合正信九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7%私募基金1已备案
8珠海正信特新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1%私募基金1已备案
9陈集进1.79%自然人1-
10上海泓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3%私募基金1已备案
11常州市金坛区永信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3%个人投资者22位自然人
12常州金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1.07%国有企业1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13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7%私募基金1已备案
14中泰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1.03%上市公司1上市公司中泰证券(600918.SH)
15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1.00%私募基金1已备案
16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86%上市公司1上市公司晶澳科技(002459.SZ)
17苏州阿特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86%上市公司1上市公司阿特斯(688472.SH)
18常州市金坛区臻核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73%员工持股平台1-
19王家华0.72%自然人1-
20常州市金坛区永实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4%个人投资者66位自然人
21常州市金坛区臻才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39%员工持股平台1-
22常州市金坛区红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36%个人投资者22位自然人
23常州市昕卓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32%个人投资者22位自然人
合计10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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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穿透后,发行人不存在股东人数超过200人或规避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规定的情形。

(十)投资特殊条款及解除情况

在发行人2021年进行的四次增资及一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献利、邵东芳与高瓴睿恒等19名外部投资人股东签订了包含特殊权利条款的协议,相关对赌协议签订及清理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签订情况清理情况
1高瓴睿恒2021年12月,高瓴睿恒与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签订《增资补充协议》,约定高瓴睿恒享有股份回购权、董事会观察员委派权、股份转让限制、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优先出售权、反稀释权、股东知情权、优先清算权、最优惠待遇等特殊权利,其中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为股份回购权的回购义务主体2022年12月,高瓴睿恒与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签订解除协议,约定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高瓴睿恒根据前述增资补充协议享有的特殊权利项下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的义务不可撤销地终止,且自始无效
2君联嘉茂2021年12月,君联嘉茂与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签订《增资补充协议》,约定君联嘉茂享有股份回购权、股份转让限制、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优先出售权、反稀释权、股东知情权、优先清算权、最优惠待遇等特殊权利,其中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为股份回购权的回购义务主体2022年12月,君联嘉茂与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签订解除协议,约定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君联嘉茂根据前述增资补充协议享有的特殊权利项下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的义务不可撤销地终止,且自始无效
3君联相道2021年12月,君联相道与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签订《增资补充协议》,约定君联相道享有股份回购权、董事委派权、股份转让限制、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优先出售权、反稀释权、股东知情权、优先清算权、最优惠待遇等特殊权利,其中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为股份回购权的回购义务主体2022年12月,君联相道与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签订解除协议,约定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君联相道根据前述增资补充协议享有的特殊权利项下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的义务不可撤销地终止,且自始无效
4天合投资2021年8月,天合投资与永臻有限及汪献利、邵东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天合投资享有业绩承诺、股份回购权、股东大会重大事项同意权、股份转让限制、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优先出售权、反稀释权、股东知情权、优先清算权、最优惠待遇等特殊权利,其中汪献利、邵东芳为股份回购权的回购义务主体2022年12月,天合投资与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签订解除协议,约定自该解除协议签订之日起,天合投资根据前述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享有的特殊权利项下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的义务不可撤销地终止,且自始无效
5正信九号2021年6月,正信九号与永臻有限及汪2022年12月,正信九号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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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签订情况清理情况
献利、邵东芳签订《增资补充协议》,约定正信九号享有业绩承诺、股份回购权、股份转让限制、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优先出售权、反稀释权、股东知情权、优先清算权、最优惠待遇等特殊权利,其中永臻有限及汪献利、邵东芳为股份回购权的回购义务主体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签订解除协议,约定自该解除协议签订之日起,正信九号根据前述增资补充协议享有的特殊权利项下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的义务不可撤销地终止,且自始无效
6正信一号2021年12月,正信一号与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签订《增资补充协议》,约定正信一号享有股份回购权、股份转让限制、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优先出售权、反稀释权、股东知情权、优先清算权、最优惠待遇等特殊权利,其中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为股份回购权的回购义务主体2022年12月,正信一号与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签订解除协议,约定自该解除协议签订之日起,正信一号根据前述增资补充协议享有的特殊权利项下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的义务不可撤销地终止,且自始无效
7陈集进2021年3月,陈集进与永臻有限及汪献利、邵东芳签订《增资补充协议》,约定陈集进享有业绩承诺、股份回购权、股东大会重大事项同意权、股份转让限制、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优先出售权、反稀释权、股东知情权、优先清算权、最优惠待遇等特殊权利,其中永臻有限及汪献利、邵东芳为股份回购权的回购义务主体2022年12月,陈集进与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签订解除协议,约定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陈集进根据前述增资补充协议享有的特殊权利项下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的义务不可撤销地终止,且自始无效
8永信投资2021年1月,永信投资与永臻有限及汪献利、邵东芳、臻核投资、臻才投资签订《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永信投资享有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反稀释权、股东知情权、优先清算权等特殊权利2022年12月,永信投资与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臻核投资、臻才投资签订解除协议,约定自该解除协议签订之日起,前述增资补充协议不可撤销地终止,且自始无效
9泓成创投2021年3月,泓成创投、祥禾涌原与永臻有限及汪献利、邵东芳签订《增资补充协议》,约定泓成创投、祥禾涌原享有业绩承诺、股份回购权、股东大会重大事项同意权、股份转让限制、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优先出售权、反稀释权、股东知情权、优先清算权、最优惠待遇等特殊权利,其中永臻有限及汪献利、邵东芳为股份回购权的回购义务主体2022年12月,泓成创投、祥禾涌原分别与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签订解除协议,约定自该解除协议签订之日起,泓成创投、祥禾涌原根据前述增资补充协议享有的特殊权利项下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的义务不可撤销地终止,且自始无效
10祥禾涌原
11金沙投资2021年3月,金沙投资与永臻有限及汪献利、邵东芳签订《增资补充协议》,约定金沙投资享有业绩承诺、股份回购权、股东大会重大事项同意权、股份转让限制、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优先出售权、反稀释权、股东知情权、优先清算2022年12月,金沙投资与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签订解除协议,约定自该解除协议签订之日起,金沙投资根据前述增资补充协议享有的特殊权利项下发行人及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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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签订情况清理情况
权、最优惠待遇等特殊权利,其中永臻有限及汪献利、邵东芳为股份回购权的回购义务主体献利、邵东芳的义务不可撤销地终止,且自始无效
12中泰创投 (分别于2021年5月、12月参与发行人的两轮增资)2021年4月,中泰创投与永臻有限及汪献利、邵东芳签订《增资补充协议》,约定中泰创投享有业绩承诺、股份回购权、股份转让限制、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优先出售权、反稀释权、股东知情权、优先清算权、最优惠待遇等特殊权利,其中汪献利、邵东芳为股份回购权的回购义务主体,永臻有限承担连带责任2022年12月,中泰创投与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自该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中泰创投根据前述两份增资补充协议享有的特殊权利项下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的义务不可撤销地终止,且自始无效
2021年12月,中泰创投与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签订《增资补充协议》,约定中泰创投享有股份回购权、股份转让限制、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优先出售权、反稀释权、股东知情权、优先清算权、最优惠待遇等特殊权利,其中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为股份回购权的回购义务主体
13金石基金2021年12月,金石基金与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签订《增资补充协议》,约定金石基金享有股份回购权、股份转让限制、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优先出售权、反稀释权、股东知情权、优先清算权、最优惠待遇等特殊权利,其中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为股份回购权的回购义务主体2022年12月,金石投资与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签订解除协议,约定自该解除协议签订之日起,金石基金根据前述增资补充协议享有的特殊权利项下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的义务不可撤销地终止,且自始无效
14晶澳科技2021年8月,晶澳科技与永臻有限及汪献利、邵东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晶澳科技享有业绩承诺、股份回购权、股东大会重大事项同意权、股份转让限制、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优先出售权、反稀释权、股东知情权、优先清算权、最优惠待遇等特殊权利,其中汪献利、邵东芳为股份回购权的回购义务主体2022年12月,晶澳科技与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签订解除协议,约定自该解除协议签订之日起,晶澳科技根据前述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享有的特殊权利项下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的义务不可撤销地终止,且自始无效
15阿特斯投资2021年8月,阿特斯投资与永臻有限及汪献利、邵东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阿特斯投资享有业绩承诺、股份回购权、股东大会重大事项同意权、股份转让限制、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优先出售权、反稀释权、股东知情权、优先清算权、最优惠待遇等特殊权利,其中汪献利、邵东芳为股份回购权的回购义务主体2022年12月,阿特斯投资与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签订解除协议,约定自该解除协议签订之日起,阿特斯投资根据前述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享有的特殊权利项下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的义务不可撤销地终止,且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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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签订情况清理情况
16王家华2021年4月,王家华与永臻有限及汪献利、邵东芳签订《增资补充协议》,约定王家华享有业绩承诺、股份回购权、股份转让限制、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优先出售权、反稀释权、股东知情权、优先清算权、最优惠待遇等特殊权利,其中永臻有限及汪献利、邵东芳为股份回购权的回购义务主体2022年12月,王家华与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签订解除协议,约定自该解除协议签订之日起,王家华根据前述增资补充协议享有的特殊权利项下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的义务不可撤销地终止,且自始无效
17永实投资2021年1月,永实投资与永臻有限及汪献利、邵东芳、臻核投资、臻才投资签订《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永实投资享有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反稀释权、股东知情权、优先清算权等特殊权利2022年12月,永实投资与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臻核投资、臻才投资签订解除协议,约定自该解除协议签订之日起,前述增资补充协议不可撤销地终止,且自始无效
18红石投资2021年3月,红石投资与永臻有限及汪献利、邵东芳签订《增资补充协议》,约定红石投资享有业绩承诺、股份回购权、股份转让限制、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优先出售权、反稀释权、股东知情权、优先清算权、最优惠待遇等特殊权利,其中永臻有限及汪献利、邵东芳为股份回购权的回购义务主体2022年10月,红石投资与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签订解除协议,约定自该解除协议签订之日起,前述增资补充协议不可撤销地终止,且自始无效
19昕卓投资2021年6月,昕卓投资与永臻有限及汪献利、邵东芳签订《增资补充协议》,约定昕卓投资享有业绩承诺、股份回购权、股份转让限制、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优先出售权、反稀释权、股东知情权、优先清算权、最优惠待遇等特殊权利,其中永臻有限及汪献利、邵东芳为股份回购权的回购义务主体2022年12月,昕卓投资与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签订解除协议,约定自该解除协议签订之日起,昕卓投资根据前述增资补充协议享有的特殊权利项下发行人及汪献利、邵东芳的义务不可撤销地终止,且自始无效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作为当事人的特殊权利条款已终止或解除,且自始无效,对回售责任“自始无效”相关协议签订日在财务报告出具日之前;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献利、邵东芳与其他股东目前不存在约定特殊权利条款的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对赌协议清理后,不存在发行人作为对赌协议当事人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不存在与市值挂钩的情形,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发行人对赌协议的清理情况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号》之规定,不会影响发行人股权的稳定、清晰,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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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1、董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任期3年,公司现任9名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提名人本届任期
1汪献利董事长、总经理控股股东2021.10.28-2024.10.27
2邵东芳董事控股股东2021.10.28-2024.10.27
3汪飞董事、副总经理控股股东2021.10.28-2024.10.27
4HU HUA董事、副总经理控股股东2021.10.28-2024.10.27
5佟晓丹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控股股东2023.07.14-2024.10.27(注)
6葛新宇外部董事君联资本2021.12.14-2024.10.27
7朱玉华独立董事董事会2021.10.28-2024.10.27
8徐志翰独立董事董事会2021.10.28-2024.10.27
9陆曙光独立董事董事会2022.10.24-2024.10.27

注:2023年6月,魏青竹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2023年6月、7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佟晓丹为公司新任董事的议案

上述各位董事的简历如下:

(1)汪献利:男,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至2015年,任大石桥市华通模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9年至今,任营口永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至今,任永臻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至今,历任发行人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

(2)邵东芳:女,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至2015年,任大石桥市华通模具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至今,任营口永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至今,任永臻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至今,历任发行人执行董事、董事。

(3)汪飞:男,198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3年至2010年,任大石桥市华通模具有限公司生产负责人;2010年至2017年,任营口永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至今,历任发行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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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运营主管、董事兼副总经理。

(4)HU HUA:女,1966年11月出生,加拿大国籍,本科学历。1990年至1993年,任保定无线电实验厂助理工程师;1993年至2000年,任保定华美地毯厂工程师;2000年至2005年,任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6年至2011年,任加拿大Optimiral Inc财务部门会计;2011年至2014年,任加拿大Silfab Solar Inc质量工程师;2015年至2019年,任永臻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至今,历任发行人营销主管、董事兼副总经理。

(5)佟晓丹:女,197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6年至2002年,任北京炼焦化学厂炼焦三分厂统计会计;2002年至2005年,任中国华星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5年至2006年,任北京信成半导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兼人力资源经理;2006年至2021年,任无锡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21年至今,历任发行人财务总监、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

(6)葛新宇:男,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3年至2005年,担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营销事业部工程经理;2005年至2009年,担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巴基斯坦综合系统部主任;2009年至2010年,担任上海投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11年至今,历任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投资副总裁、总监、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2021年至今,任发行人董事。

(7)朱玉华:男,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至2022年,就职于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曾历任标准中心副主任、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现任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委员;2021年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8)徐志翰:男,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博士学历,副教授职称。1987年至今,历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2021年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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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陆曙光:男,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至2011年,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2011年至2022年,历任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合伙人;2022年至今,任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律师;2022年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上述董事其他兼职情况请参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对外兼职”的相关内容。

2、监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监事会成员共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现任3名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提名人本届任期
1周军监事会主席控股股东2021.10.28-2024.10.27
2李德琴监事控股股东2021.10.28-2024.10.27
3费春玲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大会2021.10.28-2024.10.27

上述各位监事的简历如下:

(1)周军:男,196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7年至2017年,历任中信渤海铝业控股有限公司工人、车间主任;2017年至今,历任发行人生产总监、安环运维平台总监;2021年至今,任发行人监事。

(2)李德琴:女,198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5年至2011年,任索尼电子(无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2011年至2015年,任无锡罗姆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人事部长;2015年至2016年,任江苏路通筑路机械有限公司人事总监;2016年至2021年,任常州第四无线电厂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21年至今,任发行人综合资源平台高级总监;2021年至今,任发行人监事。

(3)费春玲:女,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5年至2006年,任石家庄华莱化工有限公司技术员;2007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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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任沈阳绿思创高新应用技术研究所所长助理;2011年至2018年,任营口永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计划员;2018年至今,历任发行人铝事业部销售总监、制造运营平台总监;2021年至今,任发行人监事。

上述监事其他兼职情况请参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对外兼职”的相关内容。

3、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
1汪献利董事长、总经理
2汪飞董事、副总经理
3HU HUA董事、副总经理
4佟晓丹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上述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1)汪献利:参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之“1、董事”的相关内容。

(2)汪飞:参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之“1、董事”的相关内容。

(3)HU HUA:参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之“1、董事”的相关内容。

(4)佟晓丹:参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之“1、董事”的相关内容。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兼职情况请参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1-1-100

人员对外兼职”的相关内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选聘严格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
1汪飞董事、副总经理
2王启精益工艺品质平台高级总监
3张文远模具及装备事业部总监

注:2024年2月,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蒋建彗因个人原因离职,蒋建彗自2021年3月起在发行人任职,任职时间相对较短,在职期间主要从事BIPV研发和产品管理工作,与发行人不存在劳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目前公司已建立稳定的研发团队,积累了较为成熟的技术研发,蒋建彗离职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汪飞:参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之“1、董事”的相关内容。

(2)王启:男,198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至2013年,历任广东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质量工程师、工艺主任工程师;2013年至2017年,任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质量高级工程师;2017年至今,任发行人精益工艺品质平台高级总监。

(3)张文远:男,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2年至1994年,任南海市沥东华盛模具厂模具钳工;1995年至2014年,历任苏州市欣盛模具有限公司生产厂长兼模具设计员、模具设计工程师;2015年至2017年,任苏州永飞模具有限公司模具设计工程师;2018年至今,历任发行人模具及装备事业部高级经理、总监。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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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关联方姓名关联关系
1汪献利邵东芳配偶
2汪献利汪飞堂兄弟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合法合规性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7、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及承诺

除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外,公司未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其他重大商务协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合同、协议等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违约情形。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及近亲属关系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比例合计 持股比例
臻核投资 持股比例臻才投资 持股比例
1汪献利董事长、总经理,与邵东芳为夫妻关系49.52%0.00%0.00%49.52%
2邵东芳董事,与汪献利为夫妻关系2.81%0.13%0.09%3.03%
3汪飞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汪献利堂弟-0.11%0.02%0.13%
4汪先美营口永利员工,汪献利姐姐--0.06%0.06%
5尚金凤营口永利员工,邵东芳弟媳--0.03%0.03%
6HU HUA董事、副总经理-0.11%0.02%0.13%
7佟晓丹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0.06%0.02%0.07%
8周军监事会主席-0.01%-0.01%
9李德琴监事--0.02%0.02%
10费春玲职工代表监事-0.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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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职务及近亲属关系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比例合计 持股比例
臻核投资 持股比例臻才投资 持股比例
11王启核心技术人员-0.01%-0.01%
12张文远核心技术人员-0.03%-0.03%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2023年度,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发行人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姓名职务税前薪酬是否在发行人专职领薪
1汪献利董事长、总经理125.56
2邵东芳董事100.07
3汪飞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270.00
4HU HUA董事、副总经理213.91
5佟晓丹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113.18
6魏青竹(注1)46.20
7葛新宇外部董事(注2)-
8朱玉华独立董事6.00
9徐志翰独立董事6.00
10陆曙光独立董事(注3)6.00
11周军监事会主席37.75
12李德琴监事44.34
13费春玲职工代表监事33.90
14王启核心技术人员62.83
15张文远核心技术人员63.47
16蒋建彗核心技术人员(注4)30.13

注1:魏青竹因个人原因于2023年6月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注2:公司外部董事葛新宇系君联资本提名董事,不在发行人领取薪酬;注3: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陆曙光自2022年10月开始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注4:2024年2月,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蒋建彗因个人原因离职。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除领取薪酬和相关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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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未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享受其他特殊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除永臻股份外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对外投资公司名称持股比例
汪献利董事长、总经理常州市金坛区臻核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8%
常州市金坛区臻才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4%
常州市金坛区臻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
营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5%
邵东芳董事常州市金坛区臻核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31%
常州市金坛区臻才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00%
常州市金坛区臻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
汪飞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常州市金坛区臻核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38%
常州市金坛区臻才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9%
HU HUA董事、副总经理常州市金坛区臻核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38%
常州市金坛区臻才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9%
北京正银达科技有限公司100.00%
佟晓丹董事、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常州市金坛区臻核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69%
常州市金坛区臻才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9%
葛新宇董事天津格普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0.74%
天津汇智壹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7%
北京君创励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
周军监事会主席常州市金坛区臻核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4%
李德琴监事常州市金坛区臻才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9%
霍山新三线人家民宿有限公司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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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对外投资公司名称持股比例
霍山新三线人家文化有限公司5.00%
霍山新三线人家餐饮有限公司5.00%
霍山新三线人家农产品有限公司5.00%
霍山新三线人家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5.00%
费春玲职工代表监事常州市金坛区臻核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1%
王启核心技术人员常州市金坛区臻核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4%
张文远核心技术人员常州市金坛区臻核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5%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的情况,上述对外投资与发行人不存在利益冲突。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对外兼职

截至报告期末,除担任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职务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兼职单位所任职务兼职单位 与公司关系
汪献利董事长、总经理常州市金坛区臻核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员工持股平台
常州市金坛区臻才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员工持股平台
常州市金坛区臻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葛新宇董事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股东君联相道、君联嘉茂执行事务合伙人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母公司

东莞阿李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恒创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山东山大华天软件有限公司董事
悦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格兰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大连融科储能集团股份有限公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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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兼职单位所任职务兼职单位 与公司关系
徐志翰独立董事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复旦思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朱玉华 (注)独立董事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委员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陆曙光独立董事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律师
李德琴监事无锡市滨湖区拔萃中学课外辅导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董事
霍山新三线人家民宿有限公司监事
霍山新三线人家文化有限公司监事
霍山新三线人家餐饮有限公司监事
霍山新三线人家农产品有限公司监事
霍山新三线人家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注:发行人独立董事朱玉华目前还同时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8月制定)关于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规定,发行人承诺将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一年过渡期内完成整改,该事项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于其他单位兼职的情形。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变化时间变化前变化后变化原因
(一)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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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时间变化前变化后变化原因
2021.10邵东芳(1)内部董事: 汪献利、邵东芳、汪飞、HU HUA、魏青竹; (2)独立董事: 徐志翰、朱玉华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一名执行董事改设第一届董事会,并引入两名独立董事
2021.12(1)内部董事: 汪献利、邵东芳、汪飞、HU HUA、魏青竹; (2)独立董事:徐志翰、朱玉华(1)内部董事: 汪献利、邵东芳、汪飞、HU HUA、魏青竹; (2)外部董事:葛新宇; (3)独立董事:徐志翰、朱玉华引入一名外部董事(君联资本提名)
2022.10(1)内部董事: 汪献利、邵东芳、汪飞、HU HUA、魏青竹; (2)外部董事: 葛新宇; (3)独立董事: 徐志翰、朱玉华(1)内部董事: 汪献利、邵东芳、汪飞、HU HUA、魏青竹; (2)外部董事: 葛新宇; (3)独立董事: 徐志翰、朱玉华、陆曙光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选第一届董事会第9位董事暨第3位独立董事
2023.06(1)内部董事: 汪献利、邵东芳、汪飞、HU HUA、魏青竹; (2)外部董事: 葛新宇; (3)独立董事: 徐志翰、朱玉华、陆曙光(1)内部董事: 汪献利、邵东芳、汪飞、HU HUA、佟晓丹; (2)外部董事: 葛新宇; (3)独立董事: 徐志翰、朱玉华、陆曙光魏青竹因个人原因于2023年6月辞任公司董事;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佟晓丹为公司新任董事的议案
(二)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2021.10汪飞周军、费春玲、李德琴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选举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3位监事,监事由1人增至3人,汪飞由监事调整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0.11汪献利、HU HUA、王忠汉汪献利、HU HUA财务总监王忠汉因个人发展规划等原因离职
2021.02汪献利、HU HUA汪献利、HU HUA、佟晓丹聘任新财务总监佟晓丹
2021.10汪献利、HU HUA、佟晓丹汪献利、HU HUA、汪飞、魏青竹、佟晓丹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综合管理水平,汪飞由监事调整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聘任研发负责人魏青竹为副总经理

2023.06汪献利、HU HUA、汪飞、魏青竹、佟晓丹汪献利、HU HUA、汪飞、佟晓丹魏青竹因个人原因于2023年6月辞任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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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除魏青竹离职外主要系快速发展阶段引入核心人才以及在股改环节提升公司治理而做的相应补充,未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魏青竹离职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影响情况如下:

1、魏青竹离职不会对发行人的研发团队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魏青竹自2021年2月起在发行人任职,入职时间相对较短,在职期间主要负责各研发活动的协调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公司深耕于光伏行业十余年(自子公司成立起算),已拥有丰富的相关行业经验与较为成熟的技术研发积累,并建立了稳定运行的研发创新机制,研发活动并非完全依赖于单个研发人员。截至2023年12月末,发行人共有研发技术人员239人,占比10.93%,可以有力支撑发行人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因此,魏青竹离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魏青竹离职未导致与发行人劳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及研发技术泄密的风险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访谈魏青竹,魏青竹与发行人不存在劳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根据魏青竹与发行人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魏青竹离职后对其在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发行人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义务。因此,魏青竹离职不会导致研发技术泄密的风险。

综上,核心技术人员魏青竹离职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发行人员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人数稳定增长,具体如下: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员工人数2,1871,7721,54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结构分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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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类别员工类别期末人数结构占比

专业结构

专业结构生产人员1,68777.14%
销售人员572.61%
研发技术人员23910.93%
行政及管理人员2049.33%
合计2,187100.00%

学历分布

学历分布本科及以上1376.26%
大专28312.94%
大专以下1,76780.80%
合计2,187100.00%

年龄分布

年龄分布30岁及以下62728.67%
31-40岁90441.34%
41-50岁47221.58%
51岁及以上1848.41%
合计2,187100.00%

(二)发行人社会保障情况

发行人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的聘用和解聘均依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办理。发行人按照国家及各地相关规定,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1、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员工总人数2,1871,7721,544
社会保险已缴纳社会保险人数2,0611,6961,433
社会保险覆盖比例94.24%95.71%92.81%
住房公积金已缴纳住房公积金人数2,0221,705312
住房公积金覆盖比例92.46%96.22%20.21%

注:已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包括个别委托异地人力资源公司缴纳的情况

(1)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未缴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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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主要原因如下:

项目未缴纳原因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社会保险退休返聘655751
当月新进员工60199
主动自愿放弃--33
原单位未退保1-18
合计12676111
住房公积金退休返聘665751
境外外籍员工14--
当月新进员工8392
主动自愿放弃--439
子公司未开设公积金账户(注1)--740
上家单位未封存21-
合计165671,232

注1:主要系营口永利于2021年6月开设公积金账户;永臻滁州于2021年投产运营,于2022年1月开设公积金账户;

注2:境外外籍员工缴纳当地社会保险,无需缴纳住房公积金;

(2)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测算

根据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社保、公积金的未缴人数以及当地缴费基数进行简易测算,报告期内,社保、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及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未缴纳社会保险金额74.6420.7759.78
未缴纳住房公积金金额18.462.12179.44
合计93.1022.89239.22
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0.22%0.08%2.20%

注:未缴纳社会保险金额,未包含1名境外越南籍新进员工

综上,发行人各期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2、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劳动用工主体主要为永臻股份、营口永利、永臻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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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永臻芜湖、永臻新幕、永臻精工、永臻越南、芜湖精密8家公司,社保、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等出具的相关证明如下:

序号用工主体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1永臻股份2024年1月16日,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永臻股份未发生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3年8月3日,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永臻股份未发生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3年1月4日,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永臻股份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失业和工伤等社会保险,一直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不存在任何违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或立案调查的情形2024年1月18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确认: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永臻股份未有受到我中心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3年8月3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确认: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永臻股份未有受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3年1月12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确认: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永臻股份未有受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的情形
2营口永利2024年1月12日,大石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营口永利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失业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未发现任何违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或立案调查的情形; 2023年7月11日,大石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营口永利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失业和工伤等社会保险,一直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未发现任何违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或立案调查的情形; 2023年2月14日,大石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营口永利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失业和工伤等社会保险,一直遵守国家及地方关2024年1月8日,大石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确认:营口永利目前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正常,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或立案调查的情形; 2023年7月5日,大石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确认:营口永利目前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正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不存在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或立案调查的情形; 2023年1月4日,大石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确认:营口永利目前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正常,自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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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用工主体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于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未发现任何违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或立案调查的情形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不存在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或立案调查的情形
3永臻滁州2024年1月5日,滁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证明》,确认: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永臻滁州在滁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正常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无欠费; 2023年7月18日,滁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证明》,确认: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永臻滁州已在滁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正常,无欠费; 2023年1月5日,滁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证明》,确认:永臻滁州自2020年3月至2022年12月,已在滁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正常,无欠费2024年1月5日,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确认:永臻滁州自缴存以来没有因住房公积金缴存问题被处罚; 2023年7月18日,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确认: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永臻滁州没有因住房公积金缴存问题被处罚; 2023年1月4日,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确认:永臻滁州于2022年1月在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了住房公积金账户,自缴存至2022年12月31日,没有因住房公积金缴存问题被处罚
4永臻芜湖2024年1月5日,芜湖市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永臻芜湖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失业和工伤等社会保险,一直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永臻芜湖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任何违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或立案调查的情形; 2023年8月18日,芜湖市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永臻芜湖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失业和工伤等社会保险,一直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永臻芜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不存在任何违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或立案调查的情形; 2023年1月11日,芜湖市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永臻芜湖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失2024年1月4日,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繁昌区管理部出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确认:永臻芜湖自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按时缴存,期间未受到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繁昌区管理部行政处罚; 2023年8月17日,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繁昌区管理部出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确认:永臻芜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时缴存,期间未受到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繁昌区管理部行政处罚; 2023年1月3日,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繁昌区管理部出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确认:永臻芜湖已在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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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用工主体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业和工伤等社会保险,一直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自设立(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31日,不存在任何违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或立案调查的情形公积金专用账户,经查,永臻芜湖自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按时正常缴存,无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情况,期间未受到我中心行政处罚
5永臻新幕2024年1月16日,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永臻新幕未发生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3年8月3日,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永臻新幕未发生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3年1月4日,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永臻新幕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失业和工伤等社会保险,一直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不存在任何违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或立案调查的情形2024年1月18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确认: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永臻新幕未有受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3年8月3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确认: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永臻新幕未有受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3年1月12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确认:永臻新幕于2020年11月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永臻新幕未有受到我中心行政处罚的情形
6永臻精工2024年1月16日,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永臻精工未发生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3年8月3日,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永臻精工未发生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3年1月4日,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永臻精工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失业和工伤等社会保险,一直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8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确认: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永臻精工未有受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3年8月3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确认: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永臻精工未有受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3年1月12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确认:永臻精工于2022年1月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永臻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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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用工主体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2022年12月31日,不存在任何违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或立案调查的情形工未有受到我中心行政处罚的情形
7永臻越南根据越南律师事务所Anh Khoi Law Company Limited 分别于2023年8月、2024年3月出具的境外法律意见书,确认:通过检查所有文件和访谈在永臻越南工作的员工,确认目前永臻越南没有任何违反越南劳动法的行为
8芜湖精密2024年1月15日,芜湖市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芜湖精密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失业和工伤等社会保险,一直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芜湖精密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任何违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或立案调查的情形2024年1月15日,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繁昌区管理部出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确认:芜湖精密自2023年10月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止,按时缴存,期间未受到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繁昌区管理部行政处罚

注1:永臻滁州、永臻芜湖分别于2020年3月、2022年5月为符合要求的员工开设社会保险金账户,缴存社会保险金;注2:芜湖精密成立于2023年8月,并于2023年10月为符合要求的员工开设社会保险金账户、公积金账户。

综上,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献利、邵东芳已就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相关事项做出承诺:“如应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或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发行人需要为员工补缴上市前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或因上市前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将全部承担应补缴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罚款以及赔偿等费用,保障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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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演变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永臻股份主要从事绿色能源结构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应用,公司秉承“成为绿色能源结构材料应用解决方案领导者”的企业愿景,经过多年的精耕细作,目前已成为国内领先的铝合金光伏结构件制造商之一。公司主营产品包括光伏边框产品、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BIPV)、光伏支架结构件。

公司生产的光伏边框产品具有轻量化、稳定性高、耐候性高、耐腐蚀性强等特点,主要用于保护光伏组件边缘,加强光伏组件的密封性能和提高光伏组件整体机械强度,便于光伏组件的运输与安装,同时具有较高的回收价值。目前,公司拥有江苏常州、辽宁营口、安徽滁州、安徽芜湖四大生产基地,总占地规模近1,250亩,可年产24万吨光伏边框

,拥有近9,000万套光伏边框的产能。以2023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345GW计算,光伏边框年需求量约215万吨,公司市场占有率约为10.73%,在光伏边框领域位居行业前列。到2030年,以CPIA预测乐观情况下全球光伏年新增装机量516GW计算,光伏边框年需求量可达320万吨,为把握蓬勃发展的市场机遇,公司积极开展产能扩充计划,目前公司芜湖年产27万吨光伏边框生产基地正在建设中,部分产线已开始初步试产,并拟在越南投资新建18万吨光伏边框生产基地,届时公司总产能可达69万吨,将进一步扩大在市场内的领先地位。

截至2023年末,安徽芜湖年产能27万吨的生产基地处于在建状态,部分已转固产线产能处于爬坡阶段,贡献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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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位于江苏常州的生产基地实景图

公司位于安徽滁州的生产基地实景图

自公司成立以来,深耕于光伏行业,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在光伏边框领域实力雄厚,在产品结构设计、规模化生产、产品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司秉承“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凭借成熟的技术工艺、质量优秀可靠的产品、高效稳定的规模化产品交付能力等竞争优势,在下游客户中树立了良好口碑,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光伏边框已进入天合光能、晶澳科技、隆基绿能、阿特斯、晶科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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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等头部组件制造商的供应链体系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与头部光伏组件制造商合作情况如下

排名头部光伏组件厂市场份额与发行人合作关系
1晶科能源14.29%批量供应
2天合光能13.33%批量供应
3隆基绿能12.57%批量供应
4晶澳科技11.90%批量供应
5阿特斯5.81%批量供应
6通威股份5.52%批量供应
7正泰新能5.52%中大样验证阶段
8东方日升4.86%已送产品小样
9一道新能3.62%中大样验证阶段
10协鑫集成2.25%批量供应
合计79.68%

随着公司技术水平持续提升,成本控制能力不断优化,并与下游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合作关系,公司已成为位居行业前列的铝合金光伏结构件制造商之一。未来,公司将坚持“让绿色能源与世界完美结合”的企业使命,在做精做强光伏边框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围绕绿色能源产业链,与上下游行业开展持续合作,同上游原材料供应商探索高强高韧的轻质铝合金材料、开拓高效的再生铝资源回收技术;同设备供应商研究新工艺,开发智能化程度更高、技术更先进的产线设备;与下游厂商开展研发合作,开发轻量化、高强度、耐腐蚀性更强的光伏边框产品、高发电效率、高建筑适配性、装饰美观的BIPV产品,坚持为国家清洁能源行业建设做出贡献,坚持为国家光伏行业建设做出贡献,努力成为国际一流的绿色能源结构材料应用解决方案供应商。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数据来源:索比光伏网&索比咨询《中国光伏企业2023年组件出货量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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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光伏边框产品516,400.9497.10%445,477.0298.51%261,905.5299.99%
其中:边框成品465,102.8587.46%390,893.4686.44%231,616.8888.43%
边框型材51,298.089.65%54,583.5612.07%30,288.6411.56%
光伏支架产品14,451.992.72%5,826.421.29%--
光伏BIPV557.710.10%318.200.07%--
光伏其他产品396.590.07%608.210.13%20.730.01%
合计531,807.23100.00%452,229.86100.00%261,926.25100.00%

注1:边框型材系指已完成挤压、氧化前道生产工序,但尚未经过锯切、钻孔等深加工工序处理的边框半成品。因个别客户在其部分生产基地建有光伏辅材配套产线,拥有将铝型材自主加工为光伏边框的能力,故存在向发行人直接采购边框型材的情形;注2:光伏支架产品包括钢檩条、铝合金压块等光伏支架结构件;光伏其他产品包括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工程建造业务公司以光伏边框业务为核心,在光伏产业链内进行延伸,经过在光伏产业内的多年发展积累,先后布局光伏支架,以及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1、光伏边框产品

光伏边框是发行人的核心产品,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的收入占比均在95%以上。光伏边框是光伏组件的重要辅材,具有轻质化、高强度、耐候性高、耐腐蚀性强的特点,主要用于固定、密封太阳能电池组件,增强组件机械强度,提高组件整体的使用寿命,便于光伏组件运输及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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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光伏边框产品外观展示如下:

产品名称产品外观展示特点
55°边框长短边框异角度拼接设计,有效降低单位面积材料成本,减轻单套重量
导轨边框开放式型腔设计,防水性更强,改变传统接地方式,安装更便捷;组件C面无遮挡,有效提升双面双玻组件效率 组件更轻,更大的满足了客户需求,节省组件安装支架材料,降低系统成本

2、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BIPV)

BIPV,即光伏建筑一体化,指将建筑与太阳能发电相结合,是光伏产业深入建筑领域的新型应用场景形式,主要应用于城镇各类工商业厂房屋顶、大型工商建筑的外侧幕墙、户用住宅屋顶等场景。与普通的在建筑上的“安装式”光伏设备(BAPV)相比,BIPV与建筑的整合度更高。BIPV将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作为建筑物外部结构的一部分,与建筑物同时设计、施工和安装,避免了原有屋面二次加固条件不足、防水层修补等潜在隐患,在满足建筑构件材料的支撑、透光、隔热、遮风挡雨等需求之外,同时拥有光伏发电的功能,依托精美的外观结构设计,起到与建筑物完美结合并提升建筑物美感的效果。发行人主要BIPV产品外观展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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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产品外观展示特点
光伏幕墙发电效率高,可达60-120W/㎡,颜色、图案、形状可进行定制化设计;与玻璃、石材幕墙可以完美搭配;表面防眩光,视觉体验佳;可进行装配式一体化安装
光伏百叶窗标准测试条件下,单位面积功率可达70-100W/㎡;采用轻质化技术方案,与常规组件相比,可将组件重量降低约60%~70%;叶片单次翻转耗电低至1Wh,绿色节能;叶片翻转角度0~90°,视野开阔;使用高强度卷边铝叶片,结构耐用;具有防雨、防尘、防噪音的功能
BIPV别墅屋顶解决方案采用光伏瓦与异型组件相拼接的方式,实现户用屋顶的全覆盖;充分利用屋顶有效接收太阳光直射面积,装机容量高,搭配优化器、储能等,实现系统功率及用电效率最大化

3、光伏支架产品

光伏支架是光伏电站建设所必须的配套辅材,主要起到支撑太阳能电池阵列的作用。发行人光伏支架产品主要为应用于分布式屋顶发电系统固定支架的结构件,包括镀锌铝镁钢材质的导轨、檩条及铝合金紧固件,可满足混凝土平面屋顶、钢结构平面屋顶、彩钢瓦斜面屋顶等多种应用场景的使用需求,在拥有良好力学性能的同时,兼具安装便捷的优点。发行人支架产品主要应用场景展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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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产品外观展示特点
平面屋顶光伏支架产品主要包括支撑光伏组件的C型钢或U型钢材质的支架檩条及固定光伏组件阵列的铝合金紧固件;适用于平面屋顶户用光伏系统的应用场景,可满足太阳能阵列的最正确安装倾角,因其拥有耐用性强、标准化高、安装便捷等优势,成为户用分布式光伏系统应用较为广泛的方案
斜面屋顶光伏支架产品采用夹具、压块等紧固件将光伏组件夹紧安装于彩钢瓦上,安装便捷,实用性强;按照项目需求可选择有导轨形式与无导轨形式;适用于常见的光伏组件平行安装于倾斜屋面的应用场景,适用于商业和民用的屋面太阳能系统

(三)主要产品的生产流程

1、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光伏边框,其主要生产环节分为熔铸、挤压、氧化、深加工四个主要阶段,工艺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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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生产工序的介绍

(1)熔铸工艺流程

熔铸是指将挤压、氧化、深加工工序产生的废铝加入合金化炉或熔化保温炉内熔化,按比例加入合金改性剂配料,调整合金成分和温度,将符合工艺要求的铝合金熔体导入直冷式成型机成型,供给挤压车间使用。已投产的基地中,公司仅在常州基地设置熔铸车间,营口与滁州基地生产不涉及熔铸工序。

熔铸车间的生产工序主要为:将废铝经合金化炉或熔化保温炉内高温熔化,经过充分的搅拌并进行打渣处理,加入适量铝锭、铝钛硼丝、镁锭等配料,以达到符合使用需求的铝合金成分配比。再次进行充分搅拌,经打渣处理后静置,通过冷却成型的方式形成供给挤压工序使用的铝合金棒。

(2)挤压工艺流程

挤压成型环节是指通过挤压机设备,将经高温加热的铝棒恒速挤压穿过模具,对铝棒施加强大的压力,迫使其产生塑性形变并从挤压模具的模孔中挤出,从而使铝材达到模具模孔所给定的形状与尺寸的塑性加工过程。其中涉及主要工序如下:

挤压工序工序内容及特点
风冷淬火使用压缩空气对挤压成型的铝合金体进行快速冷却,达到增强材料硬度的目的
拉伸矫直按照出模的铝型材流出速度,用牵引机进行同步牵引并给予一定的牵引张力,使半成品型材通过拉伸张力,消除纵向形状不整,减少铝合金内部残余应力,提高其力学性能
时效工艺通过时效炉,将铝合金型材在一定温度下保持一段时间,由于过饱和固溶体脱溶和晶格沉淀而使合金强度逐渐升高的过程
喷砂工业铝型材缓慢经过喷砂机,通过高压喷射出的玻璃砂颗粒或细小钢珠打在铝合金表面,去除铝型材表面微小毛刺,掩饰挤压纹,并使之形成砂面哑光的效果

(3)氧化工艺流程

氧化工艺指铝合金在硫酸溶液内经过电化学反应,阳极氧化形成氧化铝保护层的过程,其中涉及的主要工序如下:

氧化工序工序内容及特点
脱脂去除铝型材的防护油层,保障在后期处理时表面的均匀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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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工序工序内容及特点
碱蚀去除铝型材表面暴露在空气中自然形成的氧化物以及在挤压过程中留下的压痕
氧化利用硫酸等溶液,经过电化学反应使铝型材表面附着一层致密的氧化铝保护膜,增强铝型材的耐腐蚀程度
封孔由于在氧化膜形成过程中,新膜层在旧膜层下面的金属表面层生成,故氧化膜表面存在一系列微小而均匀的孔隙,形成了由厚而多孔的外层和薄而致密的内层所组成的氧化膜。通过含有氟离子与镍离子的封孔剂,水解生成氧化物沉淀堵塞氧化膜孔隙,大大提高铝型材耐腐蚀性、绝缘性与美观性

(4)深加工工艺流程

深加工工艺是指采用不同的加工工艺,对氧化后的铝合金型材进行进一步的制成,形成便于客户组装的光伏边框。公司深加工工艺主要包括对铝型材的锯切、冲切、冲孔、压装角码等工序,具体情况如下:

深加工工序工序内容及特点
锯切将铝型材制成符合光伏边框尺寸要求的长短边
冲切在长短边框的边缘进行冲切形成斜角,便于后续长短边框的组合安装
冲孔在边框上冲压形成光伏边框所必需的接线孔、落水孔等
压装角码在边框两端压装榫卯结构的角码,达到连接长短边框的作用

(四)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的原材料为铝合金棒,价格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故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采”的采购模式,对外采购的产品主要为铝棒、铝锭等原料及生产环节所需其他辅料耗材,由供应链平台下属的采购部负责相关事宜。公司根据内部实际情况与行业特点,制定了《采购管理程序》、《供应商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规范采购工作。由采购部门负责编制并实施采购计划、供应商维护与开发、商务洽谈、采购订单的下达及采购工作的跟踪执行等工作。

公司已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按照生产计划结合当前库存规模提出采购需求计划,由公司采购部汇总需求计划,按月编制《原辅料采购计划》,并经过公司内部逐级审核后,按照计划编制《采购订单》并发送至供应商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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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主要按照客户订单的要求安排生产计划。在客户下达采购订单后,由生产运营平台根据订单交付时间要求、订单规模、销售计划、库存规模,为公司各生产基地安排详细的生产计划并进行自主生产。公司生产的光伏边框具有定制化的特点,因不同客户组件厂商对光伏边框的产品结构、尺寸大小、技术参数等要求不同,需要进行定制化的设计和生产。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生产各类型号挤压模具的能力,可以及时响应客户临时性的订单增长、新型号产品开发、降低生产成本的需求,完成高效的规模化交付工作。

3、销售模式

公司下游客户较为固定,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主要采取直销的模式进行销售。客户在实际采购时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约定产品规格、数量、交付期限、结算方式等必要信息。双方依据签订的框架协议及订单具体内容约定组织生产、发货、结算、回款。

公司销售部在客户管理工作上采用动态管理的方式,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并根据销售部工作的实际情况,如该客户在该时间段的合同履约情况、货款支付情况、诚信情况等,进行定期更新,每年年底时进行阶段性评估,制定下一年度的销售计划。

(五)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变化情况

永臻股份主要从事绿色能源结构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应用,主要产品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主营业务经历了持续发展、产能不断扩大的过程,逐步成长为业务成熟且稳定的优质企业,并成为主流光伏组件制造厂商的稳定供应商。公司的重要发展节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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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表性业务指标及变动情况

光伏边框细分领域代表性业务指标为光伏新增装机量及发行人市场占有率、产品的销量、营业收入。

根据CPIA数据,2021-2023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量为170GW、230GW和345GW,经测算,发行人市场占有率分别为9.15%、13.04%和10.73%

,光伏新增装机量及发行人市场占有率具体情况及测算过程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2021-2023年公司光伏边框产品销量分别为11.20万吨、18.64万吨和23.10万吨,呈增长趋势,销量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一)主要产品的产量、产能、销量”。

2021-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95,227.38万元、518,085.54万元和539,078.54万元,呈增长趋势,营业收入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七、(一)营业收入分析”。

(七)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

永臻股份主要从事绿色能源结构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应用,主要产品包括光伏边框产品、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BIPV)、光伏支架结构件,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领域。2020年9月,我国明确提出2030年“碳达峰”与2060年“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大力发展光伏产业是实现我国“双碳”战略目标的重要路径。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陆续出台《“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智能光伏产业创新

