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权责利相统一、薪酬与风险相对应的激励约束机制,现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董事吴茂先生兼任总经理助理,其年度薪酬为基本薪酬50万元+绩效考核薪酬。
(2)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与绩效考核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
(3)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4)独立董事年度津贴:8万元。因公司会议或相关事务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按照所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
(2)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主要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考核薪酬
(1)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主要考虑岗位、行业工资水平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确定。
(2)绩效考核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薪酬等根据《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薪酬考核制度》执行。
具体拟订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基本薪酬情况如下:
总经理李满良先生:95万元/年。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学良先生:45万元/年。
副总经理卜坚先生:31万元/年。
财务总监吴雅清女士:45万元/年。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绩效考核薪酬将根据相关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