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相符。
2、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持续监管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3、公司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获授权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
4、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中的有
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确定以2024年6月24日为授予日,以20.10元/股为授予价格,向22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1,183,420股。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