2023年全球光伏行业发展势头旺盛,新增光伏装机量迅速攀升,相应的全球光伏边框需求快速提升。由于公司芜湖基地、越南基地正在建设中,尚未释放全部产能,公司有限的新增产能不足以覆盖增量市场,因此相较于2022年,公司市场占有率有小幅下降。待芜湖基地及越南基地全部投产后,公司产能的全部释放能够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市场占有率预计将得到较大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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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一系列产业政策,旨在促进我国光伏产业充分利用自身技术基础和产业配套优势快速推广应用,推动光伏产业链高质量发展。2018年11月国家统计局颁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将“太阳能产业”纳入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属于国家鼓励的产业类别。同时,根据国家发改委2023年12月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组件设计与制造”属于鼓励类项目,公司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综上,发行人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导向。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情况

(一)发行人所属行业及确定依据

永臻股份主要从事绿色能源结构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应用,主要产品包括光伏边框产品、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BIPV)、光伏支架结构件,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领域。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大类下的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C3825)。

(二)行业管理体系及政策法规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为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行业自律组织主要为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及其职能主要情况如下:

机构名称主要职能
行业主管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能源规划与国家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定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制定;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
国家能源局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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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主要职能
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
行业自律组织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于2014年成立,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国家一级协会。负责研究光伏行业发展,参与制定光伏行业的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推动产品认证、质量检测等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促进光伏行业内部及与其他行业在技术、经济、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合作,推动市场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营造良好的行业环境(资料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官网)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CREIA)于2002年成立,致力于推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技术进步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促进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商业化发展。作为与政府部门、行业组织机构、科研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沟通的桥梁,加强可再生能源行业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反映产业发展中的问题,为政府部门制定技术经济政策服务。促进国内可再生能源领域与国际间的联系合作与交流,及时获取信息,寻求国际机构的支持和各种投资机会,组织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能源科学知识与技术普及(资料来源: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官网)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CRES)于1979年成立,是由从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应用的科技工作者及有关单位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的全国性、学术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开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科学技术发展方向、产业发展战略、科技规划编制、相关政策以及重大技术经济问题的探讨与研究,提出咨询和建议;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学科发展,推动技术成果的转化,促进产学研相结合,促进产业科技进步(资料来源: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

2、下游行业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在光伏发电领域,光伏行业的发展对公司的发展有较大影响,其最近5年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序号名称发文单位发文时间主要内容
1《―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2022年6月1日规划要求,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要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同时,对于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消纳,明确―到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达到33%左右,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消纳责任权重达到18%左右,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2《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2022年5月14日通知指出,要求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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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发文单位发文时间主要内容
案》家能源局兴融合发展,推动新能源在工业和建筑领域应用,引导全社会消费新能源等绿色电力,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灵活性,着力提高配电网接纳分布式新能源的能力,稳妥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
3《“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2022年3月22日规划明确要求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优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
4《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2021年12月31日内容指出,要求推动光伏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快实现智能制造、智能应用、智能运维、智能调度,全面提升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率;要求在有条件的城镇和农村地区,统筹推进居民屋面智能光伏系统,鼓励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推广太阳能屋顶系统。开展以智能光伏系统为核心,以储能、建筑电力需求响应等新技术为载体的区域级光伏分布式应用示范
5《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2021年10月26日方案指出,要求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控制,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方案重点任务要求大力发展新能源,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建设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
6《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6月7日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7《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21年5月11日建立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测算下达各省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各地据此安排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进跨省跨区风光电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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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发文单位发文时间主要内容
建立保障性并网和市场化并网并行的多元保障机制,促进电力系统整体灵活性的提升
8《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2021年2月22日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坚持节能优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同时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
9《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2020年9月29日意见提出,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明确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结算规则,明确指出按照按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额度;并要求加强对相关补贴项目的核查工作,进一步明确政策,稳定行业预期
10《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4月2日通知指出,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35元、0.4元、0.49元;降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能源主管部门统一实行市场竞争方式配置的所有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且补贴标准不得超过每千瓦时0.05元
11《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20年3月5日通知要求合理确定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竞争配置规模,明确指出2020年度新建光伏发电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15亿元。其中: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补贴竞价项目(包括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按10亿元补贴总额组织项目建设
12《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2019年5月15日共制定了13项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以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13《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4月28日对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进行了指导定价,并指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完善了集中式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同时要求适当降低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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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发文单位发文时间主要内容
14《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2019年1月9日通知指出,在资源优良、建设成本低、投资和市场条件好的地区,已基本具备与燃煤标杆上网电价平价(不需要国家补贴)的条件,通过制定相关支持政策,进一步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
15《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2018年4月11日内容指出,为促进我国光伏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要求加快产业技术创新,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推动发展智能光伏集成运维,促进光伏行业应用示范,并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加强综合政策保障,以逐步实现光伏智能创新驱动和持续健康发展

3、行业政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发行人目前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为太阳能光伏行业,为太阳能组件制造商提供光伏边框及配套服务。光伏行业受政策支持的影响程度较大,积极的产业引导政策推动了光伏行业在应用端的发展,从而带动了光伏产业在制造端的迅速提升。在我国光伏行业的发展初期,行业的景气度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国家政策的支持,行业规模的迅速增长一定程度上得益于政府补贴。随着光伏发电行业的蓬勃发展,国内光伏装机规模持续增长,行业上下游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政策效应促使光伏系统建造成本大幅下降。在这一背景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等光伏监管部门陆续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一系列产业指导政策,在综合考虑行业发展阶段的情况下,逐步下调补贴标准。直到2021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自2021年起,对新备案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光伏行业迎来了“平价上网”时代。短期来看,光伏发电补贴标准的历次下调使得国内光伏电站的投资规模缩小,2018、2019年国内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为44.26GW、30.11GW,较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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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的53.05GW有较大下滑。但长期来看,随着光伏产业链的技术水平的整体进步以及《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等支持性政策的陆续发布,补贴退坡对于光伏行业的影响已日趋减弱,行业迅速回暖,2021、2022年全国新增光伏并网装机容量为54.88GW、

87.41GW,同比增长13.9%、59.3%。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预测,乐观估计下2023-2030年我国年均新增装机容量将达到120-140GW。由上,国家对光伏行业的一系列支持政策,逐步引导光伏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推动我国光伏产业链进入技术创新驱动和持续健康发展的新阶段,光伏产业已由补贴推动的竞争化配置阶段过渡至成熟的市场化竞争阶段,光伏行业景气度持续提升,进一步促进了光伏组件领域的市场需求,从而为公司光伏边框的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三)行业发展状况及趋势

报告期内发行人光伏边框产品全部应用于光伏发电领域,以下主要分析光伏领域的行业发展状况、市场规模及发展趋势:

1、光伏行业发展状况

(1)全球光伏行业发展势头良好

当前全球化的能源危机正在掣肘着工业生产领域,能源结构加快调整转型是解决传统化石能源短缺的唯一途径。在此背景下,全球已有众多国家相继提出了“碳中和”的气候目标,低碳经济成为全球各国发展的主旋律,而发展光伏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将成为低碳发展的稳固基石。

据CPIA数据,2023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约345GW,创历史新高。2022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230GW,同比增长35.3%。其中,欧盟光伏新增装机

41.4GW,同比增长54.5%,印度光伏新增装机14GW,同比增长35.5%。全球至少20个国家光伏累计装机超过1GW,15个国家累计装机超过10GW,全球范围内光伏应用市场增长势头强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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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23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量统计图(单位:GW)

数据来源:CPIA

伴随着地缘政治冲突导致的欧洲各国能源问题持续发酵,石化能源供应形势紧张,世界各国对光伏装机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2022年5月,欧盟委员会发布REPower EU计划,方案中指出2030年欧盟可再生能源占比目标将提升至45%,计划在2025年欧盟整体光伏装机达到320GW,2030年达到600GW,德国内阁更是于4月宣布,计划于2030年80%的电力由可再生能源供应,到2035年几乎全部电力由可再生能源供应。除此之外,美国于2022年8月正式签署了《通胀缩减法案》,其中包括提高美国的能源安全性及大幅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推行了较多光伏项目补贴政策。整体来看,全球各国减少能源依赖度的情绪不断提升,节能减排意愿不断加强,为全球光伏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强有力的支撑。

(2)我国已成为世界最大光伏应用市场

太阳能作为目前人类已知可利用的最佳清洁型能源,一直是我国新能源开发领域的重要新兴能源。2021年中国新增装机54.88GW,占全球新增装机

32.28%,2022年中国新增装机87.41GW,占全球新增装机38.00%,持续领跑全球。2023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216.88GW,同比增长148.12%,再创历史新高。我国光伏行业不断快速发展,年光伏新增装机量连续10年位居全球首位,累计装机量连续8年位居全球首位,长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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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球累计光伏装机容量份额统计图

数据来源: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

(3)全球产业重心进一步向中国转移

由于国内光伏龙头企业晶硅技术水平在全球范围内领先,成本控制方面的优势显著,低成本先进产能持续释放,制造端产能、产量全球占比均实现不同程度增长,国内制造端产能及产量在全球占比颇高,全球光伏产业链重心进一步向国内转移。2022年全球光伏产品产能、产量及中国产品在全球的占比如下:

项目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组件
全球产能134.1万吨664GW583.1GW682.7GW
中国产能在全球占比87.0%97.9%86.7%80.8%
全球产量100.1万吨381.1GW366.1GW347.4GW
中国产量在全球占比85.6%97.4%90.3%84.8%

数据来源:CPIA

凭借国内从硅材料、光伏电池片、组件、光伏辅材、光伏设备及系统集成到光伏产品应用的完整而成熟的产业链,中国光伏企业在持续遭受国际贸易壁垒、海运物流价格大幅上涨、能耗双控政策导致原料价格大幅上涨等负面因素影响下,展现出了顽强的韧性,中国光伏产品出口持续增长。

根据CPIA《2022年光伏行业发展回顾与2023年形势展望》数据,2022年光伏制造端产值(不含逆变器)超过1.4万亿元,同比增长超过95%。中国光伏产品(硅片、电池片、组件)出口总额约512.5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同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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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80.3%。同期光伏组件出口量153.66GW,同比增长55.8%,出口额和出口量均创历史新高。

2017-2022年中国光伏产品出口额统计图(单位:亿美元)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CPIA

(4)光伏组件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龙头企业优势明显

光伏组件是太阳能发电系统中的核心部分,也是最小的提供电流输出的发电单元。得益于全球光伏市场需求的推动,国内光伏组件制造厂商近年来不断加大投资力度,龙头企业在产能扩充、技术革新、产品研发、成本控制、自动化与智能化程度提升等方面优势显著,显现出强者恒强的态势。2018-2022年来,全球光伏组件出货量前十的厂商中有8席为中国厂商,晶科能源、天合光能、隆基绿能、晶澳科技、阿特斯、东方日升、协鑫集成等厂商长期稳居出货量排名前列,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马太效应显著。2022年,中国光伏组件企业Top10的门槛达到7GW,提升一倍有余,据索比光伏网统计,Top10出货量合计超过240GW,同比增长60%左右,在全球光伏组件需求中的占比提升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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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2年光伏组件行业集中度统计图

数据来源: CPIA、太平洋证券研究所、索比光伏网

2、光伏行业发展趋势

(1)光伏行业迈入平价时代,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我国对光伏产业的补贴政策的调整变化,我国集中式光伏受到政策影响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阶段适用时间重要政策文件政策主要内容
固定补贴阶段2013年8月至2018年5月《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发改价格[2013]1638号)1、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分为三类太阳能资源区,相应制定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对超出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2、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
竞争配置阶段2018年6月至2020年12月《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定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61号)1、完善集中式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2019年7月起,将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市场竞争方式确定的价格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由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2、适当降低新增分布式光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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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适用时间重要政策文件政策主要内容
电,下调各类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标准,并纳入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
补贴退坡阶段2021年1月至今《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自2021年起,全面推进平价上网,中央财政对新备案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再进行补贴,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照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

从2013年国家对光伏发电项目进行财政补贴支持开始,主管部门根据光伏发电发展规模、发电成本变化情况等因素,通过一系列政策的调整,逐步调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标准,大幅促进了光伏行业的科技技术升级,降低了光伏发电成本。在平价上网政策推出之前,历次补贴政策调整时,光伏行业都会出现“抢装”以赶在调整后的政策开始实施前完成装机并网,而历次抢装潮迫使中国光伏龙头企业进一步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及成本控制优势,低成本先进产能扩张持续释放。经过产业上下游各环节多轮次的技术创新以求“降本增效”,光伏发电成本持续降低,光伏产业已摆脱了对终端电站补贴政策的依赖,转向由市场旺盛需求推动的模式,中国光伏产业已进入平价时代后的持续健康发展的成熟阶段。

(2)光伏发电成本降低,替代效应初显

近年来,在积极政策的引导下,光伏新增装机容量持续放量,伴随着平价上网对光伏产业链各环节降本增效要求的不断提升,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越来越多的国家及地区使用光伏发电电价已经低于火电电价,全球光伏发电竞价中标电价屡破最低记录。2020年葡萄牙700MW光伏项目中标电价达到1.32美分/kWh,2021年沙特600MW光伏IP项目以1.04美分/kWh低价创造了最低纪录,并且价格下降的趋势仍然在继续。

通常用LCOE(平均发电成本)来衡量光伏电站整个生命周期的单位发电量成本,并可用来与其他电源发电成本对比。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2022-2023年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2年全投资模型下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在1,800小时、1,500小时、1,200小时、1,000小时等效利用小时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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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OE分别为0.18元/度、0.22元/度、0.28元/度、0.34元/度,已可以与全国大部分地区的脱硫燃煤电价媲美,具有较高的经济性。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联合发布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发改能源[2021]1445号),“十四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将进入高质量跃升发展新阶段。随着我国光伏产业充分利用自身技术基础和产业配套优势的快速发展,光伏产品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光伏新增装机大规模的并网将会逐步打破光伏发电调峰辅助的传统的定位,逐步改变我国的电能生产结构,逐步实现将能源电力消费增量补充转为增量主体,达到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的目标。

(3)分布式光伏快速发展,建筑与光伏深度融合

在我国光伏行业发展的初期,太阳能光伏主要以集中式电站的形式在我国西北人迹罕至的荒漠地区落地应用,而我国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东部沿海地区的用电需求远远高于集中式光伏电站主要分布的西北地区,客观上存在大规模的电力输送需求。2016年,伴随着集中式电站补贴开始退坡,分布式光伏仍维持一定补贴水平,并且凭借其输出功率相对较小、易于灵活推广安装、就近缓解局部用电紧张等特点,分布式光伏迎来快速发展期。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21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量,分布式装机量、户用装机量以及分布式装机在总装机量中的占比均创历史新高。2021年全年,国内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量29GW,占全年新增光伏装机量53%,历史上首次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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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22年我国分布式新增装机量统计图(单位:GW)

数据来源:WIND、CPIA随着分布式光伏在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逐步发展,光伏建筑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非晶硅(a-Si)、碲化镉/硫化镉(CdTe/CdS)以及铜铟镓硒(CIGS)等薄膜化太阳能电池的应用日趋成熟,逐渐发展出将太阳能光伏电池与建筑构件材料相结合的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BIPV),包括光伏屋顶、光伏玻璃、光伏幕墙、光伏瓦等一系列光伏建筑材料。BIPV在满足建筑构件材料的支撑、透光、隔热、遮风挡雨等需求之外,同时拥有光伏发电的功能,依托精美的外观结构设计,起到与建筑物完美结合并提升建筑物美感的效果。

从2006-2008年我国开始建设一些规模相对较小的光电建筑示范项目开始,BIPV在国内的应用逐渐推广开来,在各类工商业厂房屋顶、大型工商建筑的外侧幕墙上见到BIPV建筑构件落地应用,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2022年3月,住建部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指出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0.5亿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据《2021-2022中国光伏产业年度报告》,以我国未来城乡建筑总量超过700亿平方米来估算,若以200亿平方米的可接受足够太阳光垂直表面面积全部被开发利用计算,每年可发电约2万亿千瓦时,占我国目前全年总发电量的28%,超过全国民用建筑的年耗电总量,光伏建筑市场空间巨大,由在技术进步与国家政策的双重驱动下,光伏建筑一体化拥有着广阔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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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前景。

(4)光伏组件回收问题亟待解决

据国际能源署(IRENA)预测,2030年全球范围内光伏总装机量将达到1,630GW,其报废总量将达到800万吨,2050年组件报废总量可达7,800万吨,2030年被视作第一波光伏组件的“报废潮节点”。而伴随着我国首批大规模投产的光伏组件即将迎来生命周期的结束,以及我国光伏产业链技术革新频繁的因素,国内光伏组件的“报废潮节点”将更早到来,2025年我国光伏组件将开始大量报废,预计2030年左右将迎来报废量高峰。据中科院电工研究所预测,到2030年国内废旧光伏电站可以产生145万吨碳钢、110万吨玻璃、26万吨铝、17万吨铜、5万吨硅和550吨银。新能源产业是国家发展绿色经济的主要内涵和重要支撑,太阳能光伏产业作为绿色经济的主要动力,若在光伏组件废旧物环节不能做到有效地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回收再利用,将严重阻碍光伏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大量光伏组件即将迎来报废周期的问题也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2022年8月,工信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通知》,要求光伏产业加强光伏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碳足迹核算,加快废弃组件回收技术、标准及产业化研究。在相关主管部门给予的充分重视下,未来组件破碎拆解、废旧材料分拣、高价值金属回收再利用等技术水平将逐步提升,产业技术标准将逐步完善,进一步提高光伏组件回收效率,实现光伏发电全寿命周期内的真正绿色资源化,从而促进太阳能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3、光伏边框细分行业状况及趋势

(1)铝合金为光伏边框首选材料

光伏边框属于价值较高的组件辅材,在光伏组件成本结构中,光伏边框占比在9%左右,高于EVA、玻璃、背板、焊带等其他辅材,是光伏组件环节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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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组件成本结构统计图

数据来源:上海证券研究所

除了铝合金外,目前光伏边框的可选项有复合材料边框、合金钢边框等,而铝合金材料在光伏边框中应用为最为普遍,是经过实践后的最佳结构材料。复合材料边框、合金钢边框以及铝合金边框的对比如下

性能复合材料边框钢边框铝合金边框
构成材料橡胶等有机复合材料镀锌铝镁钢边框铝合金
成本相对降低相对降低-
耐腐蚀性橡胶耐腐蚀性较差锌铝镁镀层切断面已被氧化、生锈,耐腐蚀性较弱铝合金表面有致密而连续的氧化物保护膜,有较强的耐腐蚀性
使用寿命橡胶等有机材质易被风化,难以达到25年使用寿命接地孔处易发生锈蚀,难以达到25年使用寿命铝合金使用寿命长达30-50年,远高于光伏组件25年使用寿命标准
保护性组件边缘受力不均匀,因安装夹具、内部应力等原因造成应力隐患。组件有变形、玻璃爆裂风险钢合金弹性模量2.06* N/ ,与光伏玻璃0.72* N/ 差距过大,有组件爆板风险铝合金弹性模量0.7* N/ ,与玻璃0.72* N/ 相近,能够与光伏玻璃同步形变,不易发生组件爆板问题
承载性不足良好,但钢边框光伏组件重量的增加加大了风压、雪载下的承重风险,限制了分布式光伏良好

数据来源:国标JGJ 102-2003、GB/T6892-2015、GB523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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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复合材料边框钢边框铝合金边框
应用场景
重量金属部件减少,重量较轻钢铁密度较大,重量较大,单位面积钢边框组件较铝合金边框组件重2-2.5kg铝合金密度较低,重量较轻
外观-外观存在颜色不均匀现象铝合金经喷砂、氧化后具有整洁、美观的优点
环保与可回收性橡胶不可回收,风化的橡胶会产生一定环境污染钢的熔点较高,回收再利用过程能耗大,回收经济价值比仅22.8%左右铝合金熔点低于钢铁,回收再利用过程能耗低,回收经济价值比可达83.9%左右

在光伏产业“降本”、“增效”两大发展目标下,组件厂商在实践中不断尝试其他材料的边框替代方案,而铝合金材料凭借其本身密度低、易强化、导电性高、利于接地、塑性好、表面处理后抗腐蚀及抗氧化能力强、使用寿命长、金属外观优秀装饰性佳、造型美观、易回收等诸多优点,成为实际应用最为普遍的光伏边框材料,根据CPIA发布的《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铝合金材料在光伏边框市场占有率达95%以上。由上,铝合金是光伏边框的最佳结构材料,中短期内暂无替代可能,将较长时间维持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2)其他边框材料的优劣势、研发及产业化进展

以铝合金边框、钢边框、橡胶卡扣边框、玻璃纤维等复合材料边框为例,其材料优劣势、研发及产业化进展情况如下:

材料种类优势劣势产业化进程
铝合金轻量化、易强化、导电性佳、塑性高、易表面处理、抗腐蚀性强、耐候性强、使用寿命长、造型美观、运输安装便捷、可回收性高相较于其他边框材料,铝合金材料价格较高经过光伏组件厂商多年来的探索与尝试,铝合金材质已形成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当前再生铝产业亦在蓬勃发展,通过回收废旧铝合金材料并生产再生铝能够实现金属的循环利用,减少碳排放,并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光伏边框的材料成本。同时随着铝边框行业技术和工艺的不断进步带动成本逐步下降,推动铝边框行业进步
钢边框力学强度高、导电性佳; 产品单位成本相对较低;1、密度较高,重量较大,钢边框光伏组件重量的增加加大了风压、雪载下的承重风险,限制了分布式光伏应用场景;钢边框凭借一定的强度和成本优势,近年来获得一定的关注度。2022年上半年俄乌冲突导致铝价的高涨,导致铝边框成本较高,行业内存在一些厂商开始评估钢边框并进行小批量生产。进入2022年下半年,长期位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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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钢材料弹性模量与电池片等相差较大,在外力作用下无法同步形变,有组件爆板风险; 3、接地孔处易发生锈蚀,难以达到25年使用寿命; 4、外表面锌铝镁合金镀层的工艺若要达到较强保护性与耐腐蚀性,其所需成本较高;高位的公开市场铝价有所回落,钢边框降本优势有所削弱。同时,钢边框在加工精度、接地、材料匹配性等方面不稳定,单位面积钢边框比铝边框重2-2.5kg,加大了风压、雪载下的承重风险,实际钢边框出货仍较少,还是有待验证。考虑钢边框的再加工工艺精度和要求较高,及产品应用可靠性方面的顾虑,目前组件厂家主动推进钢边框意愿逐渐变弱,客户端接受度仍较低12
橡胶卡扣金属部件减少,重量较轻; 产品单位成本相对较低;1、橡胶等有机材质易被风化、耐腐蚀性较差,难以达到25年使用寿命; 2、载荷能力较差; 3、组件边缘受力不均匀,因安装夹具、内部应力等原因造成应力隐患,组件有变形、玻璃爆裂风险; 4、橡胶不可回收,风化的橡胶会产生一定环境污染随着大尺寸硅片组件的发展,主流光伏组件尺寸的增加对边框载荷性能的要求越来越高,主流组件尺寸的增加对边框载荷性能要求越来越高,卡扣橡胶边框载荷能力提升潜力有限;其次,橡胶等有机材质易被风化、耐腐蚀性较差,难以达到25年使用寿命。同时,橡胶卡扣边框会使组件边缘受力不均匀,因安装夹具、内部应力等原因造成应力隐患,组件有变形、玻璃爆裂风险,目前市场上少有组件厂商使用橡胶卡扣边框
玻璃纤维等复合材料产品重量较轻; 产品单位成本相对较低;1、玻璃纤维等复合材料不可回收,产生一定的环境污染; 2、由于其高分子材料特性限制,在实际应用中易出现老化现象,尤其在部件切口处更明显; 3、复合材料产效低、投入大、综合成本较高; 4、若需在工艺上加强材料抗老化、抗紫外性能,需经过表面处理,会大幅增加成本复合边框材料近两年得到行业的一定关注,为边框材料的应用提供了一定的差异化思路。但由于其高分子材料特性限制,在实际应用中易出现老化现象,尤其在部件切口处更明显,同时复合材料产效低、投入大、综合成本高,并且玻璃纤维、聚氨酯等材料不具有可回收性,在组件报废后会产生一定的环境污染一直未被主流组件厂家接纳,其应用场景受限,仍需要通过大批量应用进行长时间的验证,目前尚未被广泛接受13

综上,铝合金作为当前主要光伏边框材料,市场占有率在95%以上。尽管目前市场上存在钢边框、玻璃纤维复合材料边框等差异化技术路线的探索工作,但目前均未被主流厂商广泛采纳接受,且均存在一定的技术问题,如钢材质密度较大,加大了承重风险,橡胶卡扣材质载荷能力较差且有爆板问题,玻璃纤

CPIA《2022-2023年中国光伏产业年度报告》

CPIA《2022-2023年中国光伏产业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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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材料产效较低且不可回收等,其综合性能还需要较长时间及大批量的应用验证。

2023年6月27日,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联合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召开了“第一届光伏用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品应用研讨会

”,对玻纤增强复合材料制品在光伏产业的推广应用和现状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并形成了关于玻纤复合材料未来发展趋势的总结性意见:“目前光伏用新材料的推广仍面临工业技术和产品性能问题、标准检测认证问题、市场规范化建设问题”。

目前其他边框材料尚未被下游客户广泛接受,同时行业内部分厂商正在进行聚氨酯及玻璃纤维作为光伏边框材料的应用研究、产品系列化开发和市场规划建设工作。根据公开信息整理,行业内部分探索新型复合材料边框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产品业务发展情况
博菲电气(001255.SZ)成立于2007年3月,于2022年9月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主要从事电气绝缘材料等高分子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电气绝缘材料2023年5月,博菲电气发布公告,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年产70,000吨新能源复合材料制品建设项目》,主要生产复合材料光伏边框相关产品,预计年产7万吨复合材料光伏边框
中材科技(002080.SZ)成立于2001年12月,于2006年11月在深交所主板上市风电叶片、玻璃纤维制品、锂电池隔膜等产品根据其2023年3月业绩说明会内容,预计2023年会有部分玻璃纤维光伏边框产品开始应用,尚未有明确的投资计划
浙江德毅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注册资本21,000万元,主要从事系统门窗及门窗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复合材料制品,如门窗等原主要从事防火门窗等复合材料制品业务,目前推出了玻纤增强聚氨酯边框产品。其湖州生产基地拟投资3亿元,一期已投产,当前具备5GW边框产能,2023年年底将具备年产15GW太阳能边框型材的综合产能

第一届光伏用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品应用研讨会https://mp.weixin.qq.com/s/KSJIj-XGYAocqL1j08-r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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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沃莱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注册资本4,000万元,主要从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及销售玻璃纤维光伏边框坐落于江苏常州,首期计划投资额人民币5亿元,专注于光伏组件复合材料边框的研发和生产
杭州福膜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注册资本5,876万元化工新材料和特种有机功能薄膜,可应用于光伏背板、彩钢瓦、膜结构建筑等主要从事光伏背板用PVDF膜,拥有杭州、绍兴生产基地,年产能2.5亿方PVDF膜。根据其公司官网信息,2020年5月其开始启动复合材料边框研发、测试及市场推进工作,目前处于客户认证与测试阶段,未披露其复合材料边框产能

数据来源:公司公告及公司官网

玻璃纤维复合材料本身并非新型技术材料,其具有较长的发展历史,自2000年来,中国玻纤一直处于发展阶段,近年来玻璃纤维产量均有小幅增长,2022年我国玻璃纤维纱总产量约687万吨,高于全球玻璃纤维产量年均复合增长率,经过多年发展,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在防火门窗等建筑建材、风机叶片等领域内均有部分应用

与铝合金材料的光伏边框相比,玻璃纤维复合材料边框理论成本更低、重量更轻,但始终因与光伏组件的适配性技术缺陷未能广泛应用于光伏边框领域。此外,玻纤复合材料不具有可回收价值,在组件寿命期满报废后造成环境污染。因此,目前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尚未被下游组件厂商大规模采纳,仅小量试用,仍处于研发测试或客户认证阶段。

光伏组件一般使用寿命为20-25年,而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在恶劣使用环境中的力学承载性、耐腐蚀性、耐候性能否保证光伏组件性能与完整的使用寿命尚未得到充分证实。下游头部组件厂商通常对其销售的光伏组件产品进行20-25年的质量保证,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客户要求退货或换货可提供服务。倘若大批量使用尚未被证实实用性的新型材料,有可能导致组件产品发生爆板、腐蚀、发电效率大幅下滑等严重质量问题而导致终端电站方客户要求退换货,则会使组件产品迅速损失经济价值,对其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中国巨石(600176)2022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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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对于下游头部组件客户批量生产方面而言,相较于实用性尚未得到充分证实的新型复合边框材料,铝合金材料的优势及实用性在光伏产业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已得到了充分的验证,在综合考虑成本、质保等因素的情况下,其仍然倾向于优先保障组件产品的质量与使用寿命,故铝合金材料始终占据着较高的市场占有率,短期内复合材料暂无替代可能。

综上,短时间内其他边框材料难以撼动铝合金材质作为主要光伏边框材料的地位,铝合金作为当前主要光伏边框材料被渗透的风险较低。

(3)光伏边框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受益于组件市场的持续增长,带动了光伏边框持续放量,未来光伏边框的需求量将进一步提升。2022年我国组件产量达到288.7GW,同比增长58.8%,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2022年光伏行业发展回顾与2023年形势展望》,在全球各国“碳中和”目标、清洁型能源转型及绿色复苏的推动下,乐观预测下2023-2030年全球每年新增光伏装机规模将达到330-516GW,光伏行业将继续保持增长势头,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

单位GW光伏组件的边框耗用量与光伏组件的尺寸大小相关,光伏组件的尺寸越大,其单套功率越大,虽然单套组件搭配边框重量增加,但由于单位GW所需组件数量下降,单位GW组件的边框耗用量随之小幅下降。目前下游组件以182mm(M10)、210mm(G12)等大尺寸硅片电池为行业内主流,以P型单晶182mm(M10)电池组件为例,按照装机容配比1.2,单套组件功率550W,每套组件配套边框2.85kg进行计算,估算每GW新增光伏装机边框需求量在0.52万吨左右,根据CPIA对未来2023-2030年光伏新增装机量的预测,在不考虑未来大尺寸硅片趋势及其他边框渗透率等因素影响的情况下,可测算未来全球每年光伏边框需求量如下:

预测情况项目计算公式2023E2024E2025E2027E2030E
乐观估计全球新增光伏装机量(GW)A1330360386438516
容配比B1.21.21.21.21.2
全球光伏组件需求量(GW)C1=A1*B396432463.2525.66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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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GW组件所需边框重量(万吨)D0.520.520.520.520.52
全球边框需求量(万吨)E1=D*C1205.20223.85240.02272.36320.86
保守估计全球新增光伏装机量(GW)A2280300324379436
容配比B1.21.21.21.21.2
全球光伏组件需求量(GW)C2=A2*B336360388.8454.8523.2
每GW组件所需边框重量(万吨)D0.520.520.520.520.52
全球边框需求量(万吨)E2=D*C2174.11186.55201.47235.67271.11

由上,在近年来光伏产业景气度较高的背景下,不考虑未来大尺寸硅片趋势及其他边框渗透率等因素影响的情况下,乐观估计2030年光伏边框年需求量可达到320万吨,以每吨光伏边框2.2万元计算,未来光伏边框市场规模在600亿元以上,市场前景广阔。

2023-2030年光伏边框需求量估计情况统计图(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CPIA

在考虑大尺寸硅片的应用趋势、其他边框材料应用占比及未来渗透率情况、铝合金边框价格波动情况等因素的影响下,针对未来不同情况下光伏边框的需求量及铝合金边框的市场规模进一步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①大尺寸硅片应用趋势及相应光伏边框需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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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GW光伏组件的边框耗用量与光伏组件的尺寸大小相关,光伏组件的尺寸越大,其单套功率越大,虽然单套组件搭配边框重量增加,但由于单位GW所需组件数量下降,单位GW组件的边框耗用量随之小幅下降。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目前市场上硅片尺寸种类多样,包括156.75mm、157mm、158.75mm、166mm、182mm、210mm等,且各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其中,156.75mm等小尺寸硅片占比已下降至0.5%左右,2024年或将淡出市场。2022年182mm和210mm的大尺寸硅片合计占比由2021年的45%迅速增长至82.8%,未来其占比仍将快速扩大。至2030年,182mm及以上尺寸的组件将占据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

2022-2030年不同尺寸硅片市场占比变化趋势统计图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由上,根据CPIA对未来主流组件尺寸的预测,即2030年大尺寸组件将占据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小尺寸硅片组件将逐渐淡出市场,可对未来每GW光伏组件所需边框重量进行测算,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尺寸项目计算公式2023E2024E2025E2027E2030E
大尺寸 硅片组件单套组件边框重量(kg)A13.003.003.003.003.00
单套组件平均功率(W)B1550590620650680
每GW组件所需边框重量(万吨)C1=(10^9/B1) *A1/(10^7)0.550.510.480.46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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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占有率D182.80%85%92.50%95%99%
小尺寸 硅片组件单套组件边框重量(kg)A22.602.602.602.602.60
单套组件平均功率(W)B2455455455455455
每GW组件所需边框重量(万吨)C2=(10^9/B2) *B2/(10^7)0.570.570.570.570.57
市场占有率D217.20%15%7.50%5%1%
合计综合每GW组件所需边框重量(万吨)E=D1*C1+D2*C20.550.520.490.470.44

注1:此处大尺寸硅片指182mm及210mm尺寸的硅片,小尺寸硅片指166mm及以下尺寸的硅片;注2:单套组件边框重量以不同尺寸组件所需边框的平均重量计算;在组件尺寸、边框壁厚等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单套组件边框重量大致相同,因此在测算中使用的相同尺寸类型下的单套组件边框重量未发生变化;

注3:单套组件平均功率以不同类型晶硅电池的主流平均功率计算。

②其他边框材料应用占比及未来渗透率预测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描述,市场上大部分电池组件使用的是铝边框,铝边框使用率高达95%以上,远高于其他材料。目前,市场上存在少数复合材料厂商正在进行其他边框材料的探索工作,但尚未经过长时间的大批量应用验证,预计在短时间内,难以撼动铝合金材料的主流应用地位。以目前铝合金材质目前市场占有率为95%为基础,对其他边框材料未来渗透率进行预测如下:

预测情况类别2023E2024E2025E2027E2030E
乐观估计其他边框材料渗透率5.00%6.00%7.00%9.00%10.00%
铝边框占有率95.00%94.00%93.00%91.00%90.00%
保守估计其他边框材料渗透率5.00%7.00%9.00%10.00%12.00%
铝边框占有率95.00%93.00%91.00%90.00%88.00%

随着铝边框行业技术和工艺的不断进步,带动成本逐步下降,铝边框将更具性价比,渗透率有望进一步提升。预计到2030年,铝边框应用占比在乐观情况下将保持90.00%左右的水平,在保守情况下仍将维持88.00%左右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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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铝合金边框产品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边框产品售价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年平均售价22,355.8223,893.4523,383.34
平均值23,210.87

发行人光伏边框产品系以公开市场铝价为基础,而铝属于大宗商品,其公开市场价格受到全球宏观经济政策、各国贸易政策、产能所在地能耗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其价格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测性。此外,可比上市公司亦未披露其铝合金光伏边框产品的销售价格,且光伏边框产品具有定制化特点,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得较为准确的铝合金光伏边框市场价格。因此,在对光伏边框市场规模的测算过程中,以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边框产品年平均售价的平均值作为测算标准,即23,210.87元/吨。

④光伏边框的需求量及铝合金边框市场规模

根据上述对未来每GW光伏组件所需边框重量、未来铝合金材质光伏边框的市场渗透率、报告期内边框产品平均售价的测算,在CPIA预测的2023-2030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的基础上,对乐观、保守情况估计下的全球光伏边框需求量及市场规模进行测算,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预测情况项目计算公式2023E2024E2025E2027E2030E
乐观估计全球年新增光伏装机量(GW)A1330360386438516
容配比B1.21.21.21.21.2
全球光伏组件年需求量(GW)C1=A1*B396432463.2525.6619.2
每GW组件所需边框重量(万吨)D0.550.520.490.470.44
全球光伏边框 年需求量(万吨)E1=D*C1217.77223.74227.17245.47273.98
铝边框 市场占有率F195.00%94.00%93.00%91.00%90.00%
全球铝边框 年需求量(万G1=F1*E1206.88210.32211.27223.382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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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铝边框价格 (元/吨)P23,210.8723,210.8723,210.8723,210.8723,210.87
铝边框市场规模(亿元)Q1=G1*P480.19488.16490.37518.48572.34
保守估计全球年新增光伏装机量(GW)A2280300324379436
容配比B1.21.21.21.21.2
全球光伏组件年需求量(GW)C2=A2*B336360388.8454.8523.2
每GW组件所需边框重量(万吨)D0.550.520.490.470.44
全球光伏边框 年需求量(万吨)E2=D*C2184.77186.45190.68212.41231.51
铝边框 市场占有率F295.00%93.00%91.00%90.00%88.00%
全球铝边框 年需求量(万吨)G2=F2*E2175.54173.40173.52191.17203.72
铝边框价格 (元/吨)P23,210.8723,210.8723,210.8723,210.8723,210.87
铝边框市场规模(亿元)Q2=P*G2407.43402.47402.76443.71472.86

综上,结合大尺寸硅片的应用趋势、其他边框材料应用占比及未来渗透率情况、铝合金边框价格波动情况,以CPIA对未来全球光伏装机量的预测为基础,测算可得到,2030年乐观情况下铝合金光伏边框年需求量约为246.58万吨,市场规模约为572.34亿元;保守情况下铝合金光伏边框年需求量约为

203.72万吨,市场规模约为472.86亿元。

(4)再生铝前景广阔

再生铝是指对工业生产、生活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旧铝制品进行回收,经过人工或机械挑选,对不同材质和铝含量的废铝料进行分类,通过二次熔化而产出的铝产品。目前我国原铝用电以火电为主,占比在80%以上,能耗较高且对环境污染较为严重。而与高耗能的电解铝相比,每生产1吨再生铝,其能源消耗量仅为原铝的5%,二氧化碳、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量仅为原铝的4.5%,节省14吨水资源,减少固体废弃物排放约20吨。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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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解铝行业二氧化碳总排放量约4.38亿吨,约占全社会二氧化碳排放量的5%。电解铝作为有色金属领域内最大的碳排放行业,存在较大的减排空间,大力发展再生铝行业对缓解国家资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实现国家“双碳”目标的达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指出,要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电解铝、水泥、炼油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产能。近年来,我国电解铝产量总体稳定增长,2021年我国电解铝产量3,850万吨,产能约4,200万吨,产能利用率超过90%,逐步逼近产能瓶颈,并且在国家陆续出台的能耗双控、严控产能等政策影响下,产量增速明显放缓,新增产能获批难度加大,且在“双控”考核的重点区域实际投产低于计划投产。

工信部于2022年9月公布的《对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182号建议的答复》中指出发展再生铝行业对于补充铝原材料供给,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铝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工信部高度重视再生铝产业,鼓励大型铝冶炼企业与废铝加工企业联合建设符合行业规范条件的废铝加工配送中心,着力提高行业集中度,大力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再生铝项目建设,积极构建完整再生铝产业链,引导再生铝高值化利用、智能化控制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着力提升再生铝产业发展水平。

2011-2022年中国电解铝产量情况统计图(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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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11-2022中国再生铝产量情况统计图(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数据,“十三五”期间,中国再生铝产量为同期原生铝产量的20%,而欧美发达国家在60%左右,全球平均水平也可达35%,中国再生铝产量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尽管我国再生铝产业发展相对较晚,但伴随着政策落地、下游需求的提升及原生铝产能瓶颈及我国本世纪以来大量投入使用的铝制品迎来生命周期报废阶段,铝资源的再生利用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2021年我国再生铝已突破800万吨产量大关,我国再生铝产业未来的发展空间较为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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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行业内主要参与者扩产计划

为把握市场机遇,行业内主要参与者均展开了不同程度的产能扩充计划,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以下对国内光伏边框主要厂商未来产能扩充计划进行对比:

序号公司名称产能所在地新增设计产能 (万吨)基本情况
1发行人安徽芜湖27建设中,已于2023年年底初步试生产
越南北江18筹备中
2鑫铂股份安徽滁州20鑫铂股份在建生产基地包括10万吨光伏型材、10万吨新能源汽车铝型材、2万吨高端建筑铝型材项目正在建设中。其中2万吨高端建筑铝型材项目达产后将置换其原有老旧建筑型材产能,预计不增加公司总产能
3中信渤铝安徽滁州7.8滁州基地光伏边框项目,一期已投产,二期建设中,届时其滁州基地总产能可达15GW(约7.8万吨)
4江苏礼德铝业有限公司山东邹平32山东邹平生产基地正在建设中,可年产边框及支架32万吨。2023年4月,一期项目开始试生产,年产能16万吨
5池州市安安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抚州15江西基地正在建设中,未来年产能15万吨;浙江嘉兴基地正在建设中,未来可年产24万套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2400万套太阳能边框(约6.8万吨);江苏连云港生产基地正在建设,年产5,000万套光伏组件和汽车配件,其中光伏组件边框可匹配25GW组件(约13万吨)
浙江嘉兴6.8
江苏连云港13
6滁州瑞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安徽滁州25根据滁州经济开发区网站信息,2023年6月19日,滁州瑞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光伏组件铝合金边框型材项目正式签约,将于2023年12月开工建设,2024年12月投产,项目达产后可年产25万吨光伏边框

注:产能数据来源为各公司公告、官网及政府部门投资备案信息公示;部分厂商公开信息中项目产能单位为套、GW,此处以每GW组件对应0.52万吨光伏边框计算;

公司始终专注于光伏边框业务,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公司产能规模在行业内已处于领先地位。公司目前拥有江苏常州、安徽滁州、辽宁营口、安徽芜湖四大生产基地,总占地面积约1,250亩,总年产能约24万吨。截至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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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公司芜湖年产27万吨光伏边框生产基地正在建设中,部分产线已开始初步试产,并拟在越南投资新建18万吨光伏边框生产基地,届时公司总产能可达69万吨,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行业内的产能规模优势。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地位提升,为保证及时抢占市场份额,抓住市场增量机遇,公司积极进行产能扩张计划,公司各生产基地之间实现了充分的资源配置优化,并发挥了协同效应优势。公司目前业务规模在行业内排名前列,但市场占有率仅约为10.73%,仍有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伴随着公司未来将规模化优势充分转化为市场竞争力,不论是提升存量客户的增量需求,还是大力开拓市场潜在客户,都有助于公司市场占有率的持续提升,现有产能及新增产能能够得到有效消化。

(6)光伏边框行业新进者投资计划

目前,存在一些行业新进者在进行光伏边框业务的尝试与探索,通过公开披露信息查询,主要行业新进入者的基本情况及投资计划如下:

公司名称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产品及服务投资计划主要内容
海螺新材(000619)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0月,位于安徽省芜湖市,系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48,799.45万元,净利润-9,220.14万元。2017年起公司在原有建筑型材主业的基础上,逐步发展新产品。2020年9月通过并购重组,进入SCR环保脱硝催化剂产业;2021年9月收购河南中恒美新材料有限公司(重组后更名河南海螺嵩基新材料有限公司)进军铝材产业塑料型材、建筑铝材、门窗、地板等产品根据海螺新材2023年3月26日公开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意下属控股子公司河南海螺嵩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利用其现有土地、厂房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光伏边框及支架铝型材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约9,743万元,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罗普斯金(002333)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7月,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系深交所主板上市公铝合金铸棒、铝合金建材、门窗等根据其2022年年度报告,罗普斯金2022年成立了光伏边框事业部,开始承接光伏铝合金边框加工制作及销售业务,现有5条太阳能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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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3,796.11万元,净利润-4,925.42万元框加工生产线,每月80万套的光伏边框产能(约每年2.7万吨),2022年实现光伏边框销售收入15,853.20万元,占其营业收入11.49%,2022年其该项业务毛利率为-0.65%
辉隆股份(002556)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7月,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系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824,934.04万元,净利润51,046.75万元。通过参与宣城徽铝铝业有限公司破产案,并购安徽辉隆集团辉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涉足铝合金型材业务从事化肥、化工和农药产品的内外贸分销业务,以及自主品牌复合肥和农药的生产与销售辉隆股份(002556)全资子公司安徽辉隆集团东华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参与宣城徽铝铝业有限公司破产案,成为其重整投资人。重整完成后,宣城徽铝铝业有限公司更名为安徽辉隆集团辉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其光伏边框产能于2022年7月投产,年产能8万吨,2022年产能利用率为35%
连云港瑞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注册资本337,000.00万元,系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100%持股企业房地产开发、销售;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装;不动产、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服装加工;通用机械制造;工程技术咨询服务;高新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根据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项目规划审批公示,连云港瑞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新建年加工33万吨光伏组件铝合金边框项目,计划于2023年4月20日动工建设
山东同福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于2022年8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位于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由自然人于海龙、吕秀芝分别持股70%、30%有色金属制造、门窗加工等根据山东省曲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11月项目批后公示,山东同福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新建新能源光伏太阳能边框及节能保温窗生产项目,公开信息未披露其年产能
铜陵海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22年10月,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位于安徽省铜陵市郊区经济开发区,由自然人陶七英、圣延军、黄建文分别持股65%、有色金属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等根据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2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情况公示,铜陵海创科技有限公司拟于大通工贸园内新建年产2,500万套光伏边框支架项目(约7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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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公司官网、政府部门网站公示信息

