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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生堂: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4

证券代码:300436 证券简称:广生堂 公告编号:2024049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4年6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根据《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得换届选举有效决议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4日当天以口头通知、电话等形式送达至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6月24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福州高新区乌龙江中大道 7 号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创新园二期16 号楼13F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国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国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吴红军先生、独立董事鲁凤民先生、独立董事吴飞美女士、董事李国栋先生、董事叶理青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独立董事吴红军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吴红军先生、独立董事吴飞美女士、董事李国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独立董事吴红军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独立董事鲁凤民先生、独立董事吴飞美女士、董事李国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独立董事鲁凤民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董事李国平先生、董事李国栋先生、董事黄伏虎先生、独立董事鲁凤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董事李国平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国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运营官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洪明先生为公司首席运营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伏虎先生、曾炳祥先生、庄辰明先生、张清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官建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清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吴世俊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

责人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卢美香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及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全资子公司福建广生医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由李援黎变更为林巧明;全资子公司福建华医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由李援黎变更为林巧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负责人由李援黎变更为邓颖。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4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人员简历

1、李国平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福建省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1990年7月毕业于福州大学轻工系食品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2006年7月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2019年12月,毕业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高级经济师。曾就职于福建省食品工业公司,1995年至今先后创办了福建奥华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曾被评为全国优秀企业家,入选国家科技部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及第三批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授予首届福建省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李国平先生现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截至目前,李国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00,941股股份,通过福建奥华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公司35,068,651股股份,通过福建平潭奥泰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控制公司8,025,0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叶理青女士系夫妻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国栋先生系兄弟关系,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叶理青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7月毕业于福建银行学校,曾就职于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叶理青女士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叶理青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536,700股,通过福建奥华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506,865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国平先生系夫妻关系,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国栋先生兄弟之配偶,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福建奥华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福建平潭奥泰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李国

平先生之配偶,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李国栋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福建省宁德市第三届人大代表。1993年6月毕业于福建建筑工程专科学校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厦门大学高级经理工商管理硕士(EMBA),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福建省武夷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自2002年起历任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李国栋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截至目前,李国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00,000股,通过福建平潭奥泰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319,666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国平先生系兄弟关系,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叶理青女士配偶之兄弟,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福建奥华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国平先生之兄弟,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李洪明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天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毕业,获学士学位;2005年美国匹兹堡大学化学工程专业毕业,获博士学位。1992年至2000年就职于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05-2010年就职于上海瑞浦实业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10-2020年10月就职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院院长、研发副总、常务副总兼医药板块CEO、董事等职,并担任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是浙江省“台州500精英人才”。李洪明博士现任公司董事、首席运营官。

截至目前,李洪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6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黄伏虎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福建省天行健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终端事业部总经理、大客户部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黄伏虎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截至目前,黄伏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100股股份,通过福建平潭奥泰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24,433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庄辰明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担任金融事业部总经理、远洋红星地产集团担任副总裁、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现任职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庄辰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吴飞美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曾任职于福建商学院副教授,现任职闽江学院教授。吴飞美女士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担任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吴飞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所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8、鲁凤民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哈尔滨医科大学医学遗传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北京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副研究员,美国费城儿童医院研究助理,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研究助理,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肝病研究所教授(基础临床双聘),现任职于北京大学基础医学院病原生物学系教授、学系主任,北京大学感染病中心主任。鲁凤民先生还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鲁凤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9、吴红军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财务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曾任职于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现任职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财务学系副教授。吴红军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吴红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10、曾炳祥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主管药师职称。1985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药理学专业。

曾任福建省惠安县制药厂副厂长;2001年6月起供职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生产负责人、总经理助理等职。曾炳祥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曾炳祥先生通过福建平潭奥泰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30,771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官建辉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毕业于福建农林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曾就职于福建台亚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福建缔邦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嘉达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起供职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主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官建辉先生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官建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700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张清河先生: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于2012年7月30日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曾历任湖南红太阳电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493)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9月加入本公司,历任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总监。张清河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张清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4、吴世俊先生: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于2017年10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曾历任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12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吴世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5、卢美香女士: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审计学学士,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税务师。曾任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审计主管。2019年6月加入公司就职于审计部,2019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截至目前,卢美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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