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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扬芯片: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2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新丰东二路2号)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利扬芯片股票代码:688135

二O二四年七月三日

目 录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7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8议案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9附件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 10

附件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 14

附件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 16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现场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

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现场提问的,应当按照会议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或提问。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的,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九、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按要求逐项填写,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针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五、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六、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3日14点00分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3.会议召集人: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4.主持人:董事长黄江先生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黄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瞿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关于选举张亦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关于选举辜诗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5《关于选举袁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6《关于选举黄主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关于选举游海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郑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郭群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关于选举徐杰锋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邓琦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6月2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黄江先生、瞿昊先生、张亦锋先生、辜诗涛先生、袁俊先生、黄主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请对以下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1.01《关于选举黄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瞿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关于选举张亦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关于选举辜诗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5《关于选举袁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6《关于选举黄主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6月2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游海龙先生、郑文先生、郭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游海龙先生、郑文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之日(2026年2月4日)止,其余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请对以下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2.01《关于选举游海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郑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郭群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6月2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提名徐杰锋先生、邓琦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请对以下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3.01《关于选举徐杰锋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邓琦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日

附件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黄江

黄江先生,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2年4月至2010年1月任东莞万江章治工业五金加工厂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10年1月任东莞市鑫圆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2月至2015年4月任东莞利扬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海南扬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年12月至今任上海利扬创芯片测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利扬芯片(香港)测试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4月至2018年8月任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道滘)执行董事;2020年7月2日至今任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东城)经理、执行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上海芯丑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6月7日至今任上海光瞳芯微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6月9日至今任毂芯(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利阳芯(东莞)微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1月至今任珠海市利扬微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3月至今任东莞市利扬微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黄江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9,948,510股股份,与公司董事黄主先生互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瞿昊

瞿昊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苏州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2003年1月至2005年4月任深圳市恒辉电子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5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恒鸿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2010年10月至今任合盛电子有限公司(香港)董事;2010年2月至2015年4月兼任东莞利扬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8月至2020年11月任中山市晶宏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2年3月至今任中山市联佳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瞿昊先生持有公司7,181,68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黄主

黄主先生,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2月至2006年1月任大月精工(苏州)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副经理;2006年2月至2010年9月任东莞市捷丰电子厂经理;2010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行政副总。2014年12月至2022年3月任东莞市利致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黄主先生持有公司6,324,9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江先生互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袁俊

袁俊先生,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兰州理工大学电力电子与电气传动专业,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至2006年6月就

职于深圳市阿尔法变频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硬件工程师;2006年7月至2010年5月就职于泰瑞达(上海)有限公司,担任芯片测试开发工程师;2021年4月至今任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负责人;2021年4月至今任海南利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东莞市利致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0年6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研发中心负责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袁俊先生持有公司333,363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辜诗涛

辜诗涛先生,198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4月至2010年2月,就职于东莞市鑫圆电子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东莞市利致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月至今任海南扬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4月至2018年5月,任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道滘)经理;2020年7月2日至今,任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东城)监事;2023年9月至今任利阳芯(东莞)微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1月至今任珠海市利扬微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3月至今任东莞市利扬微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2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辜诗涛先生持有公司1,670,1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张亦锋

张亦锋先生,197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微电子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上海市电子学会会员。本科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学院应用电子技术专业,硕士毕业于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MBA),研究生学历。2000年7月至2013年12月,就职于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任科长;2014年1月至2015年8月,就职于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任科长;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IC事业部总监;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就职于珠海博雅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首席商务官、副总裁,兼任全资子公司四川泓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及合肥博雅半导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中国集成电路检测与测试创新联盟理事、西电微电子行业校友会理事兼副秘书长,广东省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东莞市科技局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企业导师,获东莞市经营管理人才称号。2023年6月7日至今任上海光瞳芯微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6月9日至今任毂芯(上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2月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亦锋先生持有公司349,597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游海龙游海龙先生,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2007年6月至今,任职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院,先后担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10年9月至2011年9月任职于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工业与系统工程学院,任博士后;2019年7月至2020年9月任成都知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2月至2021年9月任宁波市锐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2月至2022年7月任西安国微半导体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美矽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游海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郑文郑文先生,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制造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91年9月至今,任职于广州大学,任副教授。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郑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郭群郭群女士,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94年9月至2021年8月,任职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任副教授;2018年6月至今,任广州市康硕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0月至今,任职于广州南方学院,任副教授;2022年9月至今任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郭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徐杰锋先生

徐杰锋先生,198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11年6月至今任东莞市万兴汽配有限公司业务员;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徐杰锋先生持有公司5,582,5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邓琦女士

邓琦女士,中国国籍,1985年9月出生,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10月至2021年4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营业部柜员、东莞市分行营业部客户经理、万江支行营业部行长;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邓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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