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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盛股份:2024年第七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2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监事会于2024年6月19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6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元军主持,经监事会全体监事研究决定,通过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达到考核目标,其中2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2,其个人本次计划考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为80%,对其持有的包括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7,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操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作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8.04元/股调整为7.44元/股,并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持有的80,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操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鉴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作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

10.46元/股调整为9.86元/股,并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刘元军先生、郑昌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6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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