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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汽模:国新证券关于天汽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2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汽模”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天汽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82号),公司公开发行47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47,1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的承销保荐费用790.00万元后募集资金46,310.00万元已于2020年1月3日汇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益支行开立的账号为77200078801600000780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上述到账资金再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资信评级费、发行登记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236.3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073.69万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20TJA40001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2020年1月13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益支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累计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投资进度
大型高品质模具柔性生产线智能化扩充升级项目34,073.697,608.7022.33%
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12,000.00100%
合计46,073.6919,608.70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影响

募集资金到账后,国内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此影响,产业链上下游的需求和供给出现了短时波动,为应对突发影响降低投资风险并节约项目建设成本,公司将部分原有旧机床进行了智能化改造,节省了部分投入资金;随着汽车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模具行业的竞争格局也随之发生变化,为兼顾项目建设条件和市场风险,更好地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审慎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汽车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投资收益下滑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2020年和2021年经营亏损,2022年和2023年经营情况有所改善并实现扭亏为盈,为了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及合理有效配置资源,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经营状况相匹配,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除项目建设时间外,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相关审批程序和意见

2024年6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新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乔军文 潘建忠

保荐机构: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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