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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创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2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4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都盈创动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创动力”)持有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创药业”)股份9,560,146股,占公司总股本9.6552%。

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3年6月1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盈创动力送达的《关于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盈创动力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90,150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上述股东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所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成都盈创动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9,560,1469.6552%IPO前取得:9,560,146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成都盈创动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8,3031.0183%2023/7/12~2024/1/1145.10-53.8372023年6月17日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成都盈创动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不超过:990,150股不超过:1%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990,150股2024/7/15~2024/10/14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持股5%以上股东盈创动力对持股期限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或所持新增股份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孰长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因本公司/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持股5%以上股东盈创动力对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的承诺:

“(1)本公司对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限售期满后两年内,若本公司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时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减持价格);

(3)本公司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盈创动力在减持期间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盈创动力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监管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同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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