公司所处的细分行业为光伏边框行业,需要企业拥有较为充足的资金实力,并且因为下游客户对产品的可靠性、稳定的产品交付能力都有较高需求,倾向于与固定的供应商形成持续稳定的合作,故光伏边框市场进入相对困难,存在一定的行业壁垒。由上,行业新进者往往缺乏雄厚的资金实力,难以支撑承担生产启动阶段购置关键生产设备、购买土地建设厂房等固定资产投入、业务发展阶段生产技术的研发升级和大量的流动资金需求,较难实现持续规模化经营生产以抢占市场份额。其次,行业新进者一般不具备在短时间内迅速掌握产品高质量标准与批量生产的一体化协同能力,难以在扩大产能的同时建立成熟的质量管理体系,保障产品的质量。同时,下游客户为保证产品质量稳定,一般不会轻易更换光伏边框供应商,行业新进者获取客户资源的难度较高。综上所述,光伏边框行业存在一定壁垒,行业新进者难以撼动发行人市场地位,发行人市场份额将持续提升,产能扩充能够得到有效消化。

(四)行业竞争格局及行业主要壁垒

1、行业竞争格局

2021年之前,铝锭价格较为稳定,基本维持1.3万元/吨的水平,光伏边框成品的加工费基本可维持在未税价7,000元/吨以上的水平,具有较大的盈利空间。众多民营中小企业尚可在制造经验不足、工艺水平一般、良品率不高的情况下获得一定的毛利。上述原因导致2021年前行业格局较为分散,CR5不到25%,小企业众多,竞争激烈,普遍以价格竞争获取市场份额与发展空间。

2021年下半年起,铝锭价格因能耗双控、限电限产大幅上涨,最高价格一度接近2.3万元/吨。2021年上半年平均价格较2020年平均价格涨幅达65%。并且,光伏边框企业面对下游光伏组件厂商议价能力较弱,客户对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良品率均有较高的要求。因此,铝型材加工费的下降导致行业内小型企业的利润空间被大幅压缩,规模小、工艺及生产设备落后、质量控制能力较差的企业被市场相继淘汰。而大型企业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加上先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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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及设备、过硬的质量技术水平、优秀的成本控制能力,对原材料市场的价格波动有更强的风险抵抗力,不断扩大竞争优势,抢占市场份额。光伏边框行业内,大型企业因高效率、高质量的发展需求,在考虑设备成本之外更加注重生产线的自动化升级,致力于提升产品的开发水平,注重生产线内各设备一站式系统配合,实现高效率的协同化作业。并且凭借资金实力雄厚的优势,可以在客户生产基地所在城市集群布置生产基地,进一步高效响应客户需求,增强头部企业客户粘性。因此,行业内规模小、设备落后、开工不足、产品质量低劣、缺乏客户资源及客户粘性的企业被相继淘汰,龙头企业趋向于大集团方向发展,规模优势成为企业综合竞争力中重要的一环。据此,光伏边框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企业集团化、大型化成为了必然的发展趋势。

2021年多数光伏边框头部企业都执行了不同程度的扩产计划,如发行人滁州基地投产、鑫铂股份滁州定增募投项目、中信渤铝滁州基地投产等,随着头部企业的产能开发,预计2023年后光伏边框行业CR5将有较大幅度提升,未来市场将进一步向头部企业集中,大厂市场份额持续提升。

2、行业主要壁垒

公司所处的细分行业为光伏边框行业,需要企业拥有较为充足的资金实力,并且因为下游客户对产品的可靠性、稳定的产品交付能力都有较高需求,倾向于与固定的供应商形成持续稳定的合作,故光伏边框市场进入相对困难,存在一定的行业壁垒。

(1)资金壁垒

首先,光伏边框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购置生产设备及建设厂房,以形成规模化效应。其次,企业也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以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在光伏边框生产成本构成中,铝棒占据了绝大部分,其价格受有色金属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光伏边框企业原料采购议价能力较弱,且结算方式一般为现款现货,故无法实现对上游占款。而下游光伏组件厂商集中度较高,大客户议价能力较强,故回款较慢,一般账期较长。上下游的结算方式差异导致光伏边框行业需要向下游垫资,回款周期长,有较大的营运资金压力。

在上述客观条件下,光伏边框企业需要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来承担生产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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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阶段购置关键生产设备、购买土地建设厂房等固定资产投入、业务发展阶段生产技术的研发升级和大量的流动资金需求。故光伏边框行业有天然的资金壁垒。

(2)工艺质量及量产能力壁垒

光伏边框属于光伏组件的重要辅材,起到封装电池片、玻璃、背板等材料和保护光伏组件的作用,需要产品拥有较强的承载能力和耐腐蚀特性。下游光伏组件厂商对光伏边框的外形尺寸、表面硬度、力学性能、型材着色、氧化膜厚度、耐磨性、弯曲度与扭拧度、机械载荷等产品质量标准有着严苛的要求。除此之外,因下游客户已进入充分竞争的发展阶段,一般会因为采购量较大而对生产商供货的及时性、成本控制能力、规模化供货能力有较高要求。因此,拥有过硬的工艺质量、成熟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稳定高效的规模化量产能力,是企业进入下游客户供应商体系的必备条件。新进入行业的企业一般不具备在短时间内迅速掌握产品高质量标准与批量生产的一体化协同能力,难以在扩大产能的同时建立成熟的质量管理体系,因此在进入下游客户的供应商体系时存在一定工艺质量及量产能力壁垒。

(3)客户资源壁垒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光伏组件制造商,市场集中度较高,且均具有资金实力雄厚、公司规模庞大、业务体系成熟等特点,其对光伏组件配套光伏边框品质要求较高,对供应商的技术水平、装备条件、资金实力、稳定交付能力、品质管控能力等均会进行严格的审核。一旦确定合作伙伴并纳入上游供应商体系,光伏组件厂商会慎重考虑更换供应商所带来的不确定风险,为保证产品质量稳定,一般不会轻易更换光伏边框供应商,双方会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因此行业新进入者在进行业务拓展时存在着一定障碍,获取客户资源的难度较高,光伏边框行业形成了较高的客户资源壁垒。

(五)行业利润水平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发行人所处的行业为光伏边框行业,销售定价普遍采用“公开市场铝锭价格+边框加工费”的模式,而铝棒原材料的定价主要按照“公开市场铝锭价格+铝棒加工费”,因此光伏边框产品盈利主要来源为加工费,受铝价波动影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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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其主要受光伏行业下游客户“降本压力”的影响。在光伏产业链整体技术水平不断提升,以及下游客户出于降本的考虑,近年来,光伏边框单吨加工费有所下降,但基本接近边框厂商的盈利边际,预计边框加工费在未来一段时间将保持相对稳定。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支持

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我国要在2030年前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这一讲话标志着清洁能源行业为新时代中国所重点发展的行业,我国将进一步支持清洁能源领域的行业发展和技术突破,增加清洁能源在能源供应中的结构比重。相关主管机构也陆续出台了对光伏新能源一系列的相关扶持政策,对光伏行业的发展规划给予充分的重视与支持。国家环保战略及相关政策的扶持,为光伏领域带来了持续的利好,也为光伏边框行业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机遇。

(2)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铝合金材料作为目前光伏边框的首选材料,市场占有率达95%以上,全球范围内的持续上涨的光伏装机需求将直接带动光伏边框的需求量不断提升。据中国光伏产业协会预测,全球2023-2030年新增光伏装机规模在乐观估计下将达到330-516GW,基于光伏市场的快速增长的趋势,下游各大组件厂商纷纷推出扩产计划,海内外新增基地陆续投产,按照每GW光伏边框需求量为0.52万吨计算,乐观情况下2030年光伏边框年均需求量可达到320万吨,市场需求旺盛,增长趋势明显。

(3)原料市场供应充足

光伏边框的上游原材料主要为铝棒,目前主要有电解铝及再生铝重铸两种方式。2022年我国电解铝产量达4,021.4万吨,位居全球首位,占比超过50%,2021年我国再生铝产量亦首次突破了800万吨。我国电解铝产量保持稳定,再生铝产量持续增长,光伏边框行业上游原料市场供应充足,产业发展环境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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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企业的生产经营。

2、不利因素

(1)行业集中度低

光伏边框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购置生产设备及建设厂房,以形成规模化效应。其次,基于上游供应商现款现货,下游客户账期较长的客观因素,光伏边框企业也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以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目前边框行业集中度较低,CR4不到30%,生产规模较小的中小民营企业众多,产能不足,生产设备及技术水平偏低,产品质量不高、加工精度较低,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光伏边框市场激烈的价格竞争现象,不利于大中型企业整体效益提升。

(2)融资渠道受限

光伏边框企业需要大量流动资金以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求,行业内大部分企业的发展资金主要来源于经营积累及银行借款,融资渠道有限且融资成本较高,限制了企业规模的扩张,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内企业未来的发展。

(七)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征

光伏边框行业的技术水平以及技术特征主要体现在模具设计与开发、挤压、表面处理等多个工艺,涉及的技术面广且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严格,行业技术水平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挤压产线技术水平不断提升

现阶段我国铝型材企业数量众多,企业规模相对较小,研发投入和设备投入均不足,因此挤压生产线的自动化水平整体不高,良品率不足。目前我国铝挤压产业的设备自动化程度仅为65%,而发达国家这一数值达80%左右

,仍有约20%的设备处于上世纪80年代初的水平。而大型企业因高效率、高质量的发展需求,在考虑设备成本之外更加注重生产线的自动化升级,致力于提升产品的开发水平,注重生产线内各设备一站式系统配合,实现高效率的协同化作业。近年来,大中型铝型材企业陆续引进了一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挤压生产线设备,生产技术水平不断提升。

《中国铝挤压产业发展现状(一)》,2022年1月发表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网站,作者王祝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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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面处理工艺要求高

铝合金在自然条件下形成的氧化膜存在薄而疏松的缺点,故铝合金型材需经过一定的表面处理工艺,增强材料表面的耐腐蚀性、绝缘性、抗氧化性等。目前铝型材表面处理工艺主要为阳极氧化、粉末喷涂、电泳涂装三种,具体情况如下

工艺阳极氧化电泳涂装粉末喷涂
保护层形成原理将铝合金材料作为阳极,置于电解质溶液中进行通电处理,经电解作用使材料表面形成由厚而多孔的外层和薄而致密的内层所组成的氧化膜,并在含有镍、氟离子的封孔剂的作用下,经水合作用反应对氧化铝薄膜多孔层进行填补封闭处理利用外加电场使悬浮于电泳液中的颜料和树脂等微粒定向迁移并沉积于电极之一的基底表面将粉末涂料置入喷枪中,在压缩空气的作用下,通过高压静电使粉末粒子吸附于铝型材的表面
着色着色剂在氧化铝孔隙内沉淀附着阴极电泳配色法,涂料为阳极;阳极电泳配色法,涂料为阴极粉末涂层着色
氧化层厚度AA10级平均膜厚≥10μm,局部膜厚≥8μm; AA15级平均膜厚≥15μm,局部膜厚≥12μmS级电泳复合膜局部膜厚≥21μm,其中氧化膜局部膜厚≥6μm,漆膜局部膜厚≥15μm外部为涂装层,厚度约40μm,工艺本身不经过氧化反应,仅有铝合金在自然环境下形成的纤薄氧化层
优点可形成多孔的氧化膜,膜层的硬度可高500HV;多孔结构的氧化膜还可吸附润滑剂、颜料等以增强材料表面的耐腐蚀性与耐磨性;具有很好的绝缘效果,可防击穿电压大于30V/μm;耐高温性能强,可耐1500℃的高温涂料的泳透性很好,可以覆盖到铝型材的边缘和缝隙处,整体防腐能力较强;外观质量高,不会发生流挂现象粉末涂料用的树脂分子量比溶液型涂料分子量大,使铝型材表面具有很好的耐化学介质性能;没有溶液型的涂料在涂装时产生的滴垂现象和针孔缺陷;颜色丰富多彩,提高装饰效果;对铝基材表面的质量和预处理质量没有阳极氧化和电泳涂装那么严 格
缺点型材与冷床的部位易形成 黑色或白色的斑点;电解液的温度过高或电解时间过长引起铝型材表面起白在电泳涂装时如果不严格按照各个工艺流程的要求来操作,如烘烤时间过长、槽液受到污染、槽液如果原材料质量不好,有灰尘或杂质等混入,会在型材表面产生颗粒;原材料的配方中如果搭配不合

数据来源:GB/T5237.2-2017《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GB/T 5237.3-2017《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GB/T 5237.4-2017《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4部分:喷粉型材》、上海证券《光伏铝边框头部企业,受益集中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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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阳极氧化电泳涂装粉末喷涂
色不透明的粉状物;在氧化的过程中,如果型材掉下来,容易造成短路;在氧化过程中时如果硫酸的浓度掌控不好,会使型材表面的耐腐蚀性降低的成分不合格等等,都会造成铝型材表面粗糙、起 泡、针孔或缩孔、漆斑流痕、光泽度不高、型材表面漆膜不均匀、产生裂纹等各种表面缺陷理,会影响铝型材产品的硬度、耐冲击性、抗弯曲性等物理性能和耐化学性能;还会造成型材表面不上粉、颜色泛黄等外观不良

光伏组件的下游应用场景多为海边、荒漠、戈壁等气候条件较为恶劣的环境,受风沙、盐碱等因素影响较大,需要较强的耐腐蚀性,因而对光伏边框材料的氧化膜层厚有较高的要求。铝型材在阳极氧化工艺下可以形成较厚的氧化膜层,平均膜厚可达12μm以上,高于其他表面处理工艺。故阳极氧化工艺在光伏边框行业内被普遍采纳,也成为下游组件厂商指定的表面处理技术。

(八)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及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行业经营模式

光伏边框行业内大部分企业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生产模式。在销售方面,因存在产品尺寸定制化特征以及下游光伏组件市场集中度较高的原因,一般以直销的模式与主要客户开展长期稳定的合作。

2、周期性

光伏边框主要应用于光伏组件领域,其下游的光伏发电系统的建设安装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故光伏行业整体上受国家整体战略、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光伏产业政策等相关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特征。光伏产业“补贴阶段”,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驱动,“抢装潮”导致市场需求显著增加。而“补贴退坡”阶段,补贴下调后收益率不足、补贴到期不再续延等因素,导致市场周期性需求衰退。在“平价时代”到来后,行业技术水平不断突破工艺瓶颈,降本增效成为了行业内的发展主题,伴随着国家整体战略依旧支持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全产业链产能重新放量,市场需求再次明显回暖,稳步进入上行周期。由此,光伏产业之光伏边框细分领域,存在一定的政策性需求周期。

3、区域性

由于原材料、运输成本以及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光伏边框行业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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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为明显的区域性特征。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因下游客户聚集、经济发展水平较高、配套发达等因素形成了较为密集的产业集群,本行业具有典型的区域聚集特征。

4、季节性

行业内企业主要受到春节假期等因素的影响,一季度销售占比会有所降低。但整体而言,光伏边框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九)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对本行业的影响

1、产业链上下游情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光伏边框应用于光伏组件的辅材环节,位于光伏产业链中下游。经过多年的积累,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包括从上游晶体硅料提取、硅棒、硅片、银浆等原料的加工制作,中游光伏电池、光伏辅材、光伏组件的生产制作,到下游光伏系统应用的建设运营,产业上下游之间关联性较强。

2、上下游关联性

(1)上游对行业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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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原材料主要为铝合金铸棒,上游企业主要为铝土矿冶炼及加工企业、再生铝重铸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及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数据,2022年我国电解铝产量达4,021.4万吨,位居全球首位,占比超过50%,2021年我国再生铝产量亦首次突破了800万吨。我国电解铝产量保持稳定,再生铝产量持续增长,光伏边框行业上游铝材原料行业成熟度较高、供应较为充足,产业发展环境良好,有利于企业的生产经营。

(2)下游对行业发展的影响

光伏边框行业下游主要为光伏组件厂商,其竞争较为激烈,行业集中度较高。2018-2023年光伏组件厂商出货量排名情况如下:

序号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1晶科能源隆基绿能隆基绿能隆基绿能晶科能源晶科能源
2天合光能晶科能源天合光能晶科能源晶澳科技晶澳科技
3隆基绿能天合光能晶澳科技晶澳科技天合光能天合光能
4晶澳科技晶澳科技晶科能源天合光能隆基绿能隆基绿能
5阿特斯阿特斯阿特斯阿特斯阿特斯阿特斯

数据来源:PV-InfoLink、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索比光伏网、索比咨询

2021-2023年,头部光伏组件厂商出货量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出货量(GW)同比增长出货量(GW)同比增长出货量(GW)同比增长
晶科能源7574.05%43.0973.68%24.8155.92%
天合光能7057.91%44.3399.42%22.2318.43%
隆基绿能6641.15%46.7621.39%38.5257.03%
晶澳科技62.557.23%39.7556.19%25.4560.26%
阿特斯30.545.24%21.0051.52%13.8624.65%

注:数据来源为上述客户公司年报;2023年上述组件厂商尚未披露年度报告,数据来源为索比光伏网及PV-InfoLink

基于光伏行业景气度持续上升,成熟度不断提高,下游光伏组件行业集中度稳步提升的客观背景,下游客户出货量持续提升向上游辅材环节传导,带动其对光伏边框的采购需求量亦同步提升。自2018年起,头部光伏组件厂商长期稳居组件出货量排名前列,领先优势明显,已逐步形成强者恒强的市场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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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与头部组件厂商保持长期稳定的紧密合作关系,有利于光伏边框企业获得稳定的订单,持续健康发展。同时,由于光伏边框行业业务发展和光伏行业的整体发展状况以及景气程度密切相关,而光伏行业具有较强的周期性特征,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产业政策调整及阶段性上下游产能错配都将对光伏行业带来影响。因此,光伏边框行业受下游行业市场波动影响较大。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行业主要竞争对手

国内从事光伏边框生产的企业较多,考虑主要产品、主营业务、公开信息可获取性等因素,选取了下列可比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简要介绍光伏边框产能
鑫铂股份(003038.SZ)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深交所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工业铝型材、工业铝部件和建筑铝型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已成功建立从原材料研发、模具设计制造、生产加工、表面处理至精加工的完整铝挤压生产体系。鑫铂股份正加速向光伏边框行业转型,2023年营业收入682,131.74万元,同比增长61.59%,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427.58万元,同比增长72.78%2023年合计产量为30.74万吨(含工业、建筑、光伏边框等各类铝型材),至2027年预计型材总产能64.37万吨(含工业、建筑、光伏边框等各类铝型材)
中信渤海铝业控股有限公司中信渤海铝业控股有限公司是中信的全资子公司,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主要从事铝型材、铝车轮、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及加工业务,产品面向光伏、交通工业铝材市场秦皇岛基地铝型材产能6万吨,已投产;滁州基地一期已投产,二期建设中,届时其滁州基地总产能可达15GW(约7.8万吨)
营口昌泰铝材有限公司营口昌泰铝材有限公司位于大石桥市,主营业务为铝合金型材的生产及销售,产品覆盖建筑幕墙、门窗、光伏边框及支架、通用工业铝型材(铝圆管、铝方管)等多个领域营口基地铝型材10万吨产能,其中年产光伏边框1000万套,约2.85万吨
滁州瑞达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滁州瑞达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可年产3千万套(10GW)光伏框架。拥有24条挤压生产线、12条抛丸生产线、一条智能立式氧化线、25条边框加工线年产10GW光伏框架,约合5.2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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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康科技(002610.SZ)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深交所上市公司,以边框、支架等配件制造、光伏电池与组件生产、电站运营业务为核心。近年来,爱康科技主营业务重心向光伏组件转移,边框业务收入有所下滑,2023年,太阳能电池边框收入37,380.7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8.02%光伏边框年产能3500万套,约8.75万吨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开披露文件、公司官网、政府部门项目公示信息

现阶段我国光伏边框行业参与者数量较多,与上述行业内竞争对手相比,公司业务发展定位存在一定差异,永臻股份秉承“让绿色能源与世界完美结合”的企业使命,主营业务全部集中于光伏领域,主要产品包括光伏边框、光伏支架、光伏BIPV产品。除爱康科技外,上述光伏边框行业主要参与者,业务发展定位多为铝型材加工企业,而非光伏产业链企业。其铝型材产品不仅包括光伏边框,亦同时涉及轨道交通、汽车轻量化、医疗及电子电器领域,涵盖汽车行李架、建筑门窗等多种品类。此外,公司相较行业内其他竞争对手,具备一定的产能规模优势,能够促进公司在未来紧抓蓬勃发展的市场机遇,及时抢占市场增量,从而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发行人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高新技术企业,是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理事单位、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江苏省光伏产业协会会员单位。经过多年在光伏领域的耕耘,公司在光伏边框的设计、制造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拥有过硬的产品质量与稳定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了能够短时间响应客户大规模供货需求的高效的交付能力。根据2023年3月中国光伏行业协会调研统计,2020-2022年永臻股份生产的光伏边框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球同类型业务企业中位居第一,技术工艺及质量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边框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组件领域。经测算,2022年公司在光伏边框领域的市场占有率达13.04%,2023年公司在光伏边框领域的市场占有率达10.73%,均在行业内排名前列。

相关计算过程如下:

项目计算公式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2023年7月14日发行人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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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新增光伏装机量(GW)A345230170
容配比B1.21.21.2
全球光伏组件需求量(GW)C=A*B414276204
每GW组件所需边框重量(万吨)D0.520.520.60
全球边框需求量(万吨)E=D*C215.28143.02122.40
发行人销量(万吨)F23.1018.6411.20
发行人市场占有率G=F/E10.73%13.04%9.15%

注1:容配比是指光伏电站中组件标称功率与逆变器额定输出功率的比例;注2:考虑到光伏边框重量与组件尺寸、壁厚等因素相关,光伏组件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2020-2022年度,单套光伏组件功率提升,每GW所需组件套数下降;2022年度选取单晶182mm(M10)组件作为测算平均值,每套组件功率为550W,则1GW组件需要约180万套组件,每套组件对应边框重量约为2.85kg,每GW组件所需边框重量约为0.52万吨

2023年全球光伏行业发展势头旺盛,新增光伏装机量迅速攀升,相应的全球光伏边框需求快速提升。由于公司芜湖基地、越南基地正在建设中,尚未释放全部产能,公司有限的新增产能不足以覆盖增量市场,因此相较于2022年,公司市场占有率有小幅下降。待芜湖基地及越南基地全部投产后,公司产能的全部释放能够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市场占有率预计将得到较大回升。

因行业内中小型铝加工企业众多,多为非上市公司,无法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到其光伏边框产品销量情况,且尚未有行业协会或调研机构等发布的关于光伏边框细分领域的各企业市场份额或市场排名的报告。公司依据上述对自身市场占有率的测算标准,对爱康科技、鑫铂股份,以2023年

光伏边框市场需求量进行市场份额测算并与发行人进行比较,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计算公式爱康科技鑫铂股份发行人
2023年全球边框需求量(万吨)A215.28
光伏边框产品销量(万吨)B2.0625.8023.10
市场占有率B/A0.96%(注1)11.99%(注2)10.73%

注1:数据来源于爱康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爱康科技披露以―套‖作为边框销量单位,此处以每套2.85kg为测算标准,与发行人边框产品套重一致;

注2:数据来源于鑫铂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鑫铂股份未披露其光伏边框产品销量,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爱康科技、鑫铂股份尚未披露2023年年度数据,因此此处以2022年年度数据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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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产品分类为新能源光伏、汽车轻量化及其他,此处以其总销量*新能源光伏产品销售额占总销售额比例计算。2023年鑫铂股份募投项目投产,当年度产销量提升较多,因此市场占有率有所提升。由上,公司光伏边框产品销量及市场份额在光伏边框细分领域内排名前列,市场占有率较高,待芜湖基地及越南基地全部投产后,公司产能的全部释放能够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市场占有率预计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发行人竞争优劣势

1、竞争优势

(1)产能规模优势

公司始终专注于光伏边框业务,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公司产能规模在行业内已处于领先地位。公司目前拥有江苏常州、安徽滁州、辽宁营口、安徽芜湖四大生产基地,总占地面积约1,250亩,总年产能约24万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芜湖年产27万吨光伏边框生产基地正在建设中,部分产线已开始初步试产,并拟在越南投资新建18万吨光伏边框生产基地,届时公司总产能可达69万吨,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行业内的产能规模优势。以下对国内光伏边框主要厂商未来预计产能规模进行简要对比:

序号公司名称未来预计产能(万吨)产能所在地设计产能 (万吨)目前状态
1永臻股份69常州6.0已投产(边框成品)
营口2.4已投产(边框型材)
滁州15.6已投产(边框成品)
芜湖27建设中(边框成品)部分产线开始试生产
越南18筹建中(边框成品)
2鑫铂股份24滁州7已投产
滁州7已投产
滁州10已投产
3营口昌泰10营口10已投产
滁州瑞达新能源 材料有限公司5.2滁州5.2已投产
4中信渤铝16秦皇岛6已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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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7.8一期已投产,二期建设中

注1:产能数据来源为各公司公告、官网及政府部门投资备案信息公示;部分厂商公开信息中项目产能单位为套、GW,此处以每GW组件对应0.52万吨光伏边框计算;注2:滁州基地于2023年下半年技改完成,设计产能较2022年有所提升,此处使用滁州基地2023年末节点产能

(2)过硬的产品质量与高效交付能力优势

由于发行人需要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光伏边框,与标准工业铝型材相比,光伏边框产品要求生产商更加深入地理解客户的设备与需求,更加贴近客户的业务流程,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能够保证高效的规模化供货能力。

公司已建立了完整高效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均通过符合GB/T16865-2013、GB/T8753.1-2017等标准要求的质量检测,并且在挤压模具设计、铝型材挤压成型、淬火、时效、拉直矫正、表面氧化处理、深加工等工艺过程中,均执行了非常严格的技术标准与控制指标,保证产品持续满足客户的品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物料产线不良率,来料不良率、产线投诉率等质量指标,保证产品在交付客户后于质保期间内,满足客户对光伏边框相关要求。

通过在工艺质量方面的多年技术沉淀与公司三大生产基地的规模化协同效应,公司在产品质量与供货能力上均具有一定的优势,能够持续高效响应客户需求,是公司保持综合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3)挤压模具优势

铝型材挤压模具是挤压环节的关键部件,是赋予铝棒以完整构型和精确尺寸的加工工具。模具的结构设计及制造精度,对型材的挤压成型、精度、力学性能、挤压效率等具有重要影响。公司拥有“一模多孔”模具的自主研发及批量制造能力,对多孔模具的研发进行了不断总结,逐步形成了自身的设计规范,对分流孔流量分配、模具厚度等关键点拥有高精度的控制能力,可满足下游客户定制化的需求,自主设计开模,在兼顾型材生产效率、减低生产成本的同时,能够有效保证产品的质量。

(4)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光伏组件制造商。隆基绿能、天合光能、晶澳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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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阿特斯等国内知名光伏组件制造商已连续多年占据着全国光伏组件出货量前五名的领先地位,市场格局较为稳定。根据索比光伏网数据,2022年国内光伏组件市场CR5已超过65%,CR10已超过90%。经过公司在行业内多年的精心耕耘,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和优秀的供货能力,已与国内头部知名光伏组件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长期位列主要客户的优质供应商名单。与优质的头部客户合作,不仅能够为公司带来稳定可观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促使公司在业务合作的过程中,不断提升生产组织能力、产品质量控制能力。

(5)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人才团队,以董事长兼总经理汪献利、董事兼副总经理HU HUA、董事兼副总经理汪飞等为代表的负责生产、运营、研发的高级管理人员,均拥有15-20年以上的光伏行业、铝挤压模具及型材行业从业经验,对光伏行业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有着全面深刻的认识,对行业发展趋势、产业技术方向的把握具有较强的敏感性,在工艺技术优化、生产流程控制、企业运营管理、科技研发管理等各个环节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进行高效管理和科学规划,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竞争劣势

(1)公司产品结构较为单一、光伏支架及BIPV业务规模发展尚需一定时间

光伏支架产品、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产品的市场空间大,公司虽然已经在该等领域进行积极布局,并初步形成了覆盖上述领域的产品矩阵及经营模式,但报告期内上述业务的收入规模较小,产品种类仍不够丰富,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增强产品竞争力。根据目前规划,公司正在积极发展光伏支架、光伏BIPV产品,但上述产品取得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通常需要较长的周期,需要较长时间形成品牌知名度并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

传统铝挤压加工企业的产品应用场景较为广泛,其产品可应用于轨道交通、建筑门窗、3C电子等多个领域。而公司自成立起便专注于光伏领域,聚焦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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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技术水平要求更高的光伏边框产品,虽然获得了更高的产品附加值,但公司较为单一的产品结构在面对可能发生的光伏行业周期性波动时,风险抵抗能力稍显不足。

(2)融资渠道较为单一

发行人所处的光伏边框行业为典型的资本密集型行业。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公司的产能规模与市场份额均在行业内均占据一定的领先地位。随着下游光伏领域的市场规模不断攀升,客户需求量持续增加,为巩固与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需要强大的资金实力来保证生产设备的购置与升级、营运资金的持续投入。但受限于公司尚未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渠道较为单一,长期以来公司扩大生产所投入的资金主要依靠自身经营积累、股东投入与银行信贷,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公司的未来发展。本次成功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极大的提升,从而带动公司研发能力、生产能力、行业影响力,并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产能规模,巩固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全面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四、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产能、销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光伏边框,各期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光伏边框产能(吨)241,110.00220,590.00156,750.00
光伏边框产量(吨)236,093.89191,748.46118,813.21
光伏边框销量(吨)230,991.75186,443.12112,005.16
光伏边框产能利用率97.92%86.93%75.80%
光伏边框产销率97.85%97.23%94.27%
平均售价(元/吨)22,355.8223,893.4523,383.34

注1:挤压工序为制约发行人边框产品产能的瓶颈工序,因此以挤压工序作为产能计算和产量统计依据;

注2:报告期公司边框产能依照各生产基地挤压生产线条数、不同吨位挤压机理论单日产能、月生产天数、当年开工月数为计算依据

注3:2021年度永臻滁州尚在产能爬坡阶段,未将全部产线一次性投入使用,开工挤压产线数量逐渐上升,故2021年度永臻滁州理论产能按月分步计算

注4:2023年度永臻芜湖基地尚处于试生产阶段,未将全部产线一次性投入使用,开工挤压产线数量较少,故2023年永臻芜湖产能按月分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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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销售收入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光伏边框产品516,400.9497.10%445,477.0298.51%261,905.5299.99%
其中:边框成品465,102.8587.46%390,893.4686.44%231,616.8888.43%
边框型材51,298.089.65%54,583.5612.07%30,288.6411.56%
光伏支架产品14,451.992.72%5,826.421.29%--
光伏BIPV557.710.10%318.200.07%--
光伏其他产品396.590.07%608.210.13%20.730.01%
合计531,807.23100.00%452,229.86100.00%261,926.25100.00%

1、销售地域分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域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江苏省223,741.2742.07%211,190.0646.70%114,680.0043.78%
浙江省92,335.2017.36%74,525.1716.48%39,914.6515.24%
上海市16,156.883.04%26,849.195.94%30,900.5811.80%
安徽省101,655.5019.12%92,667.5620.49%36,294.1013.86%
河北省29,170.065.49%23,204.675.13%17,140.286.54%
境内其他区域37,195.756.99%8,473.691.87%1,336.590.51%
境外31,552.575.93%15,319.513.39%21,660.058.27%
合计531,807.23100.00%452,229.86100.00%261,926.25100.00%

2、销售季节性分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季节性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季度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季度118,514.3522.29%95,512.9321.12%36,559.08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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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二季度125,600.2123.62%123,947.3927.41%56,935.1021.74%
三季度138,728.8226.09%114,687.8825.36%84,851.8632.40%
四季度148,963.8428.01%118,081.6526.11%83,580.2031.91%
合计531,807.23100.00%452,229.86100.00%261,926.25100.00%

(三)主要客户情况

1、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2023年度
客户名称销售内容销售收入收入占比
1晶澳科技光伏边框成品64,018.8212.04%
光伏边框型材51,298.089.65%
光伏支架产品15.750.00%
小计115,332.6521.69%
2阿特斯光伏边框产品105,316.9919.80%
光伏支架产品7.620.00%
光伏其他产品231.840.04%
小计105,556.4519.85%
3隆基绿能光伏边框成品89,098.8416.75%
4天合光能光伏边框产品74,736.9514.05%
光伏支架产品13,790.622.59%
小计88,527.5816.65%
5通威股份光伏边框产品57,419.5410.80%
合计455,935.0585.73%
序号2022年度
客户名称销售内容销售收入收入占比
1天合光能光伏边框成品136,425.5430.17%
光伏支架产品5,708.121.26%
小计142,133.6531.43%
2晶澳科技光伏边框成品68,369.48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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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边框型材54,524.6412.06%
小计122,894.1227.18%
3隆基绿能光伏边框成品65,157.3214.41%
4阿特斯光伏边框成品56,803.5512.56%
5晶科能源光伏边框成品21,966.974.86%
光伏边框型材58.920.01%
光伏BIPV183.830.04%
小计22,209.724.91%
合计-409,198.3690.48%
序号2021年度
客户名称销售内容销售收入收入占比
1天合光能光伏边框成品93,738.5035.79%
2晶澳科技光伏边框成品54,919.8120.97%
光伏边框型材30,288.6411.56%
小计85,208.4532.53%
3隆基绿能光伏边框成品62,505.7523.86%
4阿特斯光伏边框成品16,454.116.28%
5晶科能源光伏边框成品3,305.571.26%
合计261,212.3899.73%

注1:同一控制下企业,销售金额已合并披露;注2:对天合光能的销售除包括其同一控制下企业外,还包括上海市机械设备成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成套”);上海成套系生产性供应链贸易商,公司销售给上海成套的产品,产品交付时由公司直接发至天合光能指定地点;

注3:对晶澳科技的销售除包括其同一控制下企业外,还包括扬州晶康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康光伏”);晶康光伏及晶澳科技全资孙公司河北晶龙阳光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晶龙”)与发行人签订《三方采购协议》,约定由晶康光伏向发行人采购产品并销售给河北晶龙,由发行人将产品直接交付予河北晶龙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收入分别为261,212.38万元、409,198.36万元、455,935.05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73%、

90.48%、85.73%,占比相对较高,主要与下游光伏组件厂市场份额集中的特点密切相关,但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50%的情况,对单一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

发行人光伏边框产品全部应用于光伏组件行业,而下游光伏组件市场呈现出集中度较高的格局,2021年、2022年、2023年全球光伏组件厂前十名市场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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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率分别为84.6%、90.5%、76.53%

,马太效应显著。发行人的前五大客户天合光能、晶澳科技、隆基绿能、阿特斯、晶科能源均为光伏组件行业知名企业,自2018年起稳居光伏组件出货量前五,龙头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不断显现,市占率不断提升,从而导致发行人的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符合行业特点。同时,报告期内除对上述光伏组件前五名企业继续放量供应外,公司加大市场开发力度,不断开拓优质客户资源,逐步切入了通威股份、协鑫集成、亿晶光电、海泰新能等光伏组件厂商,2023年,公司向通威股份、协鑫集成销售金额有所提升,因此2023年发行人客户集中度下降。

截至报告期末,天合光能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天合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2.15%的股份、晶澳科技直接持有发行人0.86%的股份,阿特斯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阿特斯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0.86%的股份,上述交易具体情况请参见“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与关联交易”之“(五)比照关联交易”。除此之外,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述前五大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重要客户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共涉及6位,均为国内排名前列光伏组件厂,其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基本情况经营规模出货量及市场占有率
1天合光能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688599.SH)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为21.68亿元人民币,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高纪凡,主营业务包括光伏电池和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光伏系统及光伏电站运营业务2022年营业收入为8,505,179.28万元。自2017年起,光伏组件出货量稳居前三,2022年排名全球光伏组件出货量第3名据索比光伏网数据,2023年出货量排名第二,约70GW; 2022年光伏组件出货量约43.09GW,市场占有率约为14.93%
2晶澳科技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459.SZ)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23.54亿元,控股股东为东台市晶泰福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靳保芳,主营业务为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及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建2022年营业收入为7,298,940.06万元。2022年排名全球光伏组件出货量第4名据索比光伏网数据,2023年出货量排名第四,约60-65GW; 2022年光伏组件出货量约为39.75GW,市场占有率约为13.77%

太平洋证券研究所、索比光伏网、索比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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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基本情况经营规模出货量及市场占有率
设和运营
3隆基绿能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1012.SH)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54.13亿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李振国夫妇,主要从事单晶硅棒、硅片、电池和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2年营业收入为12,899,811.16万元。2022排名全球光伏组件出货量第1名据索比光伏网数据,2023年出货量排名第三,约65-67GW; 2022年光伏组件出货量约46.76GW,市场占有率约为16.20%
4阿特斯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30.66亿元,控股股东为Canadian Solar Inc.,实际控制人为Xiaohua Qu(瞿晓铧)先生及其配偶Han Bing Zhang(张含冰)女士,核心业务为晶硅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2年营业收入为4,753,608.67万元。2022排名全球光伏组件出货量第5名据索比光伏网数据,2023年出货量排名第五,约30.5GW; 2022年光伏组件出货量约为21GW,市场占有率约7.27%
5晶科能源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88223.SH)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100亿元,控股股东为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组件、电池片、硅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光伏技术的应用和产业化。2022年营业收入为8,267,607.61万元。2022排名全球光伏组件出货量第2名据索比光伏网数据,2023年出货量排名第一,超过75GW; 2022年光伏组件出货量约44.33GW,市场占有率约为15.36%
6通威股份通威股份有限公司(600438.SH)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45.02亿元,控股股东为通威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汉元,主营业务包括饲料及产业链业务、光伏新能源业务,其中光伏新能源业务包括高纯晶硅业务、太阳能电池业务、光伏组件业务等。2022年营业收入为14,242,251.80万元。公司高纯晶硅及太阳能电池产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2022年排名全球光伏组件出货量第9名。预计到2023年底组件产能将达到80GW。

据索比光伏网数据,2023年出货量排名第六,约28-30GW;2022年光伏组件出货量约为7.94GW,市场占有率约为

2.75%

3、前五大客户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基本保持稳定,天合光能、晶澳科技、隆基绿能、阿特斯始终位于公司前五大客户。2022年,通威股份开始全面布局光伏组件业务,并于当年实现组件产能跃升,组件销量达7.94GW,出货量已进入全球前十名。2023年,通威股份光伏组件产能进一步扩大,出货量持续增长,相应地其光伏边框需求量迅速提升,故向发行人采购金额增加。2023年发行人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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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阿特斯等其他头部光伏组件厂商销售量快速提升,因受产能瓶颈限制,向晶科能源的销售占比有所下降,公司仍与其保持良好合作关系,2023年晶科能源为发行人第六大客户。

公司自成立起便积极探索进入下游光伏组件头部企业供应链体系,并努力成为其长期稳定的核心边框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光伏边框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随着公司新建生产基地投产后边框产能不断放量,公司凭借其精湛的技术工艺、优秀的产品质量、高效的交付能力及专业的客户服务等竞争优势,逐步进入阿特斯、晶科能源、通威股份的边框供应商体系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向晶科能源、阿特斯、通威股份销售光伏边框产品金额持续快速增长,光伏边框产品销售收入占比迅速提升。

五、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1)原材料采购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采购内容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采购金额采购占比采购金额采购占比采购金额采购占比
1铝棒366,436.1181.38%364,114.7483.25%235,143.6492.78%
2铝锭30,983.456.88%45,981.7910.51%3,368.121.33%
3角码4,262.170.95%4,752.641.09%1,523.790.60%
4型材----2,708.261.07%
5钢卷11,660.442.59%4,715.871.08%--
6外协费582.260.13%3,371.670.77%1,239.680.49%
7废铝14,714.383.27%----
8辅材21,648.084.81%14,458.163.31%9,472.273.74%
合计450,286.90100.00%437,394.87100.00%253,455.76100.00%

公司通过采购原材料铝棒,经挤压、氧化工序处理后产出光伏边框型材,即边框半成品,经深加工工序产出光伏边框成品。其中在挤压、氧化环节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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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砂、不锈钢丸、封孔剂等生产辅材。

关于角码:角码系连接光伏边框长短边的榫卯结构连接件。铝型材的生产效率主要与挤压机吨位直接相关,适宜生产角码型材的挤压机吨位较小,而发行人挤压机吨位较大,角码型材的生产效率较低,因而公司存在外购角码的情形。关于型材:在滁州基地建成投产前及投产后初期产能尚未完全释放阶段,生产旺季客户订单较为密集时,公司出现阶段性的挤压产能不足,需通过外购边框型材进行补充,及时交付产品以满足客户需求。随着公司滁州基地投产后,产能逐步放量,公司外购边框型材金额随之下降,2021年公司外购边框型材的金额为2,708.26万元,2022年度公司已停止了对外采购边框型材。

关于铝锭和外协费:因铝合金材料可以进行循环使用,具有较强的可回收性,公司主要通过自投熔铸车间及委托外部供应商加工两种方式将废铝重铸为铝棒。其中,公司熔铸工序主要为:将废铝经合金化炉或熔化保温炉内高温熔化,并加入适量铝锭、铝钛硼丝、镁锭等配料,以达到符合使用需求的铝合金成分配比,冷却成型后形成供给挤压工序使用的铝合金棒。此外,在2022年一季度铝价持续上涨的背景下,公司开展了铝锭贸易业务,铝锭采购金额增长至45,981.79万元。

2023年下半年开始,因出口国贸易政策限制,下游组件客户存在采购生产地为海外的光伏边框的需求。由于公司越南生产基地尚在建设阶段,公司暂时性地选择由海外边框加工厂进行代工,由海外代工厂将产品交付至下游客户的海外组件基地。因此2023年下半年发生光伏边框外协费582.26万元。

关于钢卷采购:2022年公司开始布局光伏支架产品、投入支架产线,当年新增钢卷采购4,715.87万元,经加工后产出光伏支架结构件(钢檩条)。2023年,公司光伏支架业务量有所提升,原材料钢卷采购金额相应增加至11,660.44万元。

关于废铝:2023年8月,公司芜湖基地熔铸车间开始试运营,除公司各生产基地的部分废铝外,还由芜湖臻金对外采购废铝进行熔铸,因此发生对外废铝采购额14,714.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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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采购铝棒价格与市场公开价格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铝棒价格与市场公开价格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年度铝棒采购单价公开市场铝价铝棒加工费占比
2023年度17,039.4116,547.472.97%
2022年度18,246.9017,640.723.44%
2021年度17,524.5516,723.994.79%

公司铝棒采购价格采用“公开市场铝价+铝棒加工费”的定价模式,公开市场铝价主要参照长江有色金属网A00现货铝价确定,铝棒加工费由公司与供应商协商确定。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铝棒加工费占铝棒单价的比例在2.97%-

4.79%之间,保持相对稳定。

铝棒采购单价变动趋势与公开市场铝价统计图(单位:元/吨)

由上可见,报告期内公司铝棒采购单价与公开市场铝价走势基本一致。

2、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为电力及天然气,其消耗情况如下:

能耗类别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电力消耗金额(万元)17,578.8214,774.849,114.68
消耗量(万度)26,689.2621,922.1214,99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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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单价(元/度)0.660.670.61
天然气消耗金额(万元)8,433.754,330.942,338.88
消耗量(万立方米)2,143.261,196.79824.92
平均单价(元/立方米)3.943.622.84

注:公司电力消耗情况包含子公司永臻精工及滁州电力分布式屋顶电站自发自用电力

(二)主要供应商情况

1、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具体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2023年度
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采购占比
1信源集团铝棒140,353.9331.17%
2创新集团铝棒128,668.1128.57%
3铝多多铝棒30,836.716.85%
4贺宝金属铝棒21,697.654.82%
5蒙泰集团铝锭20,646.294.59%
合计342,202.6976.00%
序号2022年度
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采购占比
1信源集团铝棒265,071.3360.60%
2创新集团铝棒、外协费48,618.9911.12%
3远大集团铝棒、铝锭47,351.0810.83%
4晟源铝业铝棒20,875.724.77%
5天硕铝业铝棒16,121.913.69%
合计398,039.0391.00%
序号2021年度
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采购占比
1信源集团铝棒153,141.8360.42%
2创新集团铝棒、外协费43,775.3217.27%
3东南铝业铝棒14,567.615.75%
4天硕铝业铝棒8,805.923.47%
5晟源铝业铝棒8,439.413.33%
合计228,730.109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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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聊城信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信发华源有限公司、山东信发进出口有限公司、山东信兴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均系信发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采购额已按照同一控制方合并披露;注2: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系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采购额已按照同一控制方合并披露;注3:山东创新工贸有限公司、内蒙古创源合金有限公司、内蒙古元旺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均系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主体,采购额已按照同一控制方合并披露;注4:内蒙古保硕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内蒙古天硕铝业有限公司关联方,采购额已按照同一控制方合并披露;

注5:内蒙古蒙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蒙泰宸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均系内蒙古蒙泰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主体,采购额已按照同一控制方合并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228,730.10万元、398,039.03万元和342,202.69万元,采购占比分别为90.24%、91.00%和76.00%,供应商集中度较高,主要系与公司原材料结构有关,报告期内公司采购铝棒、铝锭合计占比均超过80%。国内铝棒贸易及加工企业普遍经营规模较大且货款结算方式较为严苛,公司采用集中采购铝棒的策略主要系基于提升采购效率和提高议价能力之目的,国内其他铝棒贸易和加工企业亦具有相应产品的供应能力,因此,发行人对供应商不存在重大依赖。

