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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丰能源: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2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9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年6月5日,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列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2023年12月6日至2024年6月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取得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本次激励计划核查对象中共有7人在自查期间存在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公司核查及上述人员的书面说明,上述7名核查对象进行股票交易期间,公司尚未筹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事项,不属于内幕信息知情期间。该7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以及自身分析判断而进行的操作,除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策划、论证、决策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公司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并对接触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

综上,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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