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19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书面通知。2024年6月24日,会议在公司27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宋宗宇先生、崔恒忠先生、陈定文先生和曾德珩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艾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5年7月19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上午10:00时在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会议中心101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