2、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共涉及9位,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东构成主要产品及服务
1聊城信源集团有限公司2006.7.1880,000.00由信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东方能源(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股25%,茌平信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4%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有色金属铸造;贵金属冶炼;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等
2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2013.8.1330,000.00崔立新持股71.82%,杨爱美持股11.82%,王伟持股8.18%,耿红玉持股8.18%其下属主体主要开展有色金属材料、铝合金棒材、型材、线材、铝板、带箔等制造、销售业务
3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1999.9.990,000.00系远大控股(000626.SZ)100%持股子公司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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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内蒙古晟源铝业有限公司2019.1.81,000.00臧利胜100%持股各种铝棒、铝合金锭、铝杆、氧化铝的生产加工销售
5内蒙古天硕铝业有限公司2014.3.122,000.00郭鹏飞持股40%,李占忠30%,郭俊红持股30%各种铝棒、铝合金锭、铝杆、氧化铝的生产、加工销售
6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铝业有限公司2015.5.71,000.00石东升持股51%,胡本钦持股49%铝棒材、铝合金锭加工、销售
7包头市贺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021.3.185,000.00付洪泽、张宝桐、张兆信分别持股40.00%、40.00%、20.00%铝棒、铝合金棒、铝型材、铝杆、铝粒、铝块、铝锭、钢砂铝、铝板坯、脱氧合金的加工及销售
8铝多多2020.7.133,000.00胡志国持股100%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9蒙泰集团2001.12.1852,320.6059奥凤廷持股43.62%,其他23名自然人合计持股56.38%电解铝产品生产及销售、电解铝及电极用碳素制品生产和销售,生产、销售粉煤灰生产氧化铝

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中永顺铝业的股东自然人刘烈胜、刘震通过永信投资合计间接持有发行人1.43%的股份,具体情况请参见“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与关联交易”之“(五)比照关联交易”。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主要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

3、主要供应商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变动情况如下:

(一)2022年前五大供应商变动
变动类别序号供应商名称变动原因
新增前五大 供应商1远大集团2022年公司开展了偶发性的铝锭贸易业务导致向远大集团采购额有较大增长
退出前五大 供应商1东南铝业因双方商务谈判未达成一致意见,采购额逐步减少,2022年停止合作
(二)2023年前五大供应商变动
变动类别序号供应商名称变动原因
新增前五大 供应商1铝多多为减少对少数铝棒供应商依赖,基于公司生产需求、原材料价格、供应商供货能力的考虑,2023年公司开始向其采购铝棒。因双方合作良好,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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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量提升,因此2023年进入公司前五大供应商
2蒙泰集团因公司芜湖基地熔铸车间于2023年8月开始试生产,对铝锭需求量大幅提升,公司向蒙泰集团采购铝锭金额增加,因此其进入公司前五大供应商
3贺宝金属为减少对少数铝棒供应商依赖,基于公司生产需求、原材料价格、供应商供货能力的考虑,2022年公司开始向其采购铝棒。因其产品与服务质量稳定,公司与其合作情况良好,在2023年向其采购额增加,因此新增进入前五大供应商
退出前五大 供应商1远大集团公司向蒙泰集团采购的铝锭比例增加,因此相应的向远大集团采购铝锭金额减少,故采购占比有所降低,远大集团2023年下降为公司第八大供应商
2晟源铝业为减少对少数铝棒供应商依赖,基于公司生产需求、原材料价格、供应商供货能力的考虑,2023年公司向其他铝棒供应商的采购占比有所提高,因此向晟源铝业的采购占比有所降低,晟源铝业2023年下降为公司的第九大供应商
3天硕铝业因公司向其他铝棒供应商采购额增加,向天硕铝业采购占比有所降低,天硕铝业2023年下降为公司第七大供应商

六、与业务相关的资源要素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明细构成账面原值账面价值成新率
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98,745.7492,532.0093.71%
机器设备62,140.7647,238.1076.02%
运输工具1,055.91433.1241.02%
电子设备及其他4,146.762,297.1755.40%
分布式光伏电站5,248.484,588.9487.43%
合计171,337.66147,089.3385.85%
在建工程芜湖生产基地84,431.3284,431.32/
越南生产基地34,075.5734,075.57/
其他工程及在安装设备109.79109.79/
合计118,616.68118,6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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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有不动产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不动产共4处,具体如下:

序号持证主体权属证号坐落宗地面积(㎡)使用期限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用途他项权利
1永臻股份苏(2022)金坛区不动产权第0019660号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99号134,801.002067.12.28止108,333.14生产经营及仓储抵押
2永臻滁州皖(2021)滁州市不动产权第0027037号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泉州路199号1号厂房等4户159,381.002070.03.18止142,607.93生产经营及仓储抵押
3营口永利辽(2018)大石桥市不动产权第0000253号大石桥市西外环府南大街北侧40,000.002060.11.30止26,967.37生产经营及仓储抵押
4永臻芜湖皖(2023)繁昌区不动产权第0159504号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499,553.002072.5.4止-工业抵押

(1)不动产抵押

发行人及子公司永臻滁州、永臻芜湖、营口永利存在不动产抵押,主要系向银行借款所形成的不动产抵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抵押人抵押权人合同名称抵押物不动产权证编号担保金额签订 时间
1永臻股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建设银行金坛支行、农业银行常州金坛支行《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合同之抵押合同》苏(2022)金坛区不动产权第0019660号该抵押物对主债权中25,413.14万元提供担保2023.3.27
2永臻滁州农业银行滁州琅琊区支行、建设银行滁州城南支行、浦发银行滁州分行《永臻科技(滁州)有限公司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合同之抵押合同》皖(2021)滁州市不动产权第0027037号该抵押物对该银团贷款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抵押担保2023.6.28
3永臻芜湖中国工商银行繁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繁昌支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芜湖繁昌区支行《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一期光伏边框)银团皖(2023)繁昌区不动产权第0159504号该抵押物对该银团贷款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抵押担保202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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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之抵押合同》
4营口永利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河支行《最高额抵押合同》辽(2018)大石桥市不动产权第0000253号该抵押物对不超过4,800.00万元的主债权提供抵押担保2023.6.15

(2)用地瑕疵

发行人拥有的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99号用地存在小比例超批准瑕疵,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不动产权证书记载信息,公司该宗土地批准面积为134,801.00平方米,实际使用土地面积为135,177.80平方米,超批准土地面积376.80平方米(处在围墙和绿化带),存在一定瑕疵。鉴于前述超批准土地面积较小,仅占发行人全部土地面积的比例低于0.05%,且该等土地上未建设房产,该瑕疵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同时,根据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证明,永臻股份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正在被调查或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超批准占用土地的瑕疵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3)境外土地使用权

根据越南Anh Khoi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永臻越南的土地资料,2023年4月,永臻越南与Capella房地产股份公司签署协议,约定永臻越南取得2宗位于越南北江省安勇县安陆乡安陆工业区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168,900平方米,有效期至2071年1月12日。2024年2月28日,永臻越南已取得编号为DM061600的土地使用权证。

2、租赁房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房屋共9处,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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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承租方出租方坐落实际用途面积(㎡)租赁期限
1永臻 股份常州市金坛区国发青年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南二环东路1188号青年公寓中7间房屋员工宿舍538.002023.4.30-2024.4.29
2永臻 滁州中新苏滁(滁州)产城配套发展有限公司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忠路238号苏滁公舍小区10栋员工宿舍按实际入住情况确定按照实际入住情况确定,每次租赁租期为2年
3永臻 芜湖芜湖江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有限公司芜湖市繁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才公寓中5间房屋员工宿舍226.502023.9.22-2024.3.21
4永臻 芜湖芜湖江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有限公司芜湖市繁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才公寓中10间房屋员工宿舍453.002023.9.10-2024.3.9
5永臻 芜湖芜湖江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有限公司芜湖市繁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才公寓中10间房屋员工宿舍469.802023.8.1-2024.1.31
6永臻 芜湖芜湖江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有限公司芜湖市繁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才公寓中3间房屋员工宿舍135.902023.8.28-2024.2.27
7永臻 芜湖芜湖江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有限公司芜湖市繁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才公寓中10间房屋员工宿舍453.002023.8.16-2024.2.15
8永臻 精工常州市金坛区国发青年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南二环东路1188号青年公寓中13间房员工宿舍586.002023.2.7-20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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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永臻 新幕常州市金坛区国发青年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南二环东路1188号青年公寓中12间房屋员工宿舍549.002023.2.7-2024.2.6

(二)主要无形资产

1、注册商标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拥有81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权人商标内容注册号类别有效期至取得方式
1永臻股份18808423第6类2027.2.13受让取得
2永臻股份55941328第40类2031.11.20申请取得
3永臻股份55946887第1类2031.11.20申请取得
4永臻股份55948905第37类2031.11.20申请取得
5永臻股份55949789第6类2031.11.20申请取得
6永臻股份55950511第40类2031.11.20申请取得
7永臻股份55951632第36类2031.11.20申请取得
8永臻股份55952558第1类2031.11.20申请取得
9永臻股份55962398第36类2031.11.20申请取得
10永臻股份55963402第37类2031.11.20申请取得
11永臻股份55965019第40类2031.11.20申请取得
12永臻股份55966914第41类2031.11.20申请取得
13永臻股份55971250第36类2031.11.20申请取得
14永臻股份55942429第7类2031.11.27申请取得
15永臻股份55943909第6类2031.11.27申请取得
16永臻股份55945265第1类2031.11.27申请取得
17永臻股份55948527第7类2031.11.27申请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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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商标权人商标内容注册号类别有效期至取得方式
18永臻股份55954270第41类2031.11.27申请取得
19永臻股份56371594第1类2031.12.6申请取得
20永臻股份56377483第41类2031.12.6申请取得
21永臻股份56382372第37类2031.12.6申请取得
22永臻股份56384697第7类2031.12.6申请取得
23永臻股份56390595第40类2031.12.6申请取得
24永臻股份56392983第36类2031.12.6申请取得
25永臻股份56407064第6类2031.12.6申请取得
26永臻股份55945848第42类2032.1.20申请取得
27永臻股份55961535第9类2032.1.20申请取得
28永臻股份55962208第37类2032.1.20申请取得
29永臻股份55947277第7类2032.2.6申请取得
30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2719757第19类2032.8.6申请取得
31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3047534第19类2032.8.20申请取得
32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3048955第9类2032.8.20申请取得
33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3049937第6类2032.8.20申请取得
34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3049947第9类2032.8.20申请取得
35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3045301第35类2032.8.27申请取得
36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3045829第6类2032.8.27申请取得
37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3046936第37类2032.8.27申请取得
38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3048392第9类2032.8.27申请取得
39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3045304第37类2032.9.6申请取得
40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3045309第37类2032.9.6申请取得

1-1-188

序号商标权人商标内容注册号类别有效期至取得方式
41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3048964第19类2032.9.6申请取得
42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3231956第9类2032.9.13申请取得
43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3242760第6类2032.9.13申请取得
44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3249905第6类2032.9.13申请取得
45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3256986第6类2032.9.13申请取得
46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3258775第9类2032.9.13申请取得
47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3260335第35类2032.9.13申请取得
48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3235660第19类2032.10.6申请取得
49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3246285第37类2032.10.6申请取得
50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3250713第37类2032.10.6申请取得
51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4288758第19类2032.10.20申请取得
52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2718209第19类2032.10.27申请取得
53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2720067第19类2032.10.27申请取得
54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4484130第19类2032.10.27申请取得
55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4489088第35类2032.10.27申请取得
56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4496928第35类2032.10.27申请取得
57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4502114第9类2032.10.27申请取得
58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4485886第19类2032.10.27申请取得
59永臻股份55958829第9类2032.11.6申请取得
60永臻股份55966692第42类2032.11.6申请取得
61永臻股份56377507第42类2032.11.6申请取得
62永臻股份56379040第9类2032.11.6申请取得

1-1-189

序号商标权人商标内容注册号类别有效期至取得方式
63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4487033第9类2032.11.6申请取得
64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3255572第35类2032.11.13申请取得
65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4488787第6类2032.11.6申请取得
66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4495880第7类2032.11.6申请取得
67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4502481第37类2032.10.27申请取得
68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4478386第6类2032.11.6申请取得
69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4502937第7类2032.11.6申请取得
70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4480042第37类2032.11.6申请取得
71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4495917第7类2032.11.6申请取得
72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3231971第9类2032.12.6申请取得
73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3234695第7类2032.12.6申请取得
74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4480052第37类2033.1.13申请取得
75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4483107第9类2033.1.20申请取得
76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4496962第35类2033.1.20申请取得
77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6147402第37类2033.1.20申请取得
78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6125768第9类2033.3.27申请取得
79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6131470第6类2033.5.6申请取得
80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6135861第37类2033.2.6申请取得
81永臻股份、永臻新幕66135315第35类2033.4.6申请取得

注:上述第1项商标系永臻股份自营口永利处受让取得

2、专利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授权专利135项,具体情况如下:

1-1-190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1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一种铝型材矫直机发明ZL201510348254.72015.6.23受让取得
2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铝合金及铝合金产品的制备方法发明ZL201510799706.32015.11.19受让取得
3永臻股份一种便于现场安装的单轴光伏跟踪铝支架装置发明ZL202210039992.32022.1.14申请取得
4永臻滁州一种太阳能光伏板安装组件及加工工艺发明ZL202110408356.92021.4.16申请取得
5永臻股份一种光伏百叶片的排布连接方法发明ZL202111071039.92021.9.13申请取得
6永臻股份、永臻芜湖一种清洗夹具端头污垢的系统、方法发明ZL202111562822.52021.12.20申请取得
7永臻股份一种铝合金型材挤压机模座的对中及冷料推出方法发明ZL202210080100.42022.1.24申请取得
8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一种太阳能组件边框实用新型ZL201820981525.12018.6.25申请取得
9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一种挤压机水雾冷淬火装置实用新型ZL201821337241.52018.8.20申请取得
10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一种铝型材自动装框装置实用新型ZL201821337272.02018.8.20申请取得
11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一种铝型材挤压车间物料自动输送系统实用新型ZL201821337273.52018.8.20申请取得
12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一种快速解决立式氧化型材撞击的防撞夹实用新型ZL201821337274.X2018.8.20申请取得
13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一种用于太阳能铝边框型材生产的挤压模具实用新型ZL201821637872.92018.10.10申请取得
14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太阳能铝边框型材用抛光设备实用新型ZL201821637873.32018.10.10申请取得
15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太阳能铝边框型材生产加工用热风烘干机实用新型ZL201821637874.82018.10.10申请取得
16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一种太阳能铝边框型材拉伸机仿形夹具实用新型ZL201821637904.52018.10.10申请取得

1-1-191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17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一种太阳能铝边框型材冲压模具放置架实用新型ZL201821637905.X2018.10.10申请取得
18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一种用于太阳能铝边框型材加工的冲压模具实用新型ZL201821637907.92018.10.10申请取得
19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一种太阳能铝边框型材转运框结构实用新型ZL201821637908.32018.10.10申请取得
20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一种太阳能铝边框型材专用检具实用新型ZL201821637909.82018.10.10申请取得
21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太阳能铝边框型材锯床吹扫装置实用新型ZL201821637910.02018.10.10申请取得
22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一种太阳能边框角码平台铝屑回收装置实用新型ZL201821637911.52018.10.10申请取得
23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一种太阳能边框角码的宽度测定装置实用新型ZL201821637912.X2018.10.10申请取得
24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一种新型太阳能边框组件实用新型ZL201822136572.92018.12.19申请取得
25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一种新型边框结构的太阳能光伏组件实用新型ZL201920655165.02019.5.9申请取得
26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一种太阳能光伏安装组件实用新型ZL201920975484.X2019.6.26申请取得
27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一种太阳能电池板用框架实用新型ZL202021087554.72020.6.13申请取得
28永臻股份一种隔离剂喷射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1087566.X2020.6.13申请取得
29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一种新型太阳能边框组件实用新型ZL202021087582.92020.6.13申请取得
30永臻股份一种太阳能铝边框型材冲压模具和冲刀实用新型ZL202022481265.12020.11.2申请取得
31永臻股份一种新型太阳能百叶窗实用新型ZL202022481747.72020.11.2申请取得
32永臻股份一种太阳能铝边框型材冲压模具新增角码安装实用新型ZL202022481262.82020.11.2申请取得

1-1-192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限位
33永臻股份一种无角码太阳能铝边框实用新型ZL202120378854.92021.2.18申请取得
34永臻股份墙面挂件结构及具有其的光伏系统实用新型ZL202122086083.92021.8.31申请取得
35永臻股份百叶帘实用新型ZL202122086089.62021.8.31申请取得
36永臻股份BIPV安装结构实用新型ZL202122090500.72021.8.31申请取得
37永臻股份固定梁及具有其的光伏组件实用新型ZL202122093124.72021.8.31申请取得
38永臻股份一种晶硅BIPV建筑构件实用新型ZL202122382769.22021.9.29申请取得
39永臻股份一种彩钢瓦屋面光伏组件安装支架实用新型ZL202122388555.62021.9.30申请取得
40永臻股份一种新型水泥瓦屋面光伏组件安装支架实用新型ZL202122491512.02021.10.16申请取得
41永臻股份一种基于RV减速机驱动的平单轴光伏跟踪车棚实用新型ZL202122540685.72021.10.21申请取得
42永臻股份一种用于酸洗槽的铝型材捞料装置实用新型ZL202122884559.32021.11.23申请取得
43永臻股份一种用于放置铝型材阳极氧化导电梁的支架组件实用新型ZL202122954061.X2021.11.29申请取得
44永臻股份一种铝合金型材控制定位系统实用新型ZL202122954071.32021.11.29申请取得
45永臻股份一种用于铝棒热剪炉出口处的缓冲冷却架实用新型ZL202122963049.52021.11.29申请取得
46永臻股份一种型材挤压头装卸工具实用新型ZL202122963077.72021.11.29申请取得
47永臻股份、永臻芜湖一种中转车及其防护装置实用新型ZL202123208052.22021.12.20申请取得
48永臻股份一种光伏组件安装结构实用新型ZL202123350271.42021.12.28申请取得
49永臻股份一种光伏组件快速安装结构实用新型ZL202220050757.12022.1.10申请取得
50永臻股份一种光伏组件安装结构实用新型ZL202220071582.22022.1.12申请取得
51永臻股份一种光伏组件快速安装结构实用新型ZL202220129781.42022.1.18申请取得
52永臻股份、永臻新幕一种带弹性销钉的光伏组件安装结构实用新型ZL202220282474.X2022.2.11申请取得
53永臻股份、永臻新幕、一种边框除胶设备实用新型ZL202220494370.52022.3.7申请取得

1-1-193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永臻芜湖
54永臻股份、永臻新幕一种光伏组件安装结构实用新型ZL202220616429.32022.3.21申请取得
55永臻股份、永臻新幕一种钢边框结构及光伏组件实用新型ZL202220718411.42022.3.30申请取得
56永臻股份、永臻新幕一种晶硅BIPV建筑构件实用新型ZL202220824469.72022.4.11申请取得
57永臻股份、永臻新幕一种光伏明框幕墙实用新型ZL202220968502.32022.4.25申请取得
58永臻股份、永臻新幕一种纵向折叠型光伏百叶窗实用新型ZL202220995570.92022.4.27申请取得
59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永臻芜湖一种光伏铝合金边框实用新型ZL202221010959.X2022.4.28申请取得
60永臻股份、永臻新幕通用式U型安装件及其安装结构实用新型ZL202221266395.62022.5.25申请取得
61营口永利一种太阳能铝型边框加工用淬火降温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2241629.62019.12.15申请取得
62营口永利一种具有快速卡接结构的铝型材实用新型ZL201922241634.72019.12.15申请取得
63营口永利一种铝型材废料运输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2241635.12019.12.15申请取得
64营口永利一种铝型材加工用电加热辅助的挤压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2241648.92019.12.15申请取得
65营口永利一种具有锁定结构的铝型材切割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2248542.12019.12.15申请取得
66营口永利一种带有引线结构的太阳能铝型材实用新型ZL201922415244.72019.12.29申请取得
67营口永利一种铝型材时效热处理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2415248.52019.12.29申请取得
68营口永利一种具有隔热功能的太阳能铝型材实用新型ZL201922415253.62019.12.29申请取得
69营口永利一种太阳能铝型边框加工用漏水口加工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2415263.X2019.12.29申请取得
70营口永利一种铝型材挤压成品用厚度检测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2415284.12019.12.29申请取得
71营口永利一种具有空间划分结构的铝棒储存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0012150.52020.1.5申请取得
72营口永利一种铝型材冲孔用定位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0012155.82020.1.5申请取得
73营口永利一种铝棒加工用储存架实用新型ZL202020012161.32020.1.5申请取得

1-1-194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74营口永利一种铝棒加工用进料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0012162.82020.1.5申请取得
75营口永利一种铝型边框用连接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0012167.02020.1.5申请取得
76营口永利一种太阳能电池组件边框张力校直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3292284.62020.12.31申请取得
77营口永利一种铝型材贴膜机实用新型ZL202023309669.92020.12.31申请取得
78营口永利一种太阳能组件边框加工用喷砂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3309689.62020.12.31申请取得
79营口永利一种铝型材加工用喷漆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3309732.92020.12.31申请取得
80营口永利一种铝型材氧化用上下料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3315970.02020.12.31申请取得
81营口永利一种固定式铝型材加工冲孔装置实用新型ZL202120707147.X2021.4.8申请取得
82营口永利一种具有固定功能的铝型材时效热处理装置实用新型ZL202120722940.72021.4.9申请取得
83营口永利一种具有进给功能的铝型材切割装置实用新型ZL202120722942.62021.4.9申请取得
84营口永利一种铝型材加工用端口打磨装置实用新型ZL202120722979.92021.4.9申请取得
85营口永利一种铝型材生产用运输传送装置实用新型ZL202120722990.52021.4.9申请取得
86营口永利一种铝型材加工用平整度检测装置实用新型ZL202123126303.22021.12.13申请取得
87永臻滁州一种太阳能组件用背板实用新型ZL202120777315.22021.4.16申请取得
88永臻滁州一种太阳能电池支撑组件实用新型ZL202120791935.12021.4.16申请取得
89永臻滁州一种太阳能组件用支架实用新型ZL202120791987.92021.4.16申请取得
90永臻滁州一种太阳能电池用玻璃板实用新型ZL202120791989.82021.4.16申请取得
91永臻滁州一种便于安装的光伏组件实用新型ZL202120792007.72021.4.16申请取得
92永臻滁州一种太阳能铝边框加工用淬火装置实用新型ZL202120793409.92021.4.16申请取得
93永臻滁州一种太阳能铝边框型材加工用转运装置实用新型ZL202120793410.12021.4.16申请取得
94永臻滁州一种太阳能边框加工用高精度钻孔装置实用新型ZL202120793466.72021.4.16申请取得
95永臻滁州一种具有抗冲击功能的太阳能电池板边框组件实用新型ZL202120793467.12021.4.16申请取得

1-1-195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96永臻滁州一种便于调节的太阳能组件支架实用新型ZL202120794272.92021.4.16申请取得
97永臻滁州一种具有保温性能的太阳能光伏组件实用新型ZL202120794275.22021.4.16申请取得
98永臻滁州一种具有角度调节功能的太阳能电池板安装装置实用新型ZL202120794323.82021.4.16申请取得
99永臻滁州一种多角度的太阳能框架结构实用新型ZL202120794668.32021.4.16申请取得
100永臻滁州一种太阳能铝边框型材加工用切割装置实用新型ZL202120794727.72021.4.16申请取得
101永臻滁州一种太阳能边框组件的压装设备实用新型ZL202120794741.72021.4.16申请取得
102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永臻新幕干挂固定型材(玻璃面板背面)外观设计ZL202230154708.82022.3.23申请取得
103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铝合金边框外观设计ZL202230249283.92022.4.28申请取得
104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永臻新幕型材(U槽)外观设计ZL202230311983.62022.5.25申请取得
105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永臻新幕型材(定位垫)外观设计ZL202230312077.82022.5.25申请取得
106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永臻新幕型材(玻璃侧压块)外观设计ZL202230312045.82022.5.25申请取得
107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永臻芜湖太阳能边框型材锯切防变形工装及包括该工装的锯切设备实用新型ZL202221213723.62022.5.20申请取得
108永臻股份、永臻新幕一种高透光彩色BIPV太阳能双玻组件实用新型ZL202222710494.52022.10.14申请取得
109永臻股份、永臻新幕屋面高覆盖排布的高效光伏组件实用新型ZL202222709619.22022.10.14申请取得
110永臻股份、永臻新幕一种彩色BIPV太阳能双玻组件实用新型ZL202223100848.02022.11.22申请取得
111永臻股份、永臻新幕一种BIPV晶硅组件实用新型ZL202223244160.X2022.12.5申请取得

1-1-196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112永臻股份、永臻新幕一种光伏百叶窗百叶通电结构实用新型ZL202223260716.42022.12.6申请取得
113永臻股份、永臻新幕一种活动式遮阳光伏板实用新型ZL202223261635.62022.12.6申请取得
114永臻股份、永臻精工一种坡屋面光伏支架用型材及支架实用新型ZL202223286634.72022.12.8申请取得
115永臻股份、永臻精工一种坡屋面光伏支架用导轨及支架实用新型ZL202223286246.92022.12.8申请取得
116永臻股份、永臻新幕一种用于组装三角形光伏组件的工装实用新型ZL202223415131.52022.12.20申请取得
117永臻股份、永臻新幕、永臻芜湖一种光伏组件边框用型材、边框和组件实用新型ZL202223429210.12022.12.21申请取得
118永臻股份、永臻新幕一种光伏组件边框组角角码及边框和组件实用新型ZL202223429222.42022.12.21申请取得
119永臻股份、永臻新幕一种直角三角形光伏组件边框组角角码及边框和组件实用新型ZL202223457837.82022.12.23申请取得
120永臻股份、永臻新幕光伏组件边框组角角码外观设计ZL202230852271.52022.12.21申请取得
121永臻股份、永臻新幕、永臻芜湖光伏组件边框用型材外观设计ZL202230852296.52022.12.21申请取得
122永臻股份、永臻新幕光伏小屋外观设计ZL202230852273.42022.12.21申请取得
123永臻股份、永臻新幕型材(组角光伏瓦边框)外观设计ZL202230783849.62022.11.23申请取得
124永臻股份、永臻新幕分体式角码外观设计ZL202230784729.82022.11.23申请取得
125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永臻芜湖一种四孔分流式挤压模具实用新型ZL202320986177.82023.4.27申请取得
126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永臻芜湖一种铝合金边框氧化挂具实用新型ZL202320986178.22023.4.27申请取得
127永臻股份、永臻滁州、营口永利、永臻芜湖一种阳极氧化用导电不锈钢梁实用新型ZL202320587929.32023.3.23申请取得
128永臻股份、永臻新幕一种光伏瓦安装测试支架实用新型ZL202223261300.42022.12.6申请取得
129永臻滁州一种八孔分流式挤压模实用ZL202321657978.62023.6.28申请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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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名称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取得方式
新型
130营口永利一种铝型材生产用挤压机实用新型ZL202320047451.52023.1.9申请取得
131营口永利一种铝型材定尺切割设备实用新型ZL202320049969.22023.1.9申请取得
132营口永利一种环保型铝型材喷砂机实用新型ZL202320001788.22023.1.3申请取得
133营口永利一种铝型材生产用长棒热剪炉实用新型ZL202320001892.12023.1.3申请取得
134营口永利一种铝型材牵引导向装置实用新型ZL202223510633.62022.12.28申请取得
135营口永利一种铝型材加工用转运装置实用新型ZL202223510632.12022.12.28申请取得

注:上述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上述第1项发明专利系自重庆博视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处受让取得;上述第2项发明专利系自湖南创元铝业有限公司处受让取得。

3、软件著作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软件著作权2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著作权人软件名称登记号登记时间取得方式权利范围
1永臻股份、永臻新幕智能光伏百叶传感控制系统2022SR06751412022.5.3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2永臻股份、永臻新幕智能光伏百叶光追踪系统2022SR06802442022.6.1原始取得全部权利

(三)主要业务资质及特许经营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太阳能光伏边框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无需取得其他特定业务资质,不存在超资质生产经营的情形。公司及各子公司无特许经营权使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各子公司已取得的经营出口许可如下:

序号主体名称许可名称所在地海关海关注册编码备案日期有效期至
1永臻股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常州海关32049669572018.6.52068.7.31
2营口永利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营口海关21089618032013.6.52068.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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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主体名称许可名称所在地海关海关注册编码备案日期有效期至
3永臻滁州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滁州海关34129620F72020.11.92068.7.31
4永臻新幕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常州海关3204966ABR2022.8.52068.7.31
5永臻苏州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苏州海关32053652312015.11.302068.7.31
6永臻统盈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常州海关3204966AGE2023.10.262068.7.31
7芜湖精密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芜湖海关34029630152024.1.112099.12.31

七、发行人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核心技术及技术来源

1、核心技术的基本情况及具体表现

公司自创立以来,一直十分重视自主创新设计研发,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积累,形成了涵盖产品结构设计、熔铸工艺技术、模具设计与生产、型材挤压技术、表面处理技术、深加工处理技术完整生产链条在内的核心技术体系,并均已得到规模化生产应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主要核心技术如下:

技术名称技术内容及特征对应专利技术来源
(一)产品结构设计
异角度拼接边框设计光伏边框长短边采用55度/35度拼接设计,取代原有的45度拼接设计,且采用不同截面的型材使得长边框和短边框便于区分开,在进行与角码相接时,能够便于取拿且增加其载荷能力,并减少了用材,降低了成本一种新型太阳能边框组件(ZL201822136572.9)自主研发
导轨式边框设计通过导轨式的结构设计、嵌入锯齿结构的角码滑动腔、卡接太阳能组件的卡槽,在减少边框加工步骤的同时,使太阳能边框产品的通用性大大提高,简化组件生产及安装操作,降低成本;同时利用开放式型腔的结构,避免了在边框D面冲压接线孔导致边框发生微弱形变或安装口错漏加工问题,提升了组件产品安装质量一种新型太阳能边框组件(ZL202021087582.9)自主研发
单轴光伏跟踪铝支架通过主轴连接口内壁的设置的若干卡块,实现檩条固定端与主轴的连接段的连接;拼接式的固定件能够在不拆卸主轴的前提下进行固定件的安装与拆卸,方便铝支架的安装与后期单独拆卸维护一种便于现场安装的单轴光伏跟踪铝支架装置(ZL202210039992.3)自主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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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名称技术内容及特征对应专利技术来源
(二)熔铸工艺技术
铝合金成分优化技术通过调整6063铝合金内部Mg、Si化合物的成分配比,使Mg、Si的质量比达到1.38:1,将原本合金性能的硬度值提升4-6HW一种6063铝合金型材的生产工艺(实质审查中)自主研发
(三)模具设计及生产
一模多孔模具设计技术一般的铝挤压模具采用一模一孔的结构设计,而公司拥有一模三孔或一模四孔的模具设计及制造能力。公司对多孔模具的研发进行了不断总结,逐步形成了自身的设计规范,对分流孔流量分配、模具厚度等关键点拥有高精度的控制能力一种用于太阳能铝边框型材生产的挤压模具(ZL201821637872.9)自主研发
(四)挤压工艺技术
高精度挤压技术公司拥有2000吨挤压机20台、1450吨挤压机10台、1100吨挤压机3台、880吨挤压机4台,并均配备了加热炉、热剪装置、在线淬火装置、牵引机、拉伸矫直机等配套设备。公司的挤压工艺具有较高的加工精度,对压力大小、挤压速度、挤压温度有较强的控制能力,最大限度的控制了粗晶层、成分偏析及铸造裂纹的产生,改善了铝合金产品的力学性能一种型材挤压头装卸工具(ZL202122963077.7)、 一种用于铝棒热剪炉出口处的缓冲冷却架(ZL202122963049.5)、 一种6063铝合金型材的生产工艺(实质审查中)设备引进/自主研发
一体式风冷水冷技术利用供水管路有效地对水汽/风汽两用箱内部进行快速降温工作,温降能满足6063铝合金光伏型材T6状态的淬火要求,经过水雾冷淬火后温度降低100℃左右,较风冷淬火减少5—6个风机,每小时节电约2千瓦时左右,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降低了能耗一种挤压机水雾冷淬火装置(ZL201821337241.5)自主研发
挤压车间物料自动输送技术通过设置有放置盒、输送料框和摆渡车,方便通过放置盒将铝型材和物料放置在输送料框和摆渡车中,从而实现了铝型材和物料的运输,减少了物料和铝型材周转时间,且防止了输送料框损坏,提高了工作效率一种铝型材挤压车间物料自动输送系统(ZL201821337273.5)自主研发
(五)表面处理技术
立式阳极氧化技术公司引进了国际先进水平的立式氧化线并加以自主研发改进,使用全电脑自动控制系统、无人操作吊机、中控室集中控制,能够在线自动监测并控制铝材状况;相对于同等产量卧式氧化线,每班节约人工30人,能耗及化工药品消耗节省20%-30%,同时占地面积只有卧式线的50%一种用于放置铝型材阳极氧化导电梁的支架组件(ZL202122954061.X)、一种快速解决立式氧化型材撞击的防撞夹(ZL201821337274.X)设备引进/自主研发
(六)深加工技术
自动限位技术当导轨边框冲压铆点时,将限位挡块部分加厚,厚度等同于开槽的C面的厚度,将导轨边框开槽的C面顶靠到限位挡块加厚的部分,其上平面与导轨边框C面开槽的上平面几乎持平,通过同步一种太阳能铝边框型材冲压模具新增角码安装限位(ZL202022481262.8)、一种太阳能铝边框型材冲压模自主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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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名称技术内容及特征对应专利技术来源
柱对角码进行限位,保证角码安装时的统一性,提高角码与边框的安装定位精准度,安装定位精准度高具和冲刀(ZL202022481265.1)

(二)研发机构设置和人员构成

1、研发机构设置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科技发展与技术创新改造。公司研发平台下设科技研发事业部、精益品控事业部、模具装备事业部。主要职能为: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科技发展战略和技术升级计划;组织研究开发和引进吸收具有市场前瞻性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并及时进行研发成果的转化与保护工作;协助公司各生产基地做好技术升级及工艺革新工作;积极推动技术交流合作,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推动科技信息的收集、分析工作,为公司技术发展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2、公司研发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数为2,187人,其中研发技术人员239人,占比10.93%。研发技术人员均具有专业的技术知识以及丰富的研发经验,人员构成合理。

3、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变动情况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为汪飞、王启、张文远。上述人员的学历、简历信息,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主要系2021年公司新聘任魏青竹担任研发主管、蒋建彗担任产品管理部高级经理,2023年6月魏青竹因个人原因离职、2024年2月蒋建彗因个人原因离职。上述核心技术人员变动主要系公司快速发展阶段引入核心人才而做的相应补充及魏青竹因个人原因离职,未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研发投入情况

永臻股份秉承“让绿色能源与世界完美结合”的使命,本着为客户创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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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的经营理念,在不断扩大规模的同时注重产品研发。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研发费用(万元)6,683.756,643.775,825.34
营业收入(万元)539,078.54518,085.54295,227.38
研发费用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1.24%1.28%1.97%

(四)在研项目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在研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进展情况
1卡博纳多屋顶瓦产品的研发针对别墅屋顶安装光伏,设计标准化的光伏组件,通过矩形与三角形异型组件的搭配排版,实现屋面覆盖最大化,提高了发电效率的同时保证美观与科技感;同时研发新的屋顶光伏支架安装方式,减少人工安装及材料成本,缩短施工周期。小批量生产
2高强度耐冲压光伏铝边框的研发通过设置缓冲吸能组件,实现对铝边框主体缓冲外力的冲压,避免铝边框主体变形和断裂,延长铝边框主体的使用寿命;通过设置的辅助稳定组件,实现对光伏板安装后进行辅助稳定,保证光伏板安装后的稳定性,保证光伏板的可靠使用,延长光伏板的使用寿命中试
3无喷砂铝合金边框的研发研发并生产无喷砂铝合金边框,有利于节省铝合金材料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高加工成品率,碱洗时间更短,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满足市场对材料性能要求的不断提升中试
4四孔分流式太阳能边框挤压模具的研究研发四孔分流式挤压模具,减少分流孔数量,降低模具形变,增强模具的抗压能力,同时分流孔变大,使模具散热快,提高挤压速度中试
5耐候性自清洁光伏铝边框的研发开发出耐候性铝边框材料,加速老化实验下,能够在恶劣气候条件下保持稳定性,至少有20年的使用寿命。实现自清洁功能,使铝边框表面能够自动除去污垢,保持高透明度和高反射率。小试
6铝型材加工用模具研发研发一种太阳能边框挤压模具,包括上模和下模,其特征在于:上模和下模扣合连接,上模的边缘设有吊装孔,上、下分流孔截面为锥形孔。每个分流孔的内壁为斜面且出料端大于进料端。其优点在于生产的型材焊合更充分、更易着色,提高生产效率,不易出现死区小试
7一种铝型材挤压模具用维修研磨装置的研发挤压模具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定型模热量散发慢、散热效果差、需要定期清理研磨等困扰。传统的维修研磨方式采用台虎钳夹持,存在不便利、夹持不稳定且容易对挤压模具造成损伤的问题。因此,本项目旨在研小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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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一种新的维修研磨工作台以解决模具损伤问题
8太阳能边框挤压模具局部防氮工艺的研究通过局部防氮工艺,使表面硬度高抛光度好,脱模易,不粘模,提高模具耐腐蚀性,挤压出的光伏太阳能边框表面质量高,便于使用。减少模具与零件的粘合现象,龟裂现象,提高抗热疲劳性能,延长模具的工作寿命中试
9废铝再生预处理过程中的杂质分离和分类分选技术的研究传统的混合熔炼方式存在除杂效率低、能耗高等问题,通过设计一种废铝保级回收的新方法,通过采用磁选、电选、重选和光电选等多重技术手段,高效地将铝合金按照不同牌号进行分类回收,提高回收利用率中试
10铝棒铸造用循环水恒温控制技术的研发传统冷却水塔在循环使用时,由于热量的积累和分布不均,导致输送水的温度波动较大,影响了对铝水的准确冷却。这可能导致铝棒的变形、开裂等问题,降低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旨在解决现有冷却水温度不精准的问题,提高铝棒生产的稳定性和质量。通过研发先进的温控技术,实现对冷却水温度的实时监测和调节,确保在整个铸造过程中铝水能够保持恒定的温度,防止因温度波动引起的铝棒变形和开裂等质量问题中试

(五)研发创新机制

公司自主研发活动涉及新产品研发、工艺技术革新、产品材料升级等多个方面。公司科技研发平台根据下游核心客户的产品需求,结合前瞻性的行业发展、市场新增需求与公司实际情况,对研发项目的技术路线的可行性、未来市场应用前景等方面进行论证,制定公司研究规划。公司建立了有效的《研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研发项目进行了包括项目申请、立项论证、经费预算管理、经费支出管理、检查评估、验收鉴定、成果申报、技术推广的全过程制度化和科学化管理,有力保证了研发计划的顺利推进,促进了公司综合竞争力的提升。

八、发行人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一)安全生产情况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减少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安全、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公司制定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在内的完善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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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管理体系并严格执行,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设备事故、火灾事故、机械伤害等事项制定了一系列专项紧急预案和现场处理方案。公司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风险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价方法、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公司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定期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并及时督促整改并跟踪落实,将风险与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并已取得公司及各子公司所在地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报告期内安全生产无违法违规的证明材料。

(二)环境保护情况

1、环境保护总体情况

永臻股份主要从事绿色能源结构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应用,主营产品包括光伏边框产品、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BIPV)、光伏支架结构件,不属于国家生态环境于2021年11月颁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环办综合函[2021]495号)有关“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产品名录。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并已通过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采取责任制管理、计划管理等措施,加强公司内部环境保护监督的责任落实,并定期组织检查公司环保安全情况,将环保管理渗透到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中。

2、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情况

公司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音,均采取了妥善的治理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污染物类型污染物污染物来源公司处理方式
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宿舍、行政办经化粪池或隔油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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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楼
一般生产废水清洗废水、氧化车间废水经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
含镍废水阳极氧化环节经工厂内含镍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物化处理+RO 系统+蒸发器处理),75%清水回用于着色后清洗、封孔后清洗工段,25%浓水经蒸发器蒸干处理,残渣进入污泥浓缩池作危废处置
废气燃烧废气及烟尘熔铸、时效、铝棒加热等环节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风机收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熔铸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硫酸雾废气阳极氧化环节在脱脂槽、中和槽、阳极氧化槽槽壁开抽风口,同时在脱脂槽、中和槽、阳极氧化槽上方设置顶吸风装置,利用风机抽风,收集的硫酸雾废气接入酸雾净化塔吸收处理(水吸收+碱液吸收)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
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食堂、宿舍、行政办公楼由各生产基地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收集和清运,进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统一处置
一般固废挤压、深加工环节挤压及深加工环节产生的废铝、边角料不涉及有毒害物质,公司统一进行回收再利用
危险废弃物阳极氧化环节废酸、一般污泥、含镍污泥、废切削液、废碱、废包装桶进行分类收集和专门贮存,确保不相容的废物不混合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运输和安全处置
噪声噪声数控车床、风机等已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及时保养、润滑机器设备、在风机风口安装消声器、将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远离厂界等降噪措施,达到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3、报告期内环保合规情况

(1)环境保护手续

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均已按要求取得环境影响审批并经环保验收合格,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已充分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要求。发行人各生产经营场所主要生产项目环境保护手续情况如下:

序号实施主体项目名称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审批单位备案文号审批单位备案文号
1永臻股份新建铝镁合金型材、太阳能光伏电池框架生产项目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坛环开审(2017)86号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常环金验(2019)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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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口永利年产镁铝合金太阳能光伏电池框架40万套(5万吨)建设项目大石桥市环境保护局大环函(2011)136号大石桥市环境保护局大环验函(2014)58号
3永臻滁州新建铝镁合金型材、太阳能光伏电池框架生产项目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房产环保局苏滁建房环函(2020)23号自主验收

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环保措施及环保设施的运营情况良好,符合各生产基地所在地环保部门对发行人污染物环保措施及相关排放要求。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主管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确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因环境违法行为而受到环保行政处罚。

(2)排污许可证取得情况

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均已遵照《固定污染物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主体名称证书名称编号有效期至发证部门/备案部门
1永臻股份排污许可证91320413MA1MQRCD7L001Q2027.10.12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2营口永利排污许可证912108826896655116001Q2028.06.24营口市生态环境局
3永臻滁州排污许可证91341171MA2UA38CXG001Q2026.09.23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4永臻新幕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320413MA1XUYKG33001W2025.06.09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5永臻精工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320413MA1WXTJ75A001W2027.12.04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九、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1家注册于新加坡的子公司、1家注册于越南的孙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和参股公司”之“(一)控股和参股公司”中关于永臻新加坡及永臻越南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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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披露或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天职国际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的分析说明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招股说明书所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公司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事项判断标准为: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较大或占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较大。具体而言,因报告期内公司盈利水平保持稳定 ,公司将报告期各期的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 5%确定为公司各期合并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

管理层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和实际经营情况,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等作如下分析。公司管理层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讨论与分析应结合公司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报表附注以及本招股说明书揭示的其他财务信息一并阅读。

非经特别说明,本章节数据均以合并报表数据反映。

一、财务报表及审计意见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94,876,259.84732,073,978.22808,797,950.15
应收票据701,235,881.97604,349,527.87471,307,905.23
应收账款1,295,670,802.70862,866,436.02549,149,18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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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应收款项融资63,645,481.58210,496,559.2237,504,316.27
预付款项31,170,340.8313,655,485.9131,789,353.79
其他应收款6,358,854.7681,709,259.3537,227,514.99
存货502,882,361.93362,527,118.50290,220,109.73
合同资产59,400.00148,005.00-
其他流动资产218,162,760.9326,526,733.1131,881,662.29
流动资产合计3,314,062,144.542,894,353,103.202,257,877,999.05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1,470,893,308.86672,010,847.34645,644,441.80
在建工程1,186,166,836.33138,037,477.17-
使用权资产1,915,074.491,862,647.482,268,780.30
无形资产255,608,629.74151,348,108.1279,253,533.41
长期待摊费用5,568,047.256,383,946.847,256,749.29
递延所得税资产53,315,810.4538,305,318.9734,113,892.77
其他非流动资产113,881,329.85164,506,039.461,364,120.96
非流动资产合计3,087,349,036.971,172,454,385.38769,901,518.53
资产总计6,401,411,181.514,066,807,488.583,027,779,517.5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402,154,684.111,478,735,776.92564,822,213.90
衍生金融负债3,514,216.40--
应付票据71,875,962.1543,153,604.5944,624,988.63
应付账款53,264,510.9851,075,507.1128,265,861.64
合同负债642,096.28406,399.78142,114,665.83
应付职工薪酬26,790,824.0918,320,551.6914,249,605.46
应交税费27,906,562.2836,117,059.518,170,664.91
其他应付款546,461,913.71112,295,666.63133,679,571.5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692,060.818,688,308.0977,515,484.29
其他流动负债22,471,404.67307,663,910.50226,458,151.37
流动负债合计3,157,774,235.482,056,456,784.821,239,901,207.5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808,382,440.62-37,500,000.00
租赁负债964,608.63443,706.921,463,275.62

