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显锋先生召集并主持,于2024年6月24日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三路29号建科大楼十一层多功能厅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其中现场实到2名,监事会主席肖显锋先生、监事李萱女士、王潇玮先生通过远程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纪委书记余述胜先生、董事会秘书朱宏磊先生现场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余述胜先生、王潇玮先生、郭顺智先生等3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规定等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并就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事项予以逐项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 提名余述胜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提名王潇玮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监事王潇玮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有资格参与投票的合计4票,其中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提名郭顺智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就任前,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仍将继续履行职责。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