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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5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4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9:15至2024年6月24日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落笔洞路53号君和君泰一期1D幢和悦楼6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因公司董事长张灏铿先生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经理吴悦良先生主持。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名,代表股份数为127,373,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993%。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数为125,31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203%。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名,代表股份数为2,054,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0%。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5名,代表股份数为2,306,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0%。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名,代表股份数为25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4名,代表股份数为2,054,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现场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审议并通过如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72,10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351%;反对858,1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649%;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48,10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917%;反对858,1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7.2083%;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参会股东中张海林先生(公司董事长之父)、吴悦良先生(董事)、陈宏哲先生(董事)为本议案关联方,三人持有的124,143,000股已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69,4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447%;反对1,843,80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553%;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62,4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503%;反对1,843,80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9.9497%;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参会股东中张海林先生为本议案关联方,其持有的123,660,000股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陈岱松律师、梁家雷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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