1-1-208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长期应付款--34,139,375.60
递延收益201,661,331.96142,221,183.0698,762,075.66
递延所得税负债39,428,901.0935,986,072.8831,984,516.14
非流动负债合计1,050,437,282.30178,650,962.86203,849,243.02
负债合计4,208,211,517.782,235,107,747.681,443,750,450.58
股东权益:
股本177,942,226.00177,942,226.00177,942,226.00
资本公积1,395,281,637.481,393,268,813.321,391,629,130.98
其他综合收益-11,364,193.44--
盈余公积25,022,547.279,959,991.892,793,261.77
未分配利润606,317,446.42250,528,709.6911,664,448.2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2,193,199,663.731,831,699,740.901,584,029,067.00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2,193,199,663.731,831,699,740.901,584,029,067.00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6,401,411,181.514,066,807,488.583,027,779,517.58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5,390,785,355.265,180,855,385.482,952,273,769.73
减:营业成本4,815,197,480.084,712,020,260.482,633,066,531.59
税金及附加23,086,114.9813,952,596.5211,963,147.83
销售费用19,208,812.1010,976,232.206,625,820.84
管理费用50,162,181.0747,409,050.5866,517,919.31
研发费用66,837,457.5566,437,718.6558,253,395.86
财务费用40,806,763.6831,764,054.3858,459,207.78
加:其他收益75,120,353.8812,156,899.3611,866,889.94
投资收益-14,700,055.82-16,884,653.88-687,009.5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514,216.40--489,225.00
信用减值损失-172,244.98-9,417,087.12-4,195,798.30
资产减值损失-10,925,068.43-7,297,982.94-15,353,870.87
资产处置收益-7,943,251.96-2,327,342.65-488.12
二、营业利润413,352,062.09274,525,305.44108,528,244.58

1-1-209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加:营业外收入2,292,264.656,717,877.67253,191.08
减:营业外支出137,279.322,576,235.36130,887.45
三、利润总额415,507,047.42278,666,947.75108,650,548.21
减:所得税费用44,628,745.5632,635,956.1913,923,571.82
四、净利润370,878,301.86246,030,991.5694,726,976.3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370,878,301.86246,030,991.5694,726,976.39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0,878,301.86246,030,991.5694,726,976.39
2.少数股东损益---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1,364,193.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1,364,193.4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359,514,108.42246,030,991.5694,726,976.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59,514,108.42246,030,991.5694,726,976.3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2.081.380.83
(二)稀释每股收益2.081.380.83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096,848,966.273,951,547,994.662,061,377,224.62
收到的税费返还13,232,446.3129,114,891.4936,510,499.8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27,621,655.26190,985,390.01117,348,448.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337,703,067.844,171,648,276.162,215,236,172.49

1-1-210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116,875,144.444,968,696,150.512,781,013,845.2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45,123,926.90224,769,481.87174,837,993.32
支付的各项税费147,033,984.3786,159,499.2143,142,583.3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5,719,845.84112,158,566.84133,647,439.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574,752,901.555,391,783,698.433,132,641,861.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7,049,833.71-1,220,135,422.27-917,405,688.6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8,555,178.2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945,761.8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1,861,113.325,647,591.179,626.3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806,875.195,647,591.178,564,804.6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541,989,578.83185,725,910.9873,366,468.13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9,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41,989,578.83185,725,910.9882,366,468.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28,182,703.64-180,078,319.81-73,801,663.5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332,759,486.79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290,852,434.991,414,810,464.94523,802,444.3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72,601,136.90748,114,643.18688,308,154.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163,453,571.892,162,925,108.122,544,870,085.9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202,310,000.00614,899,639.06617,446,864.6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5,016,942.7633,401,511.3539,602,848.5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48,003,782.04246,775,844.02121,974,234.3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05,330,724.80895,076,994.43779,023,947.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58,122,847.091,267,848,113.691,765,846,138.4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0,605,775.134,910,565.66-2,212,740.8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7,715,465.39-127,455,062.73772,426,045.4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62,908,744.60790,363,807.3317,937,761.9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45,193,279.21662,908,744.60790,363,807.33

1-1-211

(二)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1、审计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对本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4]8073号),审计意见如下: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天职国际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分别对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天职国际会计师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一)营业收入的确认
公司主要从事光伏边框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539,078.54万元、518,085.54万元、295,227.38万元。 考虑到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且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重大,存在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天职国际将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1)了解公司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执行内部控制测试,评价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以及执行的有效性; (2)通过对管理层访谈,了解收入确认政策,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订单,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一贯运用; (3)向管理层、治理层进行询问,评价管理层诚信及舞弊风险; (4)对于光伏边框等产品的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

1-1-212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送货单、签收单、对账文件、销售回款等; (5)对于光伏边框等产品的外销收入,从中国电子口岸网站查询导出公司出口报关信息,与确认的外销收入相关信息核对,并选取收入交易相关的样本,进一步检查报关单据,以核实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6)对营业收入实施分析程序,与历史同期、同行业的毛利率进行对比,分析毛利率变动情况,复核收入的合理性; (7)分客户和产品对收入、成本、毛利率进行总体分析性复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额的变化进行分析性复核; (8)通过税金的测算复核收入的完整性; (9)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登记资料等,确认主要客户与公司及主要关联方是否不存在关联关系;对主要客户进行现场或视频走访,实地了解销售的交易模式,进一步确认客户和销售的真实性; (10)对于重要客户的销售收入执行了函证程序,对当期确认的销售金额进行函证,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11)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销售业务,选取样本核对收入确认的支持性依据,评估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公司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30,919.05万元、87,203.07万元、55,471.33万元,对应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别为1,351.97万元、916.43万元、556.41万元。 公司应收账款金额重大,管理层在对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进行评估时,需要综合考虑应收账款的账龄、货物的留置权、债务人的还款记录、债务人的行业现状等。基于应收账款的余额重大,且坏账准备的评估涉及复杂且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因此,天职国际将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作为关键审计事项。(1)了解和评估公司与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及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相关的流程以及管理层内部控制,并评价这些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了解管理层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时的判断和考虑的因素,评估计算应收账款减值准备时所采用的方法、数据假设的合理性; (3)对于管理层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合理; (4)选取样本,抽查销售回款相应的银行流水、票据背书等支持性文件,检查对方户名与回款金额,确认销售回款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5)抽取重要应收账款执行了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对重要的客户执行走访程序,了解重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评估客户的回款意愿和能力; (6)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

1-1-213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理层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不存在明显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因素,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进行编制。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序号子公司成立时间持股比例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1营口永利2009年6月100%
2永臻滁州2019年11月100%
3永臻新幕2019年1月100%
4永臻精工2018年7月100%
5华通模具2005年12月100%是(注)
6永臻苏州2014年10月100%
7滁州电力2021年8月100%
8永臻芜湖2021年12月100%
9永臻统盈2022年4月100%
10永臻新加坡2022年9月100%
11永臻越南2023年4月100%
12芜湖精密2023年8月100%
13芜湖臻金2023年8月100%
14芜湖电力2023年12月100%

注:2023年6月,大石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登记通知书》,核准华通模具注销登记。

1-1-214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情况如下:

(1)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2021年,发行人收购华通模具100%股权、永臻苏州100%股权。上述收购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发行人将上述子公司自报告期期初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新设子公司

2021年8月,发行人新设全资子公司滁州电力;2021年12月,发行人新设全资子公司永臻芜湖;2022年4月,发行人新设全资子公司永臻统盈;2022年9月,发行人新设全资子公司永臻新加坡;2023年4月,永臻新加坡新设全资子公司永臻越南,该等新设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3年8月,永臻芜湖新设全资子公司芜湖精密、芜湖臻金;2023年12月,永臻芜湖新设全资子公司芜湖电力,该等新设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招股说明书中仅列示公司针对具体经营特点的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若需了解全部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请阅读经天职国际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一)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1-215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组合类型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应收票据组合1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00%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详见 “(二)应收账款”

注:对于划分为应收票据组合1的银行承兑汇票,具有较低信用风险,公司预期不存在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应收票据组合2的商业承兑汇票将此票据视同为应收账款予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二)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账龄预期信用损失率(%)
6个月以内1.00
7-12个月5.00
1-2年(含2年)10.00
2-3年(含3年)30.00
3-4年(含4年)50.00
4-5年(含5年)80.00
5年以上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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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收款项融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持有的应收款项,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的,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四)其他应收款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附注“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1-1-217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进行处理。

本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 ,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实际损失率极低的应收款项,包括职工备用金、代扣代缴社保款等

1-1-218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其他款项组合

除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实际损失率极低的应收款项以外的其他应收款

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公司认定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内的其他应收款无信用风险,即预计信用损失率为0.00%。应收其他款项组合预计信用损失计提减值比例如下:

账龄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00
1-2年(含2年)10.00
2-3年(含3年)30.00
3-4年(含4年)50.00
4-5年(含5年)80.00
5年以上100.00

(五)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本公司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1-1-219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六)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1-1-220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1-221

(七)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255%3.80%-4.75%
光伏电站年限平均法205%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5%9.5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4-65%15.83%-23.75%
电子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3-55%19.00%-31.67%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八)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九)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及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1-1-222

项目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50
软件2-5
专利10

3、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十)收入

1、收入确认原则

(1)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光伏边框、光伏支架、光伏BIPV等铝制品销售收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判断条件总体原则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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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入确认具体政策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

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类别

类别具体政策
光伏边框产品 及光伏BIPV①内销收入:双方约定由本公司负责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的,经客户书面签收等方式确认收货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双方约定由客户自行提货的,经客户或客户指定人员签字确认提货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对于客户委托第三方供应链服务商采购时,在终端客户签收时确认销售收入。 ②外销收入:公司根据合同、订单约定的交付方式,在商品发出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据后确认收入。
光伏支架产品 及废铝销售等业务双方约定由本公司负责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的,经客户书面签收等方式确认收货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双方约定由客户自行提货的,经客户或客户指定人员签字确认提货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电力销售业务每月末,根据上网电量和销售合同确定的电价确认电力销售收入。

3、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类别具体内容
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己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重大融资成分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非现金对价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应付客户对价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

1-1-224

(十一)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按照新租赁准则,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列示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租赁付款额及预付租金、初始直接费用、扣除租赁激励后的金额列示。2021年1月1日合并报表的使用权资产列示金额为1,410,791.74元,租赁负债列示金额为931,366.58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金额为56,021,674.31元,其他流动资产列示为33,036,846.20元。 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的使用权资产列示金额为2,268,780.30元,租赁负债列示金额为1,463,275.62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金额为77,515,484.29元,其他流动资产列示为31,881,662.29元。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以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解释16号,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3年1月1日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执行解释16号对2023年1月1日财务报表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3年1月1日

1-1-225

调整前累计影响数调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38,305,318.97249,672.3538,554,991.32
递延所得税负债35,986,072.88276,682.1036,262,754.98
未分配利润250,528,709.69-27,009.75250,501,699.94

2023年12月22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规定了非经常性损益包括―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执行本规则对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期间施行前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数施行后非经常性损益
2023年度11,130,235.72-8,211,223.372,919,012.35

2、会计估计的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

四、主要税项

(一)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13.00%、9.00%、6.00%
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00%后余值的1.20%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00%计缴1.20%、12.00%
土地使用税按使用面积为计税基础6元/平方米、8元/平方米、9元/平方米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税额7.00%、5.00%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3.00%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2.00%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00%、15.00%、17.00%、20.00%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说明:

序号公司名称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1-1-226

1永臻股份15%15%15%
2营口永利15%15%15%
3永臻滁州15%15%25%
4永臻芜湖25%25%/
5永臻新幕20%20%25%
6永臻精工25%20%25%
7永臻统盈25%25%/
8滁州电力25%25%/
9华通模具25%25%25%
10永臻苏州20%20%20%
11永臻新加坡17%17%/
12永臻越南20%//
13芜湖精密20%//
14芜湖臻金20%//

(二)税收优惠

1、税收优惠政策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2019年11月,发行人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932001330,有效期三年。2022年11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232006237,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0年12月,营口永利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021001537,有效期三年。2023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321002106,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2年10月,永臻滁州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234004678,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1-1-227

会计期间税收优惠主体税收优惠政策相关法规依据
2021年度永臻苏州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一条
2022年度永臻新幕、 永臻精工 及永臻苏州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一条及《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2023年度永臻新幕 、永臻苏州、芜湖精密及芜湖臻金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及《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3)公共基础设施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第一条对居民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范围、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该公告所称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1-1-228

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包含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太阳能发电新建项目。

永臻精工及滁州电力满足上述条件,永臻精工从2019年度作为第一年开始享受该税收优惠,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22年度选择适用小微企业税率。滁州电力从2022年度作为第一年开始享受该税收优惠,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2025年度、2026年度及2027年度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

永臻股份、营口永利及永臻滁州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5)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税收优惠

永臻芜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目录》中所列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目录》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2、税收优惠金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金额及占利润总额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3,631.181,257.62582.98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16.2181.03-
公共基础设施企业所得税优惠162.8633.0455.54

1-1-229

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5,908.60--
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868.87--
利润总额41,550.7027,866.6910,865.05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比例25.48%4.92%5.88%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比例在4.92%-25.48%之间。如果税务机关未来对高新技术企业、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作出对公司不利的调整,将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五、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最近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12446号《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788.85-232.73-0.0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194.691,215.691,186.40
债务重组损益-195.87-190.84979.53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99.59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69.46-3,956.5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156.85-188.18210.3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14.56414.1612.2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796.03
小计337.14-2,938.41692.01
所得税影响额45.24-824.57354.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291.90-2,113.85337.7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087.8324,603.109,472.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795.9326,716.959,134.98

2021年“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当

1-1-230

年客户入股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2022年“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主要系当年公司开展的偶发性铝锭贸易业务,形成亏损3,956.50万元。

六、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3.12.31 /2023年度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
流动比率(倍)1.051.411.82
速动比率(倍)0.811.211.54
资产负债率(合并)65.74%54.96%47.6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6.86%54.16%39.9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4.997.347.21
存货周转率(次/年)11.1314.4413.3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54,506.2838,896.8322,277.11
利息保障倍数(倍)9.147.572.9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37,087.8324,603.109,472.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36,795.9326,716.959,134.9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24%1.28%1.9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6.95-6.86-5.1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1.22-0.724.3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2.3310.298.90

注:上述指标,若无特别说明,均以合并财务报表的口径计算。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预付款项-存货-合同资产-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值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值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

1-1-231

(1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股本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的报告期内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如下表:

1、净资产收益率

利润计算口径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8.43%14.41%23.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8.28%15.64%22.30%

2、每股收益

利润计算口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81.380.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71.500.80
利润计算口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81.380.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71.500.80

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 M0)。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1-1-232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七、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539,078.54518,085.54295,227.38
减:营业成本481,519.75471,202.03263,306.65
税金及附加2,308.611,395.261,196.31
期间费用17,701.5215,658.7118,985.63
加:投资收益-1,470.01-1,688.47-68.70
减值损失-1,109.73-1,671.51-1,954.97
其他损益6,581.791,397.121,149.95
减:所得税费用4,462.873,263.601,392.36
净利润37,087.8324,603.109,472.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6,795.9326,716.959,134.98

注:其他损益为其他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处置损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光伏发电行业蓬勃发展的机遇,凭借自身竞争优势及优质客户资源,实现经营成果快速积累。2021-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95,227.38万元、518,085.54万元、539,078.54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35.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9,134.98万元、26,716.95万元、36,795.93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00.70%。报告期内,公司营收规模、利润水平均保持快速增长,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1-1-233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531,807.2398.65%452,229.8687.29%261,926.2588.72%
其他业务收入7,271.311.35%65,855.6812.71%33,301.1311.28%
合计539,078.54100.00%518,085.54100.00%295,227.38100.00%

永臻股份是一家立足于光伏行业,主要从事轻量化铝合金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光伏边框专业制造商,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太阳能组件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61,926.25万元、452,229.86万元及531,807.2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87%以上,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废铝销售收入及铝锭贸易收入,金额分别为33,301.13万元、65,855.68万元及7,271.3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随着废铝销量变化及2022年度偶发性铝锭贸易而产生一定波动。

1、营业收入增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光伏发电方兴未艾、光伏组件出货量持续增长,光伏边框需求旺盛

近年来,随着双碳政策的提出,清洁能源受到进一步重视。在光伏行业降本增效持续推进的大背景下,光伏发电的经济性日益凸显,我国光伏装机规模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光伏组件龙头纷纷宣布扩产计划。2020-2022年,我国光伏组件产量分别为124.6GW、181.8GW、288.7GW,分别同比增长45.9%、

58.8%

,景气度高涨。光伏边框作为光伏组件的重要辅材之一,下游旺盛市场需求的传导为公司光伏边框产品销量提供充分保障,促进公司光伏边框产品收入规模持续增长。

(2)滁州基地投入生产、产能进一步扩大,供给放量提升市场份额2020年,公司紧抓光伏行业蓬勃发展的市场机遇,满足下游客户对光伏边框旺盛的市场需求,新建年产13.6万吨边框产品的滁州生产基地,并于2021年完成投产。2023年,公司滁州生产基地进行技改,新增边框生产线并于当年完成投产;安徽芜湖基地部分产线也已投产转固。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分别为

15.68万吨、22.06万吨、24.11万吨,实现了产能规模的快速扩张。公司目前拥

数据来源:CPIA、索比光伏网

1-1-234

有江苏常州、安徽滁州、辽宁营口、安徽芜湖四大生产基地,总占地面积1,250亩,总年产能约24万吨

,在光伏边框领域位居行业前列。随着公司产能爬坡放量,对客户的响应能力、供给能力也得到进一步提升。

(3)持续开拓优质客户资源,逐步实现CR5光伏组件企业全覆盖自2018年起,头部光伏组件厂商长期稳居组件出货量排名前列,领先优势明显,根据索比光伏网数据,2022年国内光伏组件市场CR5已超过65%,CR10已超过90%。报告期内,公司与天合光能、隆基绿能、晶澳科技形成了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各期均保持批量供货。2021年,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与高效交付能力,公司切入晶科能源、阿特斯供应商体系,并于当年完成批量供货,公司实现了对CR5光伏组件企业全覆盖。

除对上述光伏组件CR5企业继续放量供应外,公司加大市场开发力度,不断开拓优质客户资源。2021年,公司对协鑫集成处于爬坡供应阶段并于次年完成批量供货;2022年,公司切入通威股份、亿晶光电完成批量供货;2023年,公司向爱旭股份、土耳其光伏组件厂EEI、晶优能源的销售规模均实现快速放量。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光伏边框产品已实现对多数头部光伏组件企业形成批量供货。

2、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1)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产品类别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光伏边框产品516,400.9497.10%445,477.0298.51%261,905.5299.99%
其中:边框成品465,102.8587.46%390,893.4686.44%231,616.8888.43%
边框型材51,298.089.65%54,583.5612.07%30,288.6411.56%
光伏支架产品14,451.992.72%5,826.421.29%--
光伏BIPV557.710.10%318.200.07%--

截至2023年末,安徽芜湖年产能27万吨的生产基地处于在建状态,部分已转固产线产能处于爬坡阶段,贡献较小。

1-1-235

光伏其他产品396.590.07%608.210.13%20.730.01%
合计531,807.23100.00%452,229.86100.00%261,926.2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61,926.25万元、452,229.86万元及531,807.23万元,整体呈逐年快速增长态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光伏边框产品构成,其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均在95%以上;主营业务其余产品系公司深耕光伏边框产品的同时,对光伏产业链的积极拓展与布局,2022年度、2023年度,公司光伏支架产品已形成一定销售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的销售收入变动分析如下:

① 光伏边框产品

报告期各期,公司光伏边框产品收入分别为261,905.52万元、445,477.02万元及516,400.9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99.99%、98.51%及97.10%,2021-2023年年复合增长率为40.42%。光伏边框产品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板块,目前公司已成为光伏边框行业内经营规模较大、产能较高、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企业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边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型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边框成品465,102.8590.07%390,893.4687.75%231,616.8888.44%
边框型材51,298.089.93%54,583.5612.25%30,288.6411.56%
合计516,400.94100.00%445,477.02100.00%261,905.52100.00%

边框成品系指经过原材料至深加工全流程生产工序的完成品;边框型材系指已完成挤压、氧化前道生产工序,但尚未经过锯切、钻孔等深加工工序处理的边框半成品。为满足部分存在边框深加工产能的客户需求,公司存在对外销售边框型材的情况。报告期各期,公司边框成品的收入金额分别为231,616.88万元、390,893.46万元及465,102.85万元,占光伏边框产品收入的比重为

88.44%、87.75%及90.07%,维持在较高水平且相对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边框产品经营性指标情况如下:

1-1-236

项目产品类别销售数量及平均价格同比增长
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销售数量(万吨)边框成品20.6416.159.7527.82%65.58%
边框型材2.462.501.45-1.52%72.36%
合计23.1018.6411.2023.89%66.46%
销售价格(元/吨)边框成品22,532.9924,206.6123,749.99-6.91%1.92%
边框型材20,868.1321,867.5120,914.37-4.57%4.56%
合计22,355.8223,893.4523,383.34-6.44%2.18%
销售收入(万元)边框成品465,102.85390,893.46231,616.8818.98%68.77%
边框型材51,298.0854,583.5630,288.64-6.02%80.21%
合计516,400.94445,477.02261,905.5215.92%70.09%

其中,销售数量及销售单价对收入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变动因素2023年度2022年度
边框成品销售数量变动对收入变动的影响108,754.61151,902.87
销售单价变动对收入变动的影响-34,545.217,373.71
合计74,209.40159,276.57
边框型材销售数量变动对收入变动的影响-828.7921,915.80
销售单价变动对收入变动的影响-2,456.692,379.12
合计-3,285.4824,294.92

注:销售数量对收入变动的影响=(本年销售数量-上年销售数量)*上年销售单价;销售单价对收入变动的影响=本年销售数量*(本年销售单价-上年销售单价)。报告期内,受益于光伏发电行业发展势头良好,公司光伏边框产品收入快速增长。销售数量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边框成品销售数量分别为9.75万吨、

16.15万吨及20.64万吨,主要受下游客户需求持续上升、滁州生产基地产能释放、切入新客户供应逐步放量影响,销售数量增长成为公司边框成品收入增长的核心驱动;边框型材销售数量分别为1.45万吨、2.50万吨及2.46万吨,其中2022年因下游客户需求量快速上涨,带动销售收入上升。

报告期内,长江有色网铝现货均价

波动如下;

图表来源:同花顺数据库

1-1-237

销售单价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边框产品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23,383.34元/吨、23,893.45元/吨及22,355.82元/吨,2021-2023年呈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主要原因如下: 2021年,受全球经济宽松和经济复苏带动市场需求大幅增加等因素影响,铝等大宗商品价格明显上涨。基于公司“公开市场铝价+固定加工费”的定价政策,公司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向下游传导,销售单价相应较高;2022年相比2021年,铝价整体处于高位震荡,但增速相对2021年有所放缓,全年来看,平均铝价较2021年增长幅度不大,公司2022年销售单价变动趋势与上游铝价变动趋势基本一致。铝价市场经历2022年上半年铝价高位震荡下行阶段后,在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趋于稳定,但从2022年全年与2023年全年对比来看,期间平均铝价有所下降。受上述铝价因素及加工费下降影响,公司光伏边框产品整体销售单价较2022年略有下降。

② 光伏支架产品

光伏支架是光伏电站建设所必需的配套辅材,主要起到支撑太阳能电池阵列的作用。公司光伏支架产品主要为应用于分布式屋顶发电系统固定支架的结构件,包括镀锌铝镁钢材质的导轨、檩条及铝合金紧固件等。

2021年,公司光伏支架产品产生零星收入,2022年已开始小规模生产,2022年、2023年分别贡献收入5,826.42万元、14,451.99万元,主要客户为天合光能。

③ 光伏BIPV

1-1-238

BIPV指将建筑与太阳能发电相结合,是光伏产业深入建筑领域的新型应用场景形式,公司光伏BIPV产品主要包括光伏幕墙、光伏百叶窗、别墅屋顶解决方案等。报告期内,公司光伏BIPV产品尚处于起步阶段,2022年、2023年分别贡献收入318.20万元、557.71万元。

④ 光伏其他产品

光伏其他产品包括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伏工程业务。为充分利用厂区屋顶面积大的优势,同时考虑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回报的可行性,公司分别在常州、滁州生产基地设立分布式光伏电站,实现光伏发电的自发自用、余量上网,从而产生发电收入。2022年收入上涨较快,主要系零星对外承接了光伏工程。

(2)地域分布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地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江苏省223,741.2742.07%211,190.0646.70%114,680.0043.78%
浙江省92,335.2017.36%74,525.1716.48%39,914.6515.24%
上海市16,156.883.04%26,849.195.94%30,900.5811.80%
安徽省101,655.5019.12%92,667.5620.49%36,294.1013.86%
河北省29,170.065.49%23,204.675.13%17,140.286.54%
境内其他区域37,195.756.99%8,473.691.87%1,336.590.51%
境外31,552.575.93%15,319.513.39%21,660.058.27%
合计531,807.23100.00%452,229.86100.00%261,926.2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以内销为主(占比在90%以上),其中又以长三角地区为主,该地区各期合计销售金额分别为221,789.32万元、405,231.99万元及433,888.85万元,占比分别为84.68%、89.61%及81.59%,主要系该地区光伏产业链完整、产业集群优势明显,公司下游客户生产基地在此区域较多所致。随着公司与位于江西省的晶科能源合作程度加深,2023年境内其他区域中江西省收入提升较快,达到19,927.73万元。此外,因晶澳科技河北生产基地拉动,河北省收入占比也在5%以上。

1-1-239

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主要由销往隆基绿能、晶澳科技海外子公司、土耳其光伏组件厂EEI的边框成品收入所产生。

(3)季节性分布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季节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一季度118,514.3522.29%95,512.9321.12%36,559.0813.96%
二季度125,600.2123.62%123,947.3927.41%56,935.1021.74%
三季度138,728.8226.09%114,687.8825.36%84,851.8632.40%
四季度148,963.8428.01%118,081.6526.11%83,580.2031.91%
合计531,807.23100.00%452,229.86100.00%261,926.2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相对较低,主要系受春节假期、严寒地区冬季不易施工等影响,一季度终端电站建设开工率通常不及其他季度,相应的下游组件厂商对光伏边框产品的采购需求相对较少。此外,受铝价变化、产能扩张等影响,其余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存在一定波动,但整体来看,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特征并不显著。

3、其他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产品类别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废铝销售6,381.7687.77%23,278.0435.35%32,940.0398.92%
铝锭贸易--41,615.7063.19%--
代理及其他889.5412.23%961.931.46%361.101.08%
合计7,271.31100.00%65,855.68100.00%33,301.13100.00%

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废铝销售收入、铝锭贸易收入、代理及其他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废铝销售

1-1-240

废铝主要系在光伏边框中挤压、氧化、深加工等工序产生的废料。报告期内,公司废铝处置主要包括自行熔铸、委托熔铸、对外销售三种方式。报告期内,公司废铝处置方式及处置数量情况如下:

处置方式形成原因废铝数量(万吨)
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自行熔铸公司常州、芜湖基地配置熔铸车间,可将废铝与其他原辅料经过一定生产工艺后,重铸成公司挤压工序的原材料铝合金棒6.74(注2)1.831.23
委托熔铸营口基地、滁州基地未配置熔铸车间以及常州基地在熔铸产能不足时,在综合考虑外协厂产能以及成本经济性后,存在将废铝进行委托熔铸的情形-2.220.89
对外销售营口基地、滁州基地未配置熔铸车间以及常州基地在熔铸产能不足时,在综合考虑外协厂产能以及成本经济性后,亦存在将废铝直接对外销售的情形0.421.422.02
合计7.165.484.15

注1:2022年三季度,公司常州基地完成熔铸车间技改,熔铸产能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委托熔铸量逐渐减少,至2022年四季度,公司仅将少量废铝委托熔铸。2023年,公司不再向外委托熔铸注2:2023年,公司芜湖基地熔铸车间投产,整体熔铸产能提升较大。满足内部生产废铝重熔的同时,公司需要外购废铝以匹配熔铸产能。2023年,公司外购废铝0.92万吨。

报告期内,公司废铝处置数量分别为4.15万吨、5.48万吨及7.16万吨,与光伏边框产量增长趋势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销售的废铝情况如下:

处置方式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对外销售废铝销售数量(万吨)0.421.422.02
废铝销售均价(元/吨)15,252.1516,339.7716,269.83
废铝销售收入(万元)6,381.7623,278.0432,940.03

报告期各期,公司废铝销售收入为32,940.03万元、23,278.04万元及6,381.76万元,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主要受委托熔铸量上升、常州熔铸车间技改及芜湖熔铸车间投产影响,具体如下:

① 在公司常州基地熔铸车间技改完成前,综合考虑外协厂产能以及成本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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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性等因素,2022年公司三大基地的委托熔铸量较大,对外销售量有所减少;

② 公司常州基地熔铸车间在2022年三季度完成了技改,熔铸产能有较大幅度的提升,能满足各基地生产过程中大部分废铝的重铸,对外销售有所减少;

③ 随着常州熔铸车间技改产能释放、2023年下半年芜湖熔铸车间投产,公司熔铸产能充裕,2023年不再对外委托熔铸,对外销售收入也下降较快。

(2)铝锭贸易

铝锭贸易仅发生在 2022 年,当年产生收入41,615.70万元。在2022年一季度铝价持续上涨的背景下,基于对未来铝价走势的判断,公司开展了铝锭贸易业务,采购了较多铝锭库存。后因铝价波动未达预期,且沉淀库存占用公司营运资金,公司在下半年对铝锭库存完成了清理,后续未再开展铝锭贸易业务。

(3)代理及其他

代理业务系指公司与亿晶光电合作的原材料采购代理服务,业务模式为公司根据亿晶光电的要求,代为采购符合其技术及商务认可的原材料,同时公司向亿晶光电收取一定的代理服务费,该业务系2022年新开展的业务,2022年、2023年分别产生净收入114.28万元、69.46万元。

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废旧物资收入、材料销售收入等,报告期各期,占其他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1.08%、1.46%及12.23%,影响较小。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474,660.4898.58%401,209.6085.15%230,811.2387.66%
其他业务成本6,859.271.42%69,992.4314.85%32,495.4312.34%
合计481,519.75100.00%471,202.03100.00%263,306.6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263,306.65万元、471,202.03万元及481,519.75万元,营业成本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总体匹配、营业成本结构与营业收入结构总体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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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本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照产品类别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光伏边框产品460,930.8897.11%395,411.5298.55%230,804.5399.99%
其中:边框成品414,485.7787.32%346,447.6286.35%203,567.1688.20%
边框型材46,445.119.78%48,963.9012.20%27,237.3711.80%
光伏支架产品12,923.892.72%5,034.171.25%--
光伏BIPV512.410.11%283.230.07%--
光伏其他产品293.300.06%480.680.12%6.700.00%
合计474,660.48100.00%401,209.60100.00%230,811.2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光伏边框产品构成,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99.99%、98.55%及97.11%,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光伏边框产品为主的结构相匹配。

2、成本性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性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410,196.6486.42%345,796.7586.19%196,163.1784.99%
直接人工17,639.653.72%16,092.494.01%11,365.834.92%
制造费用42,752.759.01%36,129.309.01%21,344.969.25%
运输费用4,071.440.86%3,191.050.80%1,937.270.84%
合计474,660.48100.00%401,209.60100.00%230,811.2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及运输费用构成,各期金额分别为230,811.23万元、401,209.60万元及474,660.48万元。

(1)直接材料

直接材料是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其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分别为84.99%、86.19%及86.42%,总体波动较小。公司主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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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是将铝合金棒通过挤压、氧化、深加工工序,形成用于固定、密封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光伏边框产品,因主要原材料铝价值较高,使得直接材料为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成本。

(2)直接人工

直接人工主要包括生产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福利费等,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快速提升,公司相应增加了员工人数,直接人工费用也快速增长。

(3)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主要包括折旧摊销、能耗费、间接人工、辅材、备品备件等,报告期内,随着滁州基地投产、爬坡、满产,折旧摊销及耗用能源等增长较快,制造费用也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结构占比较为平稳。

(4)运输费用

报告期内,运输费用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运输费用4,071.443,191.051,937.27
主营业务收入531,807.23452,229.86261,926.25
运输费用率0.77%0.71%0.74%

2021年-2023年,公司运输费用率在0.71%-0.77%之间,相对平稳。

(三)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毛利额毛利率毛利额毛利率毛利额毛利率
主营业务57,146.7510.75%51,020.2611.28%31,115.0211.88%
其他业务412.045.67%-4,136.75-6.28%805.702.42%
合计57,558.7810.68%46,883.519.05%31,920.7210.81%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额分别为31,920.72万元、46,883.51万元及57,55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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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基本由主营业务贡献,2022年受铝锭贸易业务影响,其他业务产生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0.81%、9.05%及10.68%,整体略有下降,主要受光伏边框产品毛利率下降及铝锭贸易亏损的偶发因素影响所致。

1、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产品类别的毛利额及毛利贡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光伏边框产品55,470.0697.07%50,065.5098.13%31,100.9999.95%
其中:边框成品50,617.0888.57%44,445.8487.11%28,049.7290.15%
边框型材4,852.988.49%5,619.6611.01%3,051.279.81%
光伏支架产品1,528.092.67%792.261.55%--
光伏BIPV45.300.08%34.980.07%--
光伏其他产品103.300.18%127.530.25%14.030.05%
合计57,146.75100.00%51,020.26100.00%31,115.0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金额分别为31,115.02万元、51,020.26万元及57,146.75万元,其中光伏边框产品的毛利贡献率各期均在97%以上,是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2022年、2023年,因光伏支架产品业务的开展,分别对当年毛利额产生一定贡献。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产品类别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光伏边框产品10.74%11.24%11.87%
其中:边框成品10.88%11.37%12.11%
边框型材9.46%10.30%10.07%
光伏支架产品10.57%13.60%-
光伏BIPV8.12%10.99%-
光伏其他产品26.05%20.97%67.70%
合计10.75%11.28%11.88%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动具体分析如下:

(1)光伏边框产品毛利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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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边框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1.87%、11.24%及10.74%,各产品类别毛利率变动量化分析如下:

单位:元/吨

产品类别项目平均售价、单位成本及毛利率变动情况
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边框成品平均单价22,532.9924,206.6123,749.99-6.91%1.92%
单位成本20,080.7321,454.2420,873.77-6.40%2.78%
毛利率10.88%11.37%12.11%-0.49%-0.74%
边框型材平均单价20,868.1321,867.5120,914.37-4.57%4.56%
单位成本18,893.9319,616.1418,807.46-3.68%4.30%
毛利率9.46%10.30%10.07%-0.84%0.22%

注:平均价格、单位成本的变动比例=(本年数-上年数)/上年数,毛利率变动比例=本年毛利率-上年毛利率

边框成品:报告期内,公司边框成品毛利率分别为12.11%、11.37%及

10.88%,报告期内逐年略有下降,主要系:一方面,2021年-2022年上半年铝价上涨较快,公司的定价模式决定了平均单价快速上涨,在加工费没有上涨的情况下,毛利率被平均单价上涨而摊薄。另一方面,在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的大背景下,光伏产业链技术革新主要以降本、提质、增效为结果导向,公司作为光伏产业链上游辅材环节,受降本的影响加工费略有下降。

边框型材:报告期内,公司边框型材毛利率分别为10.07%、10.30%及

9.46%,2021年、2022年波动较小,2023年毛利率下降主要受加工费下降影响。边框型材毛利率低于边框成品毛利率,主要系边框成品需要经过深加工工序,加工复杂程度及品质要求高于边框型材,相应获得毛利也更高。

(2)光伏支架产品毛利率分析

光伏支架产品系公司2022年小规模生产的新业务,其主要毛利来源为钢卷加工费,2022年、2023年毛利率为13.60%、10.57%。

(3)光伏BIPV毛利率分析

光伏BIPV是公司对光伏产业链的适当延伸,2022年、2023年,其毛利率为10.99%、8.12%。光伏BIPV目前尚处于起步推广阶段,人工及制造费用的规模效应有限,主要原材料如电池片、玻璃等均外购取得,毛利率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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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光伏其他产品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其他产品毛利率分别为67.70%、20.97%及26.05%,毛利来源主要为发电补贴及光伏工程毛利,该业务收入贡献较小,对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较小。

2、其他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废铝销售-1.20%-2.76%1.35%
铝锭贸易--9.78%-
代理及其他54.91%59.85%99.81%
合计5.67%-6.28%2.42%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42%、-6.28%及5.67%,其中废铝销售及铝锭贸易收入合计占其他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98.92%、98.54%及

87.77%,其毛利率变动是造成其他业务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因素,以下着重分析:

(1)废铝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废铝销售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35%、-2.76%及-1.20%,毛利率变动量化分析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平均售价、单位成本及毛利率变动情况
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平均单价15,252.1516,339.7716,269.83-6.66%0.43%
单位成本15,434.8216,790.1716,049.89-8.07%4.61%
毛利率-1.20%-2.76%1.35%1.56%-4.11%

注:平均价格、单位成本的变动比例=(本年数-上年数)/上年数,毛利率变动比例=本年毛利率-上年毛利率

公司废铝销售毛利率较低,主要系公司成本核算方式及销售价格所致。成本核算方面,公司按长江有色网月铝均价的一定折扣作为当月废铝成本结转,并将相应的废铝成本从生产成本的原材料成本中扣除。销售价格方面,公司根据废铝市场价格对外销售(通常为当月铝均价打一定折扣)。在该成本核算方式下,废铝销售毛利率呈现“接近于零、略有波动”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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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铝锭贸易

2022年,铝锭贸易毛利率为-9.78%,主要系铝价波动所致。在2022年一季度铝价持续上涨的背景下,基于对未来铝价走势的判断,公司开展了铝锭贸易业务,在铝价相对高位的时候采购了较多铝锭(全年平均成本价格18,000.76元/吨)。后因铝价波动震荡下行,公司出于盘活营运资产的考虑,以市场价格(全年平均销售价格16,396.84元/吨)清理了铝锭库存,因此产生了部分亏损,后续公司未再开展铝锭贸易业务。

3、毛利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对比如下:

可比公司业务类别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鑫铂股份工业铝部件-12.02%14.44%
工业铝型材-9.63%11.56%
主营业务毛利率12.05%11.17%13.04%
爱康科技太阳能电池边框4.41%2.87%5.68%
太阳能安装支架13.85%9.50%3.95%
主营业务毛利率6.12%-0.86%3.45%
中信博固定支架16.94%11.39%7.56%
跟踪支架19.96%13.77%14.65%
主营业务毛利率17.96%12.42%11.62%
平均值光伏边框产品-6.25%10.06%
主营业务毛利率12.04%7.58%9.37%
发行人光伏边框产品10.74%11.24%11.87%
边框成品10.88%11.37%12.11%
边框型材9.46%10.30%10.07%
光伏支架产品10.57%13.60%-
主营业务毛利率10.75%11.28%11.88%

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包括鑫铂股份、中信渤海铝业控股有限公司、营口昌泰铝材有限公司、爱康科技等,因中信渤海铝业控股有限公司、营口昌泰铝材有限公司为非上市公司,无法获取其毛利率情况,因此未纳入毛利率比较范围。此外,因目前尚无产品结构与公司完全相同的上市公司,选择鑫铂股份、爱康科技产品类别中与公司可比部分进行比较。中信博与公司部分产品类别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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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且均系光伏产业链中游企业,支架制造工艺与公司边框制造工艺同属金属加工大类,具有一定可比性,因此将其纳入可比公司范围。报告期内,公司与鑫铂股份、爱康科技、中信博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1)鑫铂股份: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边框产品毛利率略低于鑫铂股份,主要原因如下:A、产品结构差异:鑫铂股份工业铝部件、铝型材应用领域除了光伏外,还包括轨道交通、汽车轻量化、医疗及电子电器领域,与公司专注于光伏边框相比,加工工序、定制化程度、客户的价格敏感性等方面不尽相同,因此毛利率存在差异;B、客户结构差异: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头部光伏组件企业,2021-2023年,公司对光伏组件CR5企业销售光伏边框产品金额分别为261,212.38万元、403,306.41万元、404,399.3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99.73%、89.18%、76.04%,金额及占比均高于鑫铂股份对光伏组件CR5企业的销售。在光伏行业降本增效的大背景下,头部光伏组件企业对上游的议价能力较强、对辅材成本控制要求较高,使得公司光伏边框产品毛利率略低于鑫铂股份。2022年,鑫铂股份光伏应用领域铝制品销售金额增长较快,产品结构、客户结构发生一定变化,公司光伏边框产品毛利率与鑫铂股份相关产品毛利率较为接近。

(2)爱康科技: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边框产品毛利率高于爱康科技,主要原因如下:A、技术水平差异:公司深耕光伏边框行业多年,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在铝合金光伏边框领域实力雄厚,公司在产品结构设计、规模化生产、自动化水平、模具等方面的优势,能为公司较好地控制成本;B、生产工序差异:公司主要生产环节包括熔铸、挤压、氧化、深加工,涵盖从铝棒至光伏边框成品的全加工环节,仅在2021年早期因阶段性挤压产能不足时外购半成品型材予以补充。爱康科技则存在外采铝型材再加工成光伏边框的情况,2021年,佛山坚美铝业有限公司为其第二大供应商(采购占比10.29%),采购内容为铝型材。公司全加工环节优势可以为公司留住各工序加工利润,使得公司毛利率高于爱康科技。

(3)中信博:报告期内,公司与中信博主营业务毛利率差异主要系产品结构差异,中信博主要从事光伏支架业务,光伏支架在整体设计环节中需充分考虑技术、经济等复杂因素,平衡成本造价与发电量增益的关系,与电站系统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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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设备高度匹配,具有“定制化”的特点,其加工难度、结构设计等均与光伏边框产品存在差异。光伏支架产品而言,公司毛利率低于中信博,主要系公司光伏支架产品类型主要用于分布式光伏电站,与集中式光伏电站用支架、跟踪支架相比,技术难度相对较低所致。综上,公司毛利率水平与可比公司相比具有合理性。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1,920.880.36%1,097.620.21%662.580.22%
管理费用5,016.220.93%4,740.910.92%6,651.792.25%
研发费用6,683.751.24%6,643.771.28%5,825.341.97%
财务费用4,080.680.76%3,176.410.61%5,845.921.98%
合计17,701.523.28%15,658.713.02%18,985.636.43%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18,985.63万元、15,658.71万元及17,701.52万元,2021年相对较高,主要受一次性确认客户入股股份支付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率分别为6.43%、3.02%及3.28%,整体较2021年下降,主要系随着公司收入规模快速增长,规模效应逐渐显现。

公司的期间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可比公司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鑫铂股份7.16%6.80%7.56%
爱康科技14.47%8.82%23.58%
中信博8.99%9.83%12.35%
平均值10.21%8.48%14.50%
发行人3.28%3.02%6.43%

报告期内,除爱康科技因管理费用率较高而拉高了期间费用率之外,公司的期间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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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明细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966.9450.34%716.4265.27%370.3355.89%
服务费482.7125.13%135.9212.38%121.9518.41%
业务招待费192.9810.05%124.9311.38%115.5517.44%
办公费188.749.83%71.916.55%33.975.13%
股份支付34.401.79%29.642.70%4.660.70%
折旧与摊销35.161.83%14.111.29%8.381.27%
其他19.951.04%4.700.43%7.751.17%
合计1,920.88100.00%1,097.62100.00%662.5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662.58万元、1,097.62万元及1,920.88万元,主要由职工薪酬、服务费、业务招待费组成,各期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0.22%、0.21%及0.36%。

公司销售费用总额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相应有所增长,但总体销售费用率较低,主要系公司客户相对集中,且公司已与主要客户建立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需要投入的销售资源和开展的销售活动相对较少。

(1)销售费用明细结构分析

职工薪酬: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职工薪酬逐年增长,分别为370.33万元、716.42万元及966.94万元,主要系随着公司业绩规模增长迅速,公司向销售人员整体派发工资、奖金增加所致。

服务费:报告期内,公司服务费分别为121.95万元、135.92万元及482.71万元,主要为售后服务费及展览费用,公司服务费变动趋势与公司收入变动趋势整体匹配。

业务招待费: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招待费分别为115.55万元、124.93万元及192.98万元,公司业务招待费变动趋势与公司收入变动趋势整体匹配。

(2)销售费用率的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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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鑫铂股份0.40%0.42%0.67%
爱康科技1.98%1.23%2.03%
中信博2.99%2.79%3.01%
平均值1.79%1.48%1.90%
发行人0.36%0.21%0.22%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略低于鑫铂股份,低于爱康科技及中信博。鑫铂股份铝制品涉及应用领域较多,包括光伏、轨道交通、汽车轻量化、医疗及电子电器领域,客户集中度也相对不高,因此销售费用率略高于公司;爱康科技及中信博销售费用率较高,主要系其产品结构与公司存在差异,涉及光伏组件、跟踪支架等,直接对接下游光伏电站,且外销规模更大,需要投入更多营销资源和开展营销活动。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明细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2,382.2947.49%2,300.2848.52%1,964.7929.54%
折旧与摊销752.7915.01%778.2316.42%619.209.31%
服务费528.1710.53%564.6711.91%1,348.9720.28%
业务招待费274.745.48%415.368.76%413.576.22%
办公费292.955.84%303.576.40%326.744.91%
开办费500.629.98%264.285.57%6.890.10%
股份支付68.761.37%47.671.01%1,833.8527.57%
其他215.914.30%66.831.41%137.772.07%
合计5,016.22100.00%4,740.91100.00%6,651.7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6,651.79万元、4,740.91万元及5,016.22万元,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业务招待费、中介咨询费组成,各期管理费用率分别为2.25%、0.92%及0.93%。

