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4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董事施俊兼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为本次考核对象,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