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蒙娜丽莎: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2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4-037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7月12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萧华先生、霍荣铨先生、邓啟棠先生、张旗康先生、萧礼标先生、谭淑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关天鹉先生、杨望成先生、饶平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关天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任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关天鹉先生、杨望成先生、饶平根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

分别进行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2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萧华先生:男,194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广东商学院陶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主要工作经历:1998年10月至2003年11月,任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12月至2015年7月,任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目前兼任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副会长、中国陶瓷工业协会陶瓷幕墙与岩板分会会长、广东省陶瓷协会副会长、佛山市陶瓷协会副会长。

萧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董事霍荣铨先生、邓啟棠先生、张旗康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及总裁萧礼标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萧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5,080,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3%;通过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17,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85%。

萧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霍荣铨先生: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1998年10月至2015年7月,任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霍荣铨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萧华先生、邓啟棠先生、张旗康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霍荣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7,328,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1%;通过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82,8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14%。

霍荣铨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邓啟棠先生: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主要工作经历:1998年10月至2015年7月,任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党总支部书记。

邓啟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萧华先生、霍荣铨先生、张旗康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邓啟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087,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1%;通过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42,8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64%。

邓啟棠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张旗康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四川美术学院师范系绘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1998年10月至2015年7月,历任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技术副总经理、董事;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党总支部副书记。

张旗康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萧华先生、霍荣铨先生、邓啟棠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张旗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087,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1%;通过佛山市美尔奇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42,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64%。

张旗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萧礼标先生: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材料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6月至2011年6月,任佛山市南海锦绣华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6至2015年7月,历任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裁。

萧礼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萧华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萧礼标先生通过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

萧礼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谭淑萍女士:女,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学专科学历。1980年10月至1993年12月,历任佛陶集团石湾人民瓷厂行政科员、会计、财务副经理;1994年1月至1997年8月,任兆峰陶瓷(佛山)有限公司财务经理;1997年8月至1998年10月任佛山市利玛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1998年12月至2004年12月任佛山市鸿业陶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1月至2015年6月,历任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财务经理;2015年7月至2018年6

月,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谭淑萍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谭淑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通过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56,1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5%。

谭淑萍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关天鹉先生:男,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广东教育学院本科毕业,注册会计师。1981年7月至1991年7月,罗定市职业中学教师;1991年7月至1993年9月,罗定市经济委员会副科长;1993年9月至1998年9月,顺德市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评估工作;1998年9月至2015年6月,历任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及总经理助理;2015年6月至今,在佛山市中正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审计、评估工作;2018年7月至今,任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广东宏石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今,担任广东顺控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广东顺德科创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诚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顺控铁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佛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关天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杨望成先生: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华南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博士研究生。1991年7月至2024年2月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系主任、经管学院副院长、院长、硕士生导师;2018年4月至今任佛山华君商道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望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饶平根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1988年4月至今历任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教授;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广东陶瓷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佛山市陶瓷学会顾问、佛山市建材行业协会顾问、《佛山陶瓷》期刊编委。

截至本公告日,饶平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