1-1-252

2021年,公司管理费用金额较高,主要系当年公司进行了较多外部股权融资并相应支付财务顾问费、确认客户入股股份支付,剔除财务顾问费及股份支付影响后,公司管理费用随着收入规模扩大而逐年增长,管理费用率因规模效应影响而有所下降。

(1)股份支付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股份支付费用由员工股权激励和客户入股两部分形成,具体情况如下:

①员工股权激励

报告期内,为立足公司长远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臻核投资、臻才投资间接持股进行股权激励,上述安排的员工间接持股构成股份支付,汇总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具体内容股份支付总额等待期分摊金额(注)
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12020年12月,臻核投资、臻才投资第一轮股权激励657.2076.8278.0387.11
22021年3月,邵东芳将持有的臻核投资50.00万元份额转让给汪飞28.454.214.213.51
32021年12月,邵东芳将持有的臻核投资579.00万元份额转让给Hu Hua等6名员工462.0463.7177.016.42
42022年12月,邵东芳将持有的臻才投资236.00万元份额转让给Hu Hua等17名员工282.7356.554.71-
合计1,430.42201.28163.9797.04

注:上述等待期分摊金额已考虑员工离职终止摊销的影响(即公司在员工离职时点不转回已确认的股份支付同时终止摊销原来的股份支付)

上述股份支付计算过程如下:

项目授予安排公允价值认定股份支付费用总额分摊计算规则
2020年臻核投资、臻才投资第一轮股权激励2020年12月,永臻有限增资2,000.00万元,增资由臻核投资和臻才投资认购,其中汪献利、邵东芳夫妇认缴出参考2021年3月祥禾涌原等外部股东增资时入股价格15.69元/股股权激励对象所享有的公允价值份额为1,812.20万元,与出资成本1,155.00万元的差额部分657.20万元确认按授予日至预计解除限售期的期间84个月的等待期分摊,其中2021-2023年均按12个月分摊

1-1-253

项目授予安排公允价值认定股份支付费用总额分摊计算规则
资份额为845.00万元,其余由汪飞等44名员工认缴1,155.00万元,实施第一轮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
2021年邵东芳转让部分臻核投资份额给汪飞2021年3月,邵东芳将持有的臻核投资50.00万元份额转让给汪飞参考2021年3月祥禾涌原等外部股东增资时入股价格15.69元/股

股权激励对象所享有的公允价值份额为78.45万元,与出资成本

50.00万元的差额部分

28.45万元确认股份支

付费用

按授予日至预计解除限售期的期间81个月的等待期分摊,其中2021-2023年分别分摊10个月、12个月、12个月
2021年臻核投资第二轮股权激励2021年12月,邵东芳将持有的臻核投资579.00万元份额转让给Hu Hua等6名员工参考2021年12月高瓴资本等外部股东增资时入股价格17.98元/股股权激励对象所享有的公允价值份额为1,041.04万元,与出资成本579.00万元的差额部分462.04万元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按授予日至预计解除限售期的期间72个月的等待期分摊,其中2021-2023年分别分摊1个月、12个月、12个月
2022年臻才投资第二轮股权激励2022年12月,邵东芳将持有的臻才投资236.00万元份额转让给Hu Hua等17名员工参考2022年度净利润及合理PE倍数确认此次授予员工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为26.98元/股股权激励对象所享有的公允价值份额为636.73万元,与出资成本354.00万元的差额部分282.73万元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按授予日至预计解除限售期的期间60个月的等待期分摊,其中2021-2023年分别分摊0个月、1个月、12个月

报告期内,员工股权激励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分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明细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制造费用64.3543.2434.96
销售费用34.4029.644.66
管理费用68.7647.6737.82
研发费用33.7843.4219.61
合计201.28163.9797.04

臻核投资、臻才投资股权激励约定激励对象持股平台出资份额的限售期限为自授予日起至永臻股份IPO上市成功后3年,公司将授予日至预计解除限售期的期间作为等待期,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相应的股权激励费用,并根据激励对象的岗位职责将股权激励费用分配至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对于员工离职股份由实际控制人回购的,因员工离职时,公司已获取其服务,故公司在员工离职时点不转回已确认的股份支付同时终止摊销原来的股份支付,实际控制人回购后再次授予时再重新确认新的股份支付。

1-1-254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股份支付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②客户入股

关于客户入股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之“(二)公司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变化情况”之“7、2021年8月,永臻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本次客户入股价格与同期祥禾涌原等外部股东增资时入股价格的差额确认股份支付,计算公式如下:

项目计算公式天合光能晶澳科技阿特斯合计
转让股数(万股)A382.30152.92152.92688.14
转让成本(万元)B5,000.002,000.002,000.009,000.00
转让价格(元/股)C=B/A13.0813.0813.0813.08
同期价格(元/股)D15.6915.6915.6915.69
股份支付费用(万元)E=A* (D-C)997.80399.12399.121,796.04

(2)管理费用率的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鑫铂股份1.53%1.46%1.32%
爱康科技4.83%3.59%9.32%
中信博3.23%3.35%4.25%
平均值3.20%2.80%4.96%
发行人0.93%0.92%2.25%

公司管理费用率总体与鑫铂股份相当,爱康科技及中信博均存在较多的海外布局,管理投入与公司存在差异。2021年,爱康科技管理费用率较高,主要系其待处置设备折旧、基金管理费等增加所致;中信博管理费用率较高,主要系其在BIPV、跟踪支架业务及 SAP 实施等方面引进优秀人才,搭建梯队建设,为公司长期发展储备管理人员所致。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1-1-255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投入3,194.9047.80%3,413.4251.38%3,297.6056.61%
直接人工2,806.1041.98%2,591.2139.00%1,916.3932.90%
折旧及摊销366.815.49%356.575.37%499.198.57%
其他费用315.944.73%282.584.25%112.161.93%
合计6,683.75100.00%6,643.77100.00%5,825.3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5,825.34万元、6,643.77万元及6,683.75万元,主要由工资薪酬、折旧摊销构成,各期研发费用率分别为1.97%、1.28%及

1.24%。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公司在研发上投入金额也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投入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明细项目项目预算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实施进度
光伏边框及模具研发项目单个边框项目研发预算在450-2,800万元5,766.965,183.374,876.09进行中
BIPV类研发项目单个项目研发预算在150-700万元916.781,460.40949.25进行中
合计6,683.756,643.775,825.34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明细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利息费用5,107.374,238.465,680.04
减:利息收入1,066.26681.38240.68
金融机构手续费392.12110.39185.29
汇兑损益-75.85-491.06221.27
现金折扣-276.71--
合计4,080.683,176.415,845.92

1-1-256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5,845.92万元、3,176.41万元及4,080.68万元,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利息收入等。报告期内,公司利息费用规模较高主要与公司业务结算模式(即上下游付款周期不匹配造成营运资金占用较多)以及报告期内滁州基地、芜湖基地等产能建设相关。2021年末公司通过股权融资取得10亿元投资款、置换了相应的借款资金需求以及在公司资产规模快速增长背景下、银团贷款利率有所下调,因此2022年公司利息费用金额较上年有所下降。

(五)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列报项目明细构成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应收票据坏账损失22.52-353.63-122.15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35.54-360.02-269.1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395.80-228.06-28.28
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1,092.60-690.19-209.81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9.46-1,325.58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0.09-0.15-
合计--1,109.73-1,671.51-1,954.97

报告期内,公司减值损失合计分别为-1,954.97万元、-1,671.51万元及-1,109.73万元,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等。

2020年末,基于对期末在手订单及公司未来战略转向的判断,预计光伏组件代工业务订单量会有所减少,公司将部分产线闲置,因光伏行业技术更新迭代速度较快,预计闲置部分资产可回收价值较低,公司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2,158.00万元。2021年,公司仍未承接到新的光伏组件代工业务订单,为进一步深耕光伏边框产品主业,且考虑到产线升级耗费较高,公司决定战略性退出光伏组件代工业务,将所有组件代工产线设备闲置,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持有存货的目的、存货库龄、结存状况、可售性等因素,评估和判断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对于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2年、2023年存货跌价准备相对较高,主要系公司产能规模扩大,存货增加,相应计提的存货跌价有所上升,从整体来看,存货跌价准备占公司利

1-1-257

润总额比重较小。

(六)其他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各项损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和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列报项目具体内容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投资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1,468.71-1,309.44-1,307.4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收益--188.18-32.08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91.34
理财收益194.58--
债务重组收益-195.87-190.84979.53
小计-1,470.01-1,688.47-68.70
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衍生金融负债-351.42--
交易性金融资产---48.92
其他收益政府补助7,512.041,215.691,186.69
资产处置收益固定资产-794.45-232.73-0.05
使用权资产终止0.13--
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209.16654.11-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15.99--
罚款收入2.6714.495.20
其他1.413.1920.12
小计229.23671.7925.32
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10.52160.331.77
对外捐赠支出-90.00-
滞纳金-6.3311.31
罚款及赔偿款---
其他3.210.960.01
小计13.73257.6213.09
各项收支的净额5,111.78-291.351,081.25
占利润总额比例12.30%-1.05%9.95%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

1-1-258

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净额合计为1,081.25万元、-291.35万元及5,111.78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95%、-1.05%及12.30%。以下对投资收益、政府补助及营业外支出进一步分析:

1、投资收益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分别为-1,307.49万元、-1,309.44万元及-1,468.71万元,包括一类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手续费、应收账款保理手续费。公司与下游客户通常采用票据形式结算,与上游铝棒供应商则通常采用现款现货或先款后货银行汇款结算,出于采购付款的需要,公司会将一部分票据进行贴现以获取货币资金。

根据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报告期内一类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手续费计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2)债务重组收益

2021年公司确认债务重组收益979.53万元:主要系部分设备供应商对公司尚欠设备款项进行了豁免所致。2018-2019年,公司陆续购买了一批光伏组件代加工设备,配置了多条产线,用以为光伏组件厂提供光伏组件代加工业务。在后续生产过程中,因设备运行问题,使得公司代加工的部分光伏组件未达到客户标准,双方就问题设备款项支付产生争议。2021年,基于长年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设备供应商不再向公司收取问题设备对应款项,公司不再向设备供应商追究问题设备造成的损失。根据债务重组准则,公司将设备供应商豁免支付的设备款项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2022年公司确认债务重组损失190.84万元:主要系部分客户相比原来约定的账期提前支付了商品款,公司根据账期资金成本相应给予了折扣减免,并与客户签订提前付款补充协议。根据债务重组准则,公司将该部分折扣减免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投资收益。

2023年公司确认债务重组损失195.87万元:主要系部分客户与公司协商一致,将货款支付方式由承兑汇票转为银行电汇,公司相应给予了折扣减免,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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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客户签订付款补充协议。根据债务重组准则,公司将该部分折扣减免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投资收益。

(3)理财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衍生金融负债

公司熔铸车间生产需使用铝锭,由于采购金额较大且铝价存在波动风险,因此公司通过点价模式进行铝锭交易,以降低铝价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点价模式系以点价即时的市场价格加升贴水来确定交易价格的交易模式,属于大宗商品行业国际惯例,广泛应用于铜、铝、铅、锌等多种金属贸易及其他大宗商品贸易。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2号》之―2-4 暂定价格销售合同中可变对价的判断‖:与定价挂钩的商品或原材料价值相关的变动(如定价挂钩不受双方控制的商品或原材料价格指数,因指数变动导致的价款变化)不属于可变对价,企业应将其视为合同对价中嵌入一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通常应按所挂钩商品或原材料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日的价格计算确认收入,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后上述所挂钩商品或原材料价格后续变动对企业可收取款项的影响,应按照金融工具准则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应计入交易对价。因此,公司针对点价模式采购铝锭的会计处理如下:以控制权转移时点价格确认采购成本,后续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进行点价。确定结算价格时,点价相应盈亏计入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未点价合同的相关损益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政府补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明细及个税手续费返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列报项目明细构成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类型
其他收益增值税加计抵减5,908.60(注2)--与收益相关
“年产10GW光伏边框”项目-设备补贴323.33323.3480.84与资产相关
企业纳税开发区留成部分税收奖励233.75--与收益相关
金坛开发区基础设施补贴款162.69162.69162.69与资产相关
支持科技创新奖励122.77--与收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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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再生铝质新材料光伏边框项目-土地投资补助113.9063.24-与资产相关
支持做大做强-规上工业企业产值达标奖励100.00--与收益相关
“年产10GW光伏边框”项目-厂房建设补贴75.1975.1951.31与资产相关
工业发展十佳企业60.00--与收益相关
研发投入奖励55.93--与收益相关
上市专项基金50.00--与收益相关
支持高端制造奖励47.00--与收益相关
开发区设备补贴款39.8458.34113.86与资产相关
“年产10GW光伏边框”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30.5930.5930.59与资产相关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26.6023.1011.27与收益相关
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奖补25.00--与收益相关
省级示范智能车间奖补25.00--与收益相关
2019年三位一体补贴23.6224.1124.62与资产相关
2020年三位一体补贴17.5821.4032.87与资产相关
2022年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补助15.613.40-与资产相关
常州市知识产权战略推广计划项目资金15.00--与收益相关
创新主体培育资金10.00--与收益相关
高水平研发机构建设补贴10.00--与收益相关
两化融合类及工业信息安全类示范企业项目补助5.00--与收益相关
个税手续费返还4.534.854.19-
金坛区2019年度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3.323.393.46与资产相关
金坛区2020年度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2.883.504.93与资产相关
招用退役士兵、脱贫人口及失业人群再就业减免税款2.15--与收益相关
绿色化改造升级项目专项经费1.02--与资产相关
扩岗补助0.45--与收益相关
技术转移奖补0.40--与收益相关
印花税减半征收退回0.18--与收益相关
支持专利质量标准建设奖励0.10--与收益相关
股改上市专项资金-150.00-与收益相关
“年产10GW光伏边框”项目补贴-土地使用税奖励-107.58143.44与收益相关
2021年园区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52.50-与收益相关

1-1-261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计划项目资金-30.00-与收益相关
春节留工补贴-25.8526.69与收益相关
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4.00-与收益相关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人才补助-10.00-与收益相关
惠企助工补贴-6.10-与收益相关
高企补助-5.0020.00与收益相关
2021年质量强区政策奖励-5.00-与收益相关
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综合展-1.00-与收益相关
以工代训补贴-0.812.70与收益相关
“年产10GW光伏边框”项目-招才引智补助-0.68-与收益相关
2021年第十三批人才专项资金--10.00与收益相关
互联网专项资金--4.18与收益相关
就业风险储备金补贴--0.13与收益相关
企业纳税开发区留成部分税收奖励--456.86与收益相关
小微企业返还工会经费--2.07与收益相关
小计7,512.041,215.691,186.69-
营业外收入(注1)开发区设备补贴款135.55524.27-与资产相关
2020年三位一体补贴31.08107.83-与资产相关
2019年三位一体补贴26.963.83-与资产相关
―年产10GW光伏边框‖项目-设备补贴6.69--与资产相关
金坛区2020年度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5.0917.65-与资产相关
金坛区2019年度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3.790.54-与资产相关
小计209.16654.11--
合计7,721.201,869.801,186.69-

注1:2022年、2023年,因递延收益对应的资产处置,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注2:永臻股份、营口永利及永臻滁州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3、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13.09万元、257.62万元及13.73万元,金额较小。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2022年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主要系公司熔铸车间技改,对闲置固定资产进行了报废,产生处置

1-1-262

损益。

(七)税收缴纳分析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印花税523.34370.07164.38
城市维护建设税437.59144.55243.81
土地使用税414.84248.32248.32
房产税319.12319.51272.91
教育费附加312.56103.24174.14
水利基金299.21207.7391.26
车船税1.931.851.49
环保税0.02--
合计2,308.611,395.261,196.31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为1,196.31万元、1,395.26万元及2,308.6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41%、0.27%及0.43%,占比相对稳定。

2、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5,622.343,282.58972.63
递延所得税费用-1,159.47-18.99419.73
合计4,462.873,263.601,392.36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利润总额41,550.7027,866.6910,865.05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6,232.614,180.001,629.76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206.56-347.42628.46

1-1-263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61.4892.56378.11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36.22--136.44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1.8368.6676.09
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994.64-582.08-592.68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1.60-
预计暂时性差异转回年度的适用税率不同于本年度适用税率的影响-1.58-568.27
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三免三减半"-162.86-33.04-55.54
其他-855.90(注2)-118.27 (注1)32.87
所得税费用合计4,462.873,263.601,392.36

注1:2022年度其他项主要系公司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2]28号)的文件规定享受的税收优惠,即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注2:2023年度其他项主要系公司根据《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享受税收优惠,即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目录》中所列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目录》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3、缴纳的税额

天职国际会计师对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税种纳税及税收优惠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4]12445号《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审核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需缴纳的主要税种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税种期间期初未交数本期应交数本期已交数期末未交数
增值税2021年度17.101,412.111,293.22135.99
2022年度135.996,698.256,647.74186.50
2023年度186.505,570.415,756.740.17
企业所得税2021年度1,028.75972.631,659.38341.99
2022年度341.993,282.58587.243,037.34
2023年度3,037.345,622.346,293.732,365.95

(八)净利润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为9,472.70万元、24,603.10万元及

1-1-264

37,087.83万元,得益于光伏行业景气度较高,净利润快速上涨。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净利率分别为3.21%、4.75%及6.88%,公司净利润水平及其波动主要受销售毛利率、期间费用率和减值损失率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主要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销售毛利率10.68%9.05%10.81%
期间费用率3.28%3.02%6.43%
减值损失率-0.21%-0.32%-0.66%
销售净利率6.88%4.75%3.21%

注:减值损失率为信用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率变动具体分析如下:

(1)2022年度公司销售净利率变动情况

2022年公司销售净利率较2021年上升1.54%,主要原因如下:

①销售毛利率下降1.76%:一方面,公司光伏边框产品业务因光伏行业降本增效影响略有下滑,另一方面,2022年,公司偶发开展了铝锭贸易业务,受铝价波动影响,当期产生亏损,毛利率为-9.78%,拉低了整体销售毛利率;

② 期间费用率下降3.41%:2021年,受客户入股股份支付影响,期间费用较高,2022年未再确认新增大额股份支付,期间费用率有所下降。此外,受益于规模效应,期间费用率相应有所摊薄。

(2)2023年度公司销售净利率变动情况

2023年度公司销售净利率较2022年上升2.13%,主要得益于销售毛利率回升1.63%,具体而言:①本期公司未再发生偶发性铝锭贸易亏损,其他业务毛利率上涨较快,回升至5.67%;②在光伏行业降本增效的大背景下,公司不断加强生产管理、优化工艺和自动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单位人工成本、制造费用有所下降。

此外,2023年度公司获得较多政府补助计入损益,亦对销售净利率上升产生积极影响。

八、资产质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总额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1-1-265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302,777.95万元、406,680.75万元及640,141.12万元,公司资产规模随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331,406.2151.77%289,435.3171.17%225,787.8074.57%
非流动资产308,734.9048.23%117,245.4428.83%76,990.1525.43%
资产总额640,141.12100.00%406,680.75100.00%302,777.9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74.57%、71.17%及

51.77%,占比逐年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产能扩张,滁州生产基地、芜湖生产基地、越南生产基地先后开工建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增加所致。

1-1-266

(一)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49,487.6314.93%73,207.4025.29%80,879.8035.82%
应收票据70,123.5921.16%60,434.9520.88%47,130.7920.87%
应收账款129,567.0839.10%86,286.6429.81%54,914.9224.32%
应收款项融资6,364.551.92%21,049.667.27%3,750.431.66%
预付账款3,117.030.94%1,365.550.47%3,178.941.41%
其他应收款635.890.19%8,170.932.82%3,722.751.65%
存货50,288.2415.17%36,252.7112.53%29,022.0112.85%
合同资产5.940.00%14.800.01%--
其他流动资产21,816.286.58%2,652.670.92%3,188.171.41%
合计331,406.21100.00%289,435.31100.00%225,787.8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库存现金7.211.758.49
银行存款44,512.0166,289.0279,523.79
其他货币资金4,968.406,916.631,347.52
合计49,487.6373,207.4080,879.8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80,879.80万元、73,207.40万元及49,487.63万元,主要由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构成。

2022年末,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增长5,569.11万元,主要系随着经营规模扩大,为充分利用银行授信额度,开具的承兑汇票增加,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相应增加;2023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芜湖及越南生产基地相继推进建设,资本支出增加所致。

1-1-26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4,966.446,916.521,347.41
保函保证金1.86--
银行冻结资金--496.00
合计4,968.306,916.521,843.41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一笔因设备买卖合同纠纷而被法院冻结的银行存款,具体如下:2021年12月,公司设备供应商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羿珩科技”)与公司就设备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向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2021年12月,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做出裁定,冻结公司

496.00万元银行存款。2022年1月,羿珩科技以与公司达成和解并履行为由,向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全部财产保全措施。次日,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解除冻结公司496.00万元银行存款。同月,羿珩科技向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并于同日获得其准许,相关设备买卖合同纠纷结案。

2、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列报项目明细内容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应收票据(1)账面余额70,989.2661,323.1547,665.36
一类银行承兑汇票686.69599.002,060.00
二类银行承兑汇票37,147.7834,532.1832,435.17
商业承兑汇票33,154.7926,191.9713,170.19
(2)坏账准备865.67888.20534.56
一类银行承兑汇票---
二类银行承兑汇票534.13626.28402.86
商业承兑汇票331.55261.92131.70
(3)账面价值70,123.5960,434.9547,130.80
应收款项融资一类银行承兑汇票6,364.5521,049.663,750.43
合计76,488.1481,484.6150,881.23

注:公司将15家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6家大型商业银行、9家上市股份制银行)承兑的汇票划分为一类银行承兑汇票,其余银行承兑的划分为二类银行承兑汇票

1-1-26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承兑汇票净额分别为50,881.23万元、81,484.61万元及76,488.14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2.53%、28.15%及23.08%,受公司销售规模增加、光伏组件厂商为主的客户群体以及行业票据结算特点等影响,公司承兑汇票保持较高余额。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边框产品主要客户为天合光能、晶澳科技、隆基绿能、晶科能源、阿特斯等头部光伏组件厂商,销售回款方式主要包括银行汇款和票据结算,其中又以票据结算为主。由于光伏发电行业投资规模较大、且处于快速发展期,银行/商业承兑汇票结算在光伏产业链中游辅材环节具有普遍性。报告期内,公司仅在2023年接受了票面额共计800.00万元由亿晶光电开出的商业承兑汇票,除此之外,公司接受的商业承兑汇票全部由天合光能开具。天合光能系光伏组件行业龙头之一,其商业承兑汇票具备一定的市场认可度,公司通过综合考虑该客户的经营情况、采购规模、信用状况、合作时间等因素,判断接受该客户开出的商业承兑汇票作为结算手段具备可行性。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承兑汇票后主要背书转让给材料、设备、工程等供应商,银行贴现、质押融资以及到期托收,对于期末承兑汇票根据承兑银行信用等级、是否质押、是否到期等特点分别列报在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短期借款、其他流动负债等报表项目,同时基于谨慎性,针对二类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1)期末已背书/贴现但未到期票据的列报处理

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企业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企业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

对于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贴现后,其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较小,且票据的利率风险已转移,可以认定该银行承兑汇票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承兑票据可终止确认;除上述情形外,已背书/贴现的承兑票据不予以终止确认。

1-1-269

基于上述原则,报告期内公司对一类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贴现时终止确认,对二类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贴现时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待到期兑付后终止确认。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贴现未到期的承兑汇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具体内容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应收票据 (未终止确认)二类银行承兑汇票26,236.8931,381.7128,663.20
商业承兑汇票2,196.29-5,271.52
小计28,433.1831,381.7133,934.72
应收款项融资 (已终止确认)一类银行承兑汇票89,901.6363,696.9125,680.75
合计银行承兑汇票116,138.5295,078.6254,343.95
商业承兑汇票2,196.29-5,271.52
合计118,334.8195,078.6259,615.47

对于已背书/贴现未到期的二类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列报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列报项目具体内容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应收票据已贴现/背书未到期的二类银行承兑汇票26,236.8931,381.7128,663.20
已贴现/背书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2,196.29-5,271.52
小计28,433.1831,381.7133,934.72
短期借款已贴现未到期的二类银行承兑汇票23,997.78618.257,864.77
已贴现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2,196.29-5,271.52
小计26,194.07618.2513,136.29
其他流动负债已贴现未到期的二类银行承兑汇票--13,554.55
已背书未到期的二类银行承兑汇票2,239.1130,763.467,243.89
小计2,239.1130,763.4620,798.44
负债列报已贴现/背书未到期的二类银行承兑汇票26,236.8931,381.7128,663.20
已贴现/背书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2,196.29-5,271.52
小计28,433.1831,381.7133,934.72

1-1-270

综上,公司对承兑汇票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符合《票据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照与应收款项相同的坏账计提政策以及账龄连续原则,对期末二类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期间账龄计提比例期末账面余额坏账计提金额
二类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合计二类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合计
2023.12.316个月以内1%33,081.5833,154.7966,236.37330.82331.55662.36
7-12月5%4,066.20-4,066.20203.31-203.31
合计-37,147.7833,154.7970,302.57534.13331.55865.67
2022.12.316个月以内1%27,508.3226,191.9753,700.29275.08261.92537.00
7-12月5%7,023.86-7,023.86351.19-351.19
合计-34,532.1826,191.9760,724.15626.28261.92888.20
2021.12.316个月以内1%30,472.3813,170.1943,642.57304.72131.70436.42
7-12月5%1,962.79-1,962.7998.14-98.14
合计-32,435.1713,170.1945,605.36402.86131.70534.56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应收账款余额130,919.0587,203.0755,471.33
减:坏账准备1,351.97916.43556.41
应收账款净值129,567.0886,286.6454,914.92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4.03%16.65%18.6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4,914.92万元、86,286.64万元及129,567.0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60%、16.65%及24.03%,整体而言,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1)应收账款形成过程

报告期内,受益于光伏发电行业景气度较高、公司产能扩张,公司光伏边

1-1-271

框产品收入快速增长,应收账款规模相应快速增长。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大型光伏组件厂商,议价能力较强,公司通常给予对方1-3个月的信用账期,因此在各报告期末形成一定规模的应收账款余额。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全部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价值
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30,919.051,351.97129,567.0887,203.07916.4386,286.6455,471.33556.4154,914.92
合计130,919.051,351.97129,567.0887,203.07916.4386,286.6455,471.33556.4154,914.92

① 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6个月以内1%130,395.881,303.9686,709.00867.0955,460.23554.60
7-12个月5%99.144.961.430.076.090.30
1-2年10%420.7742.08492.6449.26--
2-3年30%3.260.98--5.001.50
合计-130,919.051,351.9787,203.07916.4355,471.33556.4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基本都在6个月以内,占比较高,且基本为市场影响力较高的头部光伏组件企业,坏账风险较小。

② 坏账计提比例比较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轻量化铝合金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光伏边框专业制造商,下游客户主要为光伏组件厂商,属于光伏产业链中游辅材环节。对于光伏辅材公司而言,因下游客户基本为光伏组件龙头企业,且基本为上市公司,偿债信用良好,对于账龄在6个月以内的应收款项按1%以内计提坏账或不计提坏账情

1-1-272

况相对普遍。光伏组件厂商亦存在类似情况,如天合光能、晶澳科技、隆基绿能、晶科能源、阿特斯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及部分光伏辅材、组件公司对比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主营业务6个月以内7-12个月1-2年2-3年
鑫铂股份工业铝部件、型材等5%5%10%30%
爱康科技(注)太阳能边框、支架等0.50%5%10%30%
中信博光伏支架等5%5%10%50%
彩虹新能光伏玻璃0%1%30%50%
海优新材光伏胶膜1%5%30%50%
百佳年代光伏胶膜、背板5%5%20%50%
快可电子光伏接线盒、连接器5%5%10%50%
天合光能光伏组件等0.50%5%30%50%
晶澳科技光伏组件等1%5%10%30%
隆基绿能光伏组件等0.71%2.01%7.35%40.32%
晶科能源光伏组件等0.50%5%30%50%
阿特斯光伏组件等0.50%2%5%30%
发行人光伏边框产品等1%5%10%30%

注:根据爱康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其坏账计提比例以是否逾期及逾期年限划分,因其账期一般在 180 天以内,此处列示坏账计提比例以180天为逾期标准及其逾期各年限信用损失率简单测算。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总体与可比公司及部分光伏辅材、组件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结合行业特性、客户经营状况及历史经验,对于账龄在6个月内的应收账款按1%计提坏账具有合理性。

(3)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2023.12.31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1隆基绿能42,566.4832.51%425.66
2阿特斯20,402.2015.58%204.02
3晶澳科技18,568.2714.18%185.68
4天合光能13,042.049.96%130.50

1-1-273

5通威股份10,511.418.03%105.19
合计105,090.3980.26%1,051.05
序号2022.12.31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1天合光能22,233.2125.50%222.33
2隆基绿能17,576.4920.16%175.76
3阿特斯17,046.6219.55%170.47
4晶澳科技11,493.4913.18%114.93
5亿晶光电5,799.126.65%57.99
合计74,148.9385.04%741.49
序号2021.12.31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1隆基绿能13,757.9124.80%137.58
2晶澳科技18,540.7933.42%185.41
3天合光能13,447.8624.24%134.48
4阿特斯4,731.638.53%47.32
5晶科能源2,629.814.74%26.50
合计53,107.9995.74%531.2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95.74%、85.04%及

80.26%,高度集中,上述客户多为头部光伏组件厂商,且均为上市公司,偿债能力良好。应收账款中无持有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4)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应收账款余额130,919.0587,203.0755,471.33
期后回款总额66,386.7686,779.0455,468.07
期后回款比例50.71%99.51%99.99%

注:2023年12月末期后回款比例不高主要系期后回款统计期间较短(仅1个月)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3,178.94万元、1,365.55万元及

1-1-274

3,117.03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41%、0.47%及0.94%,占比较低。公司预付款项账龄基本均在一年以内,主要为预付的原材料采购货款等。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交易内容期末余额余额占比
1山东魏桥轻量化材料有限公司预付材料款899.7328.87%
2Alcoa of Australia Limited预付材料款571.9118.35%
3安徽广银铝业有限公司预付材料款294.029.43%
4内蒙古蒙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预付材料款232.137.45%
5安徽三合船舶配套制造有限公司预付材料款188.376.04%
合计-2,186.1670.14%

截至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中无持有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明细构成主要内容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应收利息协议存款利息29.8432.5642.94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原值631.798,559.923,873.31
减:坏账准备25.75421.56193.50
其他应收款净值606.048,138.363,679.81
合计-635.898,170.933,722.7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净值分别为3,722.75万元、8,170.93万元及635.8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5%、2.82%及0.19%,占比较低。

(1)其他应收款款项性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款项性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保证金及押金426.7028.893,461.88
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及个126.36134.6461.53

1-1-275

人所得税
代垫款37.143.15280.10
资产处置款34.20-64.00
员工备用金7.4011.225.79
代收代付款-8,382.03-
合计631.798,559.923,873.31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分别为3,873.31万元、8,559.92万元及631.79万元,主要为代收代付款、保证金及押金、资金拆借等。其中资金拆借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二、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之“(一)财务内控瑕疵及整改措施”之“2、与关联方或第三方直接资金拆借”。以下重点说明代收代付款和保证金及押金:

代收代付款:2022年,公司与亿晶光电合作开展了原材料采购代理服务,业务模式为公司根据亿晶光电的要求,代为采购符合其技术及商务认可的原材料,同时公司向亿晶光电收取一定的代理服务费。2022年末余额系公司代亿晶光电向供应商支付原材料采购款后,供应商尚未发货的预付款、亿晶光电应付未付公司的原材料采购款。

保证金及押金:其他应收款中保证金及押金主要包括客户履约保证金、招投标保证金、租赁押金等,2021年保证金及押金较高,主要系向常州市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反担保保证金所致。2022年1月,公司向兴业银行金坛支行归还该笔流动资金借款本金及利息,同月,常州市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公司归还该笔反担保保证金。

(2)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组合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1年以内615.488,540.123,809.01
1-2年15.2619.6064.30
2-3年1.050.21-
合计631.798,559.923,873.31

(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1-27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期初余额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期末余额
2021年度165.22147.38119.10-193.50
2022年度193.50419.59191.53-421.56
2023年度421.5623.40419.20-25.75

(4)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金额比例账龄性质
1晶科能源200.0031.66%1年以内保证金及押金
2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126.3620.00%1年以内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
3安徽广银铝业有限公司100.0015.83%1年以内保证金及押金
4江苏纬承招标有限公司80.0012.66%1年以内保证金及押金
5工伤保险赔偿37.145.88%1年以内代垫款
合计543.5086.03%--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规模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存货余额50,588.6736,471.6129,080.37
减:存货跌价准备300.44218.9058.36
存货账面价值50,288.2436,252.7129,022.01
账面价值占营业成本比例10.44%7.69%11.0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9,022.01万元、36,252.71万元及50,288.24万元,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库存相应有所上升,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11.02%、7.69%及10.44%,整体较小,主要系公司产品生产周期较快,下游光伏组件厂商需求旺盛,产品交付时间短所致。

(1)存货明细构成

1-1-27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13,130.1125.95%8,925.7824.47%5,244.7318.04%
在产品10,230.8820.22%8,623.9823.65%7,593.2826.11%
库存商品25,605.3350.61%17,332.1447.52%14,871.5051.14%
发出商品528.251.04%1,589.714.36%493.811.70%
委托加工物资1,094.112.16%--877.063.02%
合计50,588.67100.00%36,471.61100.00%29,080.37100.00%

原材料:公司生产的原材料为铝合金棒,价格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故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采”的采购模式,对外采购的产品主要为铝棒、铝锭、废铝等原料及生产环节所需其他辅料耗材。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余额逐年上涨,一方面系产能扩张公司原材料备货量增加,另一方面系铝价有所上涨所致。

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主要按照客户订单的要求安排生产计划,并保持一定水平的库存。随着收入规模的上升,各期末库存结余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委托加工物资:2021年末,委托加工物资877.06万元系委托加工的废铝。公司常州基地配置熔铸车间,可将废铝与其他原辅料经过一定生产工艺后,重铸成公司挤压工序的原材料铝合金棒。因此,公司各工序产生的废铝一部分通过公司自身熔铸工序消化,另一部分因公司自身熔铸产能有限,公司则将其对外销售或委外重铸成铝棒收回。2022年三季度,公司完成了熔铸车间技改,熔铸产能有较大幅度的提升,能满足各基地生产过程中大部分废铝的重铸,后续未再将废铝委外加工,从而2022年末委托加工物资余额为零。

基于公司布局配套海外光伏组件客户的发展策略,公司陆续新开发境外客户展开合作,其中部分境外客户受贸易壁垒影响对上游原材料有境外采购要求。2023年,公司境外越南生产基地尚处于建设阶段,公司暂时通过自身购买原材料委托海外外协厂商加工成光伏边框产品予以出售的模式开展业务。2023年末,委托加工物资1,094.11万元主要系上述模式下公司委托外协厂商尚待加工为边框成品的原材料。

1-1-278

(2)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及转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期初余额218.9058.3679.15
本期计提1,092.60690.19209.81
转回或转销1,011.06529.65230.61
期末余额300.44218.9058.36

公司根据持有存货的目的、存货库龄、结存状况、可售性等因素,评估和判断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对于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2年、2023年存货跌价准备相对较高,主要系公司产能规模扩大,存货增加,相应计提的存货跌价有所上升,从整体来看,存货跌价准备占公司利润总额比重较小。

7、合同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未到期的质保金6.0014.95-
减:坏账准备0.060.15-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5.9414.80-

2023年末,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6.00万元,账面价值为5.94万元,金额较低,主要为公司出售光伏支架待收回的质保金。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待抵扣进项税19,494.521,485.101,477.06
待取得抵扣凭证的进项税1,318.44387.691,021.18
预缴企业所得税-122.25322.45
预付费用款1,003.31657.63367.48

1-1-279

合计21,816.282,652.673,188.1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188.17万元、2,652.67万元及21,816.2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1%、0.92%及6.58%,主要为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预缴企业所得税以及预付的电费、房租等费用。2023年末,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相对较高,主要系公司芜湖生产基地处于建设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持续投入所致。

(二)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固定资产147,089.3347.64%67,201.0857.32%64,564.4483.86%
在建工程118,616.6838.42%13,803.7511.77%--
使用权资产191.510.06%186.260.16%226.880.29%
无形资产25,560.868.28%15,134.8112.91%7,925.3510.29%
长期待摊费用556.800.18%638.390.54%725.670.94%
递延所得税资产5,331.581.73%3,830.533.27%3,411.394.43%
其他非流动资产11,388.133.69%16,450.6014.03%136.410.18%
合计308,734.90100.00%117,245.44100.00%76,990.1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非流动资产分别为76,990.15万元、117,245.44万元及308,734.9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5.43%、28.83%及48.23%, 2023年末占比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芜湖生产基地、越南生产基地建设所致。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核算类别明细构成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账面原值房屋及建筑物98,745.7432,064.3932,004.78
机器设备62,140.7645,289.4544,424.32
运输工具1,055.91868.40671.43
电子设备及其他4,146.763,069.142,574.76

1-1-280

核算类别明细构成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分布式光伏电站5,248.485,248.481,842.77
合计171,337.6686,539.8681,518.06
累计折旧房屋及建筑物6,213.754,690.563,168.21
机器设备14,661.5711,686.328,820.15
运输工具622.78528.77377.29
电子设备及其他1,849.591,339.33849.09
分布式光伏电站659.54410.24255.30
合计24,007.2318,655.2213,470.04
减值准备机器设备241.09683.563,483.58
合计241.09683.563,483.58
账面价值房屋及建筑物92,532.0027,373.8328,836.57
机器设备47,238.1032,919.5732,120.59
运输工具433.12339.63294.15
电子设备及其他2,297.171,729.811,725.67
分布式光伏电站4,588.944,838.251,587.47
合计147,089.3367,201.0864,564.44

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64,564.44万元、67,201.08万元及147,089.33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3.86%、57.32%及

47.64%,系非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之一。2023年,因芜湖生产基地熔铸车间及部分光伏边框生产线投产转固,固定资产原值增长较多。公司系主要从事轻量化铝合金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光伏边框专业制造商,生产工艺包括模具设计与制造、熔铸、挤压、氧化、深加工等多道工序,比较依赖大面积的厂房及大量的机器设备,且公司产能规模较大,因此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高。

(1)机器设备原值与经营规模的匹配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机器设备原值与经营规模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机器设备期末原值62,140.7645,289.4544,424.32
光伏边框产品产量(吨)236,093.89191,748.46118,813.21
主营业务收入规模531,807.23452,229.86261,926.25

1-1-281

报告期内,随着光伏行业景气度较高、下游组件客户需求旺盛,公司不断加大对生产设备的投入,公司的产能和收入也呈不断增长趋势,机器设备原值增长与产能、经营规模的扩大相匹配。2021年光伏边框产品产量增长速度慢于机器设备期末原值增长速度,主要系滁州生产基地当年度投产仍处于爬坡阶段所致。

(2)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可比公司比较如下:

可比公司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分布式光伏电站
鑫铂股份20年5-10年8-10年3-5年/
爱康科技20年5-10年5-10年5年/
中信博20年10年5年3年20年
发行人20年-25年10年4年-6年3-5年20年

注:永臻越南根据当地会计准则,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分别以25年、6年计提折旧

经对比,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重要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20年末,基于对期末在手订单及公司未来业务布局的判断,预计光伏组件代工业务订单量会有所减少,公司将部分产线闲置,因光伏行业技术更新迭代速度较快,预计闲置部分资产可回收价值较低,公司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2,157.93万元。2021年,公司仍未承接到新的光伏组件代工业务订单,为进一步深耕光伏边框产品主业,且考虑到产线升级耗费较高,公司决定战略性退出光伏组件代工业务,将所有组件代工产线设备闲置,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随着2022年、2023年公司将部分闲置机器设备处置,减值准备余额有所下降。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芜湖生产基地84,431.3213,715.00-

1-1-282

越南生产基地项目34,075.57--
其他工程及在安装设备109.79--
机械载荷动载测试设备等-82.56-
型钢伺服断料机-6.19-
合计118,616.6813,803.7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0万元、13,803.75万元及118,616.68万元,主要由滁州生产基地、芜湖生产基地构成。2020年度,公司滁州生产基地动工建设,随着2021年度相关工程竣工转固,2021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0万元。2022年度,为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巩固行业地位,公司进一步扩充产能,动工建设芜湖生产基地,当年末在建工程余额上升。2023年,公司产能规模较大的芜湖生产基地、越南生产基地建设持续推进,使得截至2023年末形成金额较大的在建工程,此外,本期公司进一步扩充产能,在滁州生产基地扩建了生产线。

(1)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内容、依据及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内容、依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项目名称转固金额具体内容转固依据对生产经营 活动的影响
2021年度滁州生产基地43,534.13新建铝镁合金型材、太阳能光伏电池框架生产项目相关厂房及设备已建设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滁州基地投产,扩大了公司产能,有利于巩固与提升行业领先地位
2022年度滁州基地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3,406.66滁州基地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组件、逆变器等配套设施相关设备已建设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充分利用厂区屋顶面积大的优势,实现光伏发电自发自用
2023年度芜湖生产基地79,745.88新建铝合金光伏边框生产车间及附属配套设施,购置专用生产设备相关厂房及设备已建设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转固为公司熔铸车间及部分已投产的边框生产线,扩大了公司再生铝及边框产能,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与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2023年度滁州生产基地生产线改扩建5,365.76铝镁合金型材、太阳能光相关产线已建设安装完毕,达到滁州基地扩建,扩大了公司产

1-1-283

伏电池框架生产技改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能,有利于巩固与提升行业领先地位

(2)尚未完工交付项目预计未来转入固定资产的时间与条件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完工交付的主要在建工程预计未来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期末余额项目所处阶段预计转固时间转固条件
芜湖生产基地84,431.32正在实施届时将根据竣工验收及可使用状态分阶段转入固定资产相关厂房及设备已建设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越南生产基地项目34,075.57正在实施届时将根据竣工验收及可使用状态分阶段转入固定资产相关厂房及设备已建设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芜湖生产基地、越南生产基地的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芜湖生产基地(注)
项目主要内容投入金额主要供应商
建筑工程土建、电力工程等80,339.90芜湖建中建设有限公司、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材料设备机器设备、低值易耗品等78,347.69佛山市恒力泰机械有限公司、佛山市法比澳挤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安邦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苏州新长光热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双友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设计咨询勘察、设计费、监理、工程咨询等费用769.17安徽建工检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文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安徽祥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繁昌分公司、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等
其他费用借款费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工资、电费等4,720.44-
合计-164,177.20
越南生产基地
项目主要内容投入金额主要供应商
建筑工程土建、电力工程等20,383.25C?NG TY C? PH?N LICOGI13 – N?N M?NG X?Y D?NG

1-1-284

(LICOGI13FC)、C?NG TY C? PH?N X?Y D?NG TH??NG M?I TH?NH VI?T (TH?NH VI?T)等
材料设备机器设备、低值易耗品等13,384.58广东天耀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恒力泰机械有限公司、佛山市和泓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等
设计咨询勘察、设计费、监理、工程咨询等费用144.55C?NG TY C? PH?N T? V?N THI?T K? X?Y D?NG V? ??U T? TH?NH NAM等
其他费用工资、电费等163.18-
合计-34,075.57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芜湖生产基地已转入固定资产79,745.88万元。

3、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账面原值419.42412.53326.16
累计摊销227.91226.2799.28
账面净值191.51186.26226.88

注:2021年,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增加“使用权资产”会计核算科目

2021年末-2023年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26.88万元、

186.26万元、191.51万元,金额较小,主要系公司为员工租赁的宿舍,按照直线法进行摊销。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核算类别明细构成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账面原值土地使用权26,403.6115,807.418,389.28
软件663.19302.48217.24
专利13.0212.2312.23
合计27,079.8216,122.128,618.75
累计摊销土地使用权1,343.96861.68610.63
软件168.62120.5978.94
专利6.385.053.82

1-1-285

合计1,518.96987.31693.39
账面价值土地使用权25,059.6514,945.737,778.65
软件494.57181.89138.29
专利6.647.198.41
合计25,560.8615,134.817,925.35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系公司常州、营口、滁州和芜湖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权,2023年,土地使用权增加主要系为建设越南基地而购置的土地,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六、与业务相关的资源要素情况”之“(一)主要固定资产”之“1、自有不动产”。

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车间改造274.52245.88220.87
绿化工程258.40327.60396.81
办公楼改造22.4561.4498.95
网络工程改造1.433.479.05
合计556.80638.39725.67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办公区域、车间等改造、绿化装修等支出,按照直线法进行摊销。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坏账准备2,243.03346.802,225.49379.921,276.27191.44
资产减值准备469.7573.14416.4562.482,185.91327.89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164.4123.51188.8028.68191.5430.97
可抵扣亏损2,063.16515.792,649.85662.469,190.501,378.57

