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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立佳: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2

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4-045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19.00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13.57元/股(含)。

3、回购股份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6月13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概述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800 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9.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52,63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800万元,回

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9.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000,000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00%。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二、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原因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内容:“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其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4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00,030,60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0,012,242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转增股数=转增股份总额/总股本×10=40,012,242股/100,030,605股×10股=4股。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0.4)。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说明

根据公司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0.4)=19元/股/(1+0.4)≈13.57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13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3.57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73,684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8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3.57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80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0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

回购期间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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