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6月21日在上海市吴中路57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七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七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以及本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法定人数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黎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光明乳业国际向中国建设银行借款及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光明乳业国际向中国建设银行借款及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光明乳业国际向新莱特提供股东贷款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光明乳业国际向新莱特提供股东贷款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