1-1-286

递延收益20,166.134,260.6114,222.122,694.929,876.211,481.43
租赁负债179.7826.97----
租赁税会差异--13.772.077.211.08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51.4284.76----
合计25,637.705,331.5819,716.483,830.5322,727.633,411.3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3,411.39万元、3,830.53万元及5,331.5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系政府补助确认的递延收益、可抵扣亏损产生。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10,818.4516,330.78134.52
IPO上市费用441.07118.04-
待取得抵扣凭证的进项税128.611.791.89
合计11,388.1316,450.60136.4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36.41万元、16,450.60万元及11,388.13万元,分别占同期非流动资产的0.18%、14.03%及3.69%,主要为预付的设备及工程款。因公司的大型生产设备具有一定的非标准、定制化的特点,公司通常会向设备供应商预付一部分设备款,芜湖生产基地、越南生产基地分别于2022年、2023年开工建设,使得当年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相对较高。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交易内容期末余额余额占比
1苏州博能炉窑科技有限公司预付设备款1,682.7014.78%
2佛山市和泓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预付设备款1,159.2210.18%
3佛山市恒力泰机械有限公司预付设备款1,142.6310.03%
4广东天耀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预付设备款893.747.85%
5济南德高机器有限公司预付设备款732.076.43%
合计-5,610.3649.27%

1-1-287

(三)营运能力分析

1、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4.997.347.21
存货周转率(次/年)11.1314.4413.38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主要系公司客户基本为龙头光伏组件厂商,信用状况较好,大多能在信用期内及时付款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整体较高,主要系:一方面,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不会形成较大库存,且光伏边框产品生产周期较短,不会形成较大在产品,另一方面,受益于光伏行业景气度较高,下游客户需求旺盛,产品交付周期较快。

2、与同行业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周转能力指标可比公司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鑫铂股份4.654.995.16
爱康科技4.219.144.32
中信博7.989.909.72
平均值5.628.016.40
发行人4.997.347.21
存货周转率鑫铂股份12.6713.4116.17
爱康科技8.5013.018.24
中信博4.164.384.22
平均值8.4410.279.54
发行人11.1314.4413.38

(1)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基本和可比公司相当,略高于鑫铂股份,主要系下游客户结构方面差异,除光伏组件客户外,鑫铂股份还包括轨道交通、汽车轻量化、医疗环保、电子家电、系统门窗、节能建筑等领域的客户,相应的回款进度存在差异。

1-1-288

(2)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总体高于可比公司,爱康科技略低主要系其产品结构除光伏边框外,还包括光伏支架、光伏组件等,中信博主营光伏支架,生产周期相对边框更长,且其境外客户比重更高,交付时间相对更长。

九、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315,777.4275.04%205,645.6892.01%123,990.1285.88%
非流动负债105,043.7324.96%17,865.107.99%20,384.9214.12%
负债总额420,821.15100.00%223,510.77100.00%144,375.05100.00%

公司负债总额伴随生产经营的发展同步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44,375.05万元、223,510.77万元及420,821.15万元。公司负债总额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5.88%、

92.01%及75.04%,与公司以流动资产为主的资产结构相匹配。

(一)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240,215.4776.07%147,873.5871.91%56,482.2245.55%
衍生金融负债351.420.11%----
应付票据7,187.602.28%4,315.362.10%4,462.503.60%
应付账款5,326.451.69%5,107.552.48%2,826.592.28%
合同负债64.210.02%40.640.02%14,211.4711.46%
应付职工薪酬2,679.080.85%1,832.060.89%1,424.961.15%
应交税费2,790.660.88%3,611.711.76%817.070.66%
其他应付款54,646.1917.31%11,229.575.46%13,367.9610.78%
一年内到期的269.210.09%868.830.42%7,751.5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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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2,247.140.71%30,766.3914.96%22,645.8218.26%
合计315,777.42100.00%205,645.68100.00%123,990.12100.00%

公司经营性负债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逐年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负债合计占总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78.88%、88.99%及79.08%。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明细构成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银行借款保证借款--6,500.00
保证及抵押78,000.0070,000.0024,000.00
质押借款--2,796.29
抵押借款70,000.0050,000.004,850.00
短期借款-应计利息152.51136.5167.54
信用证及票据借款66,215.2527,195.005,332.50
已贴现未到期的承兑汇票已贴现未到期的二类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23,997.78618.257,864.77
已贴现未到期的二类银行承兑汇票-利息调整-117.28-76.18-131.34
已贴现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2,196.29-5,271.52
已贴现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利息调整-229.08--69.06
合计-240,215.47147,873.5856,482.2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56,482.22万元、147,873.58万元及240,215.4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5.55%、71.91%及76.07%,占比较高,是流动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较高,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

(1)公司所处产业链为光伏组件辅材环节,上游为大宗原材料铝供应商,结算条款较为苛刻,通常采用现货现款或者先款后货的采购形式,形成营运资金占用;下游客户通常为头部光伏组件厂商,由于该行业集中度较高,下游客

1-1-290

户具备较强的议价能力,信用账期较长(考虑承兑汇票托收期),同样形成营运资金占用。上下游付款周期不匹配造成营运资金占用较多,为缓解运营的资金压力,公司充分利用银行信用、安排适当的银行借款。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短期借款规模相应有所上升;

(2)公司下游客户普遍有采用承兑汇票结算的习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收到的票据增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将已贴现未到期的由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不予终止确认,转至短期借款核算。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信用状况良好。

2、衍生金融负债

2023年末,公司衍生金融负债余额为351.42万元,主要系公司通过点价模式采购铝锭产生,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七、盈利能力分析”之“(六)其他损益分析”之“1、投资收益”之“(3)理财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衍生金融负债”。

2023年末,对于期末已入库但尚未点价的商品,公司获取资产负债表日最新的公允价值,确认衍生金融工具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7,187.604,315.364,462.50
合计7,187.604,315.364,462.5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银行汇款、在手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对外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多种结算方式支付供应商货款,其中铝棒、铝锭供应商基本采用银行汇款方式支付,辅材及设备供应商则采用银行汇款与票据结算相结合的模式。虽然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含列报在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高,但由于公司客户规模较大、相对集中,公司从客户收到的银行/商业承兑汇票票面

1-1-291

金额较大,而公司辅材、设备供应商采购金额相对较小、分布零散,单笔付款金额较小。因此,出于结算便利以及提高票据使用效率等,公司以在手应收票据为质押保证金,向供应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4,462.50万元、4,315.36万元及7,187.6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60%、2.10%及2.28%,相对稳定,基于公司较好的合作信誉,公司合理利用票据所给予的托收期增加资金使用效率,在采购活动中以票据进行结算,公司应付票据变化趋势与公司采购总额变化趋势相同。公司对外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用于支付辅材、设备、物流、工程等供应商的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开具、到期解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一)期初余额4,315.364,462.503,536.73
(二)本期开具14,634.638,958.0410,534.06
其中:材料采购款10,036.745,324.275,243.67
工程设备款2,142.031,989.844,441.83
费用及其他2,455.861,643.93848.56
(三)本期解付11,762.409,105.189,608.29
(四)期末余额7,187.604,315.364,462.50

注:上述票据开具、解付金额系合并报表层面的流转情况,不包括内部主体的银行贴现及到期承兑

4、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的采购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应付材料款3,820.054,203.632,176.14
劳务及运输费1,506.40903.92650.45
合计5,326.455,107.552,826.59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全部在1年以内,不存在大额应付账款长期未付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规模及变动情况如下:

1-1-292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应付账款余额5,326.455,107.552,826.59
占采购总额比例1.18%1.17%1.12%
占营业成本比例1.11%1.08%1.07%
占应收账款比例4.07%5.86%5.1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2,826.59万元、5,107.55万元及5,326.45万元,主要为应付材料款、劳务及运输费。

公司主要原材料铝棒供应商基本采用现款现货或先款后货的方式结算,存在应付信用期的主要是型材、辅材、物流供应商,其中辅材及物流供应商分布相对分散、订单交付快、付款相对较快,因此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余额占采购总额、营业成本、应收账款比例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2023.12.31
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期末余额余额占比
1江苏捷顺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运输费423.527.95%
2DO THANH ALUMINIUM JOINT STOCK COMPANY外协费202.393.80%
3无锡市中卡物流有限公司运输费193.373.63%
4苏州晶茂物流有限公司运输费184.283.46%
5佛山市伊万卡特钢有限公司材料182.383.42%
合计-1,185.9422.27%
序号2022.12.31
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期末余额余额占比
1大石桥市永顺铝业有限公司材料1,307.6425.60%
2精细化学品集团有限公司材料381.557.47%
3江苏捷顺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运输费364.357.13%
4合肥健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材料247.114.84%
5安徽畅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运输费245.824.81%
合计-2,546.4649.86%
序号2021.12.31
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期末余额余额占比

1-1-293

1精细化学品集团有限公司材料222.447.87%
2合肥健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材料196.766.96%
3合肥旭日化工有限公司材料173.326.13%
4常州美捷物流有限公司运输费164.875.83%
5滁州尚贤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材料146.895.20%
合计-904.2831.99%

5、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预收货款64.2140.6414,211.4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分别为14,211.47万元、40.64万元及64.21万元,主要系天合光能预付给公司的货款。受上下游付款周期不匹配影响,公司存在阶段性营运资金压力,为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周转情况,经与天合光能友好协商,双方于2020年8月、2021年8月签订销售协议,分别约定天合光能预付壹亿元整,该部分预付款在各月份的货款中抵扣。同时,基于与天合光能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在销售价格上给予适当优惠。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预付款已全部抵扣完毕。

2022年,经过多轮外部股权融资及自身经营积累,公司营运资金周转压力有所缓解,未与天合光能继续开展新的预收款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合同负债余额主要为预收的光伏BIPV等销售货款。

6、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1,424.96万元、1,832.06万元及2,679.08万元,主要为期末计提尚未发放的员工工资和奖金,与各期末公司员工人数及增长基本匹配。

7、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1-1-294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增值税0.17186.50135.99
企业所得税2,365.953,037.34341.99
其他税种424.54387.87339.09
合计2,790.663,611.71817.0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817.07万元、3,611.71万元及2,790.66万元,主要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税种。2022年,企业所得税增长较快,主要系当年四季度芜湖生产基地收到了“低碳再生铝质新材料光伏边框项目”项目5,679.24万元政府补助并按25%企业所得税率预缴所致。

8、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设备及工程款53,063.089,127.4110,996.03
应付费用款896.071,691.60995.84
应付土地款519.53--
保证金及押金153.42102.6816.74
代收代付款14.09307.81-
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0.07-
提前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应偿还款项--1,229.24
资金拆借--127.58
滞纳金--2.53
股权转让款---
合计54,646.1911,229.5713,367.96

报告期各期,其他应付款余额主要由设备及工程款、应付费用款、保证金及押金、提前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应偿还款项构成,具体分析如下:

(1)设备及工程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设备及工程款分别为10,996.03万元、9,127.41万元及53,063.08万元,系其他应付款主要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设备及

1-1-295

工程款余额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主要系公司相继开工建设滁州生产基地、芜湖生产基地、常州生产基地部分技改工程及越南生产基地所致。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设备及工程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交易内容期末余额余额占比
1芜湖建中建设有限公司应付工程款14,966.0728.20%
2佛山市法比澳挤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应付设备款5,265.499.92%
3C?NG TY C? PH?N X?Y D?NG TH??NG M?I TH?NH VI?T (TH?NH VI?T)应付工程款3,958.247.46%
4佛山市安邦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应付设备款3,564.386.72%
5佛山市恒力泰机械有限公司应付设备款3,440.006.48%
合计-31,194.1858.79%

(2)应付费用款

应付费用款主要计量应支付计入期间费用供应商的款项,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费用款分别为995.84万元、1,691.60万元及896.07万元。

(3)提前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应偿还款项

2020年12月,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签订融资回租协议,将一批设备转让给海通恒信后租回使用,租赁期限24个月,租金分月支付,前6个月租金114.00万元/月,后18个月租金115.00万元/月。2021年12月,公司与海通恒信签订融资回租协议提前终止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留购租赁设备,公司应向海通恒信支付租赁合同项下未付租金中的部分。截至2021年末,上述款项尚未支付,根据会计准则,公司将提前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应偿还款项计入其他应付款。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85.88-100.00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83.32135.8577.41

1-1-296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732.987,574.14
合计269.21868.837,751.55

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偿债能力分析”之“(二)非流动负债分析”之“1、长期借款”、“2、租赁负债”、“3、长期应付款”的分析。

10、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已背书但尚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2,239.1130,763.467,243.89
已向第三方公司贴现但尚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13,554.55
待转销项税8.032.931,847.38
合计2,247.1430,766.3922,645.8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公司将已背书转让但尚未到期的二类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列报至其他流动负债,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八、资产质量分析”之“(一)流动资产分析”之“2、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

(二)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借款80,838.2476.96%--3,750.0018.40%
租赁负债96.460.09%44.370.25%146.330.72%
长期应付款----3,413.9416.75%
递延收益20,166.1319.20%14,222.1279.61%9,876.2148.45%
递延所得税负债3,942.893.75%3,598.6120.14%3,198.4515.69%
合计105,043.73100.00%17,865.10100.00%20,384.9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20,384.92万元、17,865.10万元及

1-1-297

105,043.73万元,主要由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递延收益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长期借款余额81,024.13-3,85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85.88-100.00
长期借款列报余额80,838.24-3,750.00

报告期各期末,借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银行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工商银行繁昌支行37,600.20--
建设银行繁昌支行15,333.75--
农业银行繁昌支行15,145.27--
中国银行繁昌支行12,944.91--
锦州银行营口分行--3,850.00
长期借款余额81,024.13-3,850.00

2、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租赁负债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租赁付款额188.06188.04235.60
减:未确认的融资费用8.287.8211.86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3.32135.8577.41
租赁负债列报余额96.4644.37146.33

注:公司从2021年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单独列报租赁负债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公司租赁负债金额分别为146.33万元、

44.37万元、96.46万元,主要系确认了因租赁员工宿舍而尚未支付的租赁款。

1-1-298

3、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长期应付融资租赁款-732.9810,988.08
减: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732.987,574.14
长期应付款列报余额--3,413.9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3,413.94万元、0万元、0万元,全部为应付融资租赁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融资租赁款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融资租赁公司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一)租赁本金合计-749.4011,754.31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35.102,334.93
远东宏信普惠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214.30642.70
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3,506.33
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3,385.38
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884.97
(二)未确认融资费用-16.42766.23
(三)长期应付融资租赁款-732.9810,988.08

4、递延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收益增加、转入当期损益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期初递延收益14,222.129,876.216,748.47
递延收益增加6,962.765,769.243,632.90
转入当期损益1,018.741,423.32505.16
递延收益余额20,166.1314,222.129,876.2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9,876.21万元、14,222.12万元及20,166.13万元,主要系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明细如下:

1-1-299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低碳再生铝质新材料光伏边框项目-厂房建设补助6,612.10200.00-
低碳再生铝质新材料光伏边框项目-土地投资补助5,517.805,189.04-
“年产10GW光伏边框”项目-设备补贴2,355.702,685.723,009.07
金坛开发区基础设施补贴款2,333.812,496.512,659.20
“年产10GW光伏边框”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1,412.331,442.921,473.51
“年产10GW光伏边框”项目-厂房建设补贴1,298.321,373.511,448.69
低碳再生铝质新材料光伏边框项目-场地平整补助141.96141.96-
绿色化改造升级项目专项经费106.98--
低碳再生铝质新材料光伏边框项目-主入口箱涵补助85.0085.00-
2019年三位一体补贴79.45130.03157.96
开发区设备补贴款76.93252.33834.94
2022年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补助70.9986.60-
2020年三位一体补贴54.64103.30232.53
金坛区2019年度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11.1818.3022.23
金坛区2020年度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8.9516.9238.07
合计20,166.1314,222.129,876.21

转入当期损益的递延收益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七、盈利能力分析”之“(六)其他损益分析”之“2、政府补助”。

5、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形成来源如下:

单位:万元

来源项目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税会差异25,175.633,914.1623,936.823,598.6121,323.013,198.45
使用权资产191.5128.73----

1-1-300

合计25,367.143,942.8923,936.823,598.6121,323.013,198.4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分别为3,198.45万元、3,598.61万元及3,942.89万元,主要系由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税会差异产生。根据相关税收缴纳政策,“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公司滁州基地2021年投产转固、芜湖基地熔铸车间及部分边框生产线2023年投产转固,新增较多固定资产,因税收缴纳政策影响,产生较多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从而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多。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3.12.31 /2023年度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
流动比率(倍)1.051.411.82
速动比率(倍)0.811.211.54
资产负债率(合并)65.74%54.96%47.6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6.86%54.16%39.9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54,506.2838,896.8322,277.11
利息保障倍数(倍)9.147.572.9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82、1.41及1.05,速动比率分别为

1.54、1.21及0.81,随着公司自身经营积累及外部股权融资,短期偿债能力稳定在合理水平,流动性风险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47.68%、54.96%及

65.74%。随着2021年外部股权融资到位,公司资产负债率达到适中水平,长期偿债能力增强。2023年末,受芜湖基地建设项目贷影响,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22,277.11万元、38,896.83万元及54,506.28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91倍、7.57倍及9.14倍,盈利能力

1-1-301

不断增强。公司自身经营发展状况良好,有息负债偿还风险较小。

2、与同行业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偿债指标比对情况如下:

偿债指标可比公司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流动比率鑫铂股份1.171.011.20
爱康科技0.690.860.98
中信博1.341.511.57
平均值1.071.131.25
发行人1.051.411.82
速动比率鑫铂股份1.020.790.99
爱康科技0.600.730.80
中信博0.740.890.97
平均值0.790.810.92
发行人0.811.211.54
资产负债率 (合并)鑫铂股份64.50%57.44%54.85%
爱康科技77.81%72.26%58.67%
中信博65.53%55.31%52.69%
平均值69.28%61.67%55.40%
发行人65.74%54.96%47.68%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总体与可比公司接近,公司的主要偿债指标均保持在合理水平,资产流动性较好,良好的经营收益和盈利能力使得公司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短期和长期的偿债风险均较小。

十、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704.98-122,013.54-91,740.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2,818.27-18,007.83-7,380.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5,812.28126,784.81176,584.6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060.58491.06-221.27

1-1-30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771.55-12,745.5177,242.60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6,290.8779,036.381,793.7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4,519.3366,290.8779,036.38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09,684.90395,154.80206,137.72
收到的税费返还1,323.242,911.493,651.0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2,762.1719,098.5411,734.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33,770.31417,164.83221,523.6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11,687.51496,869.62278,101.3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4,512.3922,476.9517,483.80
支付的各项税费14,703.408,615.954,314.2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571.9811,215.8613,364.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57,475.29539,178.37313,264.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704.98-122,013.54-91,740.57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计算公式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A409,684.90395,154.80206,137.72
减:票据到期托收B15,057.7613,865.63340.00
减:一类银行承兑票据贴现C197,537.98116,439.0744,104.23
加:销售回款(票据结算)D376,940.57284,104.23147,123.15
调整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E=A-B-C+D574,029.73548,954.33308,816.65
营业收入(含税)F609,158.75585,436.66333,606.94
收现比例G94.23%93.77%92.57%

注:为简化分析,将营业收入均按13%增值税率换算成含税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边框产品主要客户为天合光能、晶澳科技、隆基绿能、晶科能源、阿特斯等头部光伏组件厂商,销售回款方式主要包括银行汇款和票

1-1-303

据结算,其中又以票据结算为主。由于光伏发电行业投资规模较大、且处于快速发展期,银行/商业承兑汇票结算在光伏产业链中游辅材环节具有普遍性。报告期各期,考虑与客户票据结算的情况后,公司的销售回款分别为308,816.65万元、548,954.33万元及574,029.73万元,收现比例分别为92.57%、

93.77%及94.23%,比例较高。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采购总额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计算公式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A511,687.51496,869.62278,101.38
减:票据到期解付B-1,963.342,499.41
加:采购付款(票据背书)C7,711.6310,394.2622,377.93
加:采购付款(承兑开具)D10,036.745,324.275,243.67
减:预付账款余额变动E1,751.49-1,813.392,151.24
调整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F=A-B+C+D-E527,684.40512,438.19301,072.33
材料采购总额(去税)G450,286.90437,394.87253,455.76
其他采购总额(去税)H32,925.6123,804.0014,813.54
采购金额合计(去税)I=G+H483,212.51461,198.87268,269.31
增值税率J13%13%13%
采购总额合计(含税)K=I*(1+J)546,030.13521,154.72303,144.32
付现比例L=F/K96.64%98.33%99.32%

注:为简化分析,将采购总额均按13%增值税率换算成含税采购总额;其他采购总额包括电费、燃气费、运输费等采购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78,101.38万元、496,869.62万元及511,687.51万元,与各期采购总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受背书转让收到的承兑汇票以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较多影响。报告期各期,考虑与供应商票据结算的情况后,公司的采购付款分别为301,072.33万元、512,438.19万元及527,684.40万元,付现比例分别为99.32%、

98.33%及96.64%,比例较高。

1-1-304

3、收到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报告期内,收到、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具体内容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代收代付资金12,984.36--
政府补助7,756.616,215.714,314.43
利息收入1,068.98691.77240.68
其他508.2940.1552.86
保证金及押金443.9312,150.917,126.87
合计22,762.1719,098.5411,734.8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费用支出5,780.703,736.435,533.74
保证金及押金787.187,171.757,334.89
其他4.100.09496.11
代收代付资金-307.60-
合计6,571.9811,215.8613,364.74

注:代收代付资金系代理业务产生,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七、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3、其他业务收入分析‖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1,740.57万元、-122,013.54万元及-123,704.98万元,与各期净利润差异较大,主要受公司收到客户的银行/商业承兑汇票、对供应商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客户销售回款的信用账期等影响。

报告期内,考虑票据结算后,公司经营活动结算净额与净利润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计算公式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调整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A574,029.73548,954.33308,816.65
收到的税费返还B1,323.242,911.493,651.0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C22,762.1719,098.5411,734.84
调整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D=A+B+C598,115.14570,964.36324,202.54
调整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E527,684.40512,438.19301,072.3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F24,512.3922,476.9517,483.80
支付的各项税费G14,703.408,615.954,314.26

1-1-30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H6,571.9811,215.8613,364.74
调整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I=E+F+G+H573,472.18554,746.94336,235.14
调整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J=D-I24,642.9716,217.41-12,032.59
净利润K37,087.8324,603.109,472.70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结算净额与调整后经营净利润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光伏组件辅材产业链行业特点影响。公司上游产业链为大宗原材料供应商,结算条款较为苛刻,通常采用现货现款或者先款后货的采购形式,形成营运资金占用。公司下游客户通常为头部光伏组件厂商,由于该行业集中度较高,下游客户具备较强的议价能力,信用账期较长,1-3个月应收账款加承兑汇票是光伏辅材行业的普遍情况。上下游付款周期不匹配造成营运资金占用较多,使得经营活动结算净额与调整后经营净利润存在一定差异。

综上,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一定差异,与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上下游行业特点相符,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净利润37,087.8324,603.109,472.70
加:资产减值准备1,092.51729.801,535.39
信用减值损失17.22941.71419.5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6,936.626,166.645,288.89
使用权资产折旧139.71126.9999.28
无形资产摊销550.48293.92200.2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21.39204.14143.6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794.33232.730.05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5.47160.331.77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351.42-48.92
财务费用4,754.823,747.405,901.31
投资损失-194.58188.18-1,047.59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1,476.08-419.14-2,059.03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316.61400.162,478.76

1-1-306

存货的减少-15,128.12-7,920.89-18,891.8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126,506.83-142,120.22-99,464.8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32,858.13-9,512.342,239.10
其他201.28163.971,893.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704.98-122,013.54-91,740.57

注:表格中费用损失类项目的收益、资产项目的增加和负债项目的减少均以“-”号填列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855.5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94.5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186.11564.760.9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80.69564.76856.4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54,198.9618,572.597,336.65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9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4,198.9618,572.598,236.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2,818.27-18,007.83-7,380.17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380.17万元、-18,007.83万元及-152,818.27万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主要系公司不断扩充产能,对滁州生产基地、芜湖生产基地及越南生产基地的建设支出。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33,275.9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29,085.24141,481.0552,380.2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7,260.1174,811.4668,830.82

1-1-30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16,345.36216,292.51254,487.0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20,231.0061,489.9661,744.6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501.693,340.153,960.2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4,800.3824,677.5812,197.4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0,533.0789,507.7077,902.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5,812.28126,784.81176,584.6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6,584.61万元、126,784.81万元及255,812.28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银行借款、股权融资等,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归还银行借款及支付利息。报告期内,收到、支付的其它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具体内容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融资性票据贴现187,260.1174,811.4650,832.08
售后回租融资--12,250.00
资金拆借--5,748.73
合计187,260.1174,811.4668,830.82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融资性票据兑付33,558.1612,434.50-
售后回租还款753.4411,859.539,814.56
资金拆借-100.042,230.33
其他488.78283.52152.53
合计34,800.3824,677.5812,197.42

报告期内,公司资金拆借款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二、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之“(一)财务内控瑕疵及整改措施”之“2、与关联方或第三方直接资金拆借”。

十一、股利分配情况

考虑到产能建设等重大投资计划,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十二、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越南生产基地及芜湖生产基地的

1-1-308

建设,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之“八、(二)非流动资产分析”。上述投资扩大了公司光伏边框产品的产能,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拟定的投资计划分期进行投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十三、流动性及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流动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随业务发展快速增长,资产结构合理,资产周转指标较好,资产流动性较好,负债水平适中,公司资产整体变现能力较强,不存在短期偿债风险。

为应对行业市场不利变化以及公司运营过程中所可能发生的极端事件所可能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公司将积极加强财务及资金管理能力,密切跟踪行业市场动态,加强对客户信用的管理,提高应收账款的回款效率,同时公司将积极对接资本市场、拓展外部融资渠道,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

(二)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永臻股份是一家立足于光伏行业,主要从事轻量化铝合金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光伏边框专业制造商,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太阳能组件领域。2021-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95,227.38万元、518,085.54万元、539,078.54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35.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9,134.98万元、26,716.95万元、36,795.93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00.70%;报告期内,公司营收规模、利润水平均保持快速增长,是光伏边框行业内经营规模较大、产能较高、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企业之一。

自公司成立以来,深耕于光伏行业,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在光伏边框领域实力雄厚,在产品结构设计、规模化生产、产品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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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司秉承“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凭借成熟的技术工艺、质量优秀可靠的产品、高效稳定的规模化产品交付能力等竞争优势,在下游客户中树立了良好口碑,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光伏边框已进入隆基绿能、晶澳科技、天合光能、晶科能源、阿特斯,前五名光伏组件制造商的供应链体系,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管理层认为,公司所处的光伏铝边框领域市场规模仍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公司业务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公司目前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且未来业务发展战略清晰,同时能够积极应对和防范各种不利风险因素,具备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及持续盈利能力。

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主要风险因素已于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披露。

十四、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或有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需披露的或有事项。

(二)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应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应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五、盈利预测

公司未制作盈利预测报告。

十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3 年12月31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业务的规模及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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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1-3月审阅报告

天职会计师对公司 2024年 3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 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34841号‖《审阅报告》,发表了如下意见:―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阅单位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经天职会计师审阅的 2024年 1-3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3.312023.12.31同比增长
资产合计713,967.69640,141.1211.53%
负债合计488,244.30420,821.1516.02%
所有者权益225,723.39219,319.972.92%

2024年 1-3月,随着业务规模继续快速扩张,公司资产规模相应增加,经营负债规模也有所上升。2024年3月末公司总资产较 2023年末增长11.53%,总负债增长16.02%,净资产增长2.92%。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1-3月同比增长
营业收入147,883.21121,194.8922.02%
营业利润6,660.607,327.05-9.10%
利润总额6,677.157,328.06-8.88%
净利润6,726.696,244.497.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726.696,244.497.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13.115,629.32-14.50%

其中:非经常性损益表主要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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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1-3月同比增长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17.4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233.77663.11236.86%
债务重组损益1.26--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69.4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3.812.711147.60%
小计2,251.39735.28206.19%
所得税影响额337.80120.11181.2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913.59615.17211.07%

销售收入方面:2024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7,883.21万元,同比增长22.02%。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一方面得益于光伏行业持续保持迅猛的发展势头,光伏装机量同比上涨,下游组件客户对光伏边框需求量保持旺盛需求;另一方面,公司芜湖生产基地在2024年一季度已有部分产线投产,整体产能有所提升,带动产销量增加。净利润方面:2024年一季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726.69万元,同比增长7.7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13.11万元,同比下降14.50%。公司净利润水平同比有所下滑,主要系:光伏行业降本增效进一步传导至光伏辅材上游,使得公司收取的加工费有所下降,叠加2024年一季度公司芜湖生产基地处于试生产投产调试阶段,良率不高使得成本上涨,两者引发公司2024年一季度毛利率下降。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3月2023年1-3月同比增长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59,498.23-38,255.25-55.53%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25,264.23-13,457.94-87.73%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82,489.1515,513.41431.7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800.02-36,348.609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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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3月,受上下游账期错配及票据结算模式影响,公司账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且随着经营规模较去年同期扩大,待收回销售收入、票据结算规模增加,相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负数规模亦有所上升;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流出较多,主要系产能规模较大的芜湖生产基地、越南生产基地持续投入建设,本期支付工程款、设备款等长期支出增加影响;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主要受本期票据贴现金额增加影响。

(二)2024年1-6月经营业绩预计

公司2024年1-6月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1-6月同比增长
营业收入360,000.00至432,000.00249,943.9444.03%至72.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000.00至21,600.0016,997.765.90%至27.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900.00至19,080.0015,928.69-0.18%至19.78%

注:公司上述2024年1-6月业绩预计系初步预测数据,不构成业绩承诺或盈利预测

销售收入方面:基于2024年1-3月光伏行业的整体经营情况、公开市场铝价情况、发行人预计产能释放情况及光伏边框出货量情况,发行人预计2024年1-6月营业收入较2023年1-6月同比增长44.03%-72.84%。

净利润方面:基于发行人预计2024年二季度各大生产基地的产能释放情况、芜湖生产基地产能爬坡规模效应及良率回升,预计2024年1-6月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3年1-6月同比变动-0.18%-

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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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等决议,公司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5,931.41万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一期光伏边框工程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 投资额项目投资备案号项目环评备案号
1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一期光伏边框工程(注1)422,796.00142,500.002203-340222-04-01-582192芜环行审(2024)6号(注2)
2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422,796.00172,500.00--

注1:发行人芜湖基地的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包括一期和二期,其中一期主要系光伏边框项目(也即本次募投项目),二期主要系光伏支架及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为发行人自投项目)。由于项目用地均系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的一宗土地(占地749亩)以及发改部门对项目总投资的完整备案要求(即不进行分割备案),因此一期募投的项目名称为“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一期光伏边框工程”;注2:永臻芜湖改建模具加工及模具氮化维保工艺环节,所需辅料及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变化,相应排水工程、废气处理等工程建设发生改变,依照规定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2023年11月,永臻芜湖送审重新编制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2024年1月,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下发了编号为芜环行审(2024)6号的《关于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依据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后,按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有或自筹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全部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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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督。

3、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意见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已经内部决策机构审议,有明确的使用方向,用于主营业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认真分析,认为本次A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与公司的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匹配,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推进各项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为股东和投资者创造持续稳定的回报。

(二)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投资金额172,500万元,分别投向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一期光伏边框工程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一期光伏边框工程

(1)项目建设内容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一期光伏边框工程,由永臻芜湖为项目实施主体,将于芜湖繁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建现代化的铝合金光伏边框生产基地,通过新建生产车间、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吸引行业内优秀的高素质人才,建设更加先进的生产线,项目达产后预计年产27万吨光伏铝合金边框,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产能优势,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巩固企业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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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建设必要性

① 提升公司产能优势,适应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

在气候变暖及化石能源日益枯竭的大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日益受到社会的重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各种可再生能源中,太阳能以其资源丰富、分布广泛、清洁安全、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等显著优势,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和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尤其在全球碳中和倡议浪潮的席卷下,全球光伏发电产业增长迅猛,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品成本持续下降,正处在持续健康发展周期。铝合金材料凭借其本身密度低、易强化、导电性高、利于接地、塑性好、表面处理后抗腐蚀及抗氧化能力强、使用寿命长、金属外观优秀、装饰性佳、造型美观、易回收等诸多优点,是实际应用最为普遍的光伏边框材料,铝合金材料在光伏边框市场占有率达95%以上。2022年我国组件产量达到288.7GW,同比增长58.8%,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2022年光伏行业发展回顾与2023年形势展望》,在全球各国“碳中和”目标、清洁型能源转型及绿色复苏的推动下,乐观预测下2023-2030年全球每年新增光伏装机规模将达到330-516GW,光伏行业将继续保持增长势头,光伏边框市场需求旺盛,市场前景广阔。

② 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光伏边框对保护光伏组件高效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光伏铝型材的质量标准要求高于普通工业铝型材,生产环节中产生的挤压划痕、表面损伤、型材应力不均等细节瑕疵都会严重影响着产品质量。本次募投项目拟引进更加先进、高效的挤压设备、氧化设备和深加工设备,能够有效提升公司边框产品的质量水平和综合性能,提升公司质量控制能力,提高公司对市场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保持公司一贯的高效交付与质量品控优势。

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光伏边框行业内的竞争优势,扩大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③ 发展循环产业链,实现节能减排、低资源消耗

我国的废铝回收利用方式仍相对落后,长期以来,受废铝原材料成分复杂的影响,我国出产的大部分再生铝合金锭延展性较差,只能用于生产铸造铝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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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产品,很多优质的变形铝合金废料被降级使用。这样一来,铝产品的回收价值被大大地打了折扣,造成废铝资源的巨大浪费。我国每年仅约20%的再生铝能够保级利用,保持废铝的价值。而在发达国家的再生铝产品结构中,变形铝合金的占比超过一半以上。因此,如何做好铝资源回收是我国再生铝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课题。

发行人将凭借自身技术优势,采用先进生产环保设备及工艺技术,建设再生铝材料加工基地,每吨再生铝质光伏边框的生产能耗仅为原生铝的3%,碳排放量仅为0.23吨,是电解铝生产带来碳排放的2.1%,生产1吨再生铝可节约

3.4吨标煤,节省14吨水资源,减少固体废弃物排放20吨,对光伏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减少光伏产业链碳排放,实现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特别是对缓解国家资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实现国家“双碳”目标的达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项目建设可行性

① 国家及地方政策的有力支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2号)在“主要目标”中提出“优化有色金属工业产业结构,再生有色金属使用比重稳步提高,航空、汽车、建筑、电子、包装等领域有色金属材料消费量进一步增加”;在“发展精深加工”中提出“提高再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技术和装备水平,鼓励企业提高再生有色金属的使用比例”,鼓励发展精深加工和扩大市场应用。国家发改委关于《“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中提出:到2025年,循环生产方式全面推行,绿色设计和清洁生产普遍推广,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成。到2025年,再生有色金属产量达到2000万吨,其中再生铝产量达到1150万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把―有色金属:高效、节能、低污染、规模化再生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组件设计与制造”列为鼓励类产业。

《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发展太阳能光伏、生物质能、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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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等新能源产业,促进光伏制造关键技术研发,推进高效率低成本光伏技术应用。大力发展源头减量、资源化、再制造等新技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再制造产业化水平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建设并举,有力有序推进风电和光伏发展”、推进光伏组件、风机、核心部件等装备创新发展”等。本项目的目标产品为使用低碳再生铝制造的光伏边框,符合上述相关产业政策,国家及地方对光伏行业及低碳再生铝的一系列支持政策,持续性地推动我国光伏产业链进入技术创新驱动和持续健康发展的新阶段,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保障。

② 广阔的市场前景为本项目提供了市场保障

随着全球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太阳能光伏发电因其清洁、安全、便利、高效等特点,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和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在此背景下,全球光伏发电产业增长迅猛,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品成本持续下降,正处在发展高峰期。我国光伏发电产业也迅速发展,已成为世界第一大光伏组件生产国。从市场端来看,随着光伏行业从依赖政策支持过渡到具备成本竞争优势,商业投资将成为推动清洁能源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持续推进能源格局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国家政策支持和双碳目标的达成带动了新能源产业的蓬勃发展,光伏边框市场需求旺盛,项目具备成熟的市场条件。

③ 公司拥有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光伏组件制造商,隆基绿能、天合光能、晶澳科技、晶科能源、阿特斯、亿晶光电、协鑫集成、通威股份等国内知名光伏组件制造商占据着全国光伏组件出货量前10名的领先地位,市场格局较为稳定且集中度较高。公司深耕光伏边框行业多年,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与规模化的高效交付能力,公司在行业内长期耕耘、稳定成长,已与上述国内知名光伏组件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长期位列主要客户的优质供应商名单,在与客户的持续合作过程中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与优质的头部客户合作,不仅能够为公司带来稳定可观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促使公司在业务合作的过程中,不断提升生产组织能力、产品质量控制能力、客户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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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422,79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66,668万元、建设期利息12,758万元、正常达产年需流动资金143,370万元。项目建设期计划为三年,建设期资金使用比例第一年按照30%、第二年按40%、第三年按30%计算,建设投资具体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入金额占比
1主要生产设施184,58743.66%
1.1预处理车间11,7742.78%
1.2成型车间63,62015.05%
1.3挤压车间46,31010.95%
1.4表面处理车间12,9093.05%
1.5深加工车间49,97511.82%
2辅助生产设施2,5300.60%
2.1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380.22%
2.2辅助车间1,5910.38%
3公用设施17,6654.18%
4行政生活设施10,5592.50%
5总图、运输及官网3,8210.90%
6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23,2635.50%
7工程预备费24,2435.73%
8建设期利息12,7583.02%
9铺底流动资金143,37033.91%
合计422,796100.00%

(5)项目效益预测

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年预计增加销售收入为585,398万元,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6.8%,项目经济效益良好。

(6)项目实施计划

本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3年,项目具体实施进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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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建设期投产期
T+1T+2T+3T+3T+4T+5
Q1-4Q1-4Q1-4Q1-4Q1-4Q1-4
1土建施工----
2设备购置及安装----
3人员招聘及培训-----
4竣工验收-----
5投产60%产能----
6投产80%产能----
7释放100%产能----

(7)项目用地情况

本项目将于安徽省芜湖市繁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建设。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取得募集资金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持证主体权属证号坐落宗地面积(㎡)用途使用期限
1永臻芜湖皖(2022)繁昌区不动产权第0154489号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119,311.00工业2072.5.4止
2皖(2022)繁昌区不动产权第0154490号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162,817.00工业2072.5.4止
3皖(2022)繁昌区不动产权第0155156号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71,393.00工业2072.7.7止
4皖(2022)繁昌区不动产权第0155157号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6,392.00工业2072.7.7止
5皖(2022)繁昌区不动产权第0155158号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100,810.00工业2072.7.7止
6皖(2022)繁昌区不动产权第0158045号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12,145.00工业2072.11.30止
7皖(2022)繁昌区不动产权第0158044号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26,685.00工业2072.11.30止

注:上述永臻芜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于2023年1月合并办理为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权证号为皖(2023)繁昌区不动产权第0159504号

(8)项目环保措施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公司采取了以下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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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空压机、挤压机、喷砂机、破碎机、风机、矫正机、泵类以及各类锯切机等生产设备。对噪声较高的风机,拟采取安装消音器、设置于单独的风机室内等措施进行消音减噪。设计将空压机配置在单独的空压机房内,并安装消音器,以降低空压机设备噪声,并在机房内墙采用吸声材料贴面。对于挤压机、锯切机、喷砂机、破碎机、矫正机、泵类等设备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合理布置及基础减振措施,以减轻对厂界噪声的影响。对于挤压机液压油泵,将其置于挤压机后部的半地下坑中,进一步降低噪声。

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噪措施,预计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② 废水

本项目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铝型材表面处理车间产生的酸、碱废水及废液、含镍废水、废液、厂区生活污水。

对于酸、碱废水及废液上废水及废液拟经酸碱废水处理站,经调节池、pH调节、混合反应、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 等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市政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对于含镍废水,立吊式氧化生产线的着色槽及封孔槽废液中含Ni2+等金属离子,着色槽及封孔槽废液拟经设备自带的镍盐回收系统净化后闭路循环使用,废液不外排。浓缩水排至废水处理站处理。含镍废水经处理后得到的达标水全部回用于生产用水,浓水进入蒸发器,蒸发冷凝水排至酸碱废水集水池,含镍废水不外排。

对于厂区生活污水,经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③ 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铝熔渣、废边角料及金属碎屑、含镍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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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等。

对于铝熔渣,成型车间的双室炉、熔化保温炉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铝熔渣属危险固体废物,经渣处理系统回收铝后,其余铝灰渣可外售至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对于生产过程中各车间产生的铝废边角料及金属碎屑,收集后送成型车间重熔。

对于含镍酸碱废水处理产生的含镍污泥,属危险废物,拟妥善收集后送至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固体废物拟在厂区内设专用危废库临时暂存,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满足强度要求,并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危废库按要求采取“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明确防渗措施和渗漏收集措施,以及危险废物堆放方式、警示标识等方面内容,并设统一识别标志。危险废物运输按《危险固废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实施。

安徽省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已经审查批准本项目,并出具了《关于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同意项目建设。

2、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人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自身经营特点、财务状况以及业务发展规划等经营情况,拟使用募集资金中的30,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原材料采购、人工成本等现金支出大幅增加,导致公司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提高。流动资金的增加有利于发行人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增加企业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可以更好的保障公司未来经营业绩。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上述流动资金进行管理,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合理运用,对于上述流动资金的使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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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投项目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亦将显著增强,这有利于保持公司业务发展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显著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资产结构和财务状况将明显改善,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短期内无法快速产生效益。同时由于净资产总额上升,将会在短期内对净资产收益率造成一定的影响。预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总量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净资产收益率将得到有效提升。随着投资项目陆续产生效益,公司的营业收入与利润水平将快速增长,未来盈利能力将显著提高。

2、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光伏边框产能,在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方面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后,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技术工艺水平,从而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增长,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从而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3、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新增折旧费用19,946万元,短期内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预计可为公司年营业收入增长585,398万元,新增折旧占公司新增营业收入的比重仅为3.41%,占比较小。

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后,将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未来发展规划

本节所述的未来发展与规划是公司在当前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下,对可预见的将来做出的发展计划和安排。由于未来的宏观政策与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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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性,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应排除公司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和经营状况对本节所述业务发展目标进行修正、调整和完善的可能性。

(一)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目标

1、总体发展战略

永臻股份主要从事绿色能源结构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应用,公司秉承“成为绿色能源结构材料应用解决方案领导者”的企业愿景,经过多年的精耕细作,目前已成为国内领先的铝合金光伏结构件制造商之一。公司将继续秉承“让绿色能源与世界完美结合”的企业使命与“创新、引领、坚韧、积极、务实、高效”的价值理念,依托公司多年来在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方面的技术沉淀及经验积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募投项目为平台,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产能优势,巩固公司在光伏边框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公司将始终坚持“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经营管理理念,始终将客户利益、客户需求摆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加深与核心客户的战略协作关系。公司将不断追求以精益生产的科学方法全力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生产设备,不断扩充、升级生产线,持续提升公司产能,推动公司产品升级。

同时,公司在做精做强光伏边框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拓展光伏支架、光伏建筑一体化等其他太阳能应用领域,沿着光伏产业链进行延伸并提升公司产品的附加值,坚持为国家绿色能源行业建设做出贡献,努力成为国际一流的绿色能源结构材料应用解决方案的供应商。

2、具体发展计划

(1)产能扩充计划

经过多年在光伏边框领域的经营积累,公司在光伏边框领域实力雄厚,在产品结构设计、规模化生产、产品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司生产的光伏边框已进入隆基绿能、天合光能、晶澳科技、晶科能源、阿特斯、通威股份等主流光伏组件制造商的供应链体系,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随着下游光伏组件需求的持续提升,公司亟需提升产能为公司未来业务规模的增长提供坚实的基础。因此,公司将持续加深与核心客户的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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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关系,从客户需求出发,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扩大公司光伏边框的产能规模,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2)生产技术发展计划

公司将在模具设计与生产领域、铝挤压生产技术、阳极氧化加工技术等生产工艺环节持续加大投入,根据对市场发展趋势的判断及下游客户的需求变化试用新工艺、试制新产品。通过自主研发、引入先进产线设备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以智能生产线为依托,对公司生产中的各道工序进行精准把控,以达到在规模化生产的同时降低能耗、节约成本的目标,努力建设更高程度的智能化、自动化的高标准生产企业。

(3)人才发展计划

尽管目前公司已经培养并储备了一批稳定的研发、技术和管理人员,但是随着经营规模的持续增长,公司对于各类人才的需求量也将大幅上升。公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选拔的用人机制,重视人才的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管理人才和服务人才的培养、引进和激励机制,以优秀的企业文化、良好的工作环境、富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吸引并留住人才,建立能够适应现代化企业发展的高素质员工队伍。

(4)融资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可初步满足公司现阶段的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公司资本实力和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得到加强。公司将重点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加快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努力实现优秀的经营业绩,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广大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回报。同时,随着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将根据市场行情、项目投产情况及客户需求变化,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选择合适的时机和恰当的方式,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优势实施再融资计划。

