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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5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4-048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星化工”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 月22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鹏达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就170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2,850,000股限制性股票实施解锁。

公司董事魏亮、乔习学、马维峰、彭玉平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

就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2名已离职已不再满足激励对象条件的员工,同意公司将其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星化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龙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董事魏亮、杨津、乔习学、马维峰、彭玉平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龙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龙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星化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龙星化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魏亮、杨津、乔习学、马维峰、彭玉平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龙星化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魏亮、杨津、乔习学、马维峰、彭玉平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

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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