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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动力: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5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24-036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

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

根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大信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聘期一年。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事务所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事务所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指拟聘任大信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许宗谅

拥有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洪军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及审计费用

(一)聘任理由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定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方案》,经邀请招标程序,大信事务所综合得分平均分最高且具备良好的执业水平,审计期间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聘任大信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聘期一年。根据投标文件确定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审计收费

1.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需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收费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审计费用317.00
内控费用59.00
合计376.00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4年5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中国动力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6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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