(5)提升管理能力计划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公司的规范运作,遵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生产、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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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销售、财务和人力资源的管理水平,形成各部门结构清晰、互相协同的管理机制。建立适应现代化高标准企业制度要求的决策机制,强化各项决策的科学性,根据客观条件和自身业务的发展情况,及时调整组织结构,驱动公司健康发展。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公司拟定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主要是基于以下假设条件:

1、国家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比较稳定,未出现对公司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2、公司所处行业不出现重大的产业政策调整和其它重大不利情况;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不发生重大流失;

4、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取得成功,募集资金及时到位,拟投资项目按计划进行并形成经营能力;

5、公司主营业务所依赖的技术不会出现重大替代;

6、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而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公司实施上述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1、自有资金瓶颈

目前公司融资渠道较为缺乏,依靠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获得的资金有限。而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逐渐提升和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公司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扩充产能、产线技术改造、产品创新升级以及光伏产业领域的延伸。因此资金短缺是实现上述业务发展目标的主要困难。

2、人力成本上升

公司作为人才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虽然公司生产线智能化、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但仍对熟练的一线生产工人需求量较大。而随着国内老龄化程度加剧,劳动人口数量呈现负增长趋势,劳动力短缺的情形逐渐推动了人力成本的上升。若公司未来不能保持或及时招聘到足够的生产人员特别是具备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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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的熟练技术工人,或人力成本大幅上升,将会对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产生不利影响。

(四)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在光伏边框领域经营多年,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和影响,公司在原有业务的基础之上,按照总体发展战略以及具体经营目标制定出了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上述业务发展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并发掘新的利润增长点,巩固公司在光伏边框领域的领先地位,不断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对抗市场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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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逐步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规范运行,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三、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一)财务内控瑕疵及整改措施

对照证监会2023年2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通过供应商取得银行贷款、与关联方或第三方直接资金拆借等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通过供应商取得银行贷款(即转贷)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两次通过供应商取得银行贷款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兴业银行滁州分行

2020年,公司子公司永臻滁州拟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用于支付公司滁州基地工程建设方(芜湖建中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2020年4月至2020年8月,公司为满足贷款银行关于前期工程款支付比例的要求,存在通过银行存款或票据将自有资金累计4,216.90万元划入芜湖建中建设有限公司资金账户后,由芜湖建中建设有限公司再将相应款项于当日或次日全额转回永臻滁州的情形。达到前期工程款支付比例的要求后,公司于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向兴业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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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滁州分行取得固定资产贷款共计7,920.00万元,并将其作为工程款支付给芜湖建中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12月,上述固定资产贷款已由永臻滁州提前还款结清。

(2)锦州银行营口分行

2020年1月,发行人子公司营口永利与锦州银行营口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取得长期借款4,000.00万元,并于收到资金当日将资金支付给通辽津和双金属线材有限公司。其中400.00万元为公司实际支付给通辽津和双金属线材有限公司的铝棒采购款,另外3,600.00万元由通辽津和双金属线材有限公司于收到银行款项的当日转回给营口永利;该笔银行借款已由营口永利于2022年12月提前还款结清。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上述通过供应商取得的银行借款已清偿完毕,公司不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故意或恶意骗贷行为,相关银行与发行人不存在纠纷,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处罚的风险或其他潜在不利影响。借款期间内,公司均已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或提前足额还本付息,未发生逾期还款或其他违约的情形,未造成贷款银行资金损失。为杜绝该等情形再次发生,发行人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贷款、融资的管理制度,加强流动资金贷款的规范运作。目前,公司严格遵守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有效保证了公司资金管理的有效性与规范性。

2、与关联方或第三方直接资金拆借

(1)与关联方直接资金拆借

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七、关联方与关联交易”之“(四)偶发性关联交易”之“1、关联方资金拆借”。

截至2022年末,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已清理完毕,与关联方之间因资金拆借所产生的资金占用费已经结清,不存在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2)与第三方直接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与第三方的资金拆借,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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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类别拆借对手报告期内与 发行人关系项目2023 年度2022 年度2021 年度
资金 借入华美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无业务关系期初余额---
本期借入--1,665.08
本期归还--1,665.08
期末余额---
营口富宏耐材制造有限公司无业务关系期初余额---
本期借入---
本期归还---
期末余额---
营口高科合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无业务关系期初余额---
本期借入---
本期归还---
期末余额---
营口正福润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无业务关系期初余额---
本期借入---
本期归还---
期末余额---
营口恒通耐火制品有限公司无业务关系期初余额---
本期借入---
本期归还---
期末余额---
大石桥市永顺铝业有限公司发行人供应商期初余额---
本期借入---
本期归还---
期末余额---
刘烈胜发行人供应商大石桥市永顺铝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期初余额---
本期借入---
本期归还---
期末余额---
对外 拆出南通市滨海铝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期初余额---
本期拆出---
本期收回---
期末余额---
营口富宏耐无业务关系期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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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拆借对手报告期内与 发行人关系项目2023 年度2022 年度2021 年度
材制造有限公司本期拆出---
本期收回---
期末余额---
王秋兰无业务关系期初余额--1,000.00
本期拆出---
本期收回--1,000.00
期末余额---

2020年和2021年,发行人与第三方发生资金拆借原因主要系发行人自身或拆借对象存在临时资金周转需求所致。

公司在2021年开展外部融资前,由于下游光伏组件客户的账期与上游供应商铝棒现款采购存在不匹配,整体营运资金存在一定压力,因此存在向第三方进行短期资金拆借的情形。同时由于股改前股权相对集中、资金规范意识不足,也会向存在短期资金需求的第三方提供资金周转支持。

针对上述资金拆借行为,公司进行了积极整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关联方及其他外部第三方的资金拆借均已结清。

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内控制度,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发生。

3、主要现金交易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存在面向个人销售废铝而取得现金收入的情形,2021-2023年,公司废铝现金收入分别为283.12万元、57.74万元、0万元,占各期废铝销售收入的比例为0.86%、0.25%、0.00%,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10%、

0.01%、0.00%,占比逐年下降。自2022年2月起,发行人已停止向个人销售废铝,上述废铝收入已申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支出主要系费用报销、员工工资及零星采购等日常开支;上述废铝现金收入和支出均已完整入账,现金交易的客户或供应商不涉及发行人关联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严格控制现金收款,并尽量避免和减少现金交易的产生,现金交易的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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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情形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合并范围主体之间以借款方式进行票据背书转让及与客户供应商之间票据找零的情形,具体如下:

(1)以借款方式进行票据背书转让

2021年12月发行人新设子公司永臻芜湖,2022年启动芜湖基地项目建设,由于永臻芜湖尚处于建设期,存在阶段性资金周转缺口。而永臻滁州在产品销售环节从下游客户取得较多在手银行承兑汇票,为支持芜湖项目建设进程,因此2022年永臻滁州以借款方式向永臻芜湖背书转让在手银行承兑汇票合计20,238.61万元,永臻芜湖取得后用以对外支付工程设备款,未向银行进行贴现。

永臻芜湖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合法、正常的商业活动之中,不存在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汇票及其他财务凭证等文件资料,或在汇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此过程中获得个人利益,上述情形不属于需要处罚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已对上述行为进行整改纠正,并加强票据收支的内控管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进一步加强对票据使用行为的规范,未再新增发生。

(2)票据找零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票据找零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票据找零情形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从供应商处取得票据-78.449.13
将票据背书转让给客户-184.58100.00
合计-263.02109.13

报告期内,公司票据找零金额合计金额分别为109.13万元、263.02万元、0万元,主要形成原因如下:a.供应商找零:公司以较大面额票据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时,票据的票面金额超过应结算金额,供应商以自身小额票据进行差额找回;b.客户找零:公司收到客户以较大面额票据支付货款时,票面金额超过应结算金额,公司背书小额票据向客户进行差额找回。

公司上述票据找零情形均基于真实交易背景,具有商业合理性。截至本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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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进一步加强对票据使用行为的规范,未再新增发生。

(二)内部控制及鉴证报告

1、公司管理层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认为,自公司成立以来,建立并逐步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也不断完善并已得到有效运行。本公司内部控制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2、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对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12447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发行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

三、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国家行政机关和主管部门处以重大处罚的情形。

四、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发行人独立性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主要股东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采购、研发、销售系统以及房产、设备、著作权、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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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权,公司具有独立的采购及产品研发、销售系统,能够独立支配和使用人、财、物等生产要素,顺利组织和实施经营。发行人资产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对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依赖情况。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资金或其他资产被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而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自己独立的人事管理部门,独立负责员工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与公司股东的相关管理体系完全分离;公司依照国家及本地区的企业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规定,制订了一整套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和聘任产生,不存在主要股东越权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发行人员工独立于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行人已建立并独立执行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制度。

(三)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发行人设立了单独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发行人独立办理了税务登记证并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税收缴纳。

(四)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分开,不存在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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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业务独立情况

永臻股份是一家立足于光伏行业,主要从事光伏边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基本要求,发行人披露的公司独立性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

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3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六、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同业竞争情况

汪献利、邵东芳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永臻股份及其子公司外,汪献利、邵东芳控制的其他3家企业主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永臻股份相同、相似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不存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献利、邵东芳夫妇双方的父母、子女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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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亲属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竞争关系。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汪献利、邵东芳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四、本次发行相关重要承诺”之“(十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七、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关联方的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汪献利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52.33%股份
2邵东芳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汪献利、邵东芳夫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2、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除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3、发行人控股和参股公司

发行人控股和参股的公司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和参股公司”。

4、关联自然人

(1)持有发行人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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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发行人无持有发行人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2)持有发行人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根据《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的关联方。

5、持有发行人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共同控制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共同控制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如下: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常州美捷物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汪献利姐姐汪先美持股100%的企业
2常州鑫奥翔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邵东芳弟弟邵炳金持股50%,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3北京正银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HU HUA持股100%的企业
4东莞阿李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葛新宇担任董事的企业
5深圳市恒创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葛新宇担任董事的企业
6山东山大华天软件有限公司董事葛新宇担任董事的企业
7悦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葛新宇担任董事的企业
8大连融科储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葛新宇担任董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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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无锡市滨湖区拔萃中学课外辅导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监事李德琴担任董事的企业
10霍山新三线人家民宿有限公司监事李德琴哥哥的配偶徐修玲实际控制的企业
11霍山新三线人家文化有限公司监事李德琴哥哥的配偶徐修玲实际控制的企业
12霍山新三线人家餐饮有限公司监事李德琴哥哥的配偶徐修玲实际控制的企业
13霍山新三线人家农产品有限公司监事李德琴哥哥的配偶徐修玲实际控制的企业
14霍山新三线人家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李德琴哥哥的配偶徐修玲实际控制的企业
15霍山县新三线人家科技工作室监事李德琴哥哥的配偶徐修玲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16安徽省四两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李德琴姐姐李德玲及姐夫沙从军实际控制的企业
17安徽省锦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监事李德琴哥哥的配偶徐修玲实际控制的企业

6、过往关联方

报告期起始的前12个月内,曾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均视为公司的关联方。

在交易发生之日前12个月内,或相关交易协议生效或安排实施后12个月内,具有上述第1-5项所列情形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视同发行人的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营口和联金服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邵东芳弟弟邵炳金曾经持股100%的企业(邵炳金于2022年1月退出该企业)
2常州奥翔塑胶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邵东芳弟弟邵炳金曾经持股50%,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邵炳金于2019年10月退出该企业)
3王忠汉报告期内曾为发行人财务总监,2020年11月离职
4常州中鸿联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王忠汉担任常州中鸿联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并持有80%股权
5常州瑞益强商贸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邵东芳亲属邵艳平,于2023年2月辞任该企业监事
6大石桥市永鑫模具厂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汪飞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于2023年2月注销
7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葛新宇,于2023年4月辞任该企业董事
8六安新三线贸易有限公司发行人监事李德琴哥哥的配偶徐修玲,于2023年5月辞任该企业财务负责人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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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交易汇总表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交易汇总情况如下:

类别项目关联方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经常性 关联交易关联采购常州奥翔塑胶有限公司(2020年)2020年,采购边框保护膜
常州瑞益强商贸有限公司采购包装材料
常州中鸿联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采购税审服务
关联运输美捷物流采购运输服务
关联方薪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向其支付薪酬
偶发性 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拆借汪献利、邵东芳、营口和联金服实业有限公司资金拆借与归还
关联方股权收购汪献利、邵东芳发行人收购汪献利、邵东芳所持华通模具100%股权(收购前由汪献利姐夫但来宝代持)
汪献利发行人收购汪献利持有永臻苏州100%股权
关联担保营口和联金服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向营口和联金服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汪献利、邵东芳汪献利、邵东芳向发行人提供担保

(三)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关联方关联交易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1常州奥翔塑胶有限公司采购保护膜20.0841.70327.80
采购无纺布及珍珠棉95.76263.3730.50
采购其他辅料2.835.971.93
采购合计118.67311.04360.24
采购占比0.03%0.07%0.14%
2常州瑞益强商贸有限公司采购包装等材料25.92267.37305.79
采购占比0.01%0.06%0.12%
3常州中鸿联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税审服务6.982.912.97

注:王忠汉于2020年11月因个人发展规划等原因离职,根据《上市规则》,其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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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常州中鸿联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2020年及2021年作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1)发行人向常州奥翔塑胶有限公司采购保护膜等材料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邵东芳弟弟邵炳金于2019年10月前持有常州奥翔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奥翔”)50%股权,根据《上市规则》,常州奥翔因在IPO首次申报报告期第一年(2020年)的过去12个月内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在2020年视为发行人关联方。此外,常州奥翔的主要股东高文林因其出资企业永实投资于2021年3月投资入股发行人(持股0.54%),比照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常州奥翔的交易必要性、定价公允性详见本节“七、关联方与关联交易”之“(五)比照关联交易”之“2、与股东存在特定关系的供应商的购销交易”。

(2)发行人向常州瑞益强商贸有限公司采购包装材料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供应商常州瑞益强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瑞益强”)采购包装等材料金额分别为305.79万元、267.37万元、25.92万元,具体包括皱纹纸、塑料打包带、木托托盘等低值耗材,采购金额及占比较低。

上述低值包装材料市场供应充足,报告期内公司向常州瑞益强采购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具有公允性。

2、关联运输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运输服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关联方关联交易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1美捷物流采购运输服务-386.60707.12

为进一步聚焦光伏边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2020年,发行人剥离物流车队,将6辆物流车辆出售给美捷物流,发行人向包括美捷物流在内的第三方采购运输服务,发行人自身不再运营和维护物流车队。2022年5月,为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发行人与美捷物流签订合作终止协议,转向与无锡市东腾运输有限公司、江苏捷顺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等物流公司开展物流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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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与美捷物流的物流配送价格主要考虑提货地点、目的地、车型等因素,定价具有合理性、公允性。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1,002.92987.71660.50
利润总额41,550.7027,866.6910,865.05
占利润总额比例2.41%3.54%6.08%

(四)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资金拆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序号关联对象关联交易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资金拆入1汪献利期初余额-33.8133.81
本期拆入--2,000.00
本期归还-33.812,000.00
期末余额--33.81
3邵东芳期初余额-66.2364.79
本期拆入--136.67
本期归还-66.23135.23
期末余额--66.23
资金拆出3邵东芳期初余额--940.77
本期拆出---
本期收回--940.77
期末余额---
4营口和联金服实业有限公司期初余额--6.21
本期拆出---
本期收回--6.21
期末余额---

注:发生额系邵东芳与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间资金往来的净额

1-1-341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与上述关联方资金往来均已结清。

2、收购关联方股权

为保障发行人资产、业务完整性,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实际控制人、董事等关联方收购其控制的企业,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关联方关联交易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1汪献利、邵东芳发行人收购汪献利、邵东芳所持华通模具100%股权(收购前由但来宝代持)--0.00
2汪献利发行人收购汪献利持有永臻苏州100%股权--0.00

上述股权收购事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

3、向关联方处置资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关联方处置资产的情形。

4、关联担保

(1)发行人为担保方

单位:万元

序号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是否履行完毕
1营口和联金服实业有限公司4,000.002020.11.042021.10.29

(2)发行人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序号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是否履行完毕
1汪献利、邵东芳4,000.002020.01.082022.12.17
2汪献利、邵东芳19,500.002020.04.102021.04.09
3汪献利、邵东芳2,000.002020.06.012022.06.01
4汪献利、邵东芳4,300.002020.06.222021.06.21
5汪献利、邵东芳2,520.002020.08.122021.12.27
6汪献利4,500.002020.09.172022.01.11
7汪献利、邵东芳2,100.002020.09.182021.12.27
8汪献利、邵东芳1,200.002020.11.17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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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汪献利、邵东芳2,100.002020.11.232021.12.27
10汪献利、邵东芳2,602.452020.12.302021.12.24
11汪献利、邵东芳1,200.002021.01.042021.12.27
12汪献利、邵东芳500.002021.01.152021.12.30
13汪献利、邵东芳500.002021.03.092022.03.08
14汪献利、邵东芳500.002021.04.082022.04.07
15汪献利、邵东芳500.002021.05.142021.12.30
16汪献利、邵东芳11,000.002021.05.082021.06.18
17汪献利、邵东芳1,000.002021.05.272022.05.26
18汪献利、邵东芳2,000.002021.06.222022.06.21
19汪献利2,500.002021.06.302022.01.11
20汪献利、邵东芳3,000.002021.08.062021.12.24
21汪献利、邵东芳1,000.002021.09.082022.09.08
22汪献利、邵东芳2,000.002021.09.302022.01.07
23汪献利、邵东芳500.002021.11.012022.11.01
24汪献利、邵东芳3,685.002021.11.192022.01.04
25汪献利、邵东芳2,450.002021.06.162023.06.16
26汪献利、邵东芳800.002021.06.302023.06.30
27汪献利、邵东芳5,000.002021.11.052023.04.25

(五)比照关联交易

1、与入股客户的购销交易

2021年,发行人在开展外部融资时,公司客户天合光能、晶澳科技、阿特斯参与投资入股,截至报告期末,分别持有发行人2.15%、0.86%、0.86%股份。天合光能、晶澳科技、阿特斯均系发行人报告期客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天合光能、晶澳科技、阿特斯持股比例未超过5%,为发行人非关联方,发行人比照关联方对双方主要交易进行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关联交易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1天合光能销售边框成品74,736.95136,425.5493,738.50
销售光伏支架13,790.625,7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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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88,527.58142,133.6593,738.50
2晶澳科技销售边框成品64,018.8268,369.4854,919.81
销售边框型材51,298.0854,524.6430,288.64
销售光伏支架15.75
合计115,332.65122,894.1285,208.45
光伏组件采购-1,975.41-
废铝采购2,409.90--
3阿特斯销售边框成品105,316.9956,803.5516,454.11
销售光伏支架7.62--
销售光伏其他产品231.84--
合计105,556.4556,803.5516,454.11

(1)光伏边框(成品及型材)及支架销售

2021-2023年,发行人向客户天合光能、晶澳科技、阿特斯销售光伏边框(成品及型材)、光伏支架及光伏其他产品的合计金额分别为195,401.07万元、321,831.32万元、309,416.67万元,分别占发行人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74.60%、

71.17%、58.18%,占比相对较高,主要原因系光伏边框产品全部应用于光伏组件,光伏组件市场集中度较高,具有一定的“头部效应”。天合光能、晶澳科技、阿特斯均为光伏组件行业知名企业,自2018年起,稳居光伏组件出货量前五,且为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的前五大客户,符合行业特点。

报告期内公司向客户天合光能、晶澳科技、阿特斯销售的价格均主要采用“公开市场铝价+固定加工费”模式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2)光伏组件采购及废铝采购

光伏组件采购:2021年下半年公司滁州基地的全部厂房建成后,为充分利用厂区屋顶面积大的优势,同时考虑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回报的可行性,公司在滁州基地设立子公司滁州电力,2022年向晶澳科技采购光伏组件(1,975.41万元)用于滁州厂房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实现光伏发电的自发自用。

废铝采购:2023年下半年,公司向晶澳科技采购废铝2,409.90万元用于芜湖基地的再生铝生产。

公司2022年向晶澳科技采购的光伏组件价格、2023年向晶澳科技采购的

1-1-344

废铝价格均系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2、与股东存在特定关系的供应商的购销交易

2021年3月,发行人在开展第一轮外部融资时,永信投资、永实投资参与投资入股。截至报告期末,分别持有发行人1.43%、0.54%股份。其中永信投资的出资人刘烈胜、刘震合计持有大石桥市永顺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顺铝业”)100%股权,永顺铝业系报告期内发行人角码供应商;永实投资的主要出资人高文林分别持有大石桥市奥翔塑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石桥奥翔”)、常州奥翔塑胶有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奥翔塑胶”)100%、50%股权,奥翔塑胶系报告期内发行人边框保护膜、珍珠棉及无纺布等辅材供应商;永实投资的主要出资人毛孟琴分别持有常州奥翔、营口鑫原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鑫原”)50%、100%股权,营口鑫原系报告期内发行人辅材片碱供应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永信投资、永实投资持股比例未超过5%,报告期内,发行人比照关联方对永顺铝业、奥翔塑胶、营口鑫原主要交易进行披露,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采购内容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1永顺铝业采购角码4,262.174,752.641,523.79
采购辅料5.87--
采购合计4,268.044,752.641,523.79
采购占比0.95%1.09%0.60%
2奥翔塑胶采购保护膜20.0842.03371.10
采购珍珠棉及无纺布(注)95.76263.3730.50
采购其他辅料2.835.971.93
采购合计118.67311.37403.54
采购占比0.03%0.07%0.16%
3营口鑫原采购片碱-78.035.14
采购氟化氢铵123.04--
采购其他辅料1.88--
采购合计124.9178.0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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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占比0.03%0.02%0.00%

注:发行人向奥翔塑胶采购的防摩擦产品主要为无纺布

(1)关于发行人与永顺铝业的购销交易

永顺铝业主要从事主营铝型材、铝制品、铝塑复合材等产品的生产、销售。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永顺铝业采购角码金额分别为1,523.79万元、4,752.64万元、4,268.04万元。

以下主要说明发行人向永顺铝业采购角码的交易必要性、定价公允性:

角码系连接光伏边框长短边的榫卯结构连接件。铝型材的生产效率主要与挤压机吨位直接相关,适宜生产角码型材的挤压机吨位较小,而发行人挤压机吨位较大,角码型材的生产效率较低,因而公司存在外购角码的情形。

永顺铝业成立于2007年,具有多年的角码(铝型材)加工制造经验、较高的工艺水平,且配合度较高,与公司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永顺铝业的角码采购价格主要按照“公开市场铝价+固定加工费”模式,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2)关于发行人与奥翔塑胶的采购交易

奥翔塑胶主要从事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主要产品为木纹转印纸、高温袋和彩钢板、铝板、铝型材、塑钢型材等各种用途的PE保护膜。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奥翔塑胶采购边框保护膜金额分别为371.10万元、42.03万元、20.08万元,采购珍珠棉及无纺布金额分别为30.50万元、263.37万元、95.76万元。交易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如下:

为了减少光伏边框在运输、组装过程中受到的磕碰、磨伤、划伤,光伏组件厂家通常要求在光伏边框的表面粘贴保护膜,因此公司向奥翔塑胶采购边框保护膜。后续在光伏降本压力以及品质保障背景下,2021年公司主动推广无保护膜边框,并逐渐被光伏组件客户接受,因此对保护膜采购金额逐年减少,而2022年用于保护光伏边框、防止边框摩擦、磕碰的珍珠棉及无纺布采购金额增加。2023年,珍珠棉及无纺布采购金额减少主要系客户需求、产品打包方式有所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向奥翔塑胶采购的边框保护膜、珍珠棉及无纺布的市场供应

1-1-346

相对充足,采购价格主要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3)关于发行人与营口鑫原的采购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供应商营口鑫原采购辅材片碱金额分别为5.14万元、

78.03万元、0万元,交易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如下:

片碱(即固体氢氧化钠)主要用于模具修缮环节及氧化环节。报告期内公司向营口鑫原采购的片碱市场供应相对充足,采购价格主要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此外,2023年,发行人向营口鑫原采购氟化氢铵123.04万元,主要用于酸洗槽酸砂环节的测试。

(六)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对关联方应收款项的账面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列报项目关联方名称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其他应收款邵东芳--64.00
汪献利-0.01
但来宝-0.210.3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对关联方应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列报项目关联方名称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其他应付款邵东芳--93.77
汪献利--33.96
应付账款常州美捷物流有限公司-0.57164.87
常州瑞益强商贸有限公司-72.7431.80
常州奥翔塑胶有限公司4.7792.2237.92

(七)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为规范关联交易,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自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分别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中对公司关联交易的

1-1-347

决策和审议的程序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第七十五条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加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不计入该表决有效票总数内。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

(一)董事会应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对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做出判断,在作此项判断时,股东的持股数额应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如经董事会判断,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则董事会应书面通知关联股东,并就其是否申请豁免回避获得其书面答复;

(三)董事会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完成以上规定的工作,并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对此项工作的结果通知全体股东;

(四)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在扣除关联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后,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按本章程的规定表决。

(五)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权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中作详细说明。

2、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安排

公司已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的披露和决策程序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公司关联交易披露及决策程序的规定如下:

第九条 除本制度第十四条的规定外,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三十万元的交易;

(二)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三百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0.5%的交易。

1-1-348

第十条 除本制度第十四条的规定外,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三千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五的,应当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还应当披露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或者评估报告。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虽未达到前款规定的标准,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根据审慎原则可以要求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前款规定适用有关审计或者评估的要求。

公司依据其他法律法规或其公司章程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或者自愿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应当披露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或者评估报告,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时,可以免于审计或者评估:

(一)日常关联交易;

(二)与关联人等各方均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各方在所投资主体的权益比例;

(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款所称关联董事包括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一)交易对方;

(二)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任职;

(三)拥有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权;

(四)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五)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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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六)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认定的因其他原因使其独立的商业判断可能受到影响的董事。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前款所称关联股东包括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

(一)交易对方;

(二)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权;

(三)被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四)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五)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任职;

(六)交易对方及其直接、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七)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者影响;

(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股东。

第十三条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但向关联参股公司(不包括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提供财务资助,且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情形除外。

公司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除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条所称关联参股公司,是指由公司参股且属于本制度规定的公司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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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四条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除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应当提供反担保。

公司因交易导致被担保方成为公司的关联人的,在实施该交易或者关联交易的同时,应当就存续的关联担保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前款规定的关联担保事项的,交易各方应当采取提前终止担保等有效措施。

第十五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委托理财等,如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投资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投资范围、投资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以额度作为计算标准,适用本制度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

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第十六条 公司放弃权利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但相比于未放弃权利,所拥有该主体权益的比例下降的,应当以放弃金额与按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的最近一期净资产值为交易金额,适用本制度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

公司放弃权利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以放弃金额与该主体最近一期净资产值为交易金额,适用本制度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

公司部分放弃权利的,还应当以放弃金额、该主体的最近一期净资产值或者按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的最近一期净资产值,以及实际受让或者出资金额,适用本制度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

公司关联人单方面受让公司拥有权益主体的其他股东的股权或者投资份额等,涉及有关放弃权利情形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执行;不涉及放弃权利情形,但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或者导致公司与该主体的关联关系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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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应当以公司的投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本制度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

第十八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本制度第八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所列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适用本制度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及时披露和履行审议程序:

(一)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当根据协议涉及的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协议没有具体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实际执行时协议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协议期满需要续签的,应当根据新修订或者续签协议涉及交易金额为准,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三)对于每年发生的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因需要经常订立新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而难以按照本款第(一)项规定将每份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可以按类别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应当以超出金额为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 露;

(四)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履行情况。

第十九条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以下关联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制度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

(一)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

(二)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的交易。

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

第二十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或者相关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或有对价的,以预计的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适用本制度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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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在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第二十二条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年度报告中发表意见。

3、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发行人的全体独立董事就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表专项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议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的关联交易情况,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关联交易能够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发行人监事会就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表专项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议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的关联交易情况,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主要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四、本次发行相关重要承诺”之“(十二)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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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一、《公司章程(草案)》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办法如下: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将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优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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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分红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应当进行分红:

1、在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2、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时间间隔

现金分红的比例: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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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五)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决策程序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七)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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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3、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分别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说明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原因。公司应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二、董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

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对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了专项研究论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公司着眼于现阶段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按照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制定了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利润分配政策,其合理性及可行性具体分析如下:

2021-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95,227.38万元、518,085.54万元、539,078.54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35.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9,134.98万元、26,716.95万元、36,795.93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00.70%;报告期内,公司营收规模、利润水平均保持快速增长,是光伏边框行业内经营规模较大、产能较高、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企业之一,公司有能力给予股东合理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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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边框领域,公司在产品结构设计、规模化生产、产品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司凭借强大的生产制造实力和持续优秀的质量控制能力,与下游客户结成了长期稳定、相互依存的合作关系。公司资产负债水平适中,资产结构合理,生产经营较为稳健,具备良好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能够给予股东持续、稳定、合理的回报。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将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生产规模,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巩固和加强公司在光伏边框领域中的竞争地位,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收益。

三、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一)制定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细化分红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

1、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投资者的要求和意愿,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形式分配股利。公司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具有优先顺序。

3、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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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1、现金分红的条件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应当进行分红:

(1)在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2)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

2、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时间间隔

现金分红的比例: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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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3、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1、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决策机制

(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决策程序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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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过半数表决同意,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同意。

(3)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分别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说明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原因。公司应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五)规划制定的依据和可行性

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依据和可行性详见本节“二、董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以及相应的规划安排理由”的相关内容。

(六)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

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新项目投资、扩大厂房建设、购买设备、对外投资、现金分红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提高市场占有率,促进公司实现持续性发展,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与发展目标,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从而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公司长期回报规划的内容以及主要考虑因素

(一)长期回报规划的内容

长期回报规划的内容详见本节“一、《公司章程(草案)》利润分配相关规定”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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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划制定时的主要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五、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实现的所有累计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如因国家财务会计政策调整而相应调整前述未分配利润数额,以调整后的数额为准。

公司承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

六、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本次发行前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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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利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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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重要合同情况

(一)销售合同

公司一般与重要客户签订框架合同,约定销售产品的质量标准、验收、交付方式等条款。合同有效期内,公司在框架协议下根据客户的订单要求,生产规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销售单价由双方在公开市场铝价的基础上协商定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的正在履行的重要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客户集团客户名称合同类型合同标的签订日期
1天合光能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框架协议光伏边框2023.1.1
2江苏天合智慧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框架协议光伏支架2022.5.1
3隆基绿能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框架协议光伏边框2021.12.14
4晶澳科技晶澳(高邮)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框架协议光伏边框及型材2023.9.11
5河北晶龙阳光设备有限公司框架协议光伏边框及型材2023.9.1
6合肥晶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框架协议光伏边框及型材2023.5.4
7晶科能源江西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框架协议光伏边框及型材2023.8.16
8阿特斯嘉兴阿特斯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框架协议光伏边框及型材2023.9.28
9通威股份通威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通威太阳能(盐城)有限公司、通威太阳能(南通)有限公司、通威太阳能(四川)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框架协议光伏边框2023.5.12

(二)采购合同

公司一般与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约定采购产品种类、质量标准、交付与结算方式等条款。合同有效期内,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向供应商下达具体订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的正在履行的重要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同类型合同标的签署日期
1信源集团框架协议铝合金棒20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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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创新集团框架协议铝合金棒2023.10.1
3铝多多框架协议铝合金棒2023.6.10
4贺宝金属框架协议铝合金棒2023.8.1
5蒙泰集团采购合同铝锭2023.12.8/2023.12.25

(三)融资合同

1、银行借款合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银行贷款及授信合同如下:

序号借款人合同对方合同名称及编号借款金额/授信额度(万元)贷款期限
1永臻股份中信银行常州分行《综合授信合同》2023常综字第00364号10,0002023.12.6-2024.10.26
2永臻股份招商银行常州分行《授信协议》2023年授字第211200373号15,0002023.12.11-2024.12.10
3永臻股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建设银行金坛支行、农业银行金坛支行《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合同》LDYT-YZKJ-202300150,000自首笔贷款提款日起一年
4永臻股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建设银行金坛支行、农业银行金坛支行《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合同》LDYT-YZKJ-202300220,000自首笔贷款提款日起一年
5永臻滁州中信银行滁州分行《综合授信合同》(2023)信滁银信字第2375141A0026号15,0002023.9.15-2024.9.15
6永臻滁州农业银行滁州琅琊区支行、建设银行滁州城南支行、浦发银行滁州分行《永臻科技(滁州)有限公司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合同》LDYT-YZKJ-202300174,000自每笔贷款提款日起一年
7营口永利营口银行滨河支行《借款合同》QZ562001[2023]0001-0014,0002023.6.15-2024.6.14
8永臻芜湖兴业银行芜湖分行《额度授信合同》23WH7B授27410,0002023.12.1-2024.12.1
9永臻芜湖工商银行繁昌支行、建设银行繁昌支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农业银行芜湖繁昌区支行《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一期光伏边框)银团贷款合同》0130700012-2023-200,000自首笔贷款提款日起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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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融资租赁合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如下:

000001承租方

承租方出租方租赁物金额(万元)签订期限
永臻滁州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设备2,4502021.6.16-2023.6.1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融资租赁合同已履行完毕。

(四)工程合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下:

发包人承包人主要内容金额(万元)签订时间
永臻芜湖芜湖建中建设有限公司新建1#、2#、3#、4#、5#厂房及附属工程53,9722022.6.8
永臻越南成越商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LICOGI13-建筑基础股份公司工程土建及基本设施58,989,889.80(万越南盾)2023.5.18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一)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为营口和联金服实业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与关联交易”之“(四)偶发性关联交易”之“4、关联担保”。

(二)银行贷款反担保

2021年1月,公司向兴业银行金坛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3,000.00万元,为满足借款条件,公司向常州市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担保,同时公司就该笔融资担保向常州市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3,00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形式提供反担保。2022年1月,公司向兴业银行金坛支行归还该笔流动资金借款本金及利息,同月,常州市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公司归还该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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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保证金。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反担保事项已解除。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发行人及相关方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发行人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股权结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未了结的或可以预见的可能对发行人及本人自身资产状况、财务状况、本次发行、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任何未了结的或可以预见的可能对发行人及本人自身资产状况、财务状况、本次发行、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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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汪献利 邵东芳 汪 飞

HU HUA 佟晓丹 葛新宇

朱玉华 徐志翰 陆曙光

本公司全体监事签名:

周 军 李德琴 费春玲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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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汪献利 邵东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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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一)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荐代表人:

俞 乐 黎慧明

项目协办人:

冯靖友

保荐机构总经理:

姜文国

保荐机构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

冉 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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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二)

本人已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经理:

姜文国

董事长:

冉 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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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杨 钊 吕兴伟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颜华荣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年 月 日

1-1-372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签字注册会计师:

汪 娟 梅 花 高 慧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邱靖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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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己阅读《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并确认《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援引本公司出具的《永臻科技(常州)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1]第333号)的专业结论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完整准确地援引本公司出具的《永臻科技(常州)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1]第333号)的专业结论无异议。确认《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致因援引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专业结论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资产评估师:

何恩波 蔡文洁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邬崇国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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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签字注册会计师:

汪 娟 梅 花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邱靖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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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七)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八)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九)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告及审阅报告

(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十一)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二)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地点

(一)查阅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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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19-82998258传真:0519-82998266联系人:佟晓丹

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紫竹国际大厦1088号23楼联系电话:021-68826021传真:021-68826800联系人:俞乐、黎慧明

三、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运行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制度。《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议事程序、决议和信息披露等做了具体规定,公司股东大会规范运行。

1、股东大会的职权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和监事,决定有关董事和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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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召开了11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决议的内容及签署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不存在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制度等要求行使股东大会职权的行为。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一直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公司财务决算、利润分配、重大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制订和修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和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事项作出相关决议。

(二)董事会制度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运作规范。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

1、董事会构成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2、董事会的职权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选举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制订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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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管理制度;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召开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召开了15次董事会,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对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决议的内容及签署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不存在公司管理层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制度要求行使董事会职权的行为。董事会主要对董事长的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总经理工作报告审议、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重大对外投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讨论的重大事项等作出相关决议,切实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2022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现有设置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召集人委员
战略委员会汪献利汪献利、葛新宇、HU HUA
提名委员会朱玉华朱玉华、徐志翰、汪飞
审计委员会徐志翰徐志翰、朱玉华、邵东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陆曙光陆曙光、朱玉华、汪献利

1、战略委员会

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责: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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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战略委员会设立至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运行。

2、提名委员会

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主要行使以下职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对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提名委员会设立至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运行。

3、审计委员会

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责: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设立至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运行。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责:研究董事与经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立至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运行。

(四)独立董事制度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选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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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情况做了具体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行使职权。

1、独立董事情况

2021年10月28日,永臻股份召开创立大会,选举朱玉华、徐志翰为独立董事;2022年10月24日,永臻股份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陆曙光为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9名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3名,占董事会人数比例不低于1/3。

2、独立董事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上市规则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根据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不时颁布的标准确定)应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提名、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上市地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要求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的情况;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事项。

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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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当1名或1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5年。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及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3、独立董事履行职权情况

自公司聘任独立董事以来,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独立董事均未曾对有关决策事项提出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战略发展选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保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制度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运作规范。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

1、监事会的构成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周军、费春玲和李德琴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名。监事会主席为周军,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其中周军、李德琴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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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监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3、监事会召开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召开了7次监事会,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对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决议的内容及签署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主要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重大投资等重大事项实施有效监督,切实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

(六)董事会秘书制度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规定,董事会秘书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2、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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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4、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

5、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

6、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本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7、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8、《公司法》《证券法》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在完善治理结构、落实三会制度、培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证券知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本次发行相关重要承诺

(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汪献利、邵东芳)1、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永臻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因永臻股份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前述承诺; 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永臻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如果永臻股份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进行调整); 3、本人承诺如永臻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六个月内发生永臻股份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永臻股份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进行调整)的情形,本人所持有永臻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永臻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永臻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4、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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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期限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5、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若前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6、若本人违反该承诺给永臻股份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臻核投资、臻才投资)1、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永臻股份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更新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 3、如本企业违反该承诺给永臻股份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间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含实际控制人) (汪飞、HU HUA、佟晓丹)1、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永臻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因永臻股份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前述承诺; 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永臻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如果永臻股份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进行调整); 3、本人承诺如永臻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六个月内发生永臻股份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永臻股份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进行调整)的情形,本人所持有永臻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永臻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永臻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4、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期限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5、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1-1-385

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若前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6、若本人违反该承诺给永臻股份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间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 (周军、李德琴、费春玲)1、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永臻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因永臻股份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前述承诺; 2、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期限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若前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4、若本人违反该承诺给永臻股份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高瓴睿恒、君联相道、君联嘉茂)1、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永臻股份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更新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 3、如本企业违反该承诺给永臻股份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他非自然人股东(天合投资、正信九号、正信一号、永信投资、泓成创投、金沙投资、祥禾涌原、中泰创投、金石基金、晶澳科技、阿特斯投资、永实投资、红石投资、昕卓投资)1、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永臻股份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更新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 3、如本企业违反该承诺给永臻股份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他自然人股东(陈集进、王家华)1、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永臻股份回购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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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人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更新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 3、如本人违反该承诺给永臻股份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关于业绩下滑情形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汪献利、邵东芳)1、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注:“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臻核投资、臻才投资)1、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注:“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

(三)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汪献利、邵东芳)1、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以确保本人对发行人的控股地位; 2、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限售和锁定承诺; 3、如果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4、如果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本人拟减持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减持方式:本人减持首发前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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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②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如果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进行调整); ③减持数量:每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限制。 5、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号》《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前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6、如本人违反该承诺给发行人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高瓴睿恒、君联相道、君联嘉茂)1、本企业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 2、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限售和锁定承诺; 3、如果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4、如果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首发前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②减持价格:届时将综合参考本企业入股发行人的投资成本、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或本次发行后,如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以及届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 ③减持数量:每年内减持首发前股份总数不超过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限制。 5、本企业减持首发前股份时,将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号》《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前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企业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6、如本企业违反该承诺给发行人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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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愿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措施及相关承诺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额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领薪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根据股价稳定预案,在不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不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下,股价稳定措施采取如下顺序与方式:

(1)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在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以下简称“增持通知书”),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将在触发增持股票措施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持股比例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增持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增持前公司股份总数的2%。

在实施增持股票期间,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者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时,或者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公司控股股东将中止实施增持股票措施。

在触发增持股票义务后,若控股股东未向公司送达增持通知书或虽送达增持通知书但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则公司有权将该年度及以后年度应付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款项收归公司所有,直至累计金额达500万元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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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后,公司控股股东无法实施增持股票措施,或者增持股票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后,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实施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触发增持股票措施之日起3个月内履行增持义务,个人增持的总金额不低于上一年度自公司取得税后工资总额的30%。

在实施增持股票期间,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者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时,或者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中止实施增持股票措施。

(3)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实施增持股票措施,或者增持股票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后,公司将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股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回购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的2%。

在实施回购股票期间,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者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时,公司将中止实施回购股票措施。

本方案自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有效。

3、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承诺

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发行人 (永臻股份)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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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项下的各项义务,以稳定公司股票在合理价值区间内。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启动A股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献利、邵东芳)、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汪飞、HU HUA、佟晓丹)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领薪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项下的各项义务,以稳定公司股票在合理价值区间内。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启动A股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五)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措施的承诺函

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发行人(永臻股份)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献利、邵东芳)1. 启动股份回购及买回措施的条件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 股份回购及买回措施的启动程序 (1)在触发启动股份回购及买回措施条件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触发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发出通知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及买回的具体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股份回购及买回方案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内开始实施股份回购及买回方案。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则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返还予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 (3)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回购价格将不低于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作相应调整),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 (4)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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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关有权机构认定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六)关于欺诈发行股份回购的承诺

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发行人 (永臻股份)1、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汪献利、邵东芳)1、本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七)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发行人 (永臻股份)为填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承诺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业务实力和盈利能力,尽量减少本次发行对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以及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提高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回报能力: 1、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 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已经形成了较为有效的管理体系以保证日常高效运营,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活动、组织架构以及管理体系均将趋于复杂,管理难度相应增加,公司将不断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优化绩效考核体系。 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建立更为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使得公司的管理水平随着公司规模的增长不断提升。为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削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股东的影响,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控,加强成本管理,全面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2、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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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加快主营业务发展,提升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用于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一期光伏边框工程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强化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产品竞争力,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技术研发实力,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 4、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本次发行后,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提升盈利能力。 5、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精神,公司制定了《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汪献利、邵东芳)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汪献利、邵东芳、HU HUA、汪飞、葛新宇、朱玉华、徐志翰、陆曙光、佟晓丹)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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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函

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发行人 (永臻股份)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中的利润分配政策执行,充分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制定了约束措施,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九)关于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承诺

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发行人 (永臻股份)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为维护广大公众投资的利益,本公司现承诺如下: 本公司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

(十)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一)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 (永臻股份)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监管部门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汪献利、邵东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监管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全体董事(汪献利、邵东芳、HU HUA、汪飞、葛新宇、朱玉华、徐志翰、陆曙光)、监事(周军、李德琴、费春玲)及高级管理人员(佟晓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监管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中介机构
保荐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本公司为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如因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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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没有过错的除外。 国浩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及验资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资产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鉴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评估机构,特此郑重承诺如下: 1、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定认定后,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之专业结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汪献利、邵东芳)作为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在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2、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承诺将不向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人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管理、商业机密等方面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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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3、若未来本人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公司计划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类似的业务,本人承诺将在该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针对该事项,或可能导致该事项实现及相关事项的表决中做出否定的表决。 4、本人承诺约束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按照本承诺函的要求从事或者不从事特定行为。 5、本人承诺,本人将不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十二)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献利、邵东芳)、董事(汪献利、邵东芳、HU HUA、汪飞、葛新宇、朱玉华、徐志翰、陆曙光)、监事(周军、李德琴、费春玲)及高级管理人员(佟晓丹)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已披露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永臻股份之间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或避免与永臻股份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与永臻股份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永臻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永臻股份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涉及本人及所属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5、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三)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发行人 (永臻股份)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3、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4、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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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献利、邵东芳)、董事(汪献利、邵东芳、HU HUA、汪飞、葛新宇、朱玉华、徐志翰、陆曙光)、监事(周军、李德琴、费春玲)及高级管理人员(佟晓丹)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依据相关法规,在公司股东大会、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3、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4、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高瓴睿恒、君联相道、君联嘉茂)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本企业就公司本次发行作出的承诺事项,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企业需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3、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4、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发行人 (永臻股份)为维护广大公众投资的利益,本公司现就本次发行上市股东信息披露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本公司股东主体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国金证券与发行人直接、间接股东的关联关系如下: (1)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的实际控制人陈金霞直接持有泓成创投65.73%的出资额,并实际控制泓成创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时直接持有祥禾涌原28.56%的出资额,通过其控股的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祥禾涌原34.27%的出资额,并实际控制祥禾涌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涌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祥禾涌原、泓成创投不属于国金证券直投子公司,按自身投资决策程序进行对外投资; (2)祥禾涌原合伙人赵煜系国金证券董事,同时担任国金证券控股股东长沙涌金(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担任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持有祥禾涌原1.54%的财产份额; (3)泓成创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顾彦君同时担任国金证券监事。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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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主体承诺内容
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3、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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