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1 股票名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24日14:0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6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6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亚民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40,453,6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4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36,414,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5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038,6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038,6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038,6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8%。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提案表决结果
议案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6名,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何亚民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40,451,611股
1.02.候选人:选举何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40,451,611股
1.03.候选人:选举林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40,451,611股
1.04.候选人:选举胡益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40,451,611股
1.05.候选人:选举刘忠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40,451,611股
1.06.候选人:选举邱红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40,451,61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何亚民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36,661股
1.02.候选人:选举何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36,661股
1.03.候选人:选举林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36,661股
1.04.候选人:选举胡益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36,661股
1.05.候选人:选举刘忠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36,661股
1.06.候选人:选举邱红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36,661股何亚民先生、何佳女士、林麟先生、胡益俊先生、刘忠安先生、邱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2024年6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2.01选举胡宁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40,451,611股
2.02选举王伦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40,451,611股
2.03选举刘丽娜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40,451,611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选举胡宁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36,661股
2.02选举王伦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36,661股
2.03选举刘丽娜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036,661股胡宁先生、王伦刚先生、刘丽娜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详见2024年6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3.01选举尹红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740,451,611股
3.02选举张娟娟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740,451,611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选举尹红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4,036,661股
3.02选举张娟娟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4,036,661股尹红先生、张娟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尹红先生、张娟娟女士与职工代表监事彭佳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情况及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740,451,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36,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5%;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议案5、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740,451,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36,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5%;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成都金牛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该授信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有效期内若续作授信无需再出决议,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有关法律文件。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张硕之律师和杨曦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