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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隆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5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24年6月24日,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平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日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20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20元/股,

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2,727,2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20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